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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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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我不如右相。”

    李徵话音一落,庄玉林就炸了毛,“不如戚无良?!你我好歹也是世家子弟,纵然整日再混账度日,但世家底蕴和家教还在,会比不过那个品性败坏的佞臣?孟知章不过是看花了眼,喊了一嗓子,她就硬给人家喂毒/药,心肠何其恶毒!”

    “恶毒?”

    李徵听了一笑,眼眸却阴沉起来,“若是换了我,能一剑斩了孟知章。且不说他是不是有意为之,光凭他胡乱一喊,惹得马匹受惊、队伍大乱,若不是红泪姑娘和温月侯出手,你我就算不被乱石砸死,山路狭窄险峻,队伍一乱,众人四散而逃,定会有不少人才推搡中被挤下悬崖。”

    庄玉林眉头一跳,“有……有这么严重吗?”

    李徵:“你说呢。”

    庄玉林脸色一尴尬,默默低下头无言,他只是瞧着纨绔,但不是真蠢。

    “李徵。”

    一声清质悦耳的嗓音响起,李徵循声看去,只见火堆旁坐没坐相的白衣卿相朝他招着手,“过来。”

    庄玉林亲眼看着自家穿过同一个开裆裤的好兄弟脸一变,瞬间盈上讨好贱气的笑容,屁颠屁颠地朝戚无良跑了过去,喊得那叫一个谄媚,“来嘞,右相大人。”

    庄玉林:“……”

    其实自家兄弟能和右相混到一起去是有原因的,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簪缨公主教养出的儿子,啧,怎么说呢?簪缨公主是个极为和善良净之人,家风家教都是极好的,所以李徵往日表现得再怎么轻浮不靠谱,可举手投足间还是能展露出凛然清贵之气,旁人看一眼便知道这是个六艺了得的君子,生来便应高高在上,但骨子里嘛……

    庄玉林知道,这人除了一副清善皮囊,骨子里都黑透了。

    “右相大人唤李某何事?”李徵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戚无良身边,殷勤问道。

    戚无良上下看了他一眼,“你怎么惹大壮生气了?”

    李徵一懵,“啊?”

    戚无良:“我刚才看见她在捣鼓新的毒/药,说研制好了,定让你先尝个鲜。”

    李徵:“……”

    他往日总没皮没脸地往他家何贤弟身边凑,虽然未见全貌,但也对自家何贤弟的本领有一二了解。

    说来也奇怪,何大壮对他从未有过好脸色,但他自第一次见这人起,就不禁地想往人家跟前凑,不过思及他家何贤弟的“手段”!

    李徵一个哆嗦,差点给戚无良跪下,“右相救命啊!李某真的没说什么,就问了问她,是不是对左相有意见?”

    戚无良挑眉,她大概能理解大壮的感受了,单纯地就是听到“左相”两字就膈应,语气顿时冷了,“哦,你很关心左相?若大壮真对左相有意见又如何,你要去向左相告状?”

    李徵:“没没没,右相,我怎么会有那个意思呢!”

    右相大人白眼一翻,“咸吃萝卜淡操心,你就不该问这句话,趁着还有命在,赶紧去给大壮道歉……”

    李徵挠着头,嘀咕地补充了一句:“她还说我生得与左相一般,长得像个好人。”

    戚无良:“……”

    戚无良:“那你不用去道歉了,死去吧。”

    李徵急了,矜贵的面容上浮现出慌乱,“不是右相,她到底为何生气啊?!”

    戚无良:“呵呵,求日公子当年醉酒,为红颜知己题词一首,名曰《灯前祈》,字字惊鸿,如天上来,怎么不问问你那位红颜知己听完后,为何扇了你一个耳光?”

    李徵脸上闪过尴尬,嘟囔了一句“我当年就没明白过”,继而眉头一皱,不解道:“可何贤弟又不是姑娘!”

