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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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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月和云泽骑着高头大马一路向北,路上一点儿也没敢耽误。

    明月常常想着,若没有前世训练出来的坚强意志和耐力,自己是否能撑得起如此这般的长途跋涉?

    同时,她也暗暗震惊,云泽这家伙看起来细细长长的瘦的一匹,想不到居然能坚持这么久。一路上又是风沙又是雨雪的,他不但没喊累,还时时照顾自己,最令人称奇的是,他一直也没有取下面具过。

    快进入北昱的时候,气温已经比刚出发的时候降低了很多,驿站里的人很少,明月与云泽便想着休息一下,宝马虽好,也不能累死啊!

    天色早早的就暗了下来,这里的白天仿佛特别的短。

    虽然这里还属于西昱的地界,但前面已经有一家客栈出现在了眼前,上书“北昱客栈”四个大字。

    云泽与明月对视一眼,一起走进了客栈。

    北昱的客栈与别处不同,这里的客栈没有两层的,都是只有一层。

    外层是厚厚的黄土坯,里面一进屋就是一排大锅台,锅台上摆放着各色美食。

    与外面的寒冷相比,里面可是暖和太多了。

    一进门,明月就被锅台上的美食吸引了。

    一个个大碗里摆放着不同的吃食,有黄颜色的饼子,煮熟的玉米和蒸熟的南瓜块儿,有黑色的炖鱼,黄颜色的菜丝……

    总之,这里的饮食与南昱的反差最为明显,不光饭菜长的不一样,就连装饭菜的碗盘都不一样。这里的伙食,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大大咧咧,既不像南昱那么精致,也不像西昱那么油腻,跟东昱的有点像,但又不完全像,就是一种很独特的感觉。

    云泽带着明月进了一个独立的屋子,像是一个雅间儿。虽然屋子是土坯做的,但里面很暖。这个雅间与别处也有不同,里面有一个锅台,锅台上面四周镶嵌着打磨光滑的青灰色岩板,下面有一个灶口。锅台四周有四条松木板凳,高度比锅台略矮,坐在上面刚刚好,板凳都被漆成了红色。雅间没有门,只是挂了一个半截的棉布门帘子,鲜红的底色,上面印着花鸟鱼虫。

    明月和云泽刚一落座,店小二就端着茶壶走了进来,笑着用抹布擦了擦台面上本来没有的灰,然后给明月和云泽各倒了一盏茶,热情的问:“两位客官风尘仆仆,想吃点什么?”

    “你们这里都有什么啊?”云泽温声道。

    店小二一听,连忙拿出菜谱递给云泽,“客观或许不知道,我们这个店虽然不大,但是好吃的可真不少嘞!”

    “那就来几个招牌菜吧。”云泽说着把菜谱递给了明月:“你来点吧,点你爱吃的。”

    明月接过菜谱一看,真是很丰富的。凉菜、热菜、各色主食和汤类应有尽有。

    明月看了看云泽,笑道:“我是真饿了,那我可就点了。”

    云泽笑着点了点头。

    明月于是一口气点了铁锅炖大鹅、锅包肉、凉拌藕片和西红柿鸡蛋汤,然后趁着店小二还没走,温声问道:“这里是西昱地界,可为什么这家店要叫北昱呢?”

    店小二笑道:“二位客官远道而来,有所不知。这里之所以叫北昱客栈啊,是因为店主人和我们一样,都是从北昱过来的,做的也都是北昱的特色美食,所以才叫北昱客栈。”

    说完,店小二拿着毛巾一掀门帘子出去了。

    明月和云泽同时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明月皱了皱眉:“这是什么茶?”

    味道跟别的茶很不一样,颜色红红的,感觉有点糯。

    云泽勾唇一笑:“这是大麦茶。”

    “你喝过?”明月有点奇怪,这家伙怎么什么都知道。

    云泽把眼睛一眨,“从前在普门品喝过。”

    “普门品?”

