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稽之谈
圣德六年,蚩尤旗出于北,岁星在东。
兵祸起,将军死,地有大火,紫微将移。
…………
平阳城外,进城的队伍正在缓缓挪动。
一辆驴车赶过来,停在了队尾的地方。
发现驴车行进速度变缓,后面简陋的车厢当中,伸出了一个毛茸茸的少年脑袋,这少年大约十四五岁,一看便是仆人打扮。
看到已经到城门口了,他赶紧高兴的钻回去,对车中另一人说道:“郎主,咱们到了,到平阳了!”
如今贵人出行多用马车、牛车,普通富商和庶族出行,才会坐驴车,驴车没有完整的车厢,有时候连头顶的盖都没有,于是,周围的人们都好奇的往里看。
这一看,他们就呆滞在原地,走不动道了。
只见车厢里面,有一容色堪称姝丽,眉眼精致如同谪仙的公子倚靠在车板旁,他面庞苍白、气息浅淡,像是正在生病。
能走着入城的,基本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平民,他们也想不出多华丽的词藻来,只能在心中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赞美。
真好看啊!
……
这时,闭眼假寐的公子睁眼了,他鸦色的羽睫微微掀起,露出一双清澈恬雅的眸子来。
略显冷淡,但,可以原谅,毕竟真的很好看。
……
他刚露出想要挪动身子的意思,他身边的仆从就立刻伸手,把他扶了起来,结果还是没能避免,只挪了一下,他就忍不住的咳嗽起来,病气入体,听得人无比心揪。
这是个稍稍发热,就能要了一条命的年代,周围的人已经从惊艳,变成了心痛。
看清不远处苍老的城门之上,真的挂着平阳郡三个字的牌匾,萧融稍稍松了口气。
这一路他都不敢停歇,拖着这破风箱一样的身体拼命赶路,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是到了。
心情有点激动,毕竟这一路他走的太不容易了,还没进城,他就心急了。
他四下看了看,找了一位看起来最好说话的老大娘,然后一手扶着车厢,一边问她:“老人家,不知镇北王是住在平阳城外,还是平阳城内?”
萧融觉得随便找个人问就行,镇北王多大的名声,他去哪,几乎人人都知道,要是镇北王跟大军在一起,他也就不用跟着排队进城了。
而老大娘也不让他失望,她确实知道镇北王在哪。
没想到这个仙人一般的人物竟然会跟自己说话,老大娘还有点受宠若惊:“镇、镇北王?他几日前就带着镇北军走了啊,说是去打乌孙了呢。”
老大娘没说谎,她很热情的回答萧融的问题,然而萧融得到这个答案以后,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凝固住了。
“……走了?”
“又走了?”
“我从新安追到淮阴,再从淮阴追到梁州,又从梁州追到这个该死的平阳,你告诉我什么,他、又、走、了?!”
“到底是老天玩我还是他在玩我?!我这一路赶过来,足足三千里地!好好好,行行行,又走了是吧,你说,他走哪去了,他又去哪里了,东南西北中发白,到底是哪里,你说啊!”
老大娘:“…………”
她和一众百姓全都惊恐的后退一步,因为萧融已经面容狰狞的从车里站了起来,两手抓着车厢,上半身往外伸,毫不夸张的说,他这样子,像是要吃人,而且不止吃一个,可能要吃两三个。
……
然而还不等老大娘说出半个字来,萧融突然面色一僵,熟悉的虚弱感瞬间席卷他的身体,下一秒,他就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他的仆从见状,连忙大叫:“郎主!”
他把萧融扶起来,还听到昏迷的萧融,异常艰难的留了一句遗言。
“屈云灭,狗贼,我……我必杀你!”
