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逛街,女人的乐趣
临近下班,吴姗估计不会有顾客来了,就背上包去找娜塔莎。
“娜塔莎,我们逛街去吧。”
“好啊。”
娜塔莎一听说逛街,喜上眉梢。
她忙不迭地披上呢子外衣,免子似蹦跳着找寻手机。
“我的手机,看见没?”
张明春瞧着娜塔莎手舞足蹈,逛个街,至于把她乐成这样吗。
他拨打娜塔莎电话,铃铃声传来,似乎就在他身边。他从沙发上站起,就在他坐的地方沙发缝里。
“我陪你们去吧。”
你一个男的,掺合我们女人的事,啥意思。
两个女人不约而同瞪了他一眼。
滚一边去。
她们俩挽着胳膊,像小鸟一样,欢快地飞走了。
张明春沮丧地目送她俩。
吴姗扭过头,向他招手。
我?
张明春不太确定,吴姗是不是在叫他跟着去。他指指自己,吴姗点点头。
张明春慌乱地抓起手机,跑了出去,跟在她俩的后面。
她俩进了商场。
女人在商场,那简直就是兴趣泛滥。她们对什么都感兴趣,这个瞧一瞧,试一试,那个瞧一瞧,试一试。她们总能找出其中的毛病,给自己一个不买的理由。常常是,逛了半天,两手空空进去,两手空空出来,但她们依然喜笑盈开。
男人进商场,就大不同了,他们的目标非常明确,要是买双鞋子,就直奔鞋柜,其它的视而不见。
小孩子进商场,又不同,他们进来一趟,总能找到一些东西,甭管喜欢不喜欢,只要能成为他的,抱回家就行。
“吴姐,这双高筒靴,样子蛮潮,怎么样?”
“试试。”
娜塔莎坐在长条凳上,试穿起来。
张明春本来跟在她俩后面,她们一停,他一忘形,就出现在她们跟前。
娜塔莎穿好靴子,在地上跳了几下。她一抬头,瞅见张明春。
“咦,你怎么来啦?”
张明春随口扯了个谎。
“买东西。”
“买什么?”
“先看看。”
吴姗走到他们两人面前,有意背对娜塔莎,小声地说。
“去付账。”
张明春笑着点头,他感激吴姗,给他提供一个表现的机会。
娜塔莎脱下靴子,把它放在架子上。
“走吧。”
娜塔莎向前走了几步,回过头又看了一眼靴子,好像有点不舍。
吴姗提起靴子,藏在背后。
张明春过来,递给吴姗单子。
“买了。”
娜塔莎问:“买什么了?”
吴姗从背后拿出靴子。
“明春,找一个盒子跟娜塔莎装好。”
“多少钱?还价了吗?”
吴姗在一旁打圆场。
“明春看你喜欢,送你的。”
“问你还价没有?”
张明春连连说:“还了,还了,少了二百。”
娜塔莎很不满意。
“要杀一半,最少得还三百。”
女人逛商场,本身兴趣就浓厚,但比起在商场中砍价的乐趣,真是不值一提。她们砍起价来,可以从天上砍到地下,砍得老板心惊胆战。砍得越多,她们的成就感就越强烈。
张明春还算机灵,要是不扯白说还了二百,娜塔莎兴许会把个爱不释手的靴子扔了。
“娜塔莎,我们去看看口红。”
“走啊。”
吴姗用英语叫服务员小姑娘把现在最时兴的几管颜色拿出来。
“娜塔莎,这几种粉色,喜不喜欢?”
“真好看。”
吴姗拿了一管粉红。
“跟你涂抹一下,你看看。”
吴姗给娜塔莎涂完,把柜台上的镜子立在她面前。
娜塔莎瞧着镜子里的自己,笑靥如花。
“回哞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真美。”
“吴姐,你刚才说什么?”
“夸你。”
吴姗跟服务员说,这些全要了,送一盒粉底可以吗?
服务员连说,可以。
“这是你刘哥送你的。”
“他只借了我一管。”
“你是不是傻,他们要送,我们拿着就是了。管它呢。来,明春,拿着。”
“吴姐,你昨晚跟我打电话,说有事,是不是就这事?”
“当然不是。”
“那是什么?”
“我说了,你会答应吗?”
