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发生在宾馆的闹剧
说来你可能不信,午夜的宾馆门口,竟比白天还热闹。
两辆拉着闪灯的警车周围,挤满了看热闹的群众,各个穿着睡衣,伸长脖子,抢着往玻璃门里望。
还别说,深圳人民睡的真挺晚啊!
我拎着几大袋东西,艰难的拨开人群,好奇的问抢占最里圈的大叔大妈们:
“请问这是出什么事了?”
“不知道啊,说是打架,警察都来了两波,进去好久了。”
“不是打架,是捉小三,从九点闹到现在,动静大的半条街都听到了。”
“哎哎,你听说没,好像小三就是这里面的服务员,年纪轻轻就勾引老板,还怀了孕,啧啧。”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拼凑整个事件。“小三”?“老板”?这几个关键词叠加在一起,不出意外,应该就是小林了。
事实证明,我的第六感是对的。
小林和老板这事,终究纸包不住火,还是露馅了。看这阵势,估计是惠州来人收拾烂摊子。
既然事件有了大概,人群里也开始发表各自的看法。
“出轨这事,就是男的管不好那玩意,活该!”
“女的也不是好东西,到处勾引人,下贱!”
“哎哎哎,明明是男的问题,说不定女的也是受害者。”
“放屁!女的不主动,男的怎么会上钩?”
“……”
我一听,这味道不对啊,明明是在讨论小林的事,最后倒变成了一对夫妻模样的人在吵架,男的针锋相对,女的也不善罢甘休,面红耳赤。
大年纪的围观者赶紧把这两人拉开,责怪的说:
“好好的讨论别人的事,你们怎么自己吵起来了,没必要,没必要。”
“是的呀,就事论事,别对事又对人的,伤感情。”
大伙有安慰了会,男的气呼呼骂骂咧咧的拨开人群先走了,女的坚持留着,等着看小三的结局。
就在这时,罗姐恰好走到门边,我赶紧拍拍玻璃门,打了个手势。罗姐听到声音一转头,就瞧见了我,赶紧拔了插销,帮忙把东西拎进去,而后立马又将玻璃门锁起,拦住了一堆想闯进去,现场吃瓜的群众。
“妹妹,怎么回来的这么晚?钱的事咋说?可担心死你了。”
我拍拍罗姐的肩膀,告诉她没事,又努努嘴问;
“啥情况?”
“老板娘带着娘家人赶来了,二话不说揪着小林就是一顿打。”
罗姐用眼神示意地上被撕裂的衣服碎片和斑斑点点的血迹,可以想象,群殴过程是足够惨烈的。
“你是没看到,小林被打的那个可怜呦!四五个人压着一个打,衣服都扒没了。”
“对了,老板呢?他知道了吗?”
“怎么躲可能不知道?第一时间就赶过来了。老板娘前脚刚到,他后脚就出现,可有什么用?看到沙发旁那一撮头发没,老板儿子扯下来的,还踹了他好几脚。后来老板娘又报了警。现在人都被带到休息室,警察在了解情况。”
“奇怪,老板娘消息怎么这么灵?不是说一直在惠州嘛?”
“小林自己犯贱惹得呗!这个月那事没来,还老想吐,找了个小门诊,检查说是怀孕了,还是双胞胎。再不得了了,哭着喊着,作天作地要老板离婚娶她。”
“你也知道老板这个人,懦弱,怕事,始终拖着不表态。小林等不及了,明目张胆把检查单发给老板娘,说要是不同意离婚,就去公安局告老板。”
“那老板现在啥态度?站哪一边?”
“不知道,一个说要告他重婚,一个说要告他强间,两头都得罪不起。你说说,是不是自己作孽,一把年纪了,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搞出点乱七八糟的事情,老脸都丢光了。活该!”
说话间,休息室的门开了,老板娘和儿子,还有几个娘家人情绪激动、骂骂咧咧的先走出来,后面跟着老板,低着头,穿着的白褂上,杂乱的脚印清晰可见。
最后被女警扶着出来的是小林,看起来被打的的确有点狠,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妆都花了,青一块紫一块,披了件宾馆的浴袍遮挡,捂着肚子,路都走不稳。
即使这样,小林还不忘哭喊着挑衅:“我要去做伤势鉴定,你们都给我等着,我要你们全部去坐牢!”
听到这话,走在前头的老板娘不干了,立马带头重新扑打过去。按头的按头,扇巴掌的扇巴掌,实在插不进的,就着小林的胳膊大腿就是一顿扭,场面顿时又陷入一片混乱,只听见小林的哀嚎声惨叫声不断。
估计是几个警察被折腾了一晚也是累的够呛,没好气的喊着:
“都住手,全部带回派出所处理。”
又相互拉扯了好久,警察才把一群人全部带上警车,开走了。
见事情告一段落,看过瘾的围观人群慢慢散去,宾馆里的住客们也各自回房休息,大厅恢复往日平静。
我刚准备上楼,才想起带回来那一袋海鲜,赶紧塞给罗姐:
“姐,我打包回来的海鲜,别嫌弃,拿去吃。”
罗姐疑惑的看着我,似乎在问这是哪来的。我笑笑,没有回答,拎着自己的东西,回房了。
等我洗完澡收拾好已经过两点。听到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罗姐。她拿了一个空调遥控器给我,说晚上闷热,让我用着,别被其他服务员看到就行。我心知肚明的点点头。
刚想送罗姐出去,可她磨蹭着并不想走,扯东扯西的聊着。最后终于憋不住,鼓起勇气劝了我一句:
“小成,你读过书,长得漂亮,有大好前途。可千万不能学小林,尽做糊涂事啊!”
“放心吧,罗姐,我自己有数的。”
罗姐轻轻叹了一口气,嘴巴动了动,原本还想说点什么,但看我一脸无所谓、不知好歹的样子,话到嘴巴却终究没说出来。只是摇摇头,面色有些凝重,带上门出去了。
我知道罗姐是为我好。
可是已经迈出第一步的脚,还能收回来吗?
或者应该问,想收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