    戚无良白了他一眼,刚欲张嘴。

    一个冷冽的声音劈头落下,“换药。”

    戚无良回头望了一眼,脖子一缩,声音都低了八个八度,“唔,徐叔,我还没唠完呢。”

    李徵也回头也看去,他主要是好奇什么样的人能让右相大人怂成这样,只见来人穿了一身灰扑扑的素袍,但负手而立、低眉垂视的气势极其骇人,只是那张脸……是扔进人堆里都找不出的普通。

    不对!李徵眼睛一眯。

    簪缨公主膝下唯一的儿子不仅自幼是个聪明绝顶的书痴,还是个五花八门的学问都涉猎颇多的人精,人/皮/面具这项江湖中人人津津乐道的绝技,他也最是感兴趣,自己还动手做过几张,却唯独没有眼前这人戴的人/皮/面具精致,要不是他眼尖,寻常人根本找不出任何破绽。

    一张大众脸的素袍男子沉眸盯着戚无良,再度强调道:“换药。”

    然后在李徵看热闹的眼神下,右相大人畏畏缩缩地站了起来,由红泪扶着,拖着一条不甚利索的断腿蔫了吧唧地跟上男子走了。

    ……

    营帐里。

    徐可风重新给戚无良的断腿上药,绑上绷带和固定用的木板,冷冷道:“我看你是腿不想要了。”

    “嘶,疼疼疼!徐叔,要,我要!”右相大人情真意切地喊道。

    徐可风气笑了,“疼?你自己把腿砸断的时候,我可没听你喊过一声疼?”

    右相大人一时语塞,别别扭扭道:“你怎么和顾姨一样,总拿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数落我?我这不都喊疼,认错了吗?”

    “认错?认错倒是干脆,你改过吗?”

    “改改改,我发誓,我改,我肯定改。”右相大人虔诚地伸出三个手指对天发誓道。

    徐可风沉着脸瞪她,淡淡道:“你父亲说过一句话,他家小阿离嘴里说出的保证、发过的誓,跟路边野狗狂吠差不多。”

    戚无良:“……”

    可真是她亲爹!

    徐可风也懒得和她废话,将一碗黑乎乎的汤药外加一枚鸽子蛋般的药丸怼到她面前,“喝了。”

    “好的徐叔,我听话徐叔,不过……徐叔,你这药丸子弄得太大了,每次咽都卡嗓子眼!噎得慌!”

    “你不会嚼碎了?”

    “那不行,太苦了。”

    “……”

    徐可风看着戚无良挑三拣四、磨磨蹭蹭吃药的模样,莫名愣神了。

    他想,是对的,苦。

    面前这人天生该怕苦的。

    娇贵,贼娇贵,他算是亲眼看着小恨离出生的,生下来便是娇贵得不行的小祖宗,爱哭、怕黑、怕疼,喝口水都要兑糖的麻烦精,扶苏丞相和南楚初元帝捧在掌心养大的小公主,这样的人是该怕苦的,可这样一个人多久没喊过一个“苦”字了?

    徐可风皱了皱眉,最后还是舒展了眉头,认命叹气道:“下次给你加糖。”

    此话一出,倒是换戚无良愣住了。

    她家徐叔什么时候这么贴心好说话了?

    不过脸上的瘙痒打断了她的思绪,帐中无旁人,坐在塌上的右相大人摘下来银面具,像个泼猴般挠着脸颊,糟心道:“徐叔,你这药没问题吧,我怎么越吃脸越痒?”

    “不许挠,这是正常反应,随着玉罗草的毒性渐消,你的内力会慢慢恢复,脸上的脓疮也会消肿蜕皮,恢复容貌……”

    提起容貌,徐可风看向戚无良,不禁有些忧心。

    小阿离的脸生得和她母亲一样,那是极为祸害的脸。

    “对了,临行前,银流觞让我带句话给你。”徐可风岔开话题道。

    戚无良拧眉,“您怎么又去见他了?”

