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他输给了一个会撒娇的男人
“妈咪,你们稍等我一下,我出去看一下。”
“好。”
夜三刚出门就看到路十一跟墨青两人在干架。
两人打的不相上下,谁也不让谁,而且看起来还在下死手。
“你算个什么东西,还敢肖想灵灵,我才是灵灵的未婚夫。”
“混蛋。夜三是我的,你这种人,还想站在夜三的身边,你没有资格。”
“我没资格?我路家才是和花家对等的存在,你一个在外飘的小子哪里能给灵灵幸福。”
“我给不了,你就能给,路家不是厉害吗?亏你还是七夜的人,竟然连夜三的踪迹都查不到,你个废物。”
你一拳我一拳,两个人的脸上此刻都挂了彩,看起来好不狼狈。
夜三冲到两人的身边,直接动手将两人给分开了,大吼一声。
“住手!!!”
“灵灵!”
“三三!”
两人看到夜三来了,立马住手,眼里都是掩饰不住的开心。
“都多大的人了,还打架?”
墨青一看到夜三,整个人就挂在了夜三的身上,此刻委屈巴巴的,和之前那个和路十一干架的人完全不同。
“三三,都是他先动手的,都是他的错,我不过拦着他,让他再等等,你们不是在说话吗?他就不分青红皂白的打我,我好惨,我好可怜的。三三救我你看他都把我打的出血了。
我好疼。”
“乖~”
夜三轻轻的哄了一下墨青,墨青高兴的跟一个得了糖的小朋友一样,直接在夜三的脸上亲了一口,对上路十一那惊诧的神色,满是得意。
看吧!
夜三是他的,我刚刚还亲她了。
你敢吗?
呵呵
你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你们两个都进来吧。”
“三三,你会保护我的对吧。”
“嗯。”
墨青委屈巴巴的看起来像是见公婆的小媳妇,扯着夜三的衣袖。
路十一看着墨青,他怎么都不明白,一个男人变脸也有这么快的?
而且灵灵是喜欢这款的?
那他们?
几人进了屋,见到了坐在轮椅上的花渊和林秀莲。
路十一上前礼貌的打了招呼。
“伯父,伯母。”
“嗯。好久不见,十一小子。”
“伯父,是我的错,我之前一直只顾着找灵灵,都没有想到花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这和我也有很大的责任。”
“哎~人各有命,都不怪你,你对花家还有这么大的情分,就这一点,我就很感谢你了,而且我也是救的。”
“伯父,这是我应该做的,可是我还是来的太迟了。”
林秀莲直接插了一句话。
“十一,你不用自责,只是花家应该遭这个劫难,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而且我还寻回了我最重要的小铃铛。我很知足了。”
路十一的视线落在了夜三的身上就根本离不开了。
几年不见,再次见到夜三,那心里的思念如同洪水般高涨,他很想上前将夜三紧紧的抱在他的怀里。好好的问一问这么多年,他一直没找到她,她的心里是否有怨恨。
他印象中那个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撒娇的小女孩,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眉眼精致,眼神坚定,看不出喜怒的人,现在明明夜三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觉得他们之间好像是隔了一个银河系那么远。
好远!
好远!
那
那他们之间
“灵灵我”
“十一,你叫我夜三吧。”
“灵夜三。”
“小铃铛,你还是不愿意回来花家吗?”
林秀莲看到夜三不愿意用之前的名字,心里慌了,难道她的女儿还是要走吗?
“妈咪,我没有,我只不过是喜欢这个名字罢了,而且花灵的这个名字我不想再用了。”
“好好好,都好。只要小铃铛不离开,怎么样都可以。”
“妈咪,放心。”
夜三轻轻拍了林秀莲的手,林秀莲才放下心来。
林秀莲因为才刚醒没多久,所以立马身体就产生了困倦,夜三看到自家的爹地和妈咪精神都不大好,知道他们应该是今天累了。
日后的时间还长,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而林秀莲也直接开口,她知道他们这几个年轻人应该还有话说,可能不好当着他们这两个老家伙说,率先开口。
“老花,哎,你看我这人老了啊,才没说几句话,我就困了,我们休息去吧。”5八一60
“好。”
花渊和林秀莲两人离开,被人推着轮椅,但是两个人的手却是紧紧的牵在一起的。
夜三看到两人,就觉得她的眼眶又一下子红了。
真好,她所希望的一切又都回来了。
“灵灵,你之前答应我的。说等你毕业就嫁给我的,你之前说的话算话吗?”
墨青听到路十一的话,直接抱住了夜三的腰,挑衅意味十足。
哼!
夜三是他的!
谁都不能抢走。
“十一,那是几年前说的话了,而且到后来我经历过了那么多事情,我才知道,我只不过一直将你当作了我的哥哥,那种不是爱。
而我们的关系一直不会变,你一直都会是我的哥哥。”
“你”
路十一看到了墨青好夜三之间的关系,他也不过是想听到夜三亲口承认。
只是听着夜三亲口承认,心里很难过。
“灵夜三,你是不是还是怪我,之前我没找到你,我知道都是我的错,你怨我是对的,可是我”
“十一,你不用自责,是我把自己藏了起来,所以你们才找不到我,不是你们的错。”
“可是”
“十一哥哥,我还是希望你幸福,但是喜欢和爱不同,喜欢不会脸红心跳也不会动心,而爱会。”
路十一眼里的落寞和苦楚夜三看的明明白白,但是她知道爱情这种东西,从她认清楚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有了爱的人,直接斩断,不给别人留下一丝念想,才是最为正确的做法。
路十一坐在沙发上,久久没动,觉得他身子好像被抽空了一样的难受,胸腔被紧紧地压住喘不过气。
他真的没机会了吗?
他输给了一个只会撒娇的男人?
就离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为您提供大神我是卡卡君的报告厉少,夫人她携崽潜逃了最快更新
第三百七十二章:他输给了一个会撒娇的男人免费阅读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