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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石头……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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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

    包拯没有任何犹豫,爆喝一声,便一马当先的冲向了破庙,花白的胡子随着脚步飘动,完全不像一个六十来岁的老人,然后是刀疤脸杨川,杨川往前跟着跑了几步,然后又停下,犹豫了一下,回转身看着赵时。

    刀疤抽动,

    然后还是走回来,面朝赵时,弯腰,低头,拱手过头顶:“对不住了。”

    这,

    还真有出乎赵时的预料,毕竟北宋的官民地位差距可比现代的官民差距打多了,然后有了一点好感,点头道:“情有可原。”

    “或许。”

    杨川或许有些倔强,完全没有理会赵时的善解人意,声音更拔高了一些:“我是开封府衙左军巡使杨川,今日来不及了,以后但有所求,某必定倾力相助。”

    赵时好感更浓了一点,

    点头道:“我叫赵时,”

    “赵?”

    赵时眉梢抖了一下,北宋好像没有说皇帝姓什么老百姓就不能姓什么的规定吧?

    要不,

    改个姓?

    赵时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姓什么,只是收养他的爷爷说他姓赵,他便也就姓赵了,所以,改个姓,对他而言真不算什么大事,只要能少一些麻烦,不过杨川只是愣了一下便略过,应该不算什么大事。

    杨川挠挠头:“赵时?我记下了,今天某没有时间了,今后一定报答。”

    说罢!

    他便吼一声:“所有人,随我将这破庙翻个底朝天。”奔向了破庙,

    赵时松了一口气,

    虽然还有许多疑惑,不过,这个案子到这里应该算是跟自己没关系了,自己能安稳的离开了,然后正要走……

    似流光般,

    赵时看到点点金光在尸体上漂浮,然后下坠,融入了他的左手食指,将左手食指渲染的也是微微放光,

    真,

    金手指?

    赵时下意识的往尸体近前走了俩步……

    “你在做什么?”

    蓦然,

    有人询问,

    赵时瞳孔缩了一缩,幸而性子比较僵硬,没有露出太多的惊容,只是平静的扭头看去,这是一名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穿着跟杨川差不多高普通捕快一截的服装,温和的笑道:“开封府衙,右军巡使柴温。”

    柴?

    赵时呼吸滞了那么零点几毫秒,

    柴这个姓氏,

    在这个年代,

    最起码是这个时代,可是比自己的这个国姓更特殊一些。

    然后柴温好似看出赵时想什么,笑道:“我跟讳莫如深的那个,可没有什么关系,倒是你,你与皇家……”

    “一样。”

    赵时还以微笑:“我跟你一样,没什么关系。”

    “哦。”

    柴温点点头,然后目光又定定看了赵时几眼,然后看向尸体,重复问道:“你又发现了什么?”

    赵时摇摇头,

    “有证据的我都说了。”

    柴温点点头,然后感叹:“如此复杂,诡异,难解的案子,小郎君却只用一盏茶的功夫,实在是我生平仅见。”

    赵时矜持的笑,并没有被好话砸晕,回答道:“只是我观察的细致一些而已。”

    “那也很厉害了啊!”

    柴温毫不吝啬夸奖,然后作揖道:“他们十几个人就够了,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所以,我就想着先把这尸体放下来吧,一直让他就这么挂着也不是个事。”

    赵时回头看了眼尸体,

    放尸体?

    监视我吧!

    这个人虽然笑的温和却明显比杨川难对付多了,赵时其实已经准备走了,却没想到被他拦了下来,然后只能笑道:“也好。”然后俩人一块把尸体放了下来,还整理了整理衣装,然后柴温继续道:“贤弟有没有推断出尸体把讯息藏在哪儿了?”

    “没有。”

    赵时摇头,这个他还真的没什么判断,不过,柴温想说什么,他却已经猜到一点,果然,柴温完全不顾赵时说没有,便笑着道:“那也比我们这些脑袋空空者强了许多,我看他们这么久也没找到,要不贤弟送佛送到西,咱们再去帮着找一下?”

    “好。”

    赵时含笑点头,然后跟着柴温往破庙走了几步才用力的皱了一下眉,

    赵时其实早该离开了,

    毕竟他是一个黑户,只要谁多余问一句,他就会留下隐患,但是,杨川包拯好似不在意了,这个柴温却狗皮膏药一般,而如果赵时这时候给他一拳,转身逃跑,却就真的成了贼了,元宝小说

    且不说后续逃得掉逃不掉,

    逃得掉,赵时一下子便会得罪权知开封府事包拯,以包拯那认真的性子,他以后就别想再进开封府了,而来到北宋却无法在开封府求活,那不是白来了吗?

    “贤弟?”

    破庙门前,柴温回头有些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了?”

    “没什么。”

    赵时收敛了情绪,再加上本就缺乏情绪表达,应该没有被看出什么,然后越过破墙,看向了破庙,破庙里,

    热火朝天,

    真的每一个人都恨不能把地皮都翻过来,尤其是包拯,其他人就算了,毕竟年轻,毕竟就是干这个的,包拯却是权知开封府事,而且已经六十来岁,胡子花白了,却也在,甚至比其他人干的更加起劲。

    柴温在一旁感叹:“早就听闻,包公做事向来是身先士卒,不怕脏乱,原本我还以为是夸大其词,今日一见,才知传言不虚。”

    赵时点点头,

    这倒是,

    他虽然不喜欢宋朝,尤其是宋仁宗一朝,这跟他小时候被收养的爷爷逼着背这一段历史有关,但是,他却毫无意外的喜欢这个时代的文臣武将,就比如……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范文正公,

    还有宋词巅峰,洒脱乐观的苏轼,东坡先生,

    除此之外,还有郁郁而亡的狄青,砸缸救人的司马光,执拗固执的王安石等等等等,而这其中,最出名的毫无疑问是包拯,历史上的包拯虽不如演义里那样断案无双,却也有着自己的魅力,

    忠君,

    爱民,

    刚正不阿,而且,来都来了,赵时便也撸起袖子加入到了翻找的行列,

    只可惜,

    也不知道那死者是怎么藏的,赵时伙同一大堆人从前院翻找到了后院,挖地三尺却都没有找到一丁点痕迹,就在赵时怀疑自己是不是想错了的时候,突然……

    并不是看到死者讯息了,

    而是,

    赵时看到了一块只有食指大小的石头,这石头本没有什么出奇,只是……

    它的外形,

    太像一个一次性打火机了?

    赵时不动神色的左右观察,不带烟火气的一点点挪过去,然后……

    一脚踩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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