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初中第一个月考
这样的事情,会让人很没有面子。
宋向文跟唐朋坐同桌的时候还跟唐朋针对刘方超展开了讨论,宋向文还吹嘘着:“刘方超我小学一年级就认识,小学是我们小学的,他扛把子欺负不到我们小学的人身上。”
唐朋信以为真,时不时的开玩笑跟宋向文说:“文哥以后有人欺负我你帮我去找刘方超昂。”
失了面子,唐朋肯定要腹诽一阵,对自己的实力产生质疑,自己以后也不敢自信的跟别人小小的吹牛了。
李金和唐朋就像没有经历过这件事情一样,过后对这件事情都选择了闭口不谈。他们心里面其实还是很尊敬宋向文的,扛把子找上门来,他出头去解决,尤其是李金,虽然不说,但是心里面对宋向文的的确确是感谢的。
在学校里,学习还是主流,这些学习之外的事情,终究不会占据宋向文这些成绩靠前学生的主要时间,只能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当成闲聊的调味剂。
第二个周六,宋向文就要去暑假里的辅导班了,继续他初中的辅导班生活。
每个周一天课,上了初中之后,辅导班教授英语、数学和地理生物,因为地理生物是要在初二的时候参加会考的,会考之后就不再学了,会考的成绩也会计入到中考成绩当中。所以在初三之前,最重要的小科就是地理生物了。
上午两节课下午两节课,总共四节课,这四门课程一门一节课。
早晨一个人坐着公交车,到了驻村停车场下来,走个十分钟就到了辅导班的位置了。
在村子里面走,宋向文心里面是有一些害怕的。
农村很多人家都会养狗,不是当作作伴的宠物,而是当作看家护院的“护卫”,基本上都是小土狗,都卖不上钱,谁家里母狗生了,抢着往外送,没有人买,这样的小狗,在农村很常见的。
宋向文奶奶还在的时候,养过好几只,宋向文知道这些小狗的习性,甚至还知道这些小狗的牙口,毕竟也是被狗咬过的。
这种小土狗,长得不大,脾气倒是不小,尤其是看见了小孩子,更是恨不得快点上去欺负欺负。
四条小短腿蹭的一下就能飞上来,跑是根本跑不掉的。而且农村的房子前后之间的胡同很窄,房子建的很密集,一个不注意从角落里钻出一只汪汪叫的小狗,吓得人肯定得一哆嗦。
在自己村子里的时候,宋向文从来都是避开那些陌生的胡同的,只走那些自己走过许多次,明确知道没有人养狗的胡同。
一个人提心吊胆的走到了辅导班,这一路算是熬过来了。
元老师还是在大树底下放着两张桌子,宋向文已经跟她很熟了,她笑着把宋向文迎过来,给他写好了单子,交钱不着急,都算是熟人了。
宋向文的教室在最西边的屋子,元老师站起身来用手指了指,宋向文就知道是哪一个了。
教室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李启俊,他是雷打不动要来的,有的时候宋向文还是挺同情他的,自己家里的亲戚开辅导班,不上都不行,从小上到大,估计都没有体会过周末的快乐。
而且李启俊还是实验初中的学生,周天下午回学校,这就代表他一个周只有半天自由的时间,城里的孩子压力真大。
还有一个宋向文就不认识了,一进门,坐在第一排,光坐着就能看出来特别高,两条腿快要伸到黑板上去,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眼镜,巨大的手拿着签字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因为人少,宋向文就直接坐在了第一排,那个高个子男生的旁边。
高个子男生起身让他进去的时候,宋向文已经有些怀疑自己看到的画面了,他站在原地,眼睛里面满是疑问,“哥,这是初一的教室是不是?”
男生哈哈两声,说着夹杂着土话味道的普通话,“昂,就是,我也是初一的。”
宋向文一边缓一边跨进去,“哥你多高?”
“一米八一。”男生坐下了,坐着跟宋向文站着差不多高,脸歪向宋向文冲着他嘿嘿笑。
男生名字叫尚清,也是实验初中的学生,而且跟李启俊还是一所小学的。
在市里小学上学的,基本上家也都在市里,小学不提供住宿,他们如果住的太远了,家里接送不方便,小孩子个人生活能力也不强,住托管也不让人放心。
而尚清家里却比宋向文家还要往西,他去市里比宋向文去市里远了得十公里,尚清说他小的时候爸妈就知道实验初中好,直接把他托关系送到了市里的小学,这几年都是租房子在那边住。
小学的时候,他就因为身高的优势去练了体育,跳高、跳远、短跑基本都试过,身体条件好,拿了不少的奖,上了初中,就已经被实验初中的校队给要了,现在在实验初中练田径。
元老师第一个周因为初一的学生太少了不开班,第二个周这也才来了三个人,一个还是自家的孩子,不挣钱。也就是说也就才收了两个学生,课时费肯定是亏的,她和王老师从各个初中招的老师,课时费都是按照小时的,给初一的上课,属于是赔了本。
但就算这样,也得办下去。宋向文原来听元老师讲她开辅导班的时候多么负责,说有一个学生英语成绩不好,等到辅导班放学了,元老师把孩子单独留下,给孩子一个人辅导,辅导到了晚上八点。当天晚上家长拎着奶就去了元老师家里,元老师不收,她说这是她对孩子负责该做的,不是为了那一箱子奶。
肯定有这种因素在里面,元老师和王老师开的辅导班评价一直是不错的,虽然刚开始招不到学生,但是没人会对这个辅导班的教学质量产生怀疑。
