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三只手 > 第13章 三只手

第13章 三只手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离艽坐在他的密室中已经很久了,外面是冬天还是夏天,他一概不知,他已经有好多天没有吃东西,饥饿对于他来说早已不是什么根本问题,他在这密室里已修炼了上千年,练到不饥不食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情了,但这不是他的目标。

    他的目标是复仇和等待与爱人相聚。

    他的全族人都死光了,只剩了他一个人独自活着,他恨上天为何会这样惩罚他,既要杀他全族,杀他爱妻,杀他未出世的儿子,为何不连他也一并收去呢,偏偏把他一个人救活。

    他怀着一腔怨恨在修行,无论多少年过去,他也无法忘记那耻辱的一天。

    涵梦手串丢失了,火雀成了他唯一的寄托。

    这个浸透了他们两人血液的火雀,他舍不得洗掉,这些年下来,那些血液已经与火雀融为一体,火雀的颜色由原来的金黄色变成了目前的血红色,一千多年过去,从未离过身。

    离艽站起身,离开打座的密室,顺手抽出挂在墙上的归尘剑,这是他专为纪念妻子打造的一把剑,他总是在每次打座完之后再练一套剑法,以纪念亡妻。

    许诺他们可以再相见的那两个道长,并不曾告诉他涵梦儿在何方。

    “等你的道行够了,你自然就看到她了,你自己好好修炼吧” ,那个老者丢下这句话后,两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从此离艽开始了上千年的苦修,每隔几年,他都要到炎水平原上去走走转转,去寻找离涵的转世,从而也见证了图什族人的崛起和覆灭,他在茫茫人海里寻觅,飘来荡去,一无所获。

    他心里怀着恨意,又急着寻找离涵的转世,总是不能静心,修行修得粗糙,一千多年过去了,还是看不到哪个才是转世的离涵。

    图甯死了也有上千年了,他投胎转世为华夏人,却仍做了蕙城的城主,他虽然只是个凡人,受着轮回之苦,却也享尽了人间富贵。

    离艽心里恨啊,可是他无法以修行之身去复仇,否则就肉消身灭魂魄不收,他多次潜入图甯的宫殿,试图要杀了他,然而他始终近不得图甯的身,他既为一方帝王,总有他的宿命,前世今生的仇都让人随便报了,还做什么帝王呢。

    离艽也知道这些,可就是忍不住,复仇之焰历经千年也不能尽灭,尽管眼前的人早已不是当年的图甯,要他放下仇恨,他还做不到,他只能等待,等待复仇的那一刻,也在等待与妻子相见的那一刻。

    离艽有时会生出被人戏耍的感觉,如果自己早死了,也许早就和妻子相见了,在这世上已等了一千多年,仍然音信渺茫,他快没有耐心了。

    他想要快速修炼成仙,然后去寻找涵梦儿,两人双宿双栖逍遥自在地永生,那才是他向往的日子,即便不能永生,哪怕再见见妻子,他也愿意。他已经厌烦了关闭在这洞穴中的清苦日子,对迟迟不能与妻子相见而心生焦躁,他等得太久了。

    走出洞穴的唯一办法就是让自己修成正果,得道成仙,可是修练达到这一阶之后,他再也没有进展,要再上一阶,还需要若干年的苦修,这个,他不能忍了,所以,干脆放弃了修行,而潜心研究如何快速提升功力的法门。

    要提升功力其实也很简单,最快捷的办法当然是得到仙人指点,或饮仙人血液,吃点仙丹之类的。得到仙人指点,那要全看机缘,有些人等待上万年,也遇不到, 有些人一来可就遇到了。而要饮仙人的血液和吃点仙丹仙酿在理论上似乎更容易些,实际操作上,那当然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只能用替代的法子,既然饮仙人血液不可能,饮凡人血液就简单多了,想到这一层时,他突然闪出了一个报仇的好主意。

    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上百年的努力,这天,他终于大功告成。他苦修苦研了各种各样的技巧方法,并将他们写成口诀,终于让他精练出了一本秘籍,他将其命名为《三只手》。

    离艽闭目凝神,把自己提炼的口诀又从头默念一遍,他要努力寻找可能的破绽,试过几次之后,他知道,这部书已无破绽,大功告成。

    一个子夜,他给自己沐浴更衣,端坐在静室里,心里默念着,“图甯之子孙,图甯之子孙”

