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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雨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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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至午夜,云牧才汗流浃背的回去休息。

    今晚的训练消耗很大,但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一种身心愉悦之感。

    回到宿舍倒头就睡,不仅是身体累,脑子更累。

    第二天一早的爬山训练,云牧不再关注于登山的速度,也不在脑海中默背古书,全部心思集中在调整呼吸,感受身体状态上,如此一来,速度反而快了许多。

    名师一句话,便有醍醐灌顶之效!

    如此,半个月一晃而过,这半个月终于让云牧感觉到时间过的好充实,好快。

    上午训练结束,云牧简单泡了个澡,换了身好看的衣服走回宿舍。

    “黑娃,开路。”

    舍友一直称呼黑胖子为黑娃,云牧以为是外号,问过才知道,他就叫黑娃。

    黑娃躺在床上道:“开路?你不是认识路了嘛。”

    “一起走啊。”

    “消费不起啊,你可别请我啦。”

    “有一次就够够的了,多谢,嘿嘿。”

    云牧道:“你帮我拍卖些东西,我晚上不在拍卖场,怎样,帮个忙。”

    黑娃一骨碌爬起身:“当真?”

    “果然!”

    “走起。”

    轻车熟路的来到拍卖场内,云牧在三楼开了个包房,拿起拍卖目录扫了一眼,把需要的草药全都勾了出来。

    拿出一个乾坤袋递给黑娃:“拍卖的时候问问侍女,价格只要不是太离谱,上面的我全都要。”

    自从知道神身契合的法门后,云牧就想到了药浴,而这里靠近训练营,拍卖的草药基本都能用得上,很方便。

    塞了几张银票给侍女,云牧径直走向四楼天霄宗的包房,敲门。

    今天的天雨柔穿了一袭青绿色的长裙,衬的皮肤更加水润,而云牧的关注点在她的发型上,她梳了个天霄宗特有的已婚妇人的发饰!

    少妇?

    少妇!

    瞧见云牧盯着自己的发饰,天雨柔的俏脸唰的又红了。

    未等天雨柔开口,云牧痴道:“喜欢。”

    牵着雨柔走出拍卖场,两人一路走向云香楼,有拍卖场的地方,就有云香楼。

    直上顶楼房间,开好禁制,恶狼迫不及待的扑食

    几番陷阵后,天雨柔趴在云牧胸口阖眸轻喘,有气无力道:“相公,爹爹说这里叫芙蓉山,特产芙蓉石,你有天眼,可以去看看。”

    云牧闭眼小憩,嗯的答应一声。

    “相公,我喜欢看你写的信,看到你的字,知道你在想我,我就好开心。”

    云牧将雨柔搂的更紧一点:“有你这样的媳妇给我想,我更开心。”

    “相公。”

    “嗯。”

    “相公。”

    “嗯。”

    天雨柔跟个八爪鱼似的环抱云牧,甜蜜道:“你是我相公。”

    云牧俯身亲了一口:“你的小嘴才甜。”

    一觉醒来,云牧睁眼正对上雨柔媚眼含春的羞视,调笑道:“再看,我就把你吃掉。”

    羞答答的一声你来啊,这谁能顶得住!

    又一番折腾。

    出门吃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一开门就看见天霄宗的几位保护天雨柔的高手站在门前,其中,云牧看到一个熟人,当初跟孙不一起的那个女子,想来也是生肖守护神。

    在楼里吃了点东西,云牧牵着天雨柔柔若无骨的小手,朝着掌柜的说的那条卖芙蓉石的小巷子里去了。

    这条巷子就在拍卖场后面,整个一条街就跟旅游卖纪念品似的,全都是芙蓉石。

    小的一文钱一个,中等大小的百文,大的一两,特大的十两银子左右。

    据云香楼掌柜的所说,芙蓉山很久以前发生过大战,无数的法宝深埋地下,后地壳运动等等地质变化,产出了这么一种特别的芙蓉石。

    每一块芙蓉石中都有可能蕴含宝物。

    但是,开出来的宝物大多残缺或者缺乏灵性,以至于现在的芙蓉石不再以开宝为宣传,而是在意,在赏。

    所谓赏石,说的就是芙蓉石。

    每一块芙蓉石上都有其特别的纹理,仔细观赏,个中似乎藏有山川云彩、人物神仙、花鸟虫鱼,书画文字,色彩明目而变化万千。

    文人墨客会将特别的芙蓉石置于书斋或案头,邀三两好友,煮一壶好茶,抚几作琴曲,聊赏石之乐。

    听弦外之音,赏芙蓉之韵,凝文采于诗画,聚才气于胸怀。

    故此,芙蓉石一度成为馈赠,收藏,欣赏的绝佳上品。

    云牧走进第一家店,随手拿起桌子上的芙蓉石摸了摸,开天眼打眼一看,真能看到石头的内在,里面有一截寸许长的柳条。

    看了一圈,大都没什么价值,这时,云牧又拿起了一块花纹较暗的芙蓉石,透过表面一看,里面什么都没有,正要摆回去时,突然发现这块石头上的花纹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自己的左眼,眼中好像多了什么,云牧站在原地感受了一会儿左眼的变化。

    心道:是天道,微不可察的量,但能确定是吞噬法则。

    结合掌柜的说大战,云牧茅塞顿开,那场大战应该是存在的,大战中丧生了许多大能之士,他们的血液没入土地中,沁入岩层,之后才有的芙蓉石。

    血液乃是一个武者的根本,他们生前所学尽皆浓缩在血液中,继而展现在芙蓉石上。

    所以,芙蓉石的价值不在于内里包含的宝物,而是表面花纹!

    这也就是云牧有天眼,有长师尊赐下的吞噬法则,否则,谁能看的明白?

    想清楚后,云牧拿出嫡子亲令,给大哥传信道:“哥,我要芙蓉山。”

    牛掰。

    沿着小巷一直逛到最后一家店铺,并没有看到比较特殊的芙蓉石,遂就此作罢,拉着天雨柔的小手往回走。

    捏着小手,云牧心道:乾坤造物塔里也有山河,不知道有没有芙蓉山这种级别的石头。

    想到造物塔,就想到精灵族,想到精灵族,云牧咯噔愣了一下:精灵族?精灵王?

    当初给天雨柔服丹治病的时候,有过一精灵王的说法,二者有联系吗?

    令牌振动,云牧查看大哥传回的消息,四个大字言简意赅:不,你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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