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倾城
(前文提要:叶思庭万圣节期间,找不到房间过夜,跟清丽聊了一下,还是决定去找美恩算帐。另一方面,刘韵和高文健的约会,感动得让她幸福地流泪。)
「william,你振作一点!振作一点!」
「maggie,跟你在一起的日子不多,但能够认识你,我已经无憾了。」
美恩在病床旁,紧紧地握着她第一任丈夫的手,直到手心的温暖,慢慢地变冷。
「maggie,你那天问我相信独角马吗?我想。。。我已经看到了。」
在昏暗的酒店房内,传来了吮泣的声音。满月的余光,影照在依人的颈上的钻石项链上,默默在诉说着那段短暂,却幸福的回忆。
「咯咯!」
彼此,门铃声向撤了,打破了美恩的安宁。
「我到了!」叶思庭对着门前的对讲机说。
她穿好衣服,擦拭了面上的泪,就开门了。
只见叶思庭一进去,就急着先拉着自己的行李箱进了浴室。完全无视了穿着性感睡衣的美恩。
「你不是来找我吗?」
「嗯!」
「你是来拉屎的吧。一进来就跑厕所去了。」
「我已经几天没洗澡了,快受不了。」
「受不了?」听到这呆在垃圾站「大半辈子」的人说这句,美恩不禁笑道:「你也会怕脏吗?」
「我可不想让你看到我这糟糕的样子。」
「你有什么样子我是没看过的呀?」
美恩说着,看看厕所门,见门没关好,就直接走了进去。拉开浴帘,把正在洗头的思庭吓了半死。
「哎哟,小伙子,身材不错,蛮结实的。」
「你这死态。」思庭说罢,把花洒向着声音的方向喷,可美恩早已经预料到他的行动,躲得远远的。他擦擦眼睛,又把浴帘给拉上。
「想不到呀,你竟然健身了。」美恩靠在洗手盆处,说道。
「男生健身,这很普遍。主要是刘韵喜欢。」
「因为高文健?」美恩一句刺破思庭的伪装。
「你别笑,我已经很努力模仿他的样子了,模仿得再好,也不像。人家是富二代,我是只是环卫工人的儿子。」
「你怎么这么变得这么没自信啦。」
「我本来跟他就不是同一个维度。」思庭洗好澡,擦拭身体,就用毛巾包着下半身出来。
可他一看美恩蹲在马桶上,又被她斥了回去。
尽管隔着浴帘,美恩也清晰看到思庭健美的身材。跟中学时候那个瘦削的小男生完全不一样。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年薪多少?」
「电脑工程师。年薪呀?50w左右吧。」
「也可以呀,不算太差。不过你这样子,真不像工程师。」
「嗯。怎么说。」
「做电脑的,都是那些又肥又腻的胖子,脑子呆呆笨笨,胆小怕事,你不一样。我好了!你可以出来了。」
可他拉窗帘的一刹那,只见美恩早已站在帘前,跟他四目相对。美恩摸了摸他的手臂和腹肌,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靠近他的嘴。思庭也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忍不住想吻上。
可这时候,美恩却甩开了他,说道:「要是你可以高一点点就好了。说不定,我也会爱上你。」
说罢,她关上了门,喊道:「你快点换好衣服,请我食饭,我已经快饿死了。」
思庭翻了一下行李,想着:「穿休闲的,还是正装呢?还是正装吧,美恩再随便的衣服,也是香奈儿。我可不能太寒酸。」
可他出来的时候,却吓了一跳。
美恩没有穿那些奢华的衣服,只是普通的t-恤牛仔裤运动鞋。妆也是随意的,脸上的小雀斑,也清晰可见。
「嗯不错,不过,领带就不用了。」美恩也帮他整理一下仪容,卸掉领带。
