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毕沅:从状元到地方大员的辉煌人生
一、求学时期
雍正八年八月十八日(1730年9月29日),毕沅出生于江苏省镇洋县(今江苏太仓)。毕氏家族原籍安徽休宁,后因避乱迁徙至苏州昆山,再迁至太仓州。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化,毕家所在的区域最终被设立为镇洋县,毕家因此落户于此。
毕沅的童年并不顺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家庭的重担落在了母亲张藻身上。张藻不仅是一个贤妻良母,而且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性。她深知教育的重要性,决心让儿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张藻精通《毛诗》《离骚》等古典文学作品,并亲自教授毕沅。毕沅天资聪颖,对这些经典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常常能够过目不忘,很快就能熟练背诵下来。
在母亲的悉心教导下,毕沅不仅掌握了大量的文学知识,还逐渐培养起了对声韵学的兴趣。十岁时,他已经能够理解和运用声韵规则,这对于当时的儿童来说是非常罕见的。到了十二岁,毕沅开始学习科举考试所需的制义文章写作,这标志着他正式踏上了科举之路。十五岁时,他已经能够独立创作诗歌,显示出非凡的文学才华。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学识,毕沅在稍长一些后前往苏州灵岩山求学。在那里,他有幸成为了当时着名学者沈德潜和惠栋的学生。沈德潜和惠栋都是乾嘉时期着名的汉学家,他们的治学方法严谨而系统。在两位老师的指导下,毕沅不仅加深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还学会了如何进行系统的学术研究。沈德潜擅长经学,惠栋则精于训诂学,两位老师的不同风格极大地丰富了毕沅的知识体系。
二、一举夺魁
乾隆十八年(1753年),毕沅在顺天府乡试中脱颖而出,一举成为举人。这一成就不仅标志着他在科举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为他后续的仕途奠定了基础。成为举人意味着毕沅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同时也证明了他的学问得到了官方的认可。
在成为举人之后,毕沅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继续努力提升自己。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他凭借举人的身份被任命为内阁中书,这是一个重要的职位,主要职责包括撰拟和结写诏令。在这个岗位上,毕沅展示了他扎实的文字功底和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得到了上级的认可。不久之后,他更是进入了清朝的核心决策机构——军机处,担任军机章京。军机章京被誉为“小军机”,负责撰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等重要工作。这一职位对于毕沅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让他有机会接触到国家最高层面的决策过程。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毕沅迎来了他科举生涯中最辉煌的时刻。这一年三月,他参加了会试,凭借深厚的学识和优秀的表现,顺利通过了会试的考验。紧接着,在四月举行的殿试中,毕沅再次展示了他卓越的才华。殿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的最终考验,毕沅在殿试中的表现赢得了乾隆皇帝的高度赞赏。五月,乾隆帝亲自宣布毕沅为一甲第一名,即状元及第。这一刻,毕沅多年来的努力和坚持得到了最辉煌的回报,他也因此成为了当时社会瞩目的焦点。
成为状元后,毕沅被授予翰林院修撰之职。翰林院是清朝最为重要的文化机构之一,聚集了全国最优秀的文人学者。在这个职位上,毕沅不仅能够发挥自己的文学才能,还能参与国家的文化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这一阶段的经历,不仅提升了毕沅的个人威望,也为他日后的仕途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乾隆三十年(1765年),毕沅的职业生涯迎来了新的高峰,他升任为翰林院侍读学士。这一职位意味着毕沅在学术界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他开始承担更多的教学和研究任务。次年,即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他又被提拔为左庶子
三、治理陕甘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毕沅因其卓越的才能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认可,特旨补授甘肃巩秦阶道。这一任命表明乾隆帝认为毕沅具有处理复杂政务的能力,远超一般文臣所能达到的水平。在这一职位上,毕沅曾陪同总督明山出关勘察屯田情况,展现了他在农业管理方面的才能。不久后,他被调任为安肃道道员,继续在地方行政方面发挥作用。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十二月,毕沅被任命为陕西按察使。次年,乾隆帝出巡期间,毕沅得以觐见,并向皇帝汇报了甘肃遭受严重干旱的情况。乾隆帝对此高度重视,下令进行赈济,并减免了约400万两的 速 欠 田赋,以帮助受灾民众渡过难关。这一举措体现了毕沅在灾害应对方面的敏锐性和责任心。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毕沅升任陕西布政使,进一步巩固了他在地方治理中的地位。两年后,即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他被擢升为陕西巡抚。