    “在稷圣学宫的对面,有一家素食餐厅,当地名流经常会去那里吃饭。”云泽说着又给自己倒了一碗。

    明月像是想起了什么,温声问:“你在稷圣学宫,那么,你……从前有没有在那里见过……见过夜昭?”

    毕竟,夜昭也从那里学习过。

    云泽一愣:“见过如何,没见过又如何?人都已经不在了,你还老是想着他干什么?”

    明月心里暗自翻了个白眼儿:你怎么知道不在了!?

    略微思考片刻,明月温声道:“我只是想着,或许你们岁数都差不多,所以……”

    明月没在往下说,云泽却接下了话茬儿,笑的有些不正经:“我是稷圣学宫的继承人,你说我见过没见过?”

    明月白了一眼云泽:“我怎么知道?”

    云泽呵呵一笑:“我知道夜昭,那家伙是个命苦的,刚从稷圣学宫回到南昱老家就病倒了,我还知道,东昱的东方长治曾经也在稷圣学宫学习,不过他们见了我,都得说点好听的才行啊!”

    明月还要继续问问,结果刚要开口,店小二就端着一个铁锅进来了。

    店小二先是掀开木头锅盖把里面一只煮熟了的大鹅倒了进去,后又拿来木柴点燃了灶膛里的火。

    那大鹅被斩成了小块儿,卤煮的味道极其浓郁,散发着一阵阵浓香。

    “您稍后,马上就好!”店小二客套的退了出去,脸上始终挂着殷勤的笑。

    须臾,店小二又回来了,端来了锅包肉和凉拌藕片,还有一盘粉丝、一盘马铃薯片和一盘萝卜片。

    没等明月问,店小二就主动说道,“这三盘菜呀,是铁锅炖大鹅的配菜,等汤开了涮着吃的,您慢用。”

    如此一来,就差一碗西红柿鸡蛋汤了。

    明月拿起筷子刚要吃,只见云泽夹起一片凉拌藕片就放进了嘴里,吃的不慌不忙津津有味。

    明月的心跳下意识的漏掉了半拍。

    正想着,锅里发出了一阵阵“咕噜咕噜”的声音。

    云泽掀起锅盖放到一旁,看了一眼明月笑道:“快吃吧,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明月也闻见了扑鼻而来的香气,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刚萌生的怀疑也被扔在了脑后,拿起筷子就夹出了一小块放进眼前的小盘子里。

    吹了两下,明月就放进嘴里尝了尝。

    嗯!

    好吃!

    明月对着云泽挑起了大拇指,“你也尝尝,真的很好吃。”

    这鹅肉炖的刚刚好,鲜香入味,一点也不腥,一吃就知道是放了十成十的材料。

    云泽也夹了一块尝了尝,笑道:“是很不错,还是你会点菜。”

    “呵呵……快吃吧。”明月开启了干饭模式。

    一块接着一块的吃了起来。

    须臾,肉就被捞的差不多了,明月把三盘配菜陆续放进锅里的汤汁炖煮,吃完以后,明月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在买主食了。

    这里正吃的香,外面忽然传来了哭声,不一会儿,哭声没有了,后面另一间雅间儿响起了点火的声音。

    这里的雅间跟雅间之间并不是完全隔离的,中间只是隔着一堵一人多高的矮墙,并且也没有门,只是挂了一个半截的门帘子。

    起初,明月并没有当回事,可是很快,身后就传来了低低的哭泣声。

    吃饱喝足,闲来无事,明月就顺便听了听,那是一个苍老男子的声音。

    他正在小声哭诉对北宫乌代的愤恨和对店主人的感激。

    原来,他本是北昱富商,有一个独生女儿,长的如花似玉,气质如兰,与北昱另一富商之子情投意合,就在前几天,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见证之下举行婚礼。

