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年末盛典的前奏(三)
目光打量垃圾桶,林默微微有些发愣。
熟悉的止胃疼的药,在想到刚才沈总说的妹妹,他忽然明白了一切。
沈乐仙……
“林默,垃圾桶里有什么古怪吗?”
见林默目光灼灼地盯着垃圾桶,眼睛都不眨一下,沈总也是有些不理解。
林默收回目光,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
没怎么在意这些小事的沈总继续说起正事。
“对于这次年末盛典,星艺会最大力度的帮助你,我不在的时候,你有什么事都可以跟陆总说。”
林默点头道:“嗯,接下来只需要交给听众就行了,其他也没什么需要的。”
沈总眉头一挑,追问道:“我倒觉得林默你可以包装一下,虽然你现在风评不好,但抵不住热度高,加上你自己又有实力,而且我听陆欣绮说你是原本就是学声乐的,所以我想,只需营销一下,怕是什么李羡云陈珂然都会不如你。”
“这我不好说。”林默没有肯定。
沈总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感叹道:“现在我们这个年代的娱乐圈已经没有之前那种天王天后级别的顶流人物了,想起那个年代,还真是唏嘘。现在的娱乐圈鱼龙混杂,什么人都能火,实力与名气不配位的屡见不鲜,也难怪人都说现在乐坛质量不如以前。”
以前的乐坛虽说不与全世界接轨,在自己的圈子玩着自己的东西,但不得不说的是,那个年代的乐坛才是人们真正喜欢的。
哪像现在,为了博得外界眼球,为了追赶世界潮流,音乐都开始做得不伦不类的了。
作曲一味迎合时尚,歌词要么用华丽的词句堆砌,要么就写得跟儿歌一样。唱歌也不讲什么技巧,不是无脑飙高音,就是夹着嗓子唱。
有的歌连歌词都听不清,而有时夹杂着些外语,不看歌词,甚至不知道这是在唱国语。
总之就是,俗的太俗,太不入流。雅的太雅,独芳自赏。
这些就连平常没怎么关注音乐圈的沈总都知道,起初他也是本着恰烂钱的想法,紧跟这股“潮流”的,但没啥起色。
原本就要放弃自己这个成为娱乐巨头的梦想,可没想到放弃的半路上杀出了个林默。
从写歌进星艺到现在,每一首歌几乎都与市场格格不入。
但可能就是因为这份格格不入的与众不同,和林默创作的精妙,才导致了林默能站在星艺的肩上,与乐坛里的两大巨头李羡云陈珂然争锋。
虽然沈总自知自己不太懂音乐,并且只是单纯的觉得林默写得歌好听。无论是《遇见》还是《魔鬼中的天使》,包括昨天的那两首新歌,都是非常难见的好歌。
但对他一个听众来说,或许只要好听,就足够了。
想着这些,沈总又问道:“林默,你知道乐坛现在这样,是为什么吗?”
想到这个,林默就不由得想起了前世几乎与之差不多的环境。也曾反思过为什么一代不如一代,所以林默还是拿得出手一些不错的见解。
“跟很多人喜欢追赶潮流一样,很多人听歌不再是跟随自己的喜好,而是什么歌火就听什么。这也导致了很多做音乐的人,为了赚钱而迎合听众的喜好写歌,丧失了音乐的独立性。而这些因素加起来就是所谓的市场。”
听着林默有理有据的分析,沈总接连点头。
“说得很不错,现实也正如你说的那样。不过,就连李羡云和陈珂然都不能免俗去跟风,你一个默默无闻没有名气的人,是怎么敢写不符合音乐市场的歌?”
林默想了想,回答道:“其实不肯跟风的音乐人挺多的,只不过大部分没有发迹,有些甚至还在挨饿。”
见林默回答的挺有意思,沈总好奇地追问道:“那你就不怕因梦想而挨饿?”
“我没想过我会因此挨饿。”林默耿直地回答道。
听到林默淡定却无比自信的回答,沈总在沉默中难绷的笑了笑。
“另外,其实我既没有跟风潮流,也没有离经叛道。”
说起音乐,林默话逐渐多了起来。
听林默这么说,抿了口咖啡的沈总意外道:“哦?所以你想说你其实是中立的?”
中立……
林默并不觉得自己是中立的,他甚至从没想过要去跟风或是搞特殊。
因为这些歌从来都不是他自己的写的,他只是靠着系统给的任务,来通过任务来搬运歌曲罢了。
但既然别人问了,那林默觉得自己还是得解释清楚。
觉得中立这个词汇并不合适的林默,思索片刻,回答道:“其实相对于中立这个词汇,我觉得用雅俗共赏来形容,会更适合。”
“雅俗共赏?”
