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腰若流纨素,耳着明月珰
青春永远逝去,爱情覆水难收。
瑰丽的梦想里有片刻的虚妄,你带着十八岁的黎明彻底散场。
噤若寒蝉的痛苦里永远住着一个深爱的你,那些纯洁的爱情总是让我悲伤到痛哭流涕。
隐藏在大梦深处永恒的秘密,你永远是全世界最好的你。
窗外飞逝的各色万千风景,它们与幽幽岁月共同流逝。
许多树木似乎年年相似,只有人却总是在变,有人长大,有人变老,有人新生,有人死去。
时间改变了容颜改变了心态,也改变了身边的人。
马周在前面开着车,马莹坐在副驾驶,悠闲惬意。
沈珏还是熟悉的,一手拿着手机,电脑放在腿上,一手抱着老婆的姿势,偶尔抽出手,回复一下消息。
林芷偶尔抬头看一下窗外,又要去北城了,只是这一次,真的是不同的心情。
第一次从南城飞往北城,是十八岁的那一年,当她终于以一个成年人的姿态去面对自己全新启程的的爱情的时候,却没想到,最后的结果,是最初有多期待,最后就有多失望,失望到极致的悲伤。
这一次,又该直面自己新的爱情,也该直面那个人,直面那座城市。
北城曾经让自己有多失望,那种失望到极致又形成无声的深刻绝望,判了死刑的爱情多么凄凉。
她耳机里是《消愁》: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
背上所有的梦与想
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
没人记得你的模样
三巡酒过你在角落
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
听它在喧嚣里被淹没
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
一杯敬朝阳 一杯敬月光
唤醒我的向往 温柔了寒窗
于是可以不回头地逆风飞翔
不怕心头有雨 眼底有霜
一杯敬故乡 一杯敬远方
守着我的善良 催着我成长
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
灵魂不再无处安放
躁动不安的座上客
自以为是地表演着
伪装着 舞蹈着 疲惫着
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
一杯敬朝阳 一杯敬月光
唤醒我的向往 温柔了寒窗
于是可以不回头地逆风飞翔
不怕心头有雨 眼底有霜
一杯敬故乡 一杯敬远方
守着我的善良 催着我成长
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
灵魂不再无处安放
一杯敬明天 一杯敬过往
支撑我的身体 厚重了肩膀
虽然从不相信所谓山高水长
人生苦短何必念念不忘
一杯敬自由 一杯敬死亡
宽恕我的平凡 驱散了迷惘
好吧天亮之后总是潦草离场
清醒的人最荒唐
清醒的人最荒唐
她的一只耳机在沈珏头发里,沈珏听着这样有些苍凉的音乐,捏了一下她的腰“晚上住我表舅家。”
林芷侧头看他,他眉眼像她耳朵上的玉耳环一样温润“嗯?”
但是也忽然明白了什么。
沈家在北城有公司,也必然肯定是有房产的,但是这次去,是和陈晟他们一起出发去北城,总得住一晚,才算合适。
沈珏放下手机看着她“总得去住一下,那边很有意思,而且,出去玩儿也方便一些,你肯定会喜欢的。”
林芷心中了然,红唇微动“好。”
很快开到了机场,几个人都是轻装上阵,只带了一点随身物品。
四人一狗队缺了狗七七,气氛有些微妙的变化。
马周刚停好车,沈一堂也从不远处出来了,旁边是陈晟一家。
沈一堂一身浅灰色休闲装,看着进站口“你们去北城,玩儿的开心啊。”
“好滴爸,你有什么想吃的?”沈珏撅起嘴问,开始调皮。
沈一堂心想,现在的我,需要一个大胖孙子~