    一个个面孔在他眼前飘过,他看见了,他们的左眉梢处都均有豆子大小的空白,不长眉毛。

    他努力回忆着图甯的长相,他的前世并不曾有,但他的转世为华夏人后,在左眉梢处,是真的有的。

    他想起来了,那是离涵的血溅他眉梢上给他烫出来的印子,是要让他方便寻找仇人么?他确信,就是这样子的。

    他大呼一声,“人来”。

    眨眼间,屋里多出一名小孩来。一个不过10岁上下,白白胖胖的,迷蒙着眼睛在做着没做完的梦的小男孩。

    守在外间的徒儿听到了离艽的呼喝声,以为师父出了什么事,赶紧冲进去,就发现屋里多了一个人,害怕因偷懒睡着了而被外人进了师父的静室,徒儿有些害怕。

    徒儿看着离艽,“师父,师父,你唤徒儿吗”。

    离艽不疾不徐地睁开眼来。眼里闪着不为人察觉的惊喜。

    那个熟睡的孩童,原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倒也不惊奇。但内心的兴奋劲还是不能掩藏,他起身过来观察这孩儿,10岁模样,肉敦敦的,脸色红润,一看就招人喜爱。

    他伸手抚过他的眉尾,“很好,这标志很好认”。

    “徒儿,多久没吃饭了?”离艽看着那小男孩,却是问的徒弟。

    “师父,不记得有多久了,反正就是很久没吃了”童儿说。

    “这一顿,就赏你了”离艽指着那个又熟睡过去的孩子说。

    “多谢师父”童儿扛着那孩子就往外走了。

    在没有人的环境中,离艽才开始亢奋起来,他成功了。

    他对天哈哈大笑,一长串的笑声在洞中回荡,此起彼伏,在洞壁间来回碰撞,塞满了整个洞穴。

    图甯,你看到了吗,你当年屠我族人,逼死我妻儿,而今,我要饮你族人的血,啖你族人的肉,我要一个一个把你们屠干净,每屠一人,我便是复仇一次,我要一点一点地杀光你们,哈哈哈哈。

    你是帝王我杀不了,杀你的子孙就简单多了。

    他发出一阵舒心的狂笑,复仇的畅快让他完全忘了形。同时内心又觉凄然,“涵梦儿,我的亲族们,我也算是给你们复仇了哇”。

    哈哈哈,哈哈哈

    长长的疯狂的笑声让离艽变了形,复仇之心始终扭曲着他的灵魂,他已走火入魔,变成了真正的杀人魔头。

    他原本是个极其标致的美男子,身长八尺有余(约合现代185米)。双肩宽厚,一袭宽边紫金袍,腰束紫玉绶带,雄健之气呼之欲出,面含忧郁,一双剑眉,眉骨突出,眼窝深陷,眼里发出幽怨的寒光,英气灼灼逼人,动如玉树临风,静如苍松托月,然而他被仇怨被期许折磨了上千年,如今已是目露凶光,面含杀气,是个人见人怕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此刻他以为自己心愿很快便可达成,叫他如何能不狂笑。

    这部隔空取物,意念摘取的偷窃宝典,将为他的未来开启怎样的大门,离艽还不得空去想。

    他重又把那书展开,他要重新誊抄一遍,既然自己千辛万苦才编撰出这套偷窃之术,岂能轻易授与他人,又岂能轻易让人毁去。他再次低头抄写,如果他们落到了人间会怎样。这个念头从脑子里一闪而过,他笑着摇摇头,这不可能。软弱无能的人类,怎么可能有办法拿到他呢。然后他把秘诀放入洞穴里最隐秘的处所,就是徒儿也不知道的地方,书太过珍贵,他要慎重对待。

    离艽想想觉得还是不妥,最后决定将这三只手刻于他的火雀扇上。火雀原本是一把折叠的小扇子,扇骨是银香木在一种极其珍稀的药汁中浸泡七七四十九天,去掉其脆性,使其变得柔韧。扇面是离涵用极细金丝掺和着冰雪蚕丝和万年蜘蛛揉合在一起的细线织成的薄绢做成的,刀劈不断,火烧不烂,这扇子,又被两人的血液浸泡过,跟着他一起修行多年,现已修炼成了精,它可以变成一只大鸟成为离艽的坐骑,也可保持原形随离艽心意变大变小。

    要在这上面刻字,并不难,难的在于如何保存它,避免落入其他人手中。

    但离艽相信,天下没有他办不成的事。

    他将扇面放大,然后一字一句慢慢刻划,一笔一画均不能错,苦心熬过了几十年,才将三只手全部刻在了火雀上。

    但他还是不放心,又给这扇子上加了一道血咒:

