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板儿爷
在最不期待的时候反而一切会变得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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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在板儿爷们的帮助下,开始将那一堆东西往板车上搬运。虽然东西杂乱,但在这个经验丰富的板儿爷手中,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林峰也是暗暗点头。
林峰一边帮忙,一边向板儿爷询问:“大叔,您知道小西天部队大院在哪儿吗?”
板儿爷一听,立刻挺起了胸膛,声音洪亮而自信:“嘿!爷们儿,咱干这行的,整个四九城哪能还有咱不知道的地儿呀!”
林峰听了板儿爷的话,心下大定,连忙说道:“得嘞,那您就给我拉到那附近就成了。”
板儿爷随意地应着,态度非常随和:“成,您随时都能喊停。”
林峰心里暗自思忖,自己刚到四九城,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这位板儿爷不就是一张活地图吗?于是,林峰决定和板儿爷多聊几句,套套近乎。
林峰主动搭话:“大叔,您贵姓啊?”
板儿爷也是个爽快人,直接回答:“免贵姓李,李顺发。”
林峰与板儿爷李顺发的对话中,透露出一丝亲切和轻松。林峰试图通过聊天来缓解初次见面的尴尬,并试图了解更多关于李顺发的情况。
林峰顺嘴接上话:“嘿,李姓可是个大姓啊,我妈也姓李,说不定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呢。您家里头有多少人啊?”
李顺发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简单地回答了家里的情况:“大大小小7口人呐,就我一个人出来拉车,有时候大儿子会跟我出来帮帮忙。”
林峰继续问道:“您大儿子多大啦?没上学吗?”
李顺发回道:“今年14岁喽,家里孩子多,没上学啦,出来帮着做点事儿。”
林峰心中一动,继续问:“您家住哪儿啊?”
“宣武区那边有个南横街胡同。”李顺发回答。
林峰心中一惊,不太确定地问道:“您儿子不会是叫李奎勇吧?”
板儿爷诧异地道:“您怎么知道?”
林峰咋知道的?前世那部《血色浪漫》他都不知道刷了几遍了,同人文小说更是看了不知多少。被戏称为权贵者的浪漫,穷苦人的血色,这李奎勇就是代表人物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李奎勇了。不过应该错不了,一个人名字相同还说得过去,父子都相同那八成就是了。
“哦,听我一个朋友讲过,说您儿子特讲义气,就记住了。”林峰心想,这不就是最好的打工人么?电视剧里李奎勇能跟钟跃民混到一块儿,就能说明问题了。一个胡同孩子能跟大院子弟混到一起,没有点拿得出手的东西谁信呢?
慢慢走到熟悉的街道,其实就是李江骑车带着走过的路。离小西天也不怎么远了,回去的路也就简单了!走到一处有偏僻小巷的地方,林峰赶紧叫住李顺发:“大叔,就在这停吧,等会儿我表哥会开车从这儿过,我就在这儿等他咯。”小小的撒了个谎。
李顺发麻溜地帮忙把东西放下来,林峰掏出 10 块钱给他,没让他找钱,而是说道:“大叔,跟您商量点事儿,钱您也甭找了,剩下的钱您拿着。我这初来乍到四九城,到处都不熟悉,您儿子应该对四九城也挺熟悉吧。我想找他带我熟悉熟悉,顺便帮我做点事。这钱就慢慢从里面扣,您看行不?”
“那怎么行,事情都还没做,哪有先收钱的道理。给你带带路肯定没问题,但是也用不了那么多呀,三五天足够你熟悉四九城了。”李顺发虽然心里痒痒,想赚这钱,但良心告诉自己,可不值这么多哟。
“钱您收着,不光带路,我还想让他帮我做点事儿呢,就这么说定了。我找他也就是跑跑腿的事儿,绝不干违法的事儿,您要同意呢,就让他明天上午九点就来这地方等我。”林峰可不给李顺发拒绝的机会,郑重地对他说道。
李顺发无奈,也就答应道:“行吧,我晚上回去就跟他说,明天九点,就我们现在这巷子口。我记住了!”
