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章
养病的日子其实是有点无聊的。
早起早睡,清淡饮食,适度运动,太健康了,健康得无聊极了,楚岚闲得发慌,嘴里快淡出个鸟来。
为什么明明受伤的是晋云柏,她也要陪着一起忌口?!
虽然大厨手艺好到没话说,但偶尔她也想不那么健康饮食,吃点重口味的,比如烤串奶茶麻辣烫小龙虾什么的。
楚岚苦大仇深地对付面前一小碗鱼羹,海参火腿竹笋香菇切丝,与鳜鱼肉同煮,色泽油亮,入口滑润细腻,卖相和口味一样绝佳
——可她现在只想吃水煮鱼,海碗里铺满鲜红辣椒,鱼片雪白鲜嫩,一勺滚油浇上去,滋啦啦的声响混着香气往外冒。
只想象一下,口水都要溢出来。
楚岚恶狠狠吞下一勺鱼羹,抬眼看到晋云柏,他面前也摆着一碗鱼羹。
怕妨碍伤口愈合,厨师葱姜调料放的少,鱼羹颜色相较之下淡了许多,滋味吃起来也会差一些。
但他并不在意,慢条斯理地一勺一勺舀着鱼羹,简直像味觉失灵,完全看不出平时那副挑食模样。
可看到楚岚吃饭如吃药,他反倒露出点笑,极浅,一闪而过。
楚岚敏锐捕捉到这点笑意,暗自磨牙:她就知道这逼绝对是故意的!报复她宁愿和猫睡也不与他共居一室。
哼,不就是少盐少油的病号餐吗?她权当这段时间是调理身体了!
幸好餐后管家及时端上咸芝士白脱蛋糕,楚岚这段时间的最爱,微微的咸味中和了蛋糕的甜腻,一口咬下去,能吃到沙沙的细小的盐粒,混在细腻柔和的动物奶油中,简直好吃到让人忘记热量。
这个蛋糕是老式做法,许多本地老牌西点房都会做,但不知是因为成本上涨还是配方改变,近年来白脱蛋糕吃起来总不是之前那个味,硬邦邦的,一口咬下去像在吃塑料。
不过西郊大宅这里的厨师明显没受到降本增效的影响,小蛋糕做的美味依旧,楚岚最近已经爱上饭后来块小甜点的消遣了。
餐后,晋云柏去午睡。
楚岚因为多年工作调教,已经把午睡进化掉了,便一个人在温室花园散步。
晋云柏有一个非常专业的花匠,把花照料得很好,满园不见枯枝枯叶,唯有各色或怒放或含羞待放的花朵。
其中一盆绣球花开得极好,一小朵一小朵挤挤挨挨在一起,团成一个半圆的大球,或粉或蓝,色泽细腻温柔。
楚岚就想起林风眠也画过一副绣球花,这位擅画仕女图的画家,在画自然风光时,笔触极为恬淡适意,颇有“悠然见南山”之感,一副鹭鸟芦苇图几乎能让人嗅到河滩的水汽。
有意思的是,他的学生吴冠中的画风全然相反,用笔大开大合,线条粗狂到随性,笔杆都要在画布上戳一个洞出来。
凑近了看,吴冠中的画上只有狂乱的线条和毫无规律的彩色墨点,让人几乎摸不着头脑,不明白画家到底要表达什么。
唯有后退,不断后退,退到离画作足够远的地方,远到要贴着对面的墙,才能真正看清,然后被震撼到失语。
晋云柏的书房就挂着一副吴冠中的画,占据大半墙面,上面是混乱零碎的线条,以及像用毛笔蘸满墨汁后随手甩出的大大小小墨点,左下角是个红色的“荼”。
楚岚初看时没认出这是什么,心里嘀咕没想到狗男人会喜欢后现代画作,看到落款时才意识到这是吴冠中的画。
就这个巨大的尺幅,还有经典的点线风格,上次同画家的相似作品在保利拍出上亿的落槌价。
当然价格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删繁就简的艺术风格,从思维方式上来看,与毕加索颇有相似之处。
吴冠中原本是写实派的大佬,一笔油画难分虚实,老了反而不再拘泥于画刷,几条线几点墨便轻松勾勒黄河奔涌的漩涡暗流。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也许顶尖艺术家最终都殊途同归,无论水墨油彩之区别,画笔只为抒发情感,写实自有照相机,画家眼里意象的传递才是艺术的表达。
楚岚也勉强算文青,看完画去找晋云柏探讨艺术,他轻描淡写地说:“你喜欢?我还有一副小幅的,在卧室,要看吗?”
楚岚当然要看。
结果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是他说的那样!
楚岚死鱼眼瞪晋云柏。
晋云柏倒很泰然自若:“怎么?不喜欢吗?”