思庭害羞地把头转向房内,只见房内的情况,非常地不堪入面。
凌乱的房间,到处乱堆的衣服,窗台上,桌子上,满是吃完的「合味道」泡面。满地的纸巾,甚至是卫生巾,随便地丢在地上。还看见有蟑螂和蚂蚁在爬。
「你到底怎么了?」思庭心道,没有当面说穿,只在离开酒店的时候,才向经理说明,回来之前,打扫干洁。
走出酒店大门,来到尖沙咀的海宾,美恩先是对着维多利亚港,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又像个傻瓜一样向着对岸大喊了:「啊!」
直到身边的路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们。
「跑呀!」然后,一个劲拉着思庭跑离开了海滨,直奔百米路星光大道,来到钟楼,气喘嘘嘘地
右手搭着面不改色的思庭。
「你很弱唉。」思庭笑道:「1米7的小姐姐怎么跑几步就累了。」
「你才弱好不好!以前被你背着的时候,我都差点摔死了。」
「可现在的我已经不一样了。就算背着你,跑一百米我也没问题!」思庭说着,眼睛却被美恩无名指上的戒指闪到。
「这有一克拉吧?」思庭问道。
「哼!总之比你的大多了。」
「这戒指,是你先生的吧?」
「对呀,不过,不是现在这一位。」美恩说道,心略有所思的,但却装着不在乎的样子,继续说:「你说你年薪50万,那么吃好一点也不过份吧。」
美恩指了一下,远处在海港城的滨海餐厅,思庭看了一看,心里凉了一大半。
一年前,刘韵也是同样拉着他,想去那,可是到了那边,却被那价钱牌吓了一跳。他算了一下,就算随便点几个菜,也得花上万元。
还好,那餐厅靠窗边的位置,需要提早一两个月预约了。普通的室内座位,也没有大的吸引力。
所以,无论那天的刘韵,还是今天的美恩,走了百米的路,也只好失望的离开。
可正当他们放下菜单的时候,却正好碰见身材火辣,身穿华美裙子的刘韵,挽着高文健的手,优雅地从里面出来。刘韵跟他四目相望,又互相打量着身边的伴侣,心里满是酸味。本想就这样擦身而过就好了,可文健又怎么可能放过这机会。
「唉呀,好久没见了老同学。」高文健假装热情地跟思庭握了握手,背地却使出了浑身的力气。
「对呀!我真的想『死』你了!」思庭也毫不客气地「回礼」。
「怎么啦,美恩,怎么今天没穿香奈儿呀?没看到门口写了什么了吗:『衣冠不正者,恕不接待。』」刘韵看着美恩那一身休闲的打扮,也不甘示弱地调侃道。
「是吗?怎么这餐厅连奶牛这蓄生也接待呢?」美恩说着,看着思庭的手,渐被扭曲压制。轻轻地拍了拍两男的右手,暗示叫思庭放弃,他俩才分开。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叶思庭就负责洗衣服了,不知道是不是太喜欢洗衣服了,连新女友也是块挫衣板。」
女人「战斗」起来,也就没男人的事了,两女生你来我往的,都不惶相让。
「你这身衣服不错呀,再加上一顶绿帽子就好了。叶思庭最多就是这些绿色的帽子,自己喜欢戴,也喜欢送给别人带。」
「这可不一定。」美恩秀出了自己的戒指,说道:「这可不一定。毕竟,我不是那些贪恋虚荣的女人。」
「这么小钻戒指,真寒酸。」文健说道,把自己藏起来,本想作为惊喜送给刘韵的千万钻石项链拿了出来,说道:「这么重的项链,戴着也是挺累的,是吗,宝贝?」
这项链一出来,直吓的对面两人目瞪口呆。思庭认输地摇了摇头,拉着美恩的手,笑道:「改天结婚,再请你们吃饭,我们就寒寒酸酸,没这么大气,希望你们到时候不要介意。」说罢,转身就走。
