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商讨
刘迎花刚期期艾艾喊了声“老爷”,秦景昌倏地抬起头,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她。
刘迎花寒毛一炸,迅速回了声“是”,然后逃也似地离开。
府里客人都走光了,只留下一地狼藉和欲哭无泪的父子两人。
秦安宁拿着被墨汁毁掉的孤本,问秦景昌,“爹,这可怎么办?”
秦景昌看着满地的碎瓷,有气无力道:“先过段时日再说。”
昨夜,他辗转难眠,半夜又去书房,翻看了书房里的那本游仙杂记。
终于找到了一篇类似的文章。
说是,认过主的神器,若是主人死亡或是重病将死,神器失了主人生命力的加持,藏在神器里的东西就会被锁在里面。
直到遇见下一个被神器认可之人,滴血认主后才能将空间重新打开。
若书上写得是真的,那么,东府里消失的宝贝,应该都被那个死丫头藏在了那只镯子里。
刘蔚然搞出那么大动静,都没能让镯子重新认主。
说明那个死丫头还没死。
也说明,那次城外的刺杀,失败了。
只是不知那死丫头如今去了哪儿。
再有两日,便是大哥大嫂的五七祭。
那死丫头一向孝顺,若还有一口气,就必定会回来,送她父母最后一程。
届时,只要找到她,将她困在府里。再用上些手段,不信她不开口。
秦景昌用力抿紧嘴唇,一双眼睛渐渐杀机弥漫。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之声。
很快,门再次被人大力推开,刘迎花神色惶恐站在门口,怯声说道:“老爷,是蔚然非说要见您,妾身拦不住她……”
秦景昌杀气腾腾的眼神移向刘蔚然,死死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刘蔚然被他的眼神吓得浑身发毛,还是硬撑着一动不动。
过了三五个呼吸,秦景昌才微微一动,朝一旁的秦安宁使了个眼色。
秦安宁赶紧走了出去,出门前将刘迎花也拽了出去。
书房的门被轻轻关上。
秦景昌问道:“镯子呢?”
刘蔚然下意识捂住腕上的镯子,小心翼翼问了一句,“姑丈,您也知道,对不对?”
秦景昌没说话。
刘蔚然心里就有数了。
她挺直了腰背,施施然走到秦景昌旁边坐下,将腕上的镯子褪了下来,放在两人之间的案几上。
秦景昌的视线从刘蔚然脸上移到镯子上,沉默着没有说话。
刘蔚然只好说道:“如果姑丈能够确定,秦大小姐唯有这一只血玉镯,离府之时身上并未带走任何东西,这只镯子,就是一只可以容纳世间万物的神器。”
秦景昌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
他想了想,轻声说道:“东府婢仆,都是在那死丫头离府前两日,就已经请辞离开,剩下的几人,主院里的被你姑母发卖,花园子那两个丫头也是从侧门离开。”
“大门、二门处都是我的人,颜色如此醒目的镯子,不可能被那两个丫头带出府。”
“而且,东府里的东西,应该是在她离府前一晚的后半夜才消失。”
因为前半夜是秦安泰在守灵,据他说,他离开之前,灵堂里的东西都还在。
“临行之前,你姑母亲自过去,看着她更换了衣裳、重新梳了发髻。她最后放下的东西,就是这只镯子。”
刘蔚然心下一松,笑道:“那就好。这只镯子,应该已经被秦大小姐认了主。认过主的镯子,便只能由主人使唤。”
秦景昌点点头。
刘蔚然继续说道:“府里的宝贝尽数不见,唯独留下这只镯子。若是旁人不知,只会觉得这只镯子并不值钱。”
“就算被别人拿了去,日后,秦大小姐完全可以凭借此物为父母给她留下唯一遗物的借口,出高价再将其买回来。”
秦景昌神色激动,连连点头。
如果可以,刘蔚然绝对不想跟秦景昌共享这个秘密。
毕竟严格来说,这只镯子应该归属秦景昌所有。
前世,她独自拥有这只镯子。
但是这辈子,她没能在秦姝之前将神器认主。
所以,要想将镯子重新认主,并得到里面的灵泉,她得需要秦景昌的帮助。
而且秦景昌看样子已经知道了这只镯子的秘密,她也没办法再独享了。
秦景昌伸出双手,轻轻捧起镯子,珍爱万分地托在掌心。
镯子的确普通,市面上品相最好的血玉髓镯,也就值七八两银子。
这一只,顶多值五两。
可谁又能想得到,就是这样一只毫不起眼、甚至有点廉价的镯子,竟是世间极其罕有的神物?
尤其这里面,还藏着秦景元大半生赚来的巨额财富!
感觉自己的手抖得厉害,秦景昌唯恐一个不慎,再将镯子给掉地上打碎了,连忙小心翼翼将其放回案几上。
秦景昌定了定神,平息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才笑呵呵问道:“蔚然是如何知道姝儿有这只镯子、又如何知道这些的?”
刘蔚然抿嘴一笑,道:“姑丈可相信前世今生?”
秦景昌心里怦怦跳,面上却一派淡然,“说来听听?”
刘蔚然皱着眉头道:“侄女儿本来已经嫁人生子,正活得好好的,突然间一觉醒来,又回到了五年前。”
所以,蔚然是从五年之后回来的?
秦景昌藏在袖子里的手不停地发抖,故作镇定问道:“那五年后,姑丈一家,如何?”
刘蔚然笑吟吟看了秦景昌一眼,道:“一步登天、春风得意;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秦景昌有些急迫,“此话怎讲?”
刘蔚然道:“姑丈一家早早便搬去了京城,姑丈还做了五品官。大表兄中了进士、二表兄也中了举人。表妹嫁入程府,程大人官至吏部尚书,程二公子也是太子身边的贴身侍卫。”
秦景昌面色红润,感慨不已,“宁儿聪慧过人,又一向读书刻苦,能中进士也在意料之中。”
他长吁短叹一番,又突然问道:“太子?你可知,哪位皇子被册封为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