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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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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序风看着马车走远了,才乐着个脸,优哉游哉走着回去了 。

    回到家后,许厌忙问今天的情况。

    宋序风说到这些的时候神情还正常,但是将今天遇到的青莲也全部一股脑说了出去。

    宋只只道,“那个姐姐好可怜啊!”

    碍于孩子在场所以他说得没有那么仔细,结果自己女儿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萧锦书听得眉毛皱了皱,她将宋只只打发走后,叫宋序风将遇见的事情原原本本说出来。

    过了一会儿,萧锦书得出一个结论,“你被盯上了。”

    宋序风骄傲地看向萧锦书,“儿子也发现了,所以儿子直接让祝兄弟家的小厮直接将人送去县衙了。”

    “干得漂亮!”

    听到夸奖,宋序风里面滋个大牙笑,一点都不像是个五岁孩子的爹。

    许厌嗔了他一眼,“就你厉害!”

    “可能是因为祝兄弟那辆马车,所以被误会了。”

    宋序风只能这么解释了。

    这次事情,也让宋家人提高了警惕心。

    而祝家这边,小厮回去之后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祝为安听。

    生怕他一个生气自己的小身板就完蛋了。

    老爷虽然看着和善,但是在做事方面那可是实实在在的严厉,容不得出半点错的。

    “行了,你下去吧!”童心悠见他没反应,就让小厮率先离开了。

    祝为安还在愣神中。

    这边也在开始思索这件事,与宋家的想法不同,商人思维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是对手的手段。

    童心悠分析道,“马车上明明确确有童家的标志,凡是在泉水镇或者宜州城的,谁不知道童家。”

    “那女子指不定不怀好意,再者,谢大人才刚走没多久,姓朱的不敢下手。”

    “而且,小柱子还说她中途跳车了。就凭这点就很可疑!”

    祝为安认可她的看法,于是道,“那我们也给宋家打个提醒,不管是什么目的,总归是冲着两家来的。”

    就这样,一件事情,让两家都提起了提防心。

    童家有钱,宋家勉强算是有钱有权,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马虎不得。

    萧锦书估摸着宋序临的纸应该也用得差不多了,又准备了一批。

    根据他在信里写的想要吃的东西,她都一一准备着。

    去年冬天晾晒的白菜干,还有家里的果干她又准备了几大包。

    “娘,这是不是太多了?”

    许厌望着角落那一座小山似的包裹,顿时傻眼了,她有些哭笑不得,“娘,成水县连这点东西都没有吗?”

    她手里拿着一包姜,有点怀疑自己了。

    萧锦书吐槽道,“你是不知道,你三弟信里除了问候家里之外,剩下的都是说那边的东西吃不惯,给我列了一大堆吃的,要不是条件不允许,他都打算让我给他抓只鸡去!”

    “这么艰苦的吗?”闻言,许厌都不知道该说些没有好了。

    这时,宋序风拿着那封信出来念,“确实是真的,三弟还说,那边的水都不好喝,家里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

    “这这成水县困难成这样了?”

    “那三弟去那边岂不是受罪?”

    宋序风觉得她说得不对,解释道,“那叫做磨炼!”

    “一边去!”许厌听到这话就想打他,三弟那可是她看着长大的,跟儿子一样的存在,听到那边条件这么艰苦,都心疼死了,居然还说磨炼。

    “娘,这么点东西是不是不太够,我再去准备点。”许厌目前看见那座小山似的东西只觉得少了,必须再加点,于是风风火火的就跑出去了,嘴里还念念有词,“三弟喜欢桃子罐头,要多带几罐才行。”

    留在原地的母子俩面面相觑。

    宋序风不敢相信地问道,“娘亲,刚刚我是被凶了吗?”

    “你觉得的呢?”萧锦书戏谑地问,眼里尽是看好戏的神态。

    “那可能真的是被凶了。”他郁闷,不解啊,但是自己媳妇儿自己受着。

    许厌回了房间顺便把那套她前两天做好的衣服跟鞋子装好。

    这时,宋只只突然跑了进来,怀里似乎还抱着什么,神神秘秘的样子。

    “娘亲,我可不可以养它?”

    许厌着急收拾东西,也没细看,“哪捡的?”

    “跟稚奴在山上的时候发现的,看见它可爱就抱回来了。”

    “嗷嗷——”

    她怀里的小家伙叫了两声,有点怕许厌。

    “去问问奶奶,奶奶同意就养着。”

    许厌想着这可能是谁家的狗生的,因为养不起所以直接丢到后山了。

    宋只只抱去萧锦书面前的时候也没细看,就这样答应下来了。

    “奶奶,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萧锦书忙着清点东西,瞄了一眼,见它浑身雪白,直接了当道,“那就叫白白吧。”

    “嗷嗷——”

    宋只只道,“奶奶,它好像不喜欢。”

    “那就叫雪雪!”

    此话一出,宋只只怀里的小狗立马扭头埋进她的怀里,用沉默的无声表示抗议。

    “额,奶奶,您觉得琥珀怎么样?”

    萧锦书随口一说,“好名字!”

    “嗷嗷嗷嗷——”怀里的小东西瞬间激动,它扒拉着宋只只的手,头一直动着。

    “你喜欢啊?喜欢那叫琥珀吧!”

    萧锦书问,“怎么想起来叫琥珀了?”

    宋只只如实道,“稚奴起的,这小狗还是他发现的呢。而且我发现,琥珀特别亲近稚奴,刚刚要不是稚奴将它抱到我怀里的,它都不愿意离开稚奴。”

    宋只只有些郁闷了,为什么它们都喜欢稚奴多一点呢!

    难道自己身上就没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吗?

    奶奶就很讨孩子的喜欢。

    “奶奶,它好像饿了。”

    “家里还剩一点羊奶,你试试。”

    自从有了钱,萧锦书就没打算亏待自己,牛难买,羊不难,她花了大价钱买了一头羊回来,还是刚好生过小羊的。

    那小羊早就被卖出去了。

    萧锦书又给买回来了。又大手一挥,多买了几只回来。

    每天一碗羊奶,不仅补充营养,皮肤都养白了。

    最重要的一点,她也想吃烤全羊了。

    萧锦书道,“叫稚奴今晚早点回来,可能要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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