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许燕对峙观音
许燕说到这喝了口灵根茶继续说道。
“这就让想犯罪的人要好好掂量掂量后果,哪怕是有修为的人也因为系统化的教育没有对其他人过多的怨恨之心,说句不好听的这个世上要是兔国还不安全那就没有安全的地方了,所以您要想来兔国凡间走一遭我非常欢迎,但您也必须遵守兔国凡间的法律,如果您触犯了法律我不管你是什么身份都会把您抓起来。”
观音闻言虽然有些不悦但又觉得许燕的话有道理。
“许燕你作为万佛之祖的徒弟我不得不跟你说一句,有些时候太过自大不是一件好事,你抓起来的人可能是你得罪不起的存在。”
“观音大士作为对您的尊敬我也跟您说一句,作为警察第一要点就是不能怕得罪人,我们是维护法律与治安的先驱者,若是连我们都怕得罪人那受到我们保护的民众岂不是更怕得罪人,天地人三界不管享受何种待遇、过着何种生活都是以法律作为第一优先,因此所有人都需遵纪守法,只要你遵守法律我便不会管,但您若不遵守法律那么我就有权去管,
别忘了以我的身份目前天地人三界都有执法权,但不管我的权力有多大始终没忘记自己是个人,您没来凡间走过恐怕不知道我在凡间是个什么称号,认识我的人都明白我就是一愣头青,我办的案子就跟我闯的祸一样全局出名,面对比我职位高的人、权力比我大的人我都是愣头青,面对法力比我高的人我同样可以是愣头青,您用实力说话我用法理说话,实力也许可以短时间内压制法理,但法律的形成终归束缚着实力。”
许燕说完释放出自身大道之力,观音现在的修为已是准圣巅峰,而许燕却已是混元大罗金仙三重天,相当于人道圣人三重天,看到这一幕观音甚是震撼,区区凡人居然能成为人道圣人还是三重天,这不是单靠努力就能做到的,显然眼前的许燕必然是个天才或者有独属于自己的大道意志,像观音这种神灵早已修炼到准圣巅峰,
但一直没有突破到天道圣人的契机,这是因为成为天道圣人的条件非常苛刻,必须要有足够的机缘、积攒足够的功德才能被天道认可成为天道圣人,而人道圣人除了机缘外还需努力修行,但人间真正愿意为一件事努力到极限者并不多,以至于人间成圣者少之又少,别说准圣境界哪怕是大罗金仙都没几个。
“我能不能问问你是如何成为人道圣人的?”
“因为我相信法律与道义,法律是社会的根基,坚信法律存在的必要性便是我证道的根基,而道义在某种程度上是人性的体现,我曾接手过一个案子,一个丈夫为了给妻子治病抓住治疗单上的空隙,让妻子持续免费治愈了好几个月,后来被医生发现才报案,我将此人逮捕并将此事对法官进行了详细说明,法官最终认定男子有罪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半年执行,
之所以做出这种判决不是因为法律格外开恩而是因为道义,你可以把道义当做人情,我抓这个人并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而他接受这样的判决也在情理之中,法律虽然是无情的但法律是有温度的,我按照法律逮捕一名罪犯不代表法官就会根据相关处罚规定对其判以重罪,他欺骗了当时的医疗体系但并没有将这种欺骗用于害人而是为了救自己的妻子,
从这点上是可以从轻发落的,当然在很多人眼里甚至那些敌对兔国人的眼中这样的判决相当于法律的妥协,但我觉得法律不是在妥协人类而是在贴近人类,兔国经历了那么多朝代法律一变再变,之前朝代的法律教训形成了现在的法治社会,嘲笑人间法律者其实是对法律不敬重的体现,贬低人间道义者其实本身并没有道义,
不敬重法律心中没有道义的人他们只相信一种东西···就是实力,但可惜的是有实力的人无法保证自己永远拥有实力,有些时候不是说一个人活得久他就比年轻人更有实力,也不是说一个人活得久他就比年轻人看得更透,一个人只有经历的越多他才能看得越透,只有学的更多他才能更有实力,现在很多上了年岁的人搞不明白一件事,
为什么他们拉了几十年的货都没有自己孩子在电脑上完成一项交易挣的多,他们不理解也不了解甚至觉得这可能是错误的,但实际上是因为他们跟不上时代,有些人即便老了依旧跟得上时代,只要能跟上时代就不会被社会淘汰,被时间淘汰的人不一定被社会淘汰,诺是跟不上时代不管是人是神是鬼都将迎接被淘汰的命运。”
观音闻言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但又闪过一丝犹豫,不悦来自一名人道圣人居然敢跟她这个天道圣人弟子争论,而且还把人间的法律和道义引用到天地人三界中,相当于是在说人间法才是三界法律之根基,犹豫来自她觉得这番说词确实有理,这段时间她也变换身份去人间走动过,不得不说人间原本混乱无比的秩序在兔国得到极大的稳定,
这确实说明兔国不仅治安好而且很会管理,突然她似乎意识到孙悟空为什么要收许燕为徒,一个不惧强权敢跟神灵讲道理,而且还说的如此理直气壮又有天赋的人族确实有资格成为孙悟空的徒弟,更重要的是这个徒弟跟孙悟空的观念、做法高度一致,都是那种遇到不平事就要去管而且管到底的性格,最重要的是许燕现在的理念很可能成为今后三界交流的重要根基,
毕竟不管天地人三界孰强孰弱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法律,那么三界的沟通肯定要形成新的三界法律,否则各管各的肯定要有很多问题,许燕恰恰是融合三界理念的代表人物,观音了解完二人的态度后便以收拾房间为由先行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