那种程度的项链,思庭也只在公司重要宴会上,看过清丽有「租」来戴过,他也只是毫远远地看着,已经振憾不己。上面随便的几颗副石,就已经是好几套房子的价钱。输了,输了,撤底地输了,根本没必要再比下去。
此时彼刻,如同那挑战「不死战神」的无知勇者,最终轮为地上随处可见的白骷之一,死后还要被召唤醒来,作为祂的奴隶,为祂所用。
不服气的眼泪不自禁地滴落在他们紧握的手上,美恩感觉到手背上的凉意,怎知身边人早已泪流满面,却仍屈强装着没事的样子。她松开了手说:「走呀,我还没吃东西呢!」
「嗯。」思庭勉强地笑道。
「真是个小孩子。」美恩说着拿出纸巾,温柔地擦拭他脸。
忽然,思庭抓住了她的手,扯到自己身边,可美恩却推开了他。
「我可不是你用来报复刘韵的工具。」
「对不起。」
「想跟我交往的话,你必须再努力点。」
胜利的高文健与刘韵,带着喜悦的心情,上了车,准备回去。
「看到他们狼狈的样子,我心里真的非常痛快。」高文健一边开车,一边笑着说。
此时,刘韵的面容,却渐渐凝重。把沉重的项链摘下,小心翼翼地放回盒子里去。说道:「这东西,你不会真的想送给我吧。」
「嗯,怎么啦?」
「你收回去吧。」
「为什么,不喜欢吗?」
「不是,」刘韵沉着气,忆起思庭刚才那强颜为笑的神色,心里也不好受,说道:「我不能收这么贵的东西,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到那个地步。而且,我也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她说着,把项链放好在副驾座前的柜子里。
「傻瓜。」高文健摸摸她的头说。
刘韵打开了车的收音机,正好放着一首怀旧,却又非常触动人心的歌曲,陈奕迅的<<倾城>>。
她想起,中学刚毕业,不久的时候,与叶思庭2人在k—tv里唱歌的情形。他们都很喜欢陈奕迅的歌。那个年代,四天王刚退下火线,谭咏麟,张国荣这些大卡也风光不再,很多二,三线的香港歌手,群起而至,抢夺华人乐坛的盟主之位,是香港第二个金曲的年代,也是刘韵,叶思庭这些90后的年代。那时候他们零钱不是很多,所以中午吃个简单廉价的午饭,又可以唱歌,打发时间,成为了两人经常的约会活动。
热情就算熄灭了
分手这一晚也重要
甜言蜜语谎话嬉笑
多给我一点不要缺少
话题尽了也不重要
吻我至凄冷的深宵
繁华闹市灯光普照
然而共你已再没破晓
「红眼睛幽幽的看着这孤城,如同苦笑挤出的高兴,全城为我花光狠劲,浮华盛世做分手布景。」高文健听着,又随心地唱了起来。可这一唱,却触及了刘韵心里的剌。
传说中痴心的眼泪会倾城
霓虹熄了世界渐冷清
烟花会谢笙歌会停
显得这故事尾声更动听
「我想回去。」
「嗯,已经正回家路上了。」高文健正开车,送她回旺角。
「不是回我的家。」
高文健听到,心里会心地笑,可他并不知道,刘韵此刻,并不想回到那个地方,那个曾经属于自己与叶思庭的温韾小窝。不想再面对,那已经发黑的戒指。
「美恩的戒指比我的大。我知道,输的人是我。」
此刻,文健的车,却停在刘韵家楼下。
「文健!为什么?」
「你累了!要早点休息了。」
文健以为自己已经赢麻了,但当他察觉到刘韵脸上的泪光,他才意识到自己输了。比起那千百万的项链,刘韵更在乎的,是那不到一克拉的小钻戒。
这场「遭遇战」,没有任何人是赢家,大家都输了。
红眼睛幽幽的看着这孤城
如同苦笑挤出的高兴
全城为我花光狠劲
浮华盛世做分手布景
传说中痴心的眼泪会倾城
霓虹熄了世界渐冷清
烟花会谢笙歌会停
显得这故事尾声更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