“当然啦。你说什么事,我都会答应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
“你教我学吉语吧。”
“就这事,没问题啊。”
“我问你的话,你说吉语,把它录在手机里,发给我,我跟着你学,就0k啦。”
“那我不成老师啦。”
“娜塔莎老师,好。”
娜塔莎一脸羞涩。
张明春横插了句话。
“吴姐,你要交学费的啰。”
张明春本是一句玩笑,立即成了众矢之的。
娜塔莎满脸鄙夷,“就你会说话。我姐,还交学费,那我成了什么啦?”
“就是,我们谁跟谁,娜塔莎,是吧。狗拿耗子。”
“吴姐,狗拿耗子啥意思?”
“说张明春呢,多管闲事。”
“就是条狗,我们到哪里,还跟到哪里,快滚远点。”
命苦。
张明春夹在女人中间,实在是命苦。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稍有不稍,就遭围攻。看来,还不如一条狗,狗至少可以肆无忌惮地“汪汪”几下。
我哑巴,行了吧。
两个女人揶揄一顿张明春后,呵呵大笑。
张明春更不敢有明显的不满情绪,只得跟着她们傻笑。
两个女人挽起了胳膊,他提着东西紧跟着。
出了商场。
吴姗说:“我叫刘鑫来接我们,他现在是我的专职司机。”
“吴姐,刘哥忙得很,不用。”
吴姗拿出电话,”老公,在哪里?来接我们……赶不来?那我们就站在外面……和谁?和娜塔莎逛街。快点。”
吴姗看着娜塔莎。
“还是你面子大,我一说跟你在一起,他就答应了。等会,我们敲他一顿,上馆子。”
“要得,要得。”
张明春还是禁不住嘴。这回,没有惹来攻击,或许是大家肚子咕噜咕噜了。
“娜塔莎,你想吃什么?”
“都行。”
“明春,你呢?”
“中餐,火锅,最好是四川火锅。”
“那好,我们就去吃四川火锅。牛肉,还是羊肉?娜塔莎,你喜欢哪样?”
“牛肉。羊味,膻味太重。”
刘鑫把他们拖到中国人办的牛肉馆。
脸盆一样铁皮锅,炖着半锅牛肉。鸡蛋大的一块块牛肉,切得方方正正。这种样式的菜,明显适合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豪爽之人。他们之中除了刘鑫靠点边,其他都属于斯文、秀气一族。
所以大家愣怔住了,迟迟不敢下筷子。
刘鑫示范给大家,他夹了块,伸进嘴里,烫得直吐舌头。
他给他们每人的盘子夹了两块。
“冷了吃。”
吴姗首先发难。
“老公,你这什么呀?拿刀来,把它们切成小块。”
“大块吃肉,就是这个味。”
娜塔莎问:“刘哥,什么味?”
吴姗说:“牛肉味呗。”
刘鑫连连摆手。
“这个味,是一种气势,一种气派。”
张明春用手抓了块,扔进嘴里,“我有,我有。”
娜塔莎瞟了眼张明春,明显不屑。她再看刘鑫时,一脸灿烂的笑容,双眸光辉闪烁。
吴姗注意到了娜塔莎脸上的细微表情的变化,似乎娜塔莎对自己老公不仅是崇敬,或许有了爱意。他们也就相处了两天,老公做了什么惊天的事,惹得娜塔莎心猿意马。
真可怕。
她不会真的喜欢上刘鑫了吧?
难怪她对张明春忽冷忽热,而且出言不逊。
这如何是好?
刘鑫把娜塔莎、吴姗盘子里的牛肉切开。
“你们总得尝尝,是不是那个味。”
娜塔莎吃了块,直点头。
吴姗愣在那里,仿佛灵魂出窍似的。
“唉,唉,老婆,吃啊。”
刘鑫直呼她,吴姗才醒过神。
之后,他们送娜塔莎回去,又相约去医院看望李小萍。
吴姗头一次遇到别的女人喜欢自己老公,她心里一片茫然。
刚才他们说了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
老实说,娜塔莎对男人是有很大诱惑力的。她不仅聪明、漂亮,而且古灵精怪,最重要的是身上那种浓郁的异域姑娘的情调。
老公能把持住吗?
能吗?
吴姗越想越心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