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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二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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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旭揣着城南派出所出具的立案通知书,心满意足地从派出所出来。

    这趟派出所之行收获颇丰。拿到了公安的立案通知书,庭审的时候,对于证明张晨翻供的动机,他就多了一个有力的证据。

    此外,倔头倔脑的检察官也是有好处的。得知张晨被人威胁后,杨志直接把这个活动在城南小团伙的相关举报材料通过职务之便转给了扫黑除恶办公室的同事。

    唐小刀这样的黑恶势力小团伙,面对老百姓的时候是张扬跋扈,可这栽在专班手里,那可不就是冲业绩的货色么?

    葛二也可以不用从看守所里出来了,度假时间直接续费,赠送银手铐一副。

    同时,另一个让方旭心情大好的事情,就是杨志欠自己人情的事。

    看着杨志一脸便秘的表情给自己道谢,方旭的心情有如宿便排空,身心愉悦而舒畅了。

    况且,能帮杨志一家把这个报警给撤了,他这也算是惩恶扬善?小助理崇拜的目光也让方旭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

    很快,时间就到了重新开庭的那天。

    由于上次张晨庭审翻供的原因,舆论对张晨能否脱罪并不看好,甚至可以说是十分悲观,许多人认为二审法院恐怕会维持一审判决,也就是张晨会被判处死刑。尽管后面还可以到最高法院申请死刑复核,但想在死刑复核环节逃出生天,这个难度可想而知,没几个人会把翻盘的机会放在这最后一关。

    也是由于舆论的不看好,当方旭等人再次来到京都高级法院门口时,只见到稀稀拉拉的记者和自媒体,相较上一次遮天蔽日的长枪短炮的盛况,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方旭对这并不在意,现在有多不看好,当他成功翻盘的时候,就能多爆炸。

    林雨在一旁也是信心满满。她很清楚只要拿出公安的立案通知书,上次休庭前的被动局面就可以完全扭转——甚至更多了一份悲情的意味。

    一个京漂,不但遇上了两个社会人,莫名其妙差点横死大街;反杀后被拘进了看守所还不安生,社会人的同伙还要对他进行威胁;出于对家人的保护,打工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决定牺牲自己,保全家人——虽然有点傻、有点老套,但不得不说故事本身还是很能打动人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挽救京漂的方律师,那当然就是一位杰出的律师——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这话用来形容方律师一点也不夸张。而作为深度参与本案的小助理,便是律师界冉冉升起的希望之星。

    想到这里,林雨耳根有点发烫,为了这个案子,自己牺牲可是不少,师姐可是不好打发的……

    ……

    庭审依然在京都高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旁听席依然坐得满满当当。

    有变化的人是被告人张晨和公诉人杨志。张晨有一种劫后余生般的庆幸——尽管二审还在开庭,但方旭已经告诉了他公安立案的消息。唐小刀已经跑路了,他的团伙被打掉,葛二被转到了条件更艰苦的监区,没有谁能够威胁他的家人。他翻供的事情也完全可以说清楚。

    杨志的表情就有点别扭了。一直以来,他都对自己的办案思路非常自信——法律之美美于理性,法律条款精巧而工整。以前,他常常为自己在办案中的不偏不倚感到满意。但这次儿子遭遇的事情,让他有些不自信了。一个疑问盘桓在他的脑海当中,法律真的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

    至于方旭,他一直都是那么自信,没有什么变化。

    待书记员重新查明了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后,审判长刘国平敲响了法槌。

    “咚咚!”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关于张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一周前合议庭决定休庭,今天重新开庭审理。”

    “现在开始法庭补充调查,先由辩护人发表意见,提交证据。”

    方旭扣了扣西装的扣子,站起身对这审判席说道: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我要先向法庭提交一组证据,城南派出所立案通知书及询问笔录一份,证明被告人在前期开庭时翻供系受到他人威胁导致,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在此,我请求法庭对前次翻供笔录不予认可,按照前期公安笔录情况,认定我委托人案发时真实心理状态。”

    “简言之,就是认定我委托人遭遇行凶,处于紧急状态,被迫进行自卫的心理状态!”

    审判长刘国平点了点头,看向杨志,问道:“对上诉人的意见和证据,你方是否认可?”

    杨志沉吟道:“我方认可上诉方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目的,但不认可被告人构成正当防卫。”

    “在被告人拿到了那把刀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拥有了自卫的能力,不再处于紧急状态。”

    方旭反驳道:“我请求法庭展示物证,即张晨使用的刀和陈三虎等人使用的刀具和钢管。”

    审判长刘国平敲响法槌,说道:“同意申请。”

    很快,两位法警分别拎着一把开山刀和一个钢管来到了法庭。只见钢管杵在地上,末端与法警的胸口齐平;开山刀约一米三长,很是渗人的发出森森的寒光。

    旁听席上的众人窃窃私语:“张晨用的刀呢?”

    法警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袋子,里面放着一把折叠的水果刀,折叠起来不过十公分长。

    方旭一手指着开山刀,一手指着水果刀,笑眯眯地望向杨志,又转头看向审判长,说道:

    “任何人看到这两把刀的对比,就会知道,所谓同样持有利器,就足以自卫的法律观点,到底有多么荒谬!”

    “如果不是确实处于,至少主观上认为自己处于死亡的危险,那怎么可能拿着这把水果刀,去和手持这把开山刀和钢管的凶徒去搏斗?!”

    “脑子被驴踢的瓜娃子都干不出这样的蠢事!”

    感谢余有福的为爱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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