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在这里生活过
那是1970年的一个沉闷夏日,闷热的空气凝滞在整个小镇。那天下午,斯嘉丽心烦意乱地翻着一本旧书,无聊极了,她心里希望能发生些什么事打破当下沉闷的生活。
不知道老天是否听到了她的要求,过了一会儿,旅店里来了两位年轻,气质不凡男人。斯嘉丽第一眼就被他们散发出的故事感吸引住了。他们离开前台,他还在想入非非,脑补着这两个人身上发生的故事。
结果当天晚上,她就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她重游了幼时玩耍过的草莓地。她站在草莓地的大门前,铁门被黑色的铁链紧锁着,使她不得入内。像十五年前那样,她用如同孩童般地用双臂吃力地推开大门,这扇铁门终于被推开一个缝,她的身体如同幽灵般飘忽地穿透栏杆。
草莓地还和儿时记忆中的一样。
可它也像她之前想象中的那样,经过岁月摧残,变得凄凉萧瑟。在某种意义上,草莓地已经不复存在。
踩着脚下的枯叶和浓密的杂草,举步前行。深夜里寒气里,草叶上凝结的露珠粘在斯嘉丽修长的小腿上,这种感觉在梦里无比真实。这块平地上以前总有孩子跑来跑去,孩子们的脚踩在上面,使地面寸草不生,光滑无比,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昔日的草莓地有马戏团驻扎。平地上驻扎红色的帐篷,如今这顶帐篷已经破掉了颜色,原本鲜艳的红色掉成酒红色,厚重的帐帷粘着陈年的灰尘。走进帐篷里,眼前的一切一如往昔。帐篷里有一个咧嘴大笑的小丑,他穿着彩色的衣服,双手耍着扔橘子的杂技。斯嘉丽看着小丑滑稽的笑容,心脏都要激动地滴出血来,想对他说点什么,但是却开不了口。
她只能茫然地走出去,去找原来关狮子的笼子。笼子里空空如也,铁笼经过年久的风吹日晒,雨淋的侵蚀,早已经生了一层厚厚的红锈,原本坚固的铁如今也被侵蚀得一拧就碎。斯嘉丽看着手掌那层红色,想起来马戏团里的一只红毛猴子。
那是一只爱用爪子挠人的猴子,一身火红色的皮毛。红头发的人脾气比较暴躁,斯嘉丽正好有一像流动的山火般的漂亮红发,可这只猴子也是。她突然感觉脚下似乎有什么东西,便挪开脚,原来是被踩碎的骨头。这是一具小型动物的骸骨,应该就是那只红毛猴子的。
草莓地的角落里零星种着草莓秧,它们最多能长出青涩的小果实,但这足以令孩子们惊奇。他们摘下果实吃掉,嘴里果实青涩无味,但孩子们甘之如饴。
在成人现在眼里那些平常无奇,味同嚼蜡的生活,若换成孩子体验,必会发现其中的无限乐趣。
太快了,太快了,不光是她自己,同她一起长大的,如今已经离开故乡的朋友也是常常这么感叹。从七岁到二十岁,这十三年的时光,她已经从一个野孩子长成一个年轻的女人。在这个女人的心里,那个野孩子时常存在,不曾真正消失过。女人有时会想,这个孩子什么时候可以真正消失呢?可就在今晚,在女人的梦里,孩子又出现了。
斯嘉丽时常觉得自己已经老了,虽然她才二十岁,还有着令人赞叹的美貌,但是有时,她的心似乎还停留在以前,只有容貌随着年龄增长产生变化。眼神变得凄切,笑容固定化,然后在鼻子两侧留下浅浅的笑纹。她只是个普通人,从此往后,她脸上的皱纹只会多不会少,她的美貌会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消失,她正在逐渐变老。
可她明明还年轻,内心却已经饱受摧残。她注视着眼前的一切,草莓地和她的内心一样荒凉凄惨,这提醒着她自己,曾经那座草莓地已经消失,早已经不复存在。斯嘉丽感到一阵悲伤,这种情绪在梦中无比真实。她在这悲伤中悄悄地醒来,昨晚,窗帘没有拉紧,从缝隙中晒进来的清晨的阳光将她内心残余的悲伤一扫而空,令她又转忧为喜。
真是美好的一天!