在这一时期,黄河、洛水、渭河相继泛滥成灾,毕沅果断决定开仓放粮赈济灾民,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此外,他还积极组织民众开垦荒地,达80余顷,并疏通渠道灌溉农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毕沅不仅关注民生,还重视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他在陕西任职期间,特别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迹,如缮修华岳庙等名胜古迹,并将征集的碑刻储藏于学宫之中,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他还设立了姬氏《五经》博士,负责祭祀文、武、成、康四王及周公墓,彰显了他对历史文化的尊重与传承。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毕沅因政绩突出而被赐予花翎,这是对他工作的肯定。然而,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由于处理高朴在叶尔羌私采玉石事件上的疏忽,毕沅受到了乾隆帝的严厉批评。此次事件虽未对毕沅的仕途造成严重影响,但也提醒他在处理政务时需更加谨慎。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毕沅因母亲张藻去世而离职守丧。次年,陕西巡抚职位出现空缺,乾隆帝考虑到毕沅在西安任职已久,且守丧已近一年,特命其署理陕西巡抚。这一任命打破了常规,显示了乾隆帝对毕沅的信任。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河州发生内乱,毕沅会同西安将军伍弥泰、提督马彪等人率兵前往平叛。事态平息后,乾隆帝赏赐毕沅一品顶戴。然而,同年,由于甘肃一些州县谎报灾情,毕沅未能及时上报,导致冒领赈济的问题暴露。毕沅为此请求罚款5万两白银以弥补损失,但仍遭御史钱沣弹劾。最终,乾隆帝在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褫夺了毕沅的一品顶戴,并将其降为三品。
尽管经历了短暂的挫折,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毕沅的顶戴得以恢复为一品,并在守丧期满后正式担任陕西巡抚。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面对甘肃再次发生的内乱,毕沅果断派遣军队进行镇压,再次展现出其在处理紧急事件方面的果敢与高效,赢得了乾隆帝的高度赞扬。
四、历抚豫荆
乾隆五十年(1785年)二月,毕沅被调任为河南巡抚。此时,黄河北岸地区连年干旱,粮食欠收导致租税难以征收,地方仓廪空虚。毕沅敏锐地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随即上书朝廷,请求截留漕粮二十万石作为应急储备,并严禁私自囤积粮米,以稳定粮价。此外,他还提出疏通贾鲁河、惠济河,以改善漕运条件,确保粮食运输畅通。毕沅的这些奏请均得到了乾隆帝的批准和支持。
同年,毕沅还奉诏调查淮水的发源地。经过细致的勘查,他确认淮水源自桐柏山,并将这一发现报告给了乾隆帝。乾隆帝对此非常满意,特地御笔书写《淮源记》赐予毕沅,以表彰其在地理考察方面的贡献。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六月,毕沅因政绩突出而被赏赐黄马褂,并擢升为湖广总督。然而,由于伊阳县(今河南汝阳)发生了秦国栋等人杀害官员的案件,且案件迟迟未破,乾隆帝对此十分不满,下达旨意责斥毕沅,并将其调回陕西巡抚的职位。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长江在荆江决口,导致严重的洪涝灾害。乾隆帝再次任命毕沅为湖广总督,期望他能有效应对这次危机。毕沅到任后,立即上疏分析了长江水患的原因,并提出了具体的治理方案,包括筑建对岸杨林洲土坎、鸡嘴石坝等措施,以迫使水流向南,减少壅塞。同时,他还建议修筑襄阳等地的堤坝,开凿四川和湖北一带的长江险滩,以便于云南钢铁的漕运。
在这段时间里,毕沅还邀请了着名学者章学诚加入其幕府,并提供私人藏书供其使用,支持章学诚编纂地方志。在毕沅的支持下,章学诚完成了《麻城通志》《湖北通志》《史籍考》等一系列重要文献。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毕沅为庆祝乾隆帝宠臣和珅的四十岁生日,赋诗十首相赠,显示了他在官场上的交际能力和对权贵的尊重。
然而,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陕西安康、四川大宁(今重庆巫溪)发生叛乱,传言与湖北有关。毕沅因此被贬为山东巡抚。不过,仅一年之后,乾隆六十年(1795年),他再次被任命为湖广总督。这一次,他面临的是湖南苗人石三保的起义。毕沅被派往常德、荆州督办粮饷,并因出色完成任务而被赏戴花翎。
嘉庆元年(1796年),枝江(今属湖北)人聂杰人等人发动叛乱,攻破保康、来凤、竹山等地,并围攻襄阳。毕沅从辰州(今湖南沅陵)赶赴枝江进行镇压。虽然嘉庆帝一度下诏罢免毕沅的职务,但当他迅速攻克当阳时,嘉庆帝又恢复了他的职位,并授予他二等轻车都尉世职。毕沅在镇压叛乱过程中,成功捕获了石三保、吴半生、吴八月等人,但主要头目石柳邓仍然在逃。毕沅请求撤回部分军队,仅留下必要的兵力防守要隘,但未获批准。不久后,石柳邓被捕,嘉庆帝命令毕沅赴湖南镇抚。在此期间,毕沅还提出了修筑樊城城墙的计划,以工代赈,进一步巩固地方治安。
五、生前生后
嘉庆二年(1797年)六月,毕沅因长期劳累,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出现了手足麻木的症状。嘉庆帝得知这一消息后,特赐“活络丸”药物以示关怀。然而,药物并未能挽留住毕沅的生命。七月三日(1797年8月24日),毕沅在湖南辰州的当阳旅馆中不幸病逝,享年六十七岁。毕沅的遗体最终被安葬于灵岩山的东北麓,这是他生前颇为喜爱的一片土地。
嘉庆帝得知毕沅去世的消息后,下诏追赠他为太子太保,以表彰其一生的政绩与贡献。然而,嘉庆帝同时也指出,毕沅在湖广总督任内存在诸多失察之处,因此未给予谥号。八月,嘉庆帝又撤销了对毕沅的追赠,取消了太子太保的称号。这一系列的变故反映了朝廷对毕沅生前工作的复杂评价。
毕沅去世后,被安葬于苏州吴县木渎灵岩山麓的上沙村。然而,他的身后事并未因此结束。嘉庆四年(1799年),太上皇乾隆帝去世,嘉庆帝开始全面查办和珅。和珅因贪污腐败被抄家,并被赐死。由于毕沅与和珅之间有过较多交往,嘉庆帝决定追究毕沅在湖广总督任期内对“教匪”的失察责任。
嘉庆帝下令彻查毕沅的相关事宜,并最终认定他在处理白莲教起义等问题上存在失职行为。嘉庆帝因此下令,不仅不准毕沅的子孙承袭其世职,还革去了长孙承袭的世职及次子承袭的荫生资格。此外,毕沅的家产也被籍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