不喜欢个大头啊摔!楚岚简直想把画砸到他脸上。
邀请她来卧室看裸|女画,狗男人还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哈。
画本身是很好看的。
画家老年时所作,寥寥数笔勾勒出丰腴女子,肉感十足,尖尖上翘的乳,浑圆的大腿,一点红唇在没有五官的脸上极醒目。
这画令人意外的没有情|色感,可能是画中人的姿态太坦然,也可能是画家本身因衰老而对年轻旺盛的生命力充满向往。
衰老让人瘦弱,骨头萎缩,皮肉衰败,像软塌塌的袋子,比如金锁记里的女主,年轻时一双手臂滚圆,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等年老了,同样的玉镯可以顺着胳膊推到腋下。
年轻的肥壮圆胖让人羡慕,画中裸|女胖得理直气壮。
但无论如何,晋云柏带她来看裸|女图绝对不是为了和她探讨艺术!
楚岚侧目:“我觉得应该让厨师给你炖一些清热下火的汤,也省得你受伤了都不消停。”
晋云柏挑眉:“只要你不一直饿着我。”
楚岚:“呸!”
最后也没能冷静的,理智的,克制的,探讨艺术。
晋云柏知道她在这里待着无聊,便找些小玩意给她解闷。
其中一个是紫檀木制的百宝匣,外形如书箱,打开时类似于推拉化妆箱,延展出数个小格子,每个格子中放着一样玩物,有象牙镂雕套球,有和田玉手把件,有发晶鼻烟壶,还有鎏金佛像,从玉器、金石、瓷器到字画、牙雕,林林总总,无一不备。
楚岚看着眼熟,总觉得在哪儿听过百宝匣的名号。她查了一下,原来是逊帝在自传里提过,据说是乾隆爷留下的,也难怪,以这位的农家乐审美,就算赏玩珍宝也得热热闹闹五彩缤纷,大杂烩来一锅。
晋云柏说当年禁城的太监乘内库大火卷走一批珍品,其中就包括百宝匣。后来战乱颠簸,这批珍宝就陆陆续续落入民间私人藏家手中。
说起来博物馆里多是些地下起出来、刚见天光的明器,带着土沁不说,还不见得是最顶级的——就算墓主人也没法死后逼着继承人把稀世之珍拿来陪葬。
真正的珍品更多的藏在私人手中,在不同的权贵豪富手中辗转,像被藏在深宫的绝色美人,普通人连一窥芳踪的机会都无。
除了百宝匣,西郊大宅里还放了不少珍玩古物,方便主人闲时赏玩解闷。
晋云柏对这些古玩如数家珍,从朝代到形制再到风格,可以开一堂科普讲座。只是他讲就讲吧,还总要提问,时不时来个随堂小测验。
自毕业多年后,楚岚再次感到知识的威力——相当于一棍子抡在后脑,神志清醒的人当场就能陷入沉睡。
于是她决定逃课,扔下伤员,出去骑车。
说起来最近天气终于转晴,温度升高,很有点初夏的感觉。
之前阴雨连绵,楚岚许久未出门骑车,这回出门,颇有些心旷神怡之感。
现在温度刚好,不冷也不热,阳光照在身上,令人舒适的微热。
道路两侧绿树成荫,绿化带中有大朵绽放的花,不知是月季还是蔷薇,开得极艳丽妖娆,明目张胆勾引人类。
楚岚全凭多年来的道德自我约束,才没去上手摸摸这些盛放的美人儿。
西郊大宅地处郊外,附近路上人少车少,红绿灯也没有市区那么密集,很适合骑车,不少人特地从市区开车过来骑行,周末的时候尤甚。
不过今天是工作日,绝大部分人还在工位上搵食,因此来骑车的人不算多,大都是狂热骑行爱好者。
楚岚骑车纯属休闲,不为竞速,骑得悠悠哉哉,左顾右盼,观赏附近风景。
这边的自然风景不错,人文景观就差点意思,不过还好有身强体壮的竞速骑手补足。
他们穿着专业的紧身骑行服,三分裤,露出的皮肤晒得如焦糖一般诱人。
最关键的是,一双大腿强健极了,发力时肌肉贲发,生命力和荷尔蒙不要钱一样四处泼洒,看得人斯哈斯哈。
楚岚仗着有骑行面罩和墨镜遮挡,乐得眯起眼,一脸的姨母笑。
晋云柏虽好,偶尔也要换换口味。满汉全席吃多了,就不兴她站到巴西烤肉的摊前闻闻香味吗?
这时,对向车道骑来一辆车,速度极快,瞬息间就到眼前,楚岚下意识抬头看去——
宽肩,小麦色皮肤,手臂强壮,镭射骑行镜,白背心,半长头发被风吹得向后扬起,一头英俊的青年雄狮。
两车交错而过,这画面留在视网膜中,在眼前反复回放。
楚岚轻轻倒吸一口气,被震得头晕目眩。
这也太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