    这本来是一件喜事,可不成想却成了丧事。

    北宫乌代不知从何处得到了消息,突然出现在了婚礼上。

    两家的家长赶紧出门跪拜迎接,同时也充满了忐忑。

    宾客也纷纷跪下行礼,没人敢怠慢分毫。

    两位新人正在拜堂,也赶紧停下仪式,对着北宫乌代拜了起来。

    北宫乌代却不在意众人,当场扶起新娘子,粗鲁的掀了她的大红盖头。

    盖头一掀开,新娘子立刻受到了惊吓,当场花容失色。

    北宫乌代却不顾众人在场,对着新娘子的樱桃小口就啃了下去。

    新郎官就在旁边,年轻气盛又血气方刚,当场一拳挥向了北宫乌代的脸。

    可是不料,却被北宫乌代一把抓住手腕丢到了一旁。

    紧接着闯进一队官兵,当场用刀剑制住了新郎官和众位宾客。

    北宫乌代抱起新娘子进了洞房,粗鲁的玷污了新娘子。

    之后一脸嫌弃的看了看富强,啐道:“呸!养个闺女还敢藏着掖着的,你藏的了吗?!还以为是什么新鲜玩意儿,也不过是个贱货!”

    骂完,带着一队亲兵扬长而去!

    新郎官对北宫乌代无可奈何,可又不堪其辱,于是当场横剑自刎。

    众人还正在悲伤,新娘子竟在新房里悬梁自尽了。

    众宾客无不惊恐,连忙逃跑。

    知己亲友帮忙埋葬了一队新人以后,富商伤心难耐,又害怕报复,这才带着现银逃出了北昱。

    如今出了北昱边境,正好有一家客栈可以歇歇脚,一进门就看见了丰盛的北昱美食,不由得想起从前的日子,于是伤心不已哭了起来。

    这老富翁行本性郑,今年已经六十岁了,四十五岁才得了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宝贝的不得了,那真是拖在手心里怕飞了,含在嘴里又怕化了。

    北宫乌代掌权以后,所有年轻贵女都难逃他的毒手,不是被纳进后宫当一个随时被用来发泄的使唤丫头,就是被羞辱一夜后直接送回家里。

    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了,一个个整天战战兢兢。

    郑富商为了躲避灾难,每年都给宫里进供大量钱财,同时让女儿闭门不出,又在女儿刚行了芨礼没几天后就许了嫁,嫁给了城中另一位富商的次子为妻。

    两家本是世交,彼此知根知底,两个孩子年龄相当,少年时也曾有过一面之缘,可谓是郎才女貌,假偶天成。

    于是,宜早不宜迟,富商立刻就给两个孩子定下了好日子。

    本来就不想高调,所以婚礼并没有邀请太多人,都是至交好友和近亲。可是不知怎的,还是走漏了风声!

    乌代的爪牙无孔不入,带着乌代很快就找到了喜堂。

    乌代也不负众望,一如既往的不干人事!

    一番叙述之后,苍老的声音又“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紧接着,另一个沧桑的声音就开始好心的劝说,“唉,您就认命吧。老哥哥,这都是命啊!”

    “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我的女儿,她才刚十五啊!就、就……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苍老的声音边说边哭。

    “老哥哥,您就别老哭了。如今出了北昱,您老人家也算是逃出生天了,保重身子要紧啊!来来来,先喝杯大麦茶暖暖身子,大丰收一锅鲜马上就好。先吃饱再说吧……”

    “嗯……”

    隔壁的声音逐渐平静了,明月的眉毛却皱成了两个大疙瘩。

    明月捂着心口使劲儿给自己顺气,生怕一会儿自己一口气没上来死在这个地方。

    如果隔壁那个老者说的都是真的,那么,这个北宫乌代简直就是一个畜牲啊!

    啊呸!

    说他是畜牲,简直就是侮辱了畜牲。

    他连畜牲都不如!

    丧心病狂的王八蛋!

    他是怎么能活到今天的?

    真是不可思议啊!

