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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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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什单打独斗确实有一手,只见他左冲右突,脚步华而不乱,顷刻间就杀入禁区,一时间人仰马翻,

    不出意外,成功收获一铁。

    薛连城站在三分线外,叹了口气。

    刚想退防,却发现篮下已经乱作一团。

    他没有进去帮忙,而是在原地看着双方肌肉碰撞争抢篮板。

    其实他以前看比赛的时候,经常看到有这么一幕,篮下争得你死我活,却有个别球员杵在三分线外一动不动在那看戏。

    那时候他不理解,甚至觉得气愤。

    好家伙!

    队友每球必争,你却在那看戏,实在是可恨。

    他觉得这种不积极的球员,应该立马卷铺盖走人。

    但继承前身记忆后,他才知道,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

    站在三分线外的球员,可没有在看戏,他站在那里是有原因的。

    原因一,如果是对方球员控制球球权,那么他就是唯一的后防力量,要担当起阻拦对方发起快攻的责任。

    原因二,如果是己方球员控制球权,他拉开了距离,就可以有效接应队友,避免再次出现球权纷争。

    原因三,如果是己方球员控制球权,那么就相当于,他获得了一次空位的机会,能大大增加命中投篮的可能。

    三分一旦命中,可不仅仅只有3分的作用,对对方士气的打击,称得上毁灭性的。

    这就是他为什么要站在这里的原因。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让人看不懂的球场怪异现象,比如防守球员为什么会和持球者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什么不直接贴上去抢球?或者贴紧一点?

    首先贴得太近,很容易被持球者转身过掉。

    其次,因为你贴得太紧抢球,意味着挑衅,人家挥肘的时候,很容易打在你的脸上,这叫安全距离。

    这些都是他以前不知道的球场规则。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

    篮下的拼抢,也在这个时候决出结果,最终沃尔顿扑倒在地,抢到了皮球。

    “这里。”

    薛连城精神一震,冲着沃尔顿大喊。

    话音刚落。

    皮球向着他的这个方向滚来。

    虽然传得不好,但当他拿到球的时候,面前依旧一片空旷。

    没有犹豫,直接起跳,三分出手。

    进!

    比分52:57,追到了还差最后的5分。

    而时间,还有三分多钟。

    全场球迷振奋了!

    他们开始第一次正视场上这个黄皮肤的亚洲小子。

    叫什么来着?

    忘了!

    不过,球打得是真棒!

    薛连城也不由兴奋了起来。

    第一个三分,他已经启用了百分百命中技能。

    明知道是必进的,他自然没有什么亢奋的情绪。

    而这个三分,可是实实在在的凭他自己能力投进的,感官可完全不一样。

    “钉死他!”

    只是,兴奋的情绪还来不及释放,场边汤姆的怒吼声,就传到了耳边。

    钉死我?

    薛连城瞥了一眼场边跳脚的汤姆老头,不由得哂笑连连。

    有必要吗?

    他这样一个小卡拉米,值得被这么针对?

    不过。

    他会不会被钉死,他不知道,反正斯塔斯卡斯被他钉死了。

    这一个回合。

    他依旧全程跟防,不是挤就是兑,一直跟斯塔斯卡斯保持很大的身体接触。

    再加上他只上场了一分多钟,体力充沛,而斯塔斯卡斯差不多上了整场,脚步逐渐沉重。

    所以,怎么都无法摆脱他的严防死守。

    最终斯塔斯卡斯经队友掩护,接球后仓促出手,也收获了一铁。

    冯莱保护了后场篮板,这一次,他几乎没有犹豫,就把球传给了薛连城。

    哈什只是阴沉着脸,也不敢哔哔什么了。

    薛连城快速推进。

    其实也快不到哪里去,当他过了半场的时候,密歇根球员们,都已经落位的差不多了。

    那就只能打阵地战。

    而阵地战中,最有效的进攻方式,是先掩护,然后做突分和传切。

    但薛连城并不打算这么做,因为站在他面前的防守人是斯塔斯卡斯。

    他,要生吃对方。

    “拉开!”

    薛连城打了个手势,喊道。

    刚想提上来的冯莱愣了一下,但也很配合地走到边线位置去。

    斯塔斯卡斯看着眼前的黄皮肤的亚洲人,都气笑了,“呵!你想单打我吗?”

    “有问题?”薛连城反问道。

    “没什么问题,来吧,让我看看你的斤两。”斯塔斯卡斯狞笑两声。

    自从薛连城上场防守他以后,他窝火得很,自己连连吃瘪也就罢了,还被薛连城主导追分上来。

    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竟然压制他这个十大联盟最佳球员,这让他如何能忍?

    在大多数人的刻板印象里,亚洲人能打篮球?

    除了姚明,还有谁?

    无了!

    斯塔斯卡斯也是持有这一刻板印象的人之一。

    他并不觉得薛连城很强,他只是觉得这小子运气好。

    一开始那个强行出手的三分,弧度都那么夸张了,都能进……

    这不是运气是什么?

    那个抢断?

    他觉得当时自己大意了,并没有很好的护住皮球,以至于让薛连城得逞。

    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至于那个脑后勺传球?

    队友之间的声音,谁听不出来啊?

    他并不觉得有什么神奇的。

    而那个挡拆助攻?

    这就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挡拆顺下,一点都不值得大惊小怪,当时一定是罗宾逊三世与大前锋之间沟通出现了失误,双双扑向薛连城,以至于漏了冯莱。

    最后那个空位三分?

    这都投不进,那就该去死了!

    所以总结下来,他认为薛连城是个捡漏王,根本不值一提。

    这次,他觉得是一个机会。

    一个给眼前黄皮肤的亚洲人上一课的机会。

    “我的斤两不重,但是吃你,绰绰有余。”

    薛连城也觉得这是个机会。

    斯塔斯卡斯的速度不快,对抗不强,以他的力量,生吃完全没有问题。

    如果遭遇包夹,那也不要紧。

    场上的四个队友,都有三分能力,他可以有效地为队友创造空位机会。

    如果三分进了,那距离追平,也仅最后的差2分。

    赢球的希望,就在眼前。

    斯塔斯卡斯不屑一顾,“呵……耍嘴皮子谁不会?”

    薛连城却懒得再回应,沉肩迈步,直接往里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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