仆从:“……”
同一时间,离平阳城二百里的安定城外,镇北军在这里安营扎寨。
老大娘道听途说的信息还是有误,镇北王带着大军出行,并非是要打乌孙,乌孙已经偃旗息鼓了,是匈奴人卷土重来,想要找回场子,可就几千人,根本不成气候,这种小事本来不需要镇北王亲自到场,是他不乐意留在平阳城听那些老调重弹,所以出来打个仗,顺便放放风。
谁知都跑出来了,还不消停。
如今天下大势情况复杂,总的来说是一分为二,以淮水为线,南方由所谓正统的雍朝统治,称为南雍,北方过去十年被胡人占领、又被军阀割据,直到今年,才被势如破竹的镇北军正式统一起来,屈云灭身为镇北王,没有称帝,也没有自己的年号,但他就是这片土地的统治者。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势力,和蛮夷的势力,不过都不重要,如今人人都知道的只有两人,一个是才八岁的南雍小皇帝,另一个就是年少成名的屈云灭。
乱世出英雄,英雄想扬名,要么自立为王,要么找一个欣赏自己的伯乐。
因此,找到镇北军,表明要投靠镇北王的人,每天都有。
今日这个更是有些名气,据说曾经做过建宁太守,母亲是武陵荆氏的世家女,他本人从未做过幕僚,但他认为,镇北王是天下第一英雄,所以特来相投。
屈云灭让人把他请进来,虽说不太热情,但也不冷淡,让人给他上了茶,还让他坐下,给足了面子,他在那侃侃而谈的时候,屈云灭也耐心的听着。
本来刚进来的时候,这人是有些紧张的,因为屈云灭身高八尺,放在以后就是身高一米九五,面貌极俊美,却因见血太多,遮不住身上的杀伐之气,更何况他也没想遮,坐姿大马金刀,修长的腿不客气的分开,看似轻松无意,其实暗含攻击性的用脚尖对着客人。
仿佛下一瞬就会暴起伤人一般。
先入为主的有了这个印象,再见到屈云灭毫无错处的待客之道,这人就放心了,他觉得,屈云灭应该挺好说话的。
然后他就开始说自己打好的腹稿,腹稿说完了,他又在屈云灭的微笑致意下,得到了鼓励的暗示,继续诉说自己对如今形势的看法,并在看到屈云灭嘴角的微笑扩大,似乎非常认同他的说法以后,一高兴,就把自己认为的解决方法,也说出来了。
说到口干舌燥,终于,他说完了,屈云灭抬起双臂,抚掌一笑:“先生好见解。”
对面的人总算是发现自己有点飘了,他赶紧含蓄的低头,给自己找补:“哪里哪里,大王不嫌弃就——”
最后一个好字还没说完,他眼前寒光一闪,铮的一声,他那双发愣的眼睛,就跟着脑袋一起滚到了地上。
而对面,屈云灭收回自己的长刀,已经面无表情的坐了下去,他踢开滚到脚边、还热乎乎的脑袋,拿起一旁的皮子,开始慢条斯理的给刀刃擦血。
一旁的卫兵大气都不敢出,只默默的走上前,把尸首,和那个脑袋,一起拿出去了。
卫兵出去以后,这帐中就只剩他一人了,地上的血迹,还有空气里的血腥气,对他来说如同家常便饭,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又杀了人,也不在乎这人有名气、还跟世家大族有关系,更不在乎这人死在自己的手里,他对外的名声,就更差了。
等把刀擦干净了,他才重新站起,走到那一滩血迹旁边,看着这些刺目的红色,屈云灭也没有一丁点的后悔之心,甚至他还冷笑一声,讽刺道:“沐猴而冠,蛇鼠之辈,不愧是读过书的文人。”
平阳城,晚间。
萧融这辈子弄不清楚的事实在太多了。
他弄不清自己是怎么落到如今这个境地,也弄不清屈云灭那个活爹,又怎么作死了。
他看过的历史书,可没有那么详细,能把屈云灭说过的话、吃过的饭全都记录下来,明明他牢记了所有的大事记,可每一次中招,都是他根本就想不到的时候。
就比如现在,圣德六年,这是屈云灭一生当中最高光的时刻,他收复了北方,打跑了乌孙和匈奴,跟鄯善国约定了互不为敌,连他的死敌鲜卑,都成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
他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他排第二,没人能排第一。
往后的那些悲剧和倒霉时刻一个都没发生,按理说,这时候他过得最好、气运最强,怎么还能时不时的就折腾一下呢?
萧融想不通,他想不通屈云灭为什么天天自虐,也想不通系统到底什么眼光,居然说他是最有可能改变屈云灭命运的人。
难不成就因为他以前看的历史书多?早知道他不看历史书了,多看点动画片算了!
……
萧融生无可恋的躺在床上,不一会儿,门开了,他的仆从,这个叫阿树的小伙子,关切的端着饭食进来:“郎主,用些饭吧,我出去打听过了,镇北王刚走没几天,咱们快些追,还是能追上的。”
萧融:“……”
还追?!
那屈云灭生存本事为零,脚力却是一等一的高手!也不知道他骑的是快马还是筋斗云,他在后面跑吐血了都追不上,屈云灭还是带着大军的,他就带了个小孩而已,再追,他怕自己直接死半道上了。
不行,不能再追了。
萧融沉着脸,痛定思痛,改变策略:“不,就留在此地,郎主我已经想通了,上赶着的不叫买卖,从今日起,我不再去追他了,我要让他来找我,不,来请我!”
反正追也追不上,都是虚弱,他不如在客栈里虚弱,他还就不信了,多了一千五百年知识的他,连个古代大傻子都忽悠不住。
…………
阿树对萧融言听计从,他是毫无异议的,而另一个车夫,结了账,也就走人了。
恰好车夫经常来往于各个大城之间,和这家店的伙计认识,伙计偷偷把车夫拽到一边,跟他打听萧融是谁。
他没什么坏心,就是好奇而已。
“这位郎君好生俊逸!可是哪个世家的公子?我送水进去,他还对我道谢,真是折煞我了!”