他自然不会讲出来,这样显得太刻意了,他需要,也喜欢,但是他不能催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这样不好,所以,只两个眼睛在眼镜后面闪着光“你随意,儿子选的都是好的。”
这是他的真心话,沈珏长到这么大,基本没让他操过什么心,任何事情,都做在分寸上,滴水不漏,让他很是满意。
唯一操心过的,就是女朋友的事儿,不过还好,自家儿子这是终于圆满了。
陈晟听罢,哈哈一笑“我们在北城好吃好喝,你就在南城继续研究吧。”
沈一堂拍了一下他的胳膊,同款哈哈一笑“下次去再找你~”
几个人就这样在机场门口,笑着,依依不舍的道了别。
沈一堂目送着沈珏他们一众人进了机场,就又和李庆一人一辆车,开回了采菊东篱,李庆开的是家里的大车,他开的是马周的那辆车。
一行人过了安检,很快进了候机室,沈珏主动问他们“要不要吃点什么。”
陈熠鼻梁反射着头顶的光,俏皮的说“来个冰激凌压压惊,你不知道!”他刚准备继续说,陈曦甜甜一笑,轻轻捏了一下他的胳膊。
“嗯?”沈珏带着疑问,也似乎察觉到了不对。
陈晟只得淡淡的说道,似乎毫不在意“来的路上,那边堵车,差点就来不了了,赶不上了。”
沈珏听罢,心里了然,如果只是普通的堵车,陈熠这种见惯了大场面的人,自然不会这样的表情和动作,肯定是发生了什么,就装作没明白,笑着道“南城的交通,有时候是不太好的,不过赶不上也不怕,大不了开车去哈哈。”
陈晟很聪明,知道隐瞒一些不太好的事情,他也知道沈珏的聪慧,也并不想把这一段小小的不太好的插曲,太放在心上。
正好,这个时候,傅云深也发来了消息“我把他们的事儿给搅黄了,他们居然暗算我,妈的,一群傻逼。”那句你们也小心,老子尽快让他们歇菜,故意没打出来。
沈珏也是防偷窥屏幕,林芷自然没看见,当然她也并不想看,她要想看,可以直接输入密码就行,沈珏一早就说了,他的密码是固定的,所有的都一样,你想看什么随时可以打开。
当然,他的密码霍沅玉也知道。
沈珏虽然不是妈宝男,但是因为霍沅玉过于聪明也过于有分寸,所以沈珏也没有瞒着她任何事。
林芷也看得出来这里面有什么事情不对,但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几个人热热闹闹的一边去登机口,一边随意逛逛机场的店。
时间到了,一众人登上了飞机,直接把头等舱占完了。
刚坐好,林芷手机里就是陆白发来的微信:嫂子,我已经到北城了,你们来了可别忘了妹夫我。
林芷发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配文:你是谁?不认识啊~
陆白正喝着芒果奶茶,在北城大学里溜溜哒哒,给沈璧发微信,他先发了一个定位地址,配文是:我在这里?你快来。
沈璧回了捂脸的一个表情:你是谁,不认识!
陆白的奶茶很甜,他撅着嘴回复:沈璧,是我女朋友,老婆,媳妇。
他还想发,孩子他妈,但是心想沈璧太小了,算了别这么猥琐,我是教授,我要有素质和涵养。
那厢两个人正发着微信,金天懿也发来了微信:林杰说,当年,是王娇毒死的小欢,但是是林锦绣出的主意,他给我说了一些事,可是我们得慢慢捋一下,捋清楚一点。当然,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这些事情,是王磊告诉他的,我们两个今天在墓地里偶然相遇,聊了很久…
发了好几条过来,都很长,林芷看的很认真,生怕漏掉哪怕一个字。
有一些,当然在林芷的意料之中,可是同样,一如她所想,她没有证据。
总不能像文燕玲去世之前那样的歇斯底里,当然,文燕玲最后也是没能下得去手。
她活在忏悔和痛苦中几乎一生,最后还是保持了儿童时期最初的那种善良。
林芷把这几条微信拿给沈珏看,沈珏的表情很严肃,看的也同样认真。
他们两个人看完了,坐在座位上,一起凝望着窗外。