    “他说,举凡洪水过境,灾后必生瘟疫,更有甚者……会有地龙翻身之灾,让你小心。”

    戚无良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

    “还让你莫管闲事,不然有性命之忧。”

    戚无良挑眉,徐可风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这人心里定是在暗骂“银流觞说什么屁话”。

    他心道:罢了,命数这种东西本就说不清道不明。

    银流觞一而再再三嘱咐他莫要离开小阿离身侧,想必也是知道小阿离天生就是个会多管闲事的性子,性命之忧铁定是免不了,但好在只是“忧”,有他徐可风在,便是硬抢也要从阎王殿上抢回小阿离一条命。

    另一边,喝完药的右相大人便开始不安生,全然不顾徐叔吩咐她卧床修养的话,偷摸溜了营帐放风,一瘸一拐地走了没两步,就瞧见何大壮坐在一块石头上,目光直愣愣地盯着一处。

    “看什么呢?”右相大人浑然不客气地拍着何大壮的肩膀,硬生生和人家挤在一块石头上坐下。

    何大壮瞧着身侧的戚无良惊讶了一瞬,继而又看向不远处的营帐,透过帘帐缝隙看去,孟鹤云正一脸慈爱地给塌上的儿子喂药。

    “左相真疼儿子。”何大壮无悲无喜地道了一句。

    右相大人不以为然地“啧”了一声,“做样子罢了,他们越是表现得父子情深,越显得本相不是个东西。”

    何大壮:“右相大人,我一直有个遗憾。”

    戚无良:“嗯?”

    何大壮的目光始终未离开那对画面温馨的父子,眼中带着一丝渴望与艳羡,“我生来不是个男子。在这个人吃人的世道里,男子骨子里对女子有着深深的鄙夷,所以作为女儿家,很多女子从娘胎里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活得比猪狗还不如,更谈不上体会……慈父之爱。右相大人,其实我不叫何大壮。”

    戚无良静静看着她,“我知道。”

    何大壮:“娘亲在乱坟岗捡到了七岁的我,救活了我,给我起了个名字叫翠花。娘亲姓何,所以我其实叫何翠花……”

    戚无良:“……”

    说实话,这名字还不如何大壮呢。

    “但在那之前,我还有个名字叫孟怀禅。”

    戚无良:“我知道。”

    她手握天下第一楼结海楼,从见到何大壮那天起,她便查清了这人的生平过往。

    何大壮笑了,看向戚无良,明明是个活泼爱笑的少年郎,此刻看向戚无良的目光却透着沧桑和荒芜,“既然右相大人已知悉,那让我自己动手好吗?”

    戚无良没有说话。

    何大壮:“右相大人本可以不这么针对左相的,是因为我吗?”

    右相大人嘴角一抽,口是心非道:“我是怕你自己动手会被天打雷劈。”

    何大壮心头一暖,但嘴皮里蹦出的话依旧倔强,“右相大人,有的仇,哪怕是粉身碎骨也要自己报。”

    戚无良平淡地看了她一会儿,像是服软了一般,一手支着下巴,竟慢悠悠地开始给何大壮念起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孟鹤云以前有个私生子,那个私生子天资聪颖,品性和才华都是极好的,孟鹤云瞒着自己的夫人,将人养到了十六岁,然后将那小公子杀了。虎毒尚不食子,孟鹤云披了一张世间最盛德贤明的皮囊,但却连畜生都不如。你知道他为何要亲手弑子吗?”

    何大壮:“因为被孟夫人发现了?”

    戚无良:“不是,因为他将那孩子养到十六岁,却发现那孩子人品端方、不肯有染于淤泥,与自己是全然不同的人。那孩子学不来父亲阴险伪善的行径,多次顶撞忤逆亲父,甚至在发现亲父的真实面目后,想要举报他的罪过,所以孟鹤云将那孩子杀了。

    孟鹤云身为父亲,见亲子之才华能力远胜于自己是欣慰高兴的,但见亲子之品德为人也远胜于自己……那便是身为人子的过错。我生你之身,你岂敢忤逆,岂敢言我之不是,我既能给你命,亦能杀你。

    大壮,你祈求的慈父之爱在孟鹤云这种人身上从来都不存在,像孟鹤云这种人,不管是为官、为民、为夫、为父,他都只爱自己,只注重自己的利益。你若真想报仇,杀人之前不妨先诛心。”

    让孟鹤云失去他引以为傲的权势、清誉,怕是比杀了他还痛苦。

    良久后,何大壮轻笑了一声,“右相大人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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