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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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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诗这天在家中写着诗,忽的有些百无聊赖,手握着金属材质的钢笔,又忆起那位让人觉得舒服的沈先生。

    她想了又想,决定去一趟茶馆。

    心中的什么在被牵动。

    家里的仆从见她出门也并未阻拦,于他们而言,这个不得宠的千金,最后肯定会被老爷抛下。

    林清诗不在意,她这些年已然习惯仆从眼中带有的讽刺。

    可在她看到沈千云时,还是会不自觉,被他吸引。

    冬日将至,风更加肆无忌惮,从天上冲到地面。风速大得让林清诗都有些寸步难行。

    路过的人都开始加急脚下的步子,忙着往家中赶,只有她,与所有人在同一个平面,背道而驰。

    去往那个,充满阳光与茶香的乌托邦。

    冷风直楞灌进林清诗的白色风衣里,围巾怎么围都被吹得胡乱飞。

    林清诗有些后悔出门,要是没见到人岂不是尴尬。

    想到这儿,她更用力捏了捏围巾,防止围巾飘走,她心里有些忐忑。

    现下四周的人说不定就是埋伏进来的人,她居然还敢相信一个只见过一面的人,林清诗光想想就笑出声。

    冷风舞得更欢,尘土飞扬,加入这场狂舞。

    林清诗低头小跑起来,忽的撞到一个人,她抬头,抱歉的话卡在嗓子里。

    沈千云低头看她:“林小姐,我说过,我们很有缘。”

    他带着金边眼镜的眸子闪着惊喜,淡薄的嘴唇微微一张一合,说着话。

    林清诗还愣着,转眼,沈千云就把她拉入茶馆。

    暖气扑面而来,卷着茶香,让林清诗倍感温馨,像是从地狱到天堂。

    “姜小姐,两杯普洱,谢谢。”

    姜艺看了他眼,没说什么,到后面忙去了。

    “沈先生是在附近的哪所学校?”

    “是在南边的宁安路上的一所学校,林小姐有兴趣吗?”

    沈千云声音清润,就犹如普洱茶沁人心脾,光是听着他说话,世界便安静了。

    什么疾苦,都仿佛被治愈。

    “是有些,最近在家中很无聊。”

    林清诗无奈笑着,比起沈千云日日在校有事忙,她倒像是个大闲人。

    毕竟不得宠的千金,却能被寄予什么呢?

    沈千云笑意盈盈:“林小姐得空可以去学校参观,要是我哪天有空,可以与你一起。”

    “我每天都有时间。”

    沈千云怔住,看向窗外,而后礼貌道:“今天这天气,怕是有时间也不太适宜参观。”

    “是啊。”

    林清诗也看向窗外,望着这即将被乌云吞噬的青天,内心也变得有些沉闷。

    “沈先生上次我问您,为什么爱喝普洱,您说是因为受到母亲的影响,我这几天无聊便又想起这个问题。”

    她的眉眼清丽,看向沈千云,好像她的眼睑总是那么宁静。

    “所以……林小姐是因为什么爱喝这茶了?”

    沈千云小心问。

    “沈先生,你好像很能体察别人的情绪。”林清诗听着他的回答。

    沈千云微微笑着,不答。

    “如果说起这个问题,我好像与沈先生的原因有些许相似。”

    沈千云认真聆听。

    “说起来,我从前很调皮。”林清诗就这么说着,她可见沈千云的眼中出现了丝丝缕缕的笑意。

    林清诗也讪讪笑着:“以前调皮,惹了不少麻烦。

    “小的时候有一次,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玩耍,当时的安城不名安城,名为其他,也不像现今这般相对祥和宁静。

    “所以,当时就遇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很危险。”

    林清诗讲述时,沈千云仔细地看着她,耐心随和。

    他看着她,抬眼,继续道:“然后,我遇到了一个人,那个人留给我的,就是一阵香气,我记那股香气很久了。”

    林清诗盈盈地笑着,温柔地像是要化成水,沈千云看着她,有些失神,不自觉问:“那个人,你还记得长什么样子吗?”

    林清诗与他对视,双手轻轻搭在一起,支着下巴:“不记得了,那个人是在我不太清醒的状态下救的我,但是那股香,我记了很久。而且,当时挺暗的。

    “后来我去了很多充满香气的店铺,都没有找到那阵清香,直到,我路过一家茶馆,那气味像是把我和记忆连在一起,让我走进去。

    “后来你猜怎么了?”