她起床,开始准备昨天来的两位旅客们和自己的早餐。厨房里,斯嘉丽正在切柑橘果酱三明治的面包边,其中一位旅客已经下了楼,悠闲地来到一楼前台旁的开放式厨房。
斯嘉丽惊讶地抬起头“您竟然这么早就起来了,现在还不到六点呢。”
男人说道,“我应该是太激动了,所以没睡多久就醒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又回到曾经的故乡之一,小姐,我也曾在这里生活过。”
“欢迎你回来,先生。”斯嘉丽说道,她将一块切好的三明治递给男人,她道出疑问“可是您为什么说这里是您的故乡之一呢?”
“因为我打幼年时就不停的更换居住的地方,我对这个地方还是挺熟悉的,而且还留下了不一样的回忆。不好意思,小姐,您的名字。”
“斯嘉丽 。”
“斯嘉丽小姐,只要准备我们两个人的早餐就可以了,我那位朋友从来都是下午才起床的。”
斯嘉丽打住了再做一份燕麦饼的想法。
两个人就在厨房共进早餐,斯嘉丽好奇地说道,“威尔先生,可以的话,我想听您讲您和这个小镇的故事。”
男人昨天在住客登记表上的名字是威尔 威廉,威尔慢条斯理理地喝着冰咖啡,对着斯嘉丽微微一笑,答应了她的要求。
“我这次来是为了找我的未婚妻,她,我都曾在这个小镇上生活过。她已经出走好几年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她,但是无果。我有些心力憔悴,便打算再次回到这里,寻找她之前生活过的痕迹,安慰我自己。”
“您的未婚妻叫什么名字?”
“伊丽莎白。但她本人不怎么喜欢这个叫法。”
斯嘉丽心里咯噔一下,她幼年的好友,一个女孩的名字里就有伊丽莎白,那个女孩的全名是蕾贝卡伊丽莎白阿斯特,蕾贝卡在许多年前就离开了小镇。
男人将斯嘉丽脸上一闪而过的惊讶表情看在眼里。这个男人脸上总是挂着温柔和煦的危险,这让许多第一次相遇的人忍不住对他产生好感。“我的妻子比我小七岁,换句话说,我是看着她长大的。几年前,我向她求婚,她没有拒绝也没有接受,而是带上她的东西和钱,开着我的车子离家出走了。当我回到家,她已经离开。”
“您一定很爱她了。”
“我爱她爱的要死。”
“您有她的照片吗?”斯嘉丽问。
“嗯哼。”男人将项链上的吊坠打开,里面是一张小照片,男人将吊坠摘下来给斯嘉丽看,斯嘉丽一看就怵了,男人的未婚妻,就是自己幼年时的好友蕾贝卡。
斯嘉丽低着头看吊坠,蓬松的长发正好遮住了她的大半张脸,男人是看不到她脸上惊讶的表情的,她面不改色地将吊坠还给男人。“先生,您觉得她为什么会离开你呢。”
“她不喜欢受人管束,不喜欢别人阻拦她想做的事,没有谁可以阻拦她,她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她离开了我,去了别的地方。斯嘉丽小姐,我想冒昧地向你问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还愿意留在小镇上呢?”
斯嘉丽茫然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没有陆续留在这里或者离开这里去往别处的原因和理由,她的不像蕾贝卡那样,可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斯嘉丽,你这么年轻漂亮,还有一副完美的身材,与其守在这里,为什么不去赫克兰试试运气,做个杂志封面模特什么的。”
赫克兰是离小镇三百公里的大都会,有无数年轻人涌入那里像赌徒一样在那里追名逐利,斯嘉丽也的确动了心。
威尔继续说道,“我想在镇上休息两天,然后去赫克兰找她,斯嘉丽,你要跟我们一起去吗?我们正好可以坐一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