窗外是南城看起来似乎洁净的天空,可是空气里到处都是尘埃。
它们过于细小,不太容易被发现。
林芷一件墨绿色香云纱宽松长裙,中间有些腰线,酒红色梅花扣和几朵梅花绣花,颜色深中带浅,像一幅山水画。
耳朵上,是一对碧玉玉兰花耳环,像春日最盛时候的样子。
她没有戴沈珏送的那套配套的碧玉坠子,戴的是苏淮的那个白玉烟嘴。
从沈珏的眼里去看她,很美。
他的手一直在她的腰上,他的眼睛里,也只有她。
飞机慢慢滑行,缓缓升上天空,爬升的时候遇见了强烈的气流,机身有些颠簸,沈珏一直把她抱在怀里。
她在他的眼里,那样的美丽。
美丽,该怎么样去形容美丽。
就是,你并不觉得有一个人很美,可是你周边的几乎所有人,都说她美。
你也好像,不得不承认她的美。
林锦绣看着手机上的两张照片,陷入了沉思。
那一年冬天,她去林英家,因为两家离的近,所以要路过苏淮家那个路口,然后,她看见了刘阿姨带着小欢在外面溜达。
那一段时间,小欢吃的有些胖,加上小欢喜欢在外面溜达,所以时不时就在外面晃荡。
它要是不出门,它就有些蔫蔫的,苏子衿很疼爱小欢,于是就很顺着它。
刘阿姨时不时就带出去溜溜,还特意准备了自制的嘴套,不让它乱吃东西。
刘阿姨眼神很好,远远的就看见了林锦绣,立马赶紧绕路走了,瞬间带着小欢消失了。
这一幕,林锦绣自然是尽收眼底,她心里冷笑一声,心想果然是贱人的保姆和贱人的狗,遇见人都躲着走。
那一日,文燕玲坐在电视机旁边,一边吃着林锦绣和王娇带过去的水果,一边翘着二郎腿看书,她说:我们家又要有孩子了,真好,看着你们热热闹闹的,我也开心。
王娇剥着花生,花生壳的粉末在垃圾桶里:妈,子衿这一胎是儿子啊?
文燕玲其实并不想回答,她根本看不上王娇的人品,和一副假惺惺扭扭捏捏的做派,也对王家的那些亲戚,打心里眼里都看不起。
不过是看在她嘴甜会说话,林宏也喜欢,又生了儿子的份上,才多看她几眼。
因为王娇和林宏是自由恋爱,所以并不是很门当户对。
文燕玲并不反对自由恋爱,相反,她很支持自由恋爱,那样可以更好的,提前了解彼此。
不过,王娇文化不多,也不怎么努力上进,只天天花枝招展摇曳生姿的,即使孩子都这么大了,还天天继续花枝招展,涂脂抹粉,让文燕玲觉得很不舒服,她觉得她不是特别正经。
但是碍在儿子孙子的面子上,她也就懒得说,懒得插手别人的生活。
林英眉飞色舞,很高兴的立刻说道:是啊,儿子,多好,终于要有孙子了,孙女还是不如孙子好。
文燕玲心里冷笑,继续吃桂圆。
林锦绣剥着香蕉,外面黄里面白,表里不一:是啊,多好啊,儿孙满堂的。
林英又笑着,真心实意的说:子衿这么聪明漂亮,儿子也必然生的漂亮,以后好好培养,必定能够青出于蓝,光耀我们林家的门楣。
王娇剥花生的手松了一下,红皮花生掉在地上了,她手抖了一下:哎呀,这花生不听话呢,想跑。
文燕玲自然是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只淡淡的道:只要是自己家的孩子,都是好的,不管美和丑,都无所谓,健康快乐是最好的。
林锦绣面上没变,只心里道:你可真会说,那你是怎么对我的,可真是嘴上一套,做起来又是一套。
王娇淡定的吃着花生,心里捏着一把劲儿:妈说的都对,自己家孩子,怎么都是好的。
其实心里,全是汗水,她本来还以为文燕玲发现了什么,不过她观察了一下,也明白过来,文燕玲没有发现,那最好啦。
林英看着电视剧,英俊的男主的小儿子对父亲的小三说:阿姨,我觉得你给我当妈挺好的,我不喜欢我妈妈,我觉得你最好啦。
因为是爆款电视剧,林英看的津津有味,文燕玲斜着眼睛看他:看的什么破逼电视剧,三观不正,赶紧给我换台。
林英没换,眼睛没转,盯着电视又笑着说:不就是一个电视剧吗,还上纲上线的。
林锦绣心想,文燕玲,我就喜欢看你生气,当初我妈要是把你挤走就好了,何至于老娘吃你这个贱人这么多亏。
王娇的思维还在孩子那里,瞬间被拉回了现实:是的呀,电视剧嘛,不要当真。