    沈千云的眼中倒着林清诗的身影。

    林清诗笑得矜持却如阳春白雪:“那个满是茶香的地方,就感觉又找到了那个人,就像现在一样,在这个茶馆,一样的气味,一样的感觉。”

    沈千云能够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进入了一道不安静的频率,开始走偏锋。

    “你和他,会重逢的。”

    林清诗愣住:“什么?”

    沈千云笑笑,摇摇头。

    林清诗也收回视线,低头细品起了茶,眉眼低垂,整个人都软了下来,那一丝发尾沾染暮色。

    我们的缘分不绝。

    沈千云骨节分明的手按了下眼镜,他在林清诗没有注意时,淡淡笑着看她。

    林清诗回到那个令自己稍感窒息,却又无法逃避的宅子,她正坐在皮质柔软的低长椅上准备换鞋。

    她轻轻地、小心地扶起自己的裤腿,露出一截不易被发觉的白。

    “小姐,你去哪里了,害我担心。”

    眼前款款步来一位少年模样的男生,皮肤白净,穿着的衣服一丝不苟,没有丁点灰尘。

    同她一般大。

    林清诗看到他,微微颔首:“抱歉啊,你等我很久了吧?”

    少年没有再说什么,他走到林清诗面前,俯身,为她换鞋。

    她本想拒绝,少年抬头,盯着她,眼中是不容置疑的神情。

    “不渝,我自己来就行。”她平静看着他,好似习惯了。

    少年叫不渝,是以前林老爷捡来的一个孩子,名字也是林老爷取的,意思是想让他忠心耿耿,矢志不渝。

    看上去林老爷对他宠爱,却连个姓氏都不给,直接以不渝作名。

    而不渝他确是也是如此。

    林家一些不干净的事情,只要林老爷吩咐,他照办无误。

    林清诗是亲眼看着他,从懵懂的白纸一样的孩童,与她一样成长,可他一步又一步迈向更深的渊色,她的一己之力不能够阻挡。

    她看着不渝将她的鞋子换下,又把她的家居绵软的鞋子换上。

    林清诗看着他做完这一切。

    不渝起身后,就看着林清诗,仿佛想要通过她的眼,看穿她的整个世界。

    这氛围,隐晦而又暧昧,一丝不见火苗的烈火,正在沸腾、燃烧。

    可这一幕刚巧被刚下楼的林家二小姐林清晓瞧见。

    “哟,两个人在干什么呢?”

    林清诗没有太多情绪成分包含,她的眉眼中最后一丝温柔也随这句话飞散。

    不渝看了林清晓一眼,喊了句:“二小姐。”

    然后就走开。

    林清晓给了那道背影一个毫不掩饰的白眼,嘴里骂了句:“懦夫。”

    这句话音量不小,况且不渝还并未走开几步,他分明肯定是能够听到这句不成礼节的辱骂的。

    可他充耳不闻,直径走开。

    这就是林家人眼里的“忠诚”。

    林清诗刚想跟着不渝,林清晓快步下楼,拉住她:“哎,你别走。”

    林清诗非条件反射一样甩开她的手,无比嫌恶地回望她。

    林清晓笑得合不拢嘴:“姐姐,你好像越来越下贱了。”

    意思是跟不渝走得很近。

    这个被捡来的孩子,这个被林家养大的忠犬,在他们眼里,连最基本的人都不配当。

    就算林老爷给他面子,林家的其他人,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如同蝼蚁。

    可不渝是林清诗被欺负时,唯一一个站出来保护她的人。

    就算被打得遍体鳞伤,也咬牙不反抗。

    他分明有了那种势力能够与林家反抗,可他真的做到了自己名字一样的——

    “不渝”。

    林清诗垂了垂眸,林清晓见她不说话,她得意得扬起下巴。

    可接着听到的一句话让她脸色发青。

    “我比不了你的母亲。”

    林清晓缓缓看向林清晓,眼中乍现的寒色,让林清晓气得开始抖动。

    “怎么?”她走一步上前,与林清晓对峙,“你的母亲当年的手段不是很高明吗?不然现在的你,难道还有资格在这里和我说三道四?”

    林清晓猛得推她,林清诗不当心摔倒地上,她吃痛,但看着林清晓开始发疯恼怒,她就忍不住发笑。

    她不是不知道当年她的母亲为什么会离开。

    背叛,挤兑,舆论,谎言,欺骗。

    原来,世界上有这么多词汇可以用来装进名为“恶”的口袋。

    在这个家庭里,她没有一天感受到过爱,独特的一份爱,是来自不渝最隐忍、最卑微的、永远不会溢于言表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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