“行嘞,那就这样,您先去忙,我在这儿等我表哥。”
“那行,我就先走咯。”
嘿,果然天选之子,叫个板儿爷就给安排个电视剧里的人物。第一个打工人很快就要就位了,开心!
林峰麻溜地把东西塞进空间,再把妆容变回原来的样子,晃晃悠悠地就朝小西天部队大院飙去!想想今天的收获,又让器灵吃了个饱。钱也花了一半多,又得拼命挣银子了,那 996 福报要去了解一下。
快到大院门口,顺手掏出一只野兔,两条鱼,再顺上二十来个野鸡蛋、野鸭蛋。到了走人的那道门,登记一下才能进去。心里想着得赶紧整一个出入证,不然每次都要登记,可是麻烦得很。
一回到家,就瞅见三哥搬个小板凳,在小院里悠哉悠哉地晒着太阳。“三哥,要不您去乡下待一阵子吧,下地里干几天活就妥咯。”
三哥翻了个大白眼:“你可别搁这说风凉话了,要不是因为你,我能成这样咩?现在连门都不敢出了。”
“你光在这刷也没啥用呐,练功呗,反正你也没别的事儿干,要不然出去跑跑步也成呐!”“跑步?拉倒吧!反正这几天我是打死都不会出这个小院咯,你们走后我早就练过了。话说你也吃了,为啥你就没什么变化?”三哥懒洋洋地说道,还问了问林峰的情况。
“嘿,我头一回也变,不过,在乡下随便跑几趟山里,下几趟水,就变回来了。其实也没有那么白,只是滑嫩看些,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不要那么在意。都是你的心理作用。”林峰只能忽悠忽悠林锐,总不能把空间的事儿说出去吧!
林峰从背包里掏出俩咸鸭蛋给林锐,先把他那嘴给堵住。
自己则钻进厨房,干锅兔子,麻辣兔头,前世林峰在四川待过一段时间,兔头永远是忘不了的一道美食。林峰也就在那时学会了弄这玩意。
那香味儿,直接就把林锐给勾进来:“老弟呀,你这咸鸭蛋也太好吃,一咬开就是一嘴油,这也太奢侈了吧,我吃一个就好,另一个留给你吧。”
在这个家里,林峰一直是那个被特别关照的老四。三哥和其他家人都已经习惯了将好东西留给他,这份来自家人的宠爱让林峰感到非常感动。
林峰心中暖流涌动,但他并没有过多地表露情感,而是用一句轻松的话语来回应三哥:“放心,我包里还有呐,您就可劲儿造吧。”
三哥林锐倚着厨房门,看着林峰在厨房里忙碌,闻着锅里兔子肉散发出来的香气,不禁垂涎三尺:“我还是等着吃你做的兔子肉吧,闻着都这么香,我这口水都哗哗直流!”
林锐继续絮絮叨叨地和林峰聊着家常,提到了林峰早上唱的歌:“老四,你早上唱的那歌是谁写的呀?我咋从来没听过。你教教我呗!感觉老带劲了。你要是还会其他适合女生唱的歌,也可以教教二姐。别看二姐嘴上不说,她可羡慕李琳咯,可惜咱妈不愿意给她开后门。”
林锐的话语中透露出对家人的关心,同时他也知道林峰在家里最受宠,接着说:“大姐也不喜欢她现在的工作,她一直想去当兵,以前是为了照顾我们怕跑远了,咱妈也不愿意。现在咱妈这也算是部队的一员,咱妈最听你的了,你有空说说呗,哪怕是进文工团那也是兵嘛,她就喜欢那身军装。你说咱爸妈都是军人出身,不能到咱们这儿,一个当兵的都没有吧!”
得嘞,这些事儿林峰以前可不晓得,不过现在知道了,那就尽量满足他们的愿望了。去其他作战部队不好说,进文工团,这不领导都认识的差不多了么,在弄几首歌,加上灵泉改造过的身体,唱歌跳舞应该不是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