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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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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肉档铺出来,宋至冬还打算带李西糖去国营饭店。

    他要让李西糖知道,除了肉包子之外,他可以让她吃上其他肉!

    我,可不是村子里那些婶子婆娘们所说的废材一个,我是一个能养得起媳妇儿,养得起孩子的男人。

    只是,刚过来,就一个知青拦住了李西糖,“李知青,我们在邮局看到了一封你的信,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就去拿吧。”

    这位主动提醒李西糖的知青,不是不想帮李西糖,只是单单一封信,就怕李西糖以为有个包裹,结果被自己给拿了……

    之类的误会,就没必要产生了,影响大家在知青所的生活。

    “我的信?”李西糖听到这知青的话时,还颇为惊讶,什么时候还有人给她写信了?谁啊?

    “对,你的信,我们几个当时都看到了,不过没有你的允许,邮局那边也不随便给人……”知青解释道。

    “好的,我这就去看看,多谢了哈。”李西糖很是客气礼貌,并没有因此生气。

    整个集镇,其实并不大,从肉档铺到邮局,没走多少路。

    拿到信时,李西糖疑惑的看了一下信封上面的名字,李实?这不是原主的父亲吗?

    李西糖有些嫌弃,单纯寄了一封信过来,不是诉苦就是臭骂,总不能够是关心她吧?

    若是真的关心,好歹也会寄些东西来。

    带着嫌弃的眼神,瘪了瘪嘴,打开了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果不其然,如李西糖所料的那般,信里都是对李西糖的指责。

    这些指责的话语,仅是一眼扫过去,李西糖就没有耐心看了。

    直接撕了!

    垃圾!

    宋至冬瞧着李西糖的这个动作,没有询问这封信写了什么让她这么生气了,“我带你去国营饭店,吃些好吃的,心情就会变好很多了。”

    “不管别人再怎么气你,你就更应该要高兴才对,不然对方的目的岂不是达到了?”

    在后面补了一句安慰的话语,一句话落下,李西糖顿时就不生气了。

    “你说得对,对方就是故意的。”那句话叫什么来着,气出病来无人替,要是自己病坏了身子,指不定城里的那几口该怎么高兴呢。

    国营饭店。

    李西糖看着自己面前那满满一碟的红烧肉,闻着就香喷喷,还有一大碗白米饭。

    “好吃!”软糯香甜可口,一口下去,肥而不腻的口感,可见该国营饭店的主厨不错!

    哦,又或许是因为她已经许久没有吃肉了,馋着呢。

    这年头来国营饭店的,都是冲着肉来的,没有谁的饭桌上还点个菜,家里就能炒的菜,没必要浪费钱。

    李西糖干了满满的一碗饭,感觉自己人生十分的满足,宋至冬见状,心里染着满足的笑容,以后要给西糖过上天天能吃肉的日子!

    回程的路上,宋至冬倒是与李西糖一起坐拖拉机。

    出发时没有见着宋至冬的八卦大婶们好奇的询问,“至冬小子,你刚才不是没有一起坐拖拉机吗?你怎么也在镇上?”

    “害,这你还不知道吗?好歹今日休工,人家李知青都来了,至冬小子怎么会不来帮忙呢?”

    “瞧瞧人家帮忙扛着的东西,谁能说至冬懒啊!这不挺勤快的吗?”

    “就是就是,李知青可就好咯,不用那么辛苦,你看至冬多好,勤快,又对你好,去哪儿找这么好的男人啊!”

    或许上了年纪的婶子们都有一个爱好:喜欢拉郎配。

    虽然李西糖跟宋至冬两个人平日干活不利索,但人家长得好看,说话又不是特别难听而闹出矛盾的人,自然有人说笑了。

    想了想,其实宋至冬也不是那么的无可救药,好歹在真的看上一个姑娘家之后,开始勤奋上进了起来。

    等以后成了家,有了孩子,想必会更加懂事能干了。

    当然,这里的能干指的是能下地种田去了,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那种干活,而是从早到晚,一天能有七八工分的那种干活。

    说完宋至冬,又说李西糖,似乎就要在今天把他们俩按头把这事儿给搞定咯。

    “婶子,听说栓子叔要说媒啊,什么时候相看啊?”宋至冬笑呵呵的转移话题。

    这不,一说起栓子,大婶们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主要是栓子已经三十好几了,之前挑挑拣拣,现在被挑挑拣拣。

    他妈也不敢对女方各种挑剔了,选来选去,人家当年相看的那些,娃儿都已经上学咯。

    “对啊,栓子年纪也不小了,你啊,也别这么挑剔了,能娶个媳妇儿就不错了……”说起这个来,就劝说栓子他妈,能有个媳妇儿就不错了。

    “隔壁大队的王寡妇就挺不错的啊,为人老实,又勤快……”

    “什么?寡妇?瞎了你的狗眼了?我家栓子什么时候沦落到要娶寡妇了?”栓子他妈顿时怒了,我家栓子怎么就不能够娶个黄花大闺女了?

    “你也不看看你家栓子什么年纪了?什么条件,还想娶黄花大闺女?”其他婶子也不是吃素的,骂我?你自己不长眼啊?没看到你自己儿子什么颓样儿?

    站在旁边等拖拉机的宋至冬挑眉的看着几位大婶互相臭骂一顿后,又给栓子他妈出主意怎么才能给栓子娶个媳妇儿。

    祸水东引,很好。

    不管是西糖害羞也好,不想回答也罢,宋至冬都将这点小风雨拦在了外面儿。

    回到大队,宋至冬将李西糖买的东西送回了知青点,才离开。

    紧接着,忙碌自己的事情去了,做好了最坏打算的宋至冬,自然想过跟着她回城,自然就要落户在那个城市。

    如何落户,不是买房就是工作,这些都是需要启动资金。

    如果不久后,西糖愿意跟他了,自己这个房子,总要收拾好吧?

    两个方向,都要准备好。

    过没两天,大队长通知开启进入农忙时代,也就是俗话说的先收成再播一季粮食种。

    本来只需要干着轻松活儿的李西糖,都安排去拔花生。

    拔花生不难,难的是将花生从苗上打下来,这一点,还需要不少力气呢。

    宋至冬本来还想跟大队长申请,与李西糖一起干这活儿。

    可惜,大队长觉得这种轻松活儿,交给这些知青就够了,至冬小子身为男子汉大丈夫,当然得干些粗重点儿的活啦!

    而李西糖也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双抢’了,为什么一个个都说会很辛苦。

    真的,真的……很辛苦。

    幸亏自己将知青点里的那个小活儿交给了其他人,回到去,真的什么都不想干了。

    而宋至冬也没有直咧咧的将肉送到知青点,让李西糖出来,毕竟如果日日吃肉,容易引起其他人的嫉妒。

    眼红的人是不讲道理的,严重一点甚至还会去举报呢。

    就算没去举报,西糖在知青点,指不定还会被怎么孤立排挤呢。

    李西糖:其实,偷偷吃肉的感觉,也很刺激啊!

    为了不被其他人发现,李西糖都觉得自己快要晋级成侦探了,今日,没有人跟踪!附近没有偷窥,可以开吃。

    这种苦中作乐,宋至冬发现,西糖对自己越来越亲近了呢。

    说话都没有之前的疏离与客气了,为自己的智慧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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