    北昱这片土地,明月现在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之前就听说,那里虽然很冷,但却有着肥沃的黑土地,是个难得的粮仓。

    想不到,黑土地上居然养出来这么一个黑心的种子,真是个奇葩!

    明月的异样引得云泽担心了起来。

    云泽本来坐在明月的对面,连忙坐到明月旁边,搂住明月肩膀,蹙眉温声问:“你怎么了?”

    明月深呼吸两口气,轻声道:“我没事,就是有点手痒~”

    “手痒?”云泽不明所以,赶紧轻轻执起明月的手,手心手背看了又看,并没发现异样,于是又一次看向明月:“你……”

    “我想杀人!”明月说的云淡风轻,媚眼如丝的眸子里透着一股巨大的杀气。

    云泽轻声叹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你又何苦气成这个样子。若是真把身子气坏了,他日见到了微生先生,我要如何向他交代?”

    明月不以为然,站起身走出了雅间。

    云泽也紧随其后跟了出去。

    离开的时候,明月悄悄朝着后面的那个雅间看了一眼,虽然动作很小,但还是被云泽发现了。

    在大堂结了帐,明月在店小二的带领下转到了后面的一个院子,那是住宿的地方。

    这里的住宿也与别处不同,房子盖的不高,都是只有一层的土坯房。

    推门进去,里面只有一铺土炕。

    明月自然而然的只点了一间房,云泽也自然而然的进了屋子。

    店小二端来了茶水和洗脸水,刚要退出去,就被明月叫住了。

    “小二哥,你也是从北昱出来的吗?”

    “是呀!”店小二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那么,你们从前在北昱的时候,那个北昱乌代,他是个魔鬼吗?”明月问的声音很轻,但是话却说的很重。

    店小二一听这个问题,脸上的笑容立刻不见了踪影,“北昱乌代,他比魔鬼更加可怕!”

    话落,他便叙述起了自己的所见所闻。

    原来,这店小二本是北昱良民,家中有屋也有田。

    有一天,北昱乌代带着一队人马闯进了家门,不但打死了勤勤恳恳的姐夫,还把姐姐和刚满十岁的妹妹掳走了。

    第二天,姐姐和妹妹的尸体被扔在了门口,浑身是伤,赤身裸体,死相极其凄惨。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姊妹两个在死之前都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她们的身上布满了伤痕,简直惨不忍睹。

    尤其是小妹妹,她的手臂和腿骨被人生生折断,下体还被插进了一根长长的木柄!

    ……

    店小二说着说着泪如雨下,最后轻叹一声:“北宫乌代倒行逆施,不论是满朝文武还是平民百姓,背地里谁不咬牙切齿的骂他,只是当面不敢说罢了!我们能逃出来还算命大,只可怜那些走不了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是北宫乌代的出气筒,没准哪天就被杀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若真死了,到也算是超生了,听说那北宫乌代还设计了一个刑房,里面有各种恐怖刑具,能把人整的死不死活不活,光是听说已经很恐怖了!”

    云泽乜了一眼店小二,“听说,北昱有一条律法,敢擅自逃离北昱者,斩立决,可是真的吗?”

    店小二连忙疯狂点头:“是的啊!只不过,小的姐妹惨死以后,整个家愁云惨雾,父女不久以后也相继离世,亲戚们也都断了联系,小的一无牵挂,所以就打点了现钱连夜逃了出来。万幸,刚出了北昱,就遇到了好心的掌柜,所以就在这里长期干了下来。客官住在这里,任凭去哪里都好,但是,可千万不能前往北昱,那里真的是比阿鼻地狱更怕人的地方啊!”

    云泽轻声道:“你下去休息吧,我们这里不用伺候。”

    “是,客官好好休息~”店小二抹了一把眼泪,转身走了。

    店小二刚一出门,明月的一颗心又开始狂跳。自我诊断以后,她觉得她这是得了狂躁症,只有手刃了北宫乌代那个龟孙子,自己这病才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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