林默点头道:“对,让不同音乐喜好的人,都能听懂的同时,而又觉得好听。”
想了想,林默忽然联想到了一首歌,接着补充道:“就好像上得厅堂又下得厨房的姑娘,是每个男人的心中梦想。”
沈总点了点头,看向林默的目光,忽然有了些欣赏的意味。
刚才林默所说的既不盲目跟风又不离经叛道,他觉得很有见解,而这份见解在任何地方都有实用性。
无论是想搞娱乐公司,还是创业投资,又或是为人处世,好像都能套得上。
联想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沈总发觉林默聊天的方式,既能不失严谨而又风趣不刻板,就不正是雅俗共赏吗?
想到这里,沈总会心一笑,靠近办公桌放下咖啡,回过身来时说道:“林默,我想再问你一个问题。”
林默点头,表示可以。
“问题很简单,你不用紧张,这句话好像有点多余,想必你也不会紧张。”
见跟林默聊了这么多,就没见过林默有拘谨的神色,沈总也是否定了这个说法。
“紧张倒没有,不过挺好奇沈总会问什么问题。”
脸上丝毫没有好奇的神色,相反林默还很淡定。
沈总也不浪费时间,在短暂思考后,便开口问道:“如果我说,公司想捧你,并且打算把你营销成一个乐坛的传奇人物,你是拒绝,还是顺从?”
营销成传奇人物?拒绝还是顺从?
林默脸色微变,心里清楚这肯定不只是简单的提问,甚至和系统当初让自己做的选择题差不多一致。
虽然又是一个选择题,但这个问题显然难度小多了。毕竟顺从公司的营销显然要比拒绝爽多了,百利无一害。
面临这个看起来几乎没有悬念的选择题,林默心里也有了答案。虽然不知道沈总这样问的意图是什么,但这样的问题显然不用太纠结什么。
酝酿许久,林默最终干脆道:“沈总,我拒绝。”
“怎么就拒绝了?”
不明白林默为什么会给出这样的答案,沈总疑惑道。
在他看来,这种机会是千载难逢的,娱乐圈能营销成功的明星,无一不是收米收麻了的,换做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拒绝。
可林默却拒绝了?理由是什么?
对于沈总摆在脸上的不理解,林默解释道:“营销人设,我不太习惯。我想自在一点,这样我写歌也不会受到外界的影响。”
“所以为了自在一点,你甘愿放弃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
听到林默的答案,沈总有些失望,凡成大事者不能因为自身的一点小奢求就因小失大。
而这样的问题,他不想在林默这样一个可造之材的身上看到。
或许这个选择题所有人都会选顺从,但林默知道,这个所有人不包括自己。
换句话说,他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是个穿越者,有着系统,他身上有着比任何人都要牛逼的资本。
所以本就在前世里已经经历过社会的洗礼和拷打,他觉得自己没必要再活得那么拘束,相反的,如果自己还像上辈子那样的话,这个穿越的机会显然十分的浪费。
而且最重要的是……
这个系统不允许自己依靠外界任何的帮助,早在自己选择系统的时候,他已经做好孤军奋战的准备了。
因此即使面对沈总失望的神情,林默也十分淡然。
但知道还是要给出一个合乎情理的理由,林默想了想,反问道:“沈总,你觉得有没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沈总十分疑惑,现在是愈加摸不清林默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
林默说着,微微停顿,一边思考一边继续说道:“站着把钱给挣了?”
沈总微微皱眉:“你想站着挣钱?”
林默想了想又觉得不对,于是摇了摇头,回答道:“可站着挣钱又太累。”
沈总迫切追问道:“那你的意思是?”
“躺着收钱。”
林默淡定道。
沈总无言地看着林默,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
“林默,既然你拒绝,那我也就不强求了。不过等你那天要是改了主意,我或许还会帮你一把,但那得趁我没改变主意之前。”
沈总说着,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林默。
“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是我的电话。”
林默心领神会地接过名片,就见上面写着沈总的名字,“沈清砚”,以及一串电话号码。
“明白。”
虽然林默知道自己不可能改变主意,但话还是没有说太满,毕竟沈总也是要面子的。
见林默面对自己的试探依旧淡然,沈总沈清砚内心有些挫败,也是他第一次没能用钱让人低头。
想着林默可能是太年轻,金钱难凉一腔热血,于是又补充道:“现在的娱乐圈实力与名气失衡太严重,在有实力的人,一旦没了热度和曝光,也终会被流量击败。林默,关于这点,我希望你能明白。”
林默肯定地点头道:“嗯,我明白。”
这……
沈清砚内心无奈,但依旧保持着沉稳。
“那就这样吧。”
听沈清砚这样说,林默也就站起身告别,退出了办公室。
看着林默离去的身影,沈清砚眼神复杂地靠近办公桌拿起咖啡杯,轻轻抿了一口。
喝了一口咖啡的沈清砚皱了皱眉:“唉,真难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