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黄秉坤畏罪潜逃了!
黔州体育馆的那起车辆纵火案,并没有上新闻热搜,关注的人也不多。
毕竟没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造成的影响也不算恶劣。
但对于调查此案的姚队长来说,此案却存在诸多疑点。
比如嫌犯为什么明明已经把车偷走,最后又要开回体育馆?
再比如,根据天眼系统所拍摄到的画面,嫌犯曾经在一段监控盲区停留了超过二十分钟的时间,他在那里做了什么?
还有,嫌犯离开那个路段之后,花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几乎把黔州的两城区转了个遍,期间多次停留,但每次时间都不超过十分钟,最后才开回体育馆,这又是为了什么?
最后,很明显,嫌犯偷车的目的并不是车辆本身,否则他根本没必要将车辆焚毁,但鉴证科的同事告诉他,车上除了一些被烧焦的衣物和毛发之外,并没有找到什么可疑的证据,所以嫌犯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姚科长对于这起案子完全摸不着头脑,甚至想不到嫌犯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根据林旺达的口供,他的车钥匙应该是在体育馆附近被偷的。
可当天是蔡小凌的演唱会,现场人山人海,哪怕姚队长等人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熬了一个通宵,也没能找到与道路监控所拍到的那张人脸相符的目标。
“真是见了鬼了!”
姚队长暗骂一声,决定还是得从林旺达的社会关系调查起。
因为林旺达的职业特殊性,他的仇家当然很多,如果说有人用这种方式来对他进行报复,甚至是恐吓、警告,也不是没可能。
但无疑,这样的调查方式,会给衙门带来很大的人手压力。
无奈之下,姚队长便准备去找二队借人,却发现二队队长正着急忙慌地冲进了办公室。
“老姚,出事了。”
姚队长一愣,条件反射般起身:“又怎么了?”
“这回怕是大案了,一位安全局的干部在咱们黔州失踪了!”
……
在黄秉坤的失踪来到整整第17个小时之后,终于有人报案了。
这其实比楚春生所预计的还要早一些。
因为原本黄秉坤定的是今天下午4点返回金陵的机票。
按道理来说,就算他在金陵的同事发现他没有回单位报到,从而怀疑他的去向,也应该至少在晚上七八点钟的时候了。
但黄秉坤毕竟是局里的干部,并且眼看着就要提副处了,所以他整整一个早上的失联,立刻就引起了金陵那边的注意。
黔州这边很快接到通报,随即便开始调查黄秉坤的行踪。
根据他手机的定位表示,黄秉坤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是在黔州的市郊。
而通过天眼系统,最后一次捕捉到黄秉坤的影像,则是在体育馆附近的凤凰大酒店停车场。
黄秉坤在酒店服务员的目送下,上了一辆车牌为黔c258088的白色朗逸。
最后这辆车行驶到监控盲区地段,就彻底失去了踪影。
与黄秉坤手机信号消失的地方完全一致。
有了目标,接下来自然便是出动人手进行地毯式的,大范围搜索。
原本这样的流程对于衙门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却有一个人,在案情分析会上,表达了不同的意见。
“我提议,除了去往事发地搜寻失踪人的行迹之外,我们还应该分出一部分人手,把目标放到这个人的身上!”
说着,姚队长站起身来,走到投影屏幕前,接过同事手里的遥控器,把监控视频往后调了两秒钟。
一辆蓝色鲁班k系轿车随即出现在画面中。
监控摄像头模糊地拍到了开车司机的模样。
虽然戴着棒球帽,遮住了大部分的面部特征,但隐约可见的高粱鼻,以及那一脸浓密的胡须,却非常显眼。
“我怀疑,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失踪案,而是有预谋的绑架!”
……
晚上9点整,黔州衙门将调查结果发回了金陵。
他们得出的结论是,黄秉坤应该是被人绑架了,并附带嫌疑人的照片。
但也因此出现了更多的谜团。
根据现场所留下的证据,姚队长等人很快就发现了河道旁的车辙痕迹,并顺利打捞出了沉入河底的那辆白色朗逸。
以及一具被牢牢绑在驾驶位的男性尸体。
与监控摄像头所拍下的,驾驶朗逸的司机一致。
根据初步尸检结果,司机死于机械性窒息。
于是新的问题就出现了:
司机和绑匪究竟是不是一伙的?
为什么被杀?
除了黄秉坤之外,那个据说跟黄秉坤同乘一车的女人又去了哪里?
她跟这场绑架案有没有关系?
虽然谜团甚多,但在有限的时间里,黔州衙门便查出了这么多的信息,也绝对算得上是效率极高了。
关于黄秉坤跟一位女子同行的供词,并非来自那个出现在监控画面中的,目送黄秉坤上车的服务生。
因为当姚队长去到酒店调查的时候,便听说那个服务生已经辞职了。
暂时行踪不明。
倒是酒店的门童提供了这一线索。
说是曾看到黄秉坤与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子一起离开酒店,后来黄秉坤返回酒店去往楼下停车场,那女子也并未走远,而是好像在路边等人,最后上了一辆从酒店停车场开出来的白色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