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证人
“陈不凡,别以为我们的证据只有一个。”
“那都拿出来啊,我自己犯没犯事心里最清楚,无故朝我身上泼脏水,小心我告你们诽谤。”陈不凡牙尖嘴利,还装无辜的样子。
把口咬的死死的。
想玩诈,还太嫩了一点。
“诽谤?呵呵!天字一号成立了几十年,还从未被人告过。”
“小爷不介意破例。”
“幼稚!你出不去,也联系不到外面的人,再次强调一遍,这是天字一号的某个关押基地,不是巡捕房。”一位人员指着陈不凡强硬道。
“意思是说天字一号可以随便判人生死?罔顾国法,草菅人命,冤枉好人?”
“不要胡说八道,曲解人意。”
“那是什么意思呢?”陈不凡反问道,“证据确凿我认,没有的事少往小爷头上扣帽子。”
很硬啊。
强调一下,说的是态度!!!
“陈不凡,姜武两家我们还有证人,要不要见一见?”
陈不凡面不改色,风轻云淡,“见见呗,反正和我没什么关系。”
“带人进来。”
一声令下,在门口小心翼翼进来一个年轻人,看到陈不凡倒吸一口凉气,然后不自觉哆嗦了一下。
“原来是你啊,武大郎。”陈不凡笑了。
“陈不凡,我叫武起灵。”
“知道,武家长子长孙,排行老大,喊你一声武大名副其实。”
昨晚没见到武起灵,让他躲过一劫,没想到成为了证人。
不过这个所谓的证人,太垃圾。
口才不行,脑子也不行。
如果让他说女人,估计有三百六十种全方位的详细讲解,三天三夜不带重样的。
这家伙术业有专攻,在女人方面,他绝对是这个(大拇指)!
首屈一指!
说正事的话,够呛的很。
“陈不凡,你杀我全家,灭我全族,这笔账我让你血债血偿。”
见到陈不凡被死死控住,武起灵才有了胆子,口中狠话不断,彰显男子汉大丈夫的一面。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陈不凡耸了耸肩,“泼脏水也要有点水平,张口就来都是真的,那么小爷是你爹信不信?”
“真的,你娘曾经和我好过一段时间。”
“陈不凡,我草拟大爷!”武起灵暴怒,一只拳头打了过去。
陈不凡不避不闪,不能躲,也无法闪,难道要强行破开所谓的铁凳?
没必要!
武起灵那两下子,再练一百年也不是陈不凡的对手。
“砰!”一拳重重砸在陈不凡胸膛。
“就这?”陈不凡微微一笑,肩膀猛然抖动,人就飞了出去。
武起灵摔在地上,连续咳嗽几声,一时间竟然没有爬起。
这就是不自量力的下场。
自己几斤几两不清楚啊,拧着头上。
陈不凡就算被束缚住了,也不是小蚂蚱可以动的。
“两位看到了,武起灵先对我动手,迫于无奈之下我才反击,属于正当防卫。”
陈不凡察觉不对,随后改正道,“不对,我连反击都没有,只是活动了一下肩膀,是武大郎太弱不禁风了。”
“陈不凡,你!”武起灵被人扶起来,再生气也不敢上前了。
一次就涨了记性。
有些人不打记不住,打了记忆力就好了许多。
看看,武起灵就是很好的例子。
再去动手啊。
他不敢!
“武起灵,我们这是在询问犯罪嫌疑人,你动手做什么?这里不是私自打人的地方。”一位人员严厉呵斥道。
“是陈不凡先侮辱人。”
“侮辱人是他没素质,别一般见识就好了。”
“咱们言归正传,是你亲眼看到陈不凡杀了你全家是不是?”
“是!”武起灵一口咬定。
“你有拍下来证据吗?”
“我是人证,亲眼所见,不会有假。”
“也就是没有喽?空口无凭啊。”陈不凡插话道。
“我的眼睛就是事实。”
“哦?我看你就是一坨屎,那你是屎吗?”陈不凡比喻的极为不雅,但说服力却是杠杠的。
“如果能让你陈不凡认罪,为我武家数百人申冤,我是屎又如何。”武起灵拼了,当屎都愿意。
“不好意思,你即便是屎,也申不了冤,凶手没找对,我不是。”
陈不凡不屑一顾,“还有,你的话没多少可信度,谁不知武大少爷无女不欢,昨夜在哪潇洒,在哪消费,打听打听京城各大风花场所就知道了。”
”不在家的情况,试问你怎么亲眼所见?”
“天字一号的办案和分析能力太差,竟然把武起灵请来当证人,你们事先不了解一下吗?”
“再则,他本身就与小爷有仇,我抢了武起灵的未婚妻,矛盾不是一般的大,一个仇家作为证人,借机诬赖的可能性极其之大。”
抢婚一事,当时轰动整个京城,身为天字一号当然知道的清清楚楚。
陈不凡一番说辞滴水不漏,严谨无缝,不忘嘲讽一下。
“天字一号名字起到的倒是挺霸气,可惜人不怎么样。”
两位天字一号人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拿不定主意。
虽然很生气,很恼火,但由于当前没有确切证据又无可奈何。
总不能学武起灵打人吧?
“陈不凡,照片上的那个背影和你的吻合度很高,你不解释一下吗?”
“没什么好解释的,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说一个背影,就是两个长得极其相似又没血缘关系的人都正常。”陈不凡继续狡辩,并且狡辩的十分合理。
“一个背影又能说明什么?”
“背影也穿着白色袍子。”
“穿袍子的人多了,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一个袍子就断定凶手,是不是太草率了?”
“陈不凡,你要记住一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字一号的人郑重其事警告道。
“是你做的跑不了,不是你做的,我们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今天的审问到此结束,回原来的小屋吧。”
“喂,你们要关押到什么时候?好像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对吧?”陈不凡提醒道。
“二十四小时是巡捕局的规矩,天字一号中不奉行,我们可以无期限压人。”
“……”
权利那么大吗?
无期限?
是不是只要他们想,关你一辈子都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