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大唐神操作的开放解释
唐朝风气开放不假,但是这开放是很另类的
大唐的对外开放,是一种外面的能进来,里面的难出去,进来了休想走的那种霸主性质的开放。
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 624 年)曾规定:归附大唐的外籍商人,每人每年只需缴纳丁税 5-10 文不等,有时甚至干脆免缴,而普通汉民每年却需缴纳田租粟二石
便宜不?别心理不平衡,来了就成了等待宰杀的牛羊了
外国人在大唐定居,不能买地买田,只能租房子住,外国人如果在大唐去世,所有的东西都不许带出唐朝的国土
为什么?
对不起
>人<
大唐这没有理由
就问他气不气?
后来更狠了,如果唐朝人在大唐属国被害,杀人的外国人一定要判处死刑。相反如果是大唐人不小心害死了外国人,则可以拿钱赎命
现在看来是很不合理的规定,可是大唐从立国开始就是横着来的,爱来不来,来了想走就是问题了
敦煌遗书《唐开元户部格残卷》的记载,唐垂拱元年(685 年)八月,朝廷曾下达更严苛的敕令:
诸蕃商胡若有驼逐,任于内地兴易,不得入蕃。仍令边州关津镇戍严加捉捕。
这条敕令清晰表明,朝廷原则上可以同意外国商队在外交使团外直接来内地贸易,但一定要付出代价:来了就算自愿归化大唐,「不得入蕃」,再也不准回归故土。
原则上,懂没?最终解释权在大唐,不服打官司,敢打看谁弄死谁
外人积极「慕化」,向来是盛世必不可少的妆点
《唐律疏议·卫禁律》即规定:非因公出差不得出境,若大胆翻越国境,处二年徒刑;期间与外人交易,罪加一等;交易涉及兵器,绞刑;与外国人通婚,流放二千里。
即使是唐朝官吏因公出使外国,未经批准夹带私货,一经发现,也要以盗窃罪论处
这些政策的出台,主要服务于政治目的。唐朝建立之初,政权根基不稳,又刚刚经历隋末大动乱,百业凋敝,民心涣散。这时吸收外来移民,除能增加一定的财税,更可以营造一种四方向化的氛围,树立统治权威。
也正由于对外开放是政治挂帅,在事关普通百姓生计的经贸领域,迈出的步子反而并不大。合法合规的对外经贸途径只有三条:纯官方的朝贡贸易、官方严格控制下的边境互市以及市舶贸易。
唐代的「朝贡贸易」,与历代相比并无特殊。只是由于朝廷赏赐格外慷慨,价值远超贡品本身,吸引了大批来自中亚的商业民族粟特人,混入各国使团牟利。
不过,粟特「贡使」若想顺便再挟带私货,就要冒很大的风险了。
《唐律疏议》规定:私自携带物品与唐普通百姓交易,按盗窃罪量刑,最高可判处三千里流刑。
外国人后来甚至不能穿我们唐朝人的衣服,穿了我们的衣服,那就是对我们的侮辱。因为国家的繁荣强大,让他国畏惧,所以都不敢轻易穿大唐的衣服。而大唐女性的首饰,则是全世界时尚的风向标
唐朝统治集团脱胎于民族大融合的北朝,对胡人较少偏见,敢于大胆吸收各国优秀人才加入政权,对胡文化也有一些特殊癖好。但胡文化影响大多停留在音乐、舞蹈、服饰、饮食等文化表层,
对伦理道德,思想方式的影响那就不咋滴了。大唐鼻子长脑门顶上的,很固执
但是倾城穿露大腿的衣服,是异域风情的大秦风格,那就可以接受一点了
上殿面圣的事,干脆公示了出来,毕竟都出钱出粮了,既然都这样了,那得个良善人家的名声也是好的
但是同样的,倾城美名,才名,艺名全无所谓了,长安人给起的新雅称就是:妖精
这可是把满朝文武几百名官员一网打尽的女人,真是一颦一笑千金重
李世民事后回想起来倾城用复合弩的时候是用瞄准镜瞄准射击的
那瞄准镜是怎么回事?
早在月前就传信问过姬云了,神神秘秘的说要保密的,还在研制阶段,不肯说
李二只知道瞄准镜的镜片是透明无色的琉璃。拆开是可以,姬云说了里面好几块的,排列顺序和距离都是有严苛要求的。
咋弄?找倾城打听看看?
但是找这个妖精有点问题,长孙无忌这国舅爷出了三千担粮食,心疼肚疼,早去告诉妹妹说那倾城妖魅无双,当众诱惑皇帝。然后皇后缠着李世民好几天,李二都虚了
找孙思邈又找不了,因为姬云离家公干,他失去目标,去云游了
那想知道还得哄哄她,这咋整?李二不会这技能
那二代纨绔子弟倒是会,带着他们去楼子?老的带小的去泡妞?这大神级操作干不来
抢人这种操作压根不现实,从姬云掌控凤飞居开始,就没人敢这么干,起初是犯不着。到后来羊毛计划,纨绔子弟都没那胆子,然后姬云不懂娶妻之道的事情爆发,凤飞飞是崔莺莺的陪嫁之一被定下来,凤飞居已经相当于嫁妆被姬云提前拿走而已。士族要给清河崔家面子。谁还去那里闹事?
现在更扯了,倾城要皇帝哄哄她才肯告诉大秦的事情都知道了。大唐人也对那个遥远强大的国度很是好奇。这漂亮妖精一丢,李世民会变成第一嫌疑人
在没有姬云明确态度之前,谁动倾城,那李世民会在那人动手之前先弄死谁
等啊等!
女人总有那么几天不舒服,你别管会不会准时到点。反正皇后已经成了母暴龙
李世民终于得着空隙,偷摸跑出去找倾城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