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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地鼠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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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上清宗的第二天,文墨来到农家院,关掌教正在喂鸡,看到文墨来了,那些鸡连上好的食料都不吃了,全都回到窝里不再出来。

    关守山和文墨坐到院子里的躺椅上,关守山说:“这次青英会做的不错,但是为了看一眼神剑阁的剑法弄的一身口子,太不值了。咱们上清宗不是没有剑法给你学,着什么急呢?”

    “自己学和对战中观察对手出招是不同的,弟子认为在实战中了解的会更透彻。”

    “你这孩子,总有自己的道理。这一年,其实你也看出来了,咱们上清宗与其他宗派的区别。咱们不强制修炼,也不轻易的安排比试,想练就练,不想练呢,就歇着。但是你看,咱们的弟子没有一个把修炼落下的,因为上清宗只收有追求的弟子,不用师父和教习们去催促,他们就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像你这种终日苦修的,在咱们上清宗也是独一份,别把你自己搞得那么累,你还年轻呢,弄不好会垮的。你这个年纪,坚持修炼,打好基础固然重要,但是少年人的青春气息和玩心,该有还是要有啊!你呀,就是暮气太重了,比我还像个老人,也就和白芷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显出你是个少年。”

    文墨嘴角微翘,说:“我想明天去北面抓几只羊,听说那边的黄羊挺不错的。”

    “去吧,早去早回。过几日,葫芦谷里的灵药有几株就要成熟了,都是要立即采摘封存的。”

    文墨向师尊告辞,离开了农家院。关守山见文墨走远,立刻从躺椅上跳了起来,叨咕着:“有黄羊吃了,嗯,这回得让那个老家伙拿出几坛好酒来,绝不能便宜他。”

    两人一骑,向北狂奔,地下的豺狗奔跑的速度这次没有比云中红雀慢上丝毫。老柴最近长出了棕色的新毛,油亮油亮的,显得年轻了不少。

    白芷说:“你让掌教给你弄匹马不好吗?总骑我的小云雀,还是俩人骑。让他们看见,又要说上几天的闲话。”

    “让他们说去,我不怕,你怕?”

    “你都不怕,我还能怕?……不对,我好像被你绕进去了。”

    文墨笑了,笑得很开心。

    他们在杏儿寨过夜,张朵也要同行,被张景新好说歹说给劝住了。休息一夜,二人继续向北,傍晚时分,他们来到了一片草原,已经能够看见曾经战斗过的矮山。

    根据张景新提供的方位,他们找到了一处杏儿岭弟子在这一带活动时留下的一处落脚点。实际上就是开辟了一块空地,搭了一个窝棚,里面还存了一些清水和木柴。

    文墨让白芷和云里红雀休息,他带着老柴向草原深处走去。一炷香的工夫,文墨拎着三只野兔回来了,老柴落在后面很远,走走停停。文墨熟练的把兔子处理妥当,放到木架上烤。这时,老柴驱赶着一群黄金地鼠走了过来。

    白芷看着一只个头最大的地鼠,突然瞪圆了眼睛说:“这是上次你逮到的那只吧?这是拖家带口来报恩还是报复?”

    老柴丢给了白芷一个大大的白眼,白芷很意外,这狗东西居然能做出这么人性化的表情,简直要成精了。

    那只大地鼠,跑到文墨身边,直立起身子,恳切的看着文墨。

    文墨问道:“找我有事?”

    大地鼠向那群地鼠看了一眼,有一只半个巴掌大的小地鼠跑了过来。大地鼠指了指小地鼠,嘴里发出一阵金属摩擦的声音。文墨把小地鼠捧在掌心,仔细的观察,这只地鼠通体金黄,每根毛都像金丝一样,闪闪发亮。眼睛异常明亮,尾巴比其他地鼠要短很多。趴在文墨手里盯着文墨的眼睛,小鼻子不停的抖动,很是可爱。

    大地鼠伸出一只前爪,指指小地鼠,又指指文墨,然后做了一个作揖的动作。

    文墨试探的问:“你是想让我带它走,让他跟着我,对吧?”

    大地鼠用力地点头。

    文墨看了看手心里的小地鼠,说:“你这个家族看来十分庞大,出了这个变异的幼仔,你认为它可以修行,想让他跟着我一起修行。”

    大地鼠又点头。

    文墨继续说道:“你们黄金地鼠不是妖兽,但也有几分灵气。这个小家伙,出生怕是还不到二十天吧?”

    大地鼠不停的点头。

    文墨又说:“它的确与众不同,我也很喜欢,如果你舍得,我可以把它带在身边,但是到底能不能修炼成妖兽,就看它自己的造化了。不过你放心,我不会亏待它的,我住的地方,应该有很多利于它修行的东西。”

    大地鼠,匍匐在文墨脚下,表示感谢。

    小地鼠眼巴巴的看着文墨,文墨说:“小家伙,以后你就跟着我,等你成功了,再回来改变你的族群,就是不知道那时候它们还在不在了。”小地鼠不舍的看了看,不远处那群地鼠,那些可能是它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小地鼠一动不动,眼神变得越来越坚毅,最后转过头闭上眼睛不再看了。

    黄金地鼠们离去了,白芷凑过来,看着小地鼠,说:“这小家伙真好看,太可爱了,送给我吧?”

    文墨摇摇头说:“它的族人送它到我这,是希望它可以跟着我修行,葫芦谷很适合它。再说你一个女孩子,收留一个小男孩不合适。”

    “一只地鼠而已,到你这怎么还分起男女了?不给就算了,那么多借口。”白芷撅着嘴说。

    文墨有些得意的看着白芷说:“你可以常来葫芦谷看它,我又不会不让你看。”

    “那我给它起个名字,叫——金昭。”

    黄金地鼠是一种普通的小兽,牙齿坚硬,可断金石,心思机巧,有一丝灵性。但文墨手中这只,一看就知道它是个机敏、聪慧的家伙。皮毛的色泽也比寻常的黄金地鼠更灿烂,模样十分可爱。

    白芷把金昭接过去,捧在手心,看了又看,很是喜欢。她说:“金昭,小金昭,跟白姐姐走,好不好?我那有很多好吃的。”

    小地鼠突然蹦回了文墨的怀里,探出小脑袋,看着白芷,可怜兮兮的。

    白芷瞪了一眼文墨,说:“也不知道你什么地方好,连地鼠都喜欢你。”

    黄羊烤好了,外焦里嫩、肉香弥漫,老柴口水流了一大片,金昭也抽动着小鼻子,不断的咽着口水。

    文墨给老柴切了一条后腿,给白芷切了一条前腿,羊腹的嫩肉给金昭切下一小块,他自己则取下半扇羊肋骨啃了起来。

    老柴吃得很快,比文墨吃得还要快,文墨把羊头给了老柴,让它慢慢啃。白芷边吃,边夸赞文墨的手艺。

    “你这手艺真不错,以后不做修士了,就开个饭馆,专门卖烤羊、烤鸡、烤兔子,肯定赚大钱。”

    “我无所谓,只要你肯负责收钱就好。”文墨心情很好,微笑着说。

    “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退隐,咱俩就到下四州开饭馆,上四州熟人太多,不好意思收钱,会亏本的。”

    “……”

    一只羊,很快被吃光了,老柴驮着金昭四处闲逛,文墨和白芷并肩而坐,看着月光下算不得广袤的草原,偶有微风带着泥土的芬芳吹过,泛起绿色的波浪,云中红雀在月色下慢跑,红缎般的皮毛,雪白的四蹄,优雅的身姿,为月色下草原增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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