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年前备油货
柳絮接过红薯干,眼眶瞬间红了。
大队里舍得晒红薯干的人家都是余粮户。
像她家,到过年的时候,婆婆也会蒸晒三五斤用来招待客人。
家里男娃子能吃上一把,她女儿只能吃到几根,她多少年没有尝过红薯干啥味道了。
沈锁锁垂头吃了一根,甜丝丝的,还软弹软弹的,比她奶奶做的好吃多了。
她来到秦秋娘跟前,深深弯腰,“谢谢太婆婆,你做的红薯干好好吃啊。”
“哈哈,小妮儿别客气,不要吃太多哦,撑住肚子就吃不下花生糖喽!”
秦秋娘说完抱住她,俯身亲了亲她的额头,
“多疼人的小姑娘,和你娘一样美丽善良。”
被她一起夸的柳絮,羞涩的低下头,也尝了几根红薯干,真的很好吃哩。
沈檀也随手抓了几根放进嘴里,这是她用灵泉水催生出来的红薯做的,确实比普通红薯做出来的好吃。
吴霞也抓了一把,“哎呀,真甜,老姑你手艺就是好,做个红薯干都比俺们强。”
秦秋娘笑呵呵的,“你们喜欢就好,我今年做了不少,你们回去的时候多带点回去,给家里人吃。”
这几年,秦砺为了养猪分了不少红薯回来,奇怪的是,往年猪上交后,红薯也没剩多少了。
今年竟还剩那么多,她索性就多蒸了几锅红薯晒。
“不了不了,我婆婆今年也蒸晒了几锅,吃不完哩。”
柳絮连连摆手,哪能来小妹家吃了,临走还拿的。
接着,她又看向沈檀,“小妹啊,时间不早了,俺们开始和面吧。”
“不急,先喝口水。”
沈檀从厨房给她们每人端来一碗灵泉水,“每早一碗水,通通肚子,排毒的。”
“哈哈,每次你都这么说,害得我回去拉半天肚子。”吴霞端起碗,一口气给喝完了。
听她这话,柳絮也想到每次来看小妹,她都要请她喝一碗水,结果回到家,她就会拉肚子。
不过,拉完肚子,她身上那些隐痛就跟消失了似的。
秦秋娘已经爱上喝水了,她接过碗慢悠悠的品尝着。
沈锁锁喝的一脸满足,“小姑姑家的水好甜啊!”
“那是小姑姑放了糖啊!”沈檀揪揪她鼻子。
怕她们闹肚子,或灵泉水不小心洒出闹出异象,她每次给别人喝灵泉水时都会加入一半的开水,再放点糖。
除非像秦砺那样的大伤,她才会用纯的灵泉水帮他快速治好。
几人开心的喝完灵泉水,都进了厨房。
灶台上的铁锅不大,平常用来炒菜做酥饼馍馍还行,要是炸东西就显小了。
沈檀便把煤炉子换上新煤块,提到院子中间,直接在院中用大陶锅炸油货。
吴霞和柳絮帮着把厨房里的面案子面盆啥的,全部搬到院子中间。
秦秋娘在厨房炒芝麻黄豆和花生米,小锁妮儿给她烧火。
今天艳阳高照,也没有风,院子里暖烘烘的,三人忙了一个多小时,头上都渗出了汗珠子。
第一锅麻叶子炸出来了。
造型似片片展翅的蝴蝶,金黄酥脆,香味扑鼻。
秦秋娘带头尝了一片,望向沈檀满意的点点头。
“有长进,火候也极到位,等你每锅炸出来的麻叶子的颜色,都一样的时候,这炸麻叶的功夫也就练到家了。”
吴霞先给柳絮抓了一把,才自己拿一块吃,“哎呀,这比我上次炸的好吃多了,老话说名师出高徒,果然不假。”
沈檀刚刚已经尝过了,还行。
她用小碗给沈锁锁装了半碗麻叶,让她在一旁吃,她继续炸。
炸完麻叶子,接着是麻花,油条,糖糕,馓子,糯米芝麻球,红薯丸子,还有炸黄豆和花生米,最后炸了一大竹筐的萝卜丸子。
几人边吃边干,还没有到中午,肚子已经吃圆了。
这些油货炸完,秦秋娘亲自上手做芝麻饼和花生糖,沈檀做了五方盘的沙琪玛。
望着摆满院子的油炸果子们,柳絮高兴的眼泪汪汪的。
她刚到沈家,那时候沈檀才三岁,瘦的皮包骨不说,身上不知道在哪里感染的烂疮,看着可怜极了。
可沈长旺一家人还不忘让她干活,她看她可怜,就从娘家找来土方子,帮她治烂疮。
足足用了一年多,才治好她一身的疮。
那几年,她一直没有孩子,对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她心中生了几分母爱。
慢慢的,她就时刻关注她,保护她。
时间久了,在她心里,沈檀是她的小妹妹,也如同她的女儿,她希望她能过的好。
有饭吃,有衣服穿,不用挨打。
如今,沈檀终于过上她期待的生活,真好。
高兴之余,她想到了沈长旺一家子。
以前他们家连顿红薯汤都喝不上,现在天天白米饭,新衣服,还穿上大皮鞋,还不带重样的。
就很奇怪。
“小妹,你姥姥家那边的表姐,你都认识不?”
她听她那些妯娌们说,那些东西是胡翠芬的侄女给的。
那得多有钱啊,不仅给钱票还给衣服鞋子,就连沈荷花一家四口都有份。
正在拌饺子馅的沈檀,抬头看过来,“认识,但不熟。”
胡翠芬娘家在另外一个大队,她经常带着原主和沈荷花去给娘家干活。
原主和那些表哥姐弟妹们见过面。
“那你那些表姐中可有人嫁去县里有钱的人家?”柳絮再一次问道。
原本以为闲聊的话,被她这么一问,秦秋娘和吴霞都停了手中活,探究的望着她,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沈檀不解的蹙起眉,“是不是沈长旺他们弄出什么事了?”
柳絮纠结一瞬,想着这事也没有什么好瞒的。
“自从那天你跟他们家断了关系,他们吃的越来越好了,前几天他们一家子去县城后,带回来几大包子东西,全是新衣服和鞋子。”
“不是新的,金宝叔说是旧的,是别人不要的,打赏给他们这些穷要饭的,他才不稀罕穿,”沈锁锁抢答般的说完,又有些沮丧,“他不稀罕穿,却又不舍得给别人。”
她好喜欢金宝叔的那个书包,要是她也有一个,就能去上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