数学是王老师教,英语是元老师教,第一个周没有找到地理老师,上了两节生物课。生物课的老师宋向文认识,就是十九中的生物老师,一个中年男人,喜欢穿一件夹克,手里总是夹着香烟,走到哪里抽到哪里。讲课从来不用普通话,都是用的方言来讲,讲课很有激情,冷不丁的一个大嗓门就把不注意听的学生吓一跳。
宋向文认识他,还是因为自己班的班主任。
宋向文的班主任,是一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本科学的是物理,进学校的时候也是向着物理老师的岗位来安排的。
但是学校的生物老师太缺了,几个生物老师都是年纪比较大的了,那些已经有了几年授课经验的老师,不好把他们从现在的位置上挪动,就只能让这些新来的青年教师顶上去了。
自己班的班主任就只能暂时放下物理,去教生物,而她的老师,就是这个烟不离手的男老师。
经常性的,班主任上课的时候,男老师就在教室后面拿着凳子坐着抽烟,边抽边看,每次快要下课了,班主任就会把他请上去,让他对一些她没有讲到的地方再补充补充。
一个下午的生物课,教室里面就像仙境一样,烟雾缭绕,开着门都散不出去。老师的大土话,通过略显尖锐的嗓音传出来,一只手夹着香烟,一只手在黑板上写字,时不时的喷出来几点唾沫星子到了宋向文他们几个人脸上,再说几个笑话,几个学生听的也还是挺有意思的。
上了初中,宋向文个人感觉还是挺喜欢学习的,累也不累,上课学下课玩,但是就是个人感觉,上课的时间过的很快了,每天过的也很快,五天时间嗖的一下就到了。
十九中学像陈屯小学一样,每个学期两次月考,一次期中考一次期末考试。对于他们新生,第一次月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级部主任曾经拿着大喇叭在台子上说:“第一次考试,就是看看咱们同学玩了一个暑假,对于这个初中的知识衔接怎么样,小学的只是牢固,认真,你自然而然就会了,不认真,那就肯定不会。”
又两个周的时间飞逝,宋向文在学习和跟战勋的对峙当中,就要迎来了他上初中的第一次月考。
初中的月考,相比于小学,要正式不少。
开考之前,教室里所有的桌洞都要清空,这跟小学的时候是一样的。
不同之处在于,初中除了要清空之外,还要在桌子右上角贴上座号,就是打印出来的座位号,按照顺序贴,考试的时候是要打乱班级来考试的。
每个学生有自己所在的考场和所在考场的考号,分配考场,是根据学习成绩来的,学习成绩好的在前面的考场,不好的往后按照顺序排。
而且初一和初二是打乱了考试的,每个初一的同桌,一定是初二的学生。初三不参与,他们是毕业生,全力以赴准备中考,不受任何的外界因素影响。
每个考场四大排,一半初一的一半初二的。
宋向文在班里面第五名,被安排在了第二考场,第一考场是前四名的位置。
考试也就那样,考试之前再激动,拿到卷子的那一刻,就跟平时一样了,学到的东西都要在这个时候做一个输出了。从脑子里面提取相对应学科的知识,根据题目写到对应位置上。
倒是有插曲,宋向文他们是第一次用答题卡来考试,这是为了老师批卷子设置的,单独发下来一张纸,上面都是做好了的表格。每个题目都有,学生考试的时候把对应题目的答案填写到答题卡里,不用老师拿着卷子找。
宋向文大概是忘了,考生物的时候,早早的做完了卷子,在桌子上趴着半个多小时也没舍得翻开再看看,等到快收卷子老师要检查了,他才发现自己的答题卡没写。一顿赶也没赶上,气的老师不要他的卷子,他撵出去好说歹说才把卷子给老师。
大概是因为考试过程有一些小小的不顺利,宋向文的成绩倒是格外的顺利。他成功的从第五名到了第二名,在年级里来到了第八名。
班主任把他和唐朋叫出去跟他俩人说:“你俩,还挺争气。”
第一名当然还是李金了,年级第三名。
但是最受关注的,当然还是年级第一,一个七班的女生,看上去很文静,没多少话,却甩开了第二名十几分的差距,总分几乎快要满分。
宋向文不认识,唐朋也不认识,两个最大的小学都查无此人,就显得更加神秘了。有的学生说是城里小学的学生,来这里肯定是碾压,有的说是外地来借读的。
考完了月考,开年级大会的时候,宋向文和李金作为班里面两个级部前十名的学生,到前面主席台去露了个脸。他看到薛林坐在一班的最前面,刘立洋在五班的后面歪着脑袋跟人说话,大概又是在吹牛了。这种感觉还是很爽的,虽然不能像年级第一那样上台讲话,但是露个脸,还真是极好的。
考完了月考的周六,宋向文再去辅导班的时候,就看到辅导班里多了好几个学生,刘立洋也在里面坐着了。
宋向文很吃惊,“诶,你咋来了,啥时候来的这是,怎么来上辅导班了。”
刘立洋原来晚上晚自习课间的时候跟宋向文说:“我不学了,上了初中了我还学了干什么。”
他是真的说到做到了,入学班里面前十名的水平,月考去了三十多名。在十九中,前十五名才能考普通高中,后面的只能去职业学一门技术了。他的三十多名,基本上就是不学的水平。
刘立洋满脸苦涩,“你个狗东西,考的太好了传了俺妈耳朵里去了。俺妈又开始拿我跟你比了,说你哥哥人家考多少多少,你再看看你,说你上辅导班,非要让我来上,我都服了,我来这里干什么。”
宋向文忍不住笑,“你倒是学点要不,有个好脑子你不使,你赖谁了。”
刘立洋趴在他扔在桌子上的书包上,“我不,我要,当,扛,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