    他往这本就染透了他和离涵鲜血的火雀扇上再次滴上自己的鲜血,殷红的血从他的指尖汩汩流出,他将这扇子完全浸泡在自己的血液里,等扇子吸饱血之后,他再施以咒语:

    涵血归经,艽血粹扇。真元相承,三只手见。若土若金,俗世凡心。若离若分,沅炎归尘。

    施过咒的火雀成了一件更具有灵性的法器,象许多功力强大的法器一样,它自己会成长,会依据血液的味道识别主人,寻找主人,还派生出了许多离艽不曾想到的能力。

    其他人得到火雀也只是一件普通的饰品,没有离艽或离涵的血液,无法打开火雀,即使火雀不幸落入他人之手,也无人可以销毁火雀,他们俩人的血液成了控制火雀的钥匙。

    咒语方毕,一道带血的火光腾空而起,一只滴血的火鸟冲出地面,直上九霄,满天红雾弥盖,熊熊似天空在燃烧,恰似族人遇害那天的天空,一派血泊景象。

    离艽伸出手,在天空飞翔的火雀向他的掌心扑过来,很快恢复成一个小小折扇的样子落入他的掌心。郑重端详着扇子,那火雀已由之前的泛红色,变成了现在的血红色,那颜色更娇艳,更好看了。初看时,不过是一把普通的小折扇,扇面上像是绘着一幅青山绿水图,但这些图其实全是一个个的文字组成的,别说平常人肉眼不可能发现,即使是法力高强之人,也根本看不出破绽。因为他们必定要注入离艽的血,使血液浸入每个字里,再施以法术使扇子放大数十倍才可以看见,在山颠处《三只手》三个字极其细小,微微地发着血光,以神力尚不能分辨。

    离艽将这小折扇一收,放心挂在脖子上,让它紧紧地贴在胸前。

    他心满意足了。

    步态从容地走出了洞穴。

    此时几个徒儿见师父出来,惊恐地站起来,颤颤巍巍地站着。要是在以往,离艽必定要训斥一番,他不能见他们如此贪婪而没有人性,他今天心情尤其地好,尽管他不喜欢那些蠢笨的徒儿,今天他并不生气。

    洞外的天空正飘着薄薄的雪雾,落地即融的浅雪,把大地糟蹋得湿湿粘粘肮脏不堪,冷冽的寒风虽然对他这种修行之人并无影响,但他不喜欢这种天气,天空灰蒙蒙的,没有一点鲜亮感,雪飘落在身上,虽不觉寒冷,却让人不舒爽,离艽厌烦这种日子。

    他并不向往做神仙,他只想与涵梦儿夫妻和美,在这种天气里,围着火炉取暖说着温情的话,给她描眉,听她撒娇,再生几个孩子,男孩女孩都很好,看孩子们争抢玩耍,一家人其乐融融,远离各种烦忧,天冷与天暖,对于那样的日子,都是无关紧要的,而现在,他在经历这湿粘的天气,他厌恶,烦躁,心生焦躁。

    他又想着,把涵梦儿也渡化修行成仙,两个人做了真正的神仙伴侣,不必为地上的尘土烦扰,云淡风轻的日子,才应该是他们过的。

    看那几个徒儿,人不人,妖不妖,魔不魔的,没追求没理想,只一点血,就满足成那样,他鄙视他们,又离不开他们,总有些自己不屑于做的事,需要他们来完成。

    至此后,每到夜晚子时正,离艽穿戴整齐,梳一个最时髦的发式,穿上自己的仙服,洁面涮口,摆上香案,端坐于案前默念口诀,最后轻声一呼:人来。

    瞬时洞穴里就会多出一个人来,这便是他日常的饮食,每天喝一碗人血,可以提升一年的苦修,尤其是那些洁净的童男子童女子,更是血鲜肉嫩,自已喝血,徒儿们吃肉,他的功力在一天天地快速增长。

    邪神也是神呀,他顾不得其他许多了。

    如此不到一年时间,小静山上的杀人垭已被远近皆知,人们再也不敢单身经过杀人垭,更不敢在夜晚经过。

    总是有人在夜晚莫名其妙地失踪,有些人尸骨无存,有些人第二天却又回来了,只是最终也血流净而亡,普通老百姓防无可防。

    恐惧,惊慌,逃散,成了方圆百里内的气氛。

    整个小静山区域荒无人烟,人间成了炼狱,怨杀气息直冲九天。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