车夫一脸复杂的看着他,“你这小子,别忘了人不可貌相。”
伙计一愣,“怎么,莫非这位郎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车夫叹了口气,四下看看,见没有其他人,他对伙计招手,伙计赶紧凑过去,然后车夫才把憋了一路的话倒出来。
“何止!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样的人,倒是有个好颜色,可他身上的毛病,简直是数也数不清,这一,比姑娘家都娇气,擦脸重了就叫疼,车子颠簸就叫唤,动不动叹气,好像我欠了他的;二,身子骨是真弱啊,三天一昏倒,五天一咳血,这一路我都怕着,怕他死了,没人给我车钱;三,脾气大的要命,毫无君子之风,倒是很像市井泼妇;四,斤斤计较,买什么都要货比三家,一文钱也要算清楚,你说谁家公子是这个样子的;五,神神怪怪,在路上,只要他醒着,就在那里掐算,自言自语,说的话谁都听不懂,八成是病灶入脑,没得救了;六——”
伙计被他数的满眼转蚊香,不禁抓住车夫的手:“还有啊!”
车夫见伙计一脸崩溃,倒是很能理解,刚拉上萧融的时候,他也很激动,滤镜破碎的感觉,他太懂了。
想了想,他拍了拍伙计的肩膀:“其实这一路,也不是那么辛苦,毕竟萧公子是真的好看,看看他的脸,多大的毛病,我都忍了。”
伙计:“…………”
又是同一时间,镇北军的军营里,王帐之中,隐隐传来说话的声音,过了许久,帐帘掀开,走出一个上了年纪,穿着士人衣袍的男人。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缓缓摇头,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大帐之中。
帐里早就有人等了。
简峤见他回来,立刻上前询问,“高先生,如何?”
高洵之听到有人说话,神情微愣,抬起头来,看见是简峤,他这才和缓了面庞:“是简将军啊,大王说,那人向他提议,认祖归宗,并给屈将军追封,表明他一心向中原的决心,用以收买中原百姓。”
简峤:“……”
行,这人死得不冤。
对于一般的异姓王,这么做没问题,毕竟这是个胡人多次入侵中原的时代,中原人恨死胡人了,可他们的大王,屈云灭,本身就是中原人和异族的混血,此人的建议就是委婉的告诉屈云灭,舍弃掉自己的另一半血统,以后只以中原人自居。
要仅仅是这样也罢了,他们大王的母族,跟着大王南征北战,忠心耿耿,杀胡人的时候,一点都不比中原人差,舍弃血统,就等于也把这群人舍弃掉。
大王是绝对不会这么干的。
……
得知里面是这样的理由,简峤松了口气,他也认为这人该杀,高洵之看他一眼,心情更加沉重。
他是文人,他跟这些大老粗不一样,他能看到,大王杀了这个人以后,会招来什么样的后果。
此事一旦传出,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士人投靠大王了。
所以,他得先下手为强。
高洵之沉声道:“大王身边的幕僚还是太少了,简将军,我刚刚同大王商议过,把你派回雁门关,回去之后,你便替大王物色可用的人才,不论出身,不论过往,只要有真才实学,咱们都要。”
简峤:“……”
是不是有点饥不择食了。
不论出身还好,不论过往,难不成对方以前干过强盗,咱们也要吗。
高洵之今年五十多岁,是屈云灭父亲的好友,多年来尽心尽力的帮助镇北军,他在镇北军中的威望极高,简峤虽然心里嘀咕,却还是好好的答应了下来。
而就在他准备出去办这件事的时候,高洵之又把他叫住,非常严肃的叮嘱他。
“虽说不论出身和过往,但大王的喜好,咱们还是需要顾忌一番。”
简峤恍然大悟,连连点头,没错,他们大王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如果招个让大王讨厌的人回来,怕是没几天,就会人头落地了。
他立刻站直,严阵以待:“高先生,请赐教。”
高洵之:“这一,大王不喜敏感的人,纵使不是凛凛男儿,也绝不能像个姑娘一般娇滴滴的;二,一定要身强体健,大王爱出征,没个好身体怎么行,况且大王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弱柳扶风、三步一咳的短命人;三,大王脾气已经不好了,请来的幕僚,自然要脾性温和,你也知道,大王吃软不吃硬,来个硬脾气的,他肯定要拔刀相见;四,大王痛恨斤斤计较、眼里只有黄白之物的人,你切记,不要招这样的人回来;五,如今清风教和佛道两教盛行,渡人者少,拿钱者多,那种张口闭口神神怪怪的,不要请;六——”
简峤:“……高先生,怎么还有啊!”
高洵之默了默,说道:“最后一条了,六,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貌丑貌平都无妨,千万不要貌美,大王格外厌恶这样的男子,你若请了这样的人回来,连咱们两个都要跟着受罚。”
简峤忍不住往王帐那边看了一眼,想到大王平日的作风,他默默点头。
等他走了以后,高洵之负手思索。
虽然条件多了些,但仔细想来,并不苛刻,多数人都是一条也沾不上的,要真有全沾的……
哈,真是无稽之谈,根本不可能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