她也讨厌文燕玲总是难为自己,心想,我就喜欢看你吃瘪,你当妈就是失败。
文燕玲一生气,把瓜子花生水果,直接一把扔到地上,她紧紧的皱着眉头:能看看,能吃吃,不能看不能吃就都给我滚,几个神经病。
林英看罢听罢,赶紧换台了,这时候,金宝丰打了电话过来,喊林锦绣回家,说韩静云过来了。
林锦绣只得找了台阶下:妈,爸,我婆婆去我家了,我先走了哈。
王娇一看这情况,就也不准备等林宏带着孩子过来了,就也连忙和林锦绣出去了。
出了门,两个人脸色一变,又笑又冷。
还是王娇先皱着眉笑着,带着一丝挑事儿的状态说:咱妈也是,脾气真大,时好时坏的。
林锦绣心里全是气,她想念自己的妈,就没说话。
王娇又愤愤不平的说:苏子衿不就是怀个孕嘛,还弄的跟个国宝似的,真是服了,全家都拿她当菩萨供着,还都说她漂亮有气质,我怎么没发现。
这句话正中林锦绣的下怀,她拧着眉毛,心里咬牙切齿:我也不觉得她漂亮,丑的要死,就是个贱人。
王娇听见这句话,很是高兴,立刻继续说:我也觉得,一天到晚装文化人,装艺术家,不就是读个破大学,识几个字,会跳个舞,就摆谱,以为自己是谁啊。
她眼睛一转,继续挑事儿:仗着家里有几个臭钱,给她那个破老黑狗,还穿衣服,还变着花样穿,说是天太冷,怕冻着了,一个破狗,至于吗。对了,你说搞不搞笑,还给那个破狗吃燕窝,那么金贵的东西居然拿来喂狗,真是服了,就是傻逼。
王娇脑子里都是气,她恨自己的生活还不如苏子衿的狗过的好:我觉得他们家人脑子都有问题,还有林芷那个小贱人,一个小屁孩,天天牙尖嘴利惹人生气。
林锦绣想到苏子衿和林芷,莞尔一笑:对啊,我也觉得她们神经病,一个破狗,都那么老了,还那么金贵,比人都金贵。
一针见血。
她知道王娇心里的气,王娇嫁给林宏后,打开了眼界,实现了质的飞跃,从一个美貌的农村丫头,摇身一变成了城里人,还不用工作,日子过得挺好的。
不过,苏子衿嫁进林家,抢尽了王娇的风头,林锦绣自己在金家,本来衣食无忧,高枕无忧,只要敷衍着韩静云,日子就过得挺好的。
她本来不用管王娇的这些闲事儿,可她就是见不得苏子衿好,见不得苏子衿的女儿好。
于是,挑起王娇的心,借刀杀人,再好不过。
王娇眼睛一翻,双手叉着腰,摆出了她少女时期在农村吵架的泼妇姿势:真希望她那条狗死了算了,真是看不惯。
林锦绣就等这句话呢,她摸着自己的脸,眼睛里都是光:狗都这么老了,也活够了。随时都有可能死,我和你说,我们隔壁小区,前几天有个女的,和老公在家里吵架,就一气之下喝毒药死了,生命多么脆弱啊。
王娇还没有来得及说话。
林锦绣又转着眼睛说道:今天出门的时候啊,我还看见一辆车把一个狗撞飞了,直接都压成肉饼了。我觉得啊,她那条狗,也活不了多久了,她那个儿子,也未必就能生下来。
王娇听的很清楚,就摸着鼻子意味深长的笑道:也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就在小区门口分开了,打车去了不同的方向,各回各家了。
王娇满脑子都是气,都是林锦绣说过的话。
自然没有看见,相反方向上,肚子已经大了的,行动不便的苏子衿,正被林图搀扶着,从路边走过。
她一身粉红色羽绒服,还是像十四岁那个冬天一样,即使怀孕六个月了,身量依然单薄,腿还是很细。
刘阿姨在另一边走着,带着林芷,牵着一身红绿花衣服的小欢。
林锦绣能看见苏子衿纤细的腿,和及肩的黑色头发。
苏子衿转弯了,她耳朵上戴着的玉耳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那样明亮的光,仿佛能隔着这段距离,折射到林锦绣的眼里,刺进了她的心里。
苏子衿那样美丽,被林图牵着,那么的幸福。
林图的小麦色侧脸,在阳光下,闪着光。
在林锦绣的脑海里,格外的,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