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乐只君子,福履绥之(2)
即便那是她的亲哥哥结婚,但按理来说,嬴荷华是对外宣传的一个快要死了的公主,不当出现在长公子的婚宴。
许栀不想让郑璃为难。于是将一顶轻盈的纱帽拾起来,“您觉得明日我戴面纱好些还是头纱?”
郑璃看着她,良久没有说话。
许栀虽然很参加扶苏的婚礼,但眼下,见李斯则是更为紧迫的事情。
可若芷兰宫大门紧闭,她总不能让李斯像李贤那样翻墙走后门。
她飞快的把手里那顶绣帽给搁了下来,“…我不去王兄婚宴。我去华阳宫陪祖母?”
郑璃也拒绝了她这个想法。
许栀不想再用过去那种孩子气的方式同郑璃说这些事,她看着案上的博山炉,垂下头道:“母妃是不要我去婚宴,还是不让我见什么人?”
郑璃知道这个炉子的来历。去雍城前,李贤送给她的。
但要比许栀所知要更深一些,比如这个博山炉产自兰陵,赠给李斯的人并不是墨柒而是司马澄。
而郑璃清楚到底有多少流言袭击着嬴荷华。
漩涡之中,郑璃不会慎独。
李斯此人,从郑璃到秦国的第一天在吕不韦府中看到他的时候,她就认定这个人会是秦国的幸运与劫难。
嬴政大抵也不知道,郑璃初见李斯的第一眼并不是她怀着扶苏在梅园的时候。
而是更早一年,她尚秘密在昌平君府中,一日,昌平君带着她到吕相的府中作客。
那才是她在秦国看到李斯的第一次。
案上,昌平君与吕相国推杯换盏,将她的出现立即定为——秦楚国婚。
吕不韦命令他身边的一员郎官书记中核要。
那个长得唇红齿白的同为楚国来的郎官就是——李斯。
“你似乎对秦国很陌生?”李斯问。
郑璃那时想到的是满目疮痍的韩国,被韩国灭掉快五十年,却无法忘记仇恨的郑国王室,她声音放得很缓,“嗯,不过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总比熟悉的地方好。”
李斯笑了起来。那时候的嬴政不过十五岁,可他已经背负了整整九年被抛弃的仇恨。可嬴政在提起他在赵国那段时光,尤其是提到那韩国的时候,总是抱有一种别样的仁慈。
李斯在看到嬴政望向郑璃那震惊的目光中就想通了这一点。
这种仁慈是因为郑璃。
年少不可追寻之璀璨,于今日踏着泥泞的算计重新走到他面前。
这对一个王来说并不妥当。
年轻的李斯要比年迈之后更富有热血与理想主义。所以他后来才敢在嫪毐之乱之中认可嬴政的做法。
那是血腥的过去。咸阳王宫落入嫪毐之手,就连蒙骜都劝嬴政不要急驰回宫,“芷兰宫守卫重重!当是嫪毐之引!大王保守妥善为上!”
唯一一个敢对大王说——此时回击才为上的人就是李斯。
彼时的李斯哪里能想到,这会是打开嬴政对他信任的最初一把钥匙。
对嬴政来说,他挽救了自己丢失掉的童年。
他曾眼睁睁的看着他自己的父亲,最信任的仲父活生生将他和他的母亲丢弃在赵国。
他不能让这一幕再发生在他自己身上。
于是秦军剿灭叛军,于是芷兰宫紧闭的大门被嬴政强行打开。
看着浑身是血的嬴政。
郑璃颤动着,尚在襁褓之中的扶苏嚎啕大哭。他的母妃纵然失去了记忆,可从此再无法无动于衷。
梅园之见后,她才从嬴政那里得知,当日以一人辩群臣主护嬴政回咸阳的人就是那个跑来的李客卿。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李斯是她和扶苏的救命恩人。
而在不久后,吕不韦的权势摇摇欲坠了,崩塌了。李斯和郑璃说,“芈公主想想吧,秦国到底是嬴姓的江山。”
至于后来,早慧的女儿性子如同她的父王。致命的吸引在于此,她势必要与李斯这样的人‘纠缠不休’。
荷华涉足灭国之战,纷争,又提前一步除掉昌平君,便是她的意料之中了。
“姁嫚要见的人,可是李斯?”
郑璃问许栀的时候,表情没有一点儿变化,眼神还是温柔的。
“母妃,”许栀怔愣一会儿,点了点头,她谨慎道:“若李廷尉对此次王兄的婚事已经有言在先,姁嫚定当避嫌。”
郑璃看到了她的变化。
她轻合女儿的手。
只见在许栀略显崇拜的目光之中,郑璃云淡风轻的笑了笑,“李斯喜欢将没发生的事预想个遍,你去听听他仓皇之言未必不好。”
这样短的一句话,极好的概括了李斯的一生。
这是连许栀这个后来人也要在事件并发中才能找到的规律,郑璃却在天下尚未统一之前就点明了。
难怪郑璃得嬴政之钟爱。
许栀点头,“只是母妃,终南山上的事。我担心……”
“荷华,”郑璃俯下身,她柔声道:“若我的女儿是个男子,如何要被埋没在一次赴嫁之中?”
“你当不当参与这一次婚宴,不是他们说了算。”
“你大方去,没有任何人有资格置喙于你。”
许栀从前郑璃的眼中看到了种轻缓的力量,随着年岁的增长,像是没有声响的江水。
——
声势浩大的接亲仪仗,以国之重。
绸缎铺开,比天上的晚霞还要瑰丽。
朱红色大袖袍与金色玄鸟绣线,衬她容颜娇丽如火。
王室,重臣。
二者之间的政治联姻习以为常。
大概是秦国上下的风气皆以重实用为主,朝臣们对于利益的考量的期待大过期待婚姻之间存在真情。
韩亡十年,赵亡六年,魏亡四年,楚亡一月。
秦王政三十五年的冬天,扶苏终于娶回了王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