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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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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孔雀登基是在秋天。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孔雀每天都想搞死安锡。

    天气越冷,就越想撕烂他的乌鸦嘴——但不可以。

    于是,某天上朝之前,斑鸠与几个大臣找到安锡,最后决定派他去山西。

    挖煤。

    回朝时已是次年六月,安锡躺在马车里,被人抬回南山——据说是在地下遭了矿难,能活着出来,已是老天保佑、命不该绝。

    安锡知道自己不讨新帝喜欢,但没办法,谁让他家里祖传的嘴。连矿难都是,他只不过说了句:今天不会下雨吧,看看排水,别把洞淹了。

    然后就淹了。

    坍塌的矿洞埋了几百只盲甲鸡,安锡并不担心他们,反正他们能在地里呼吸。

    但他就不行了。

    被人刨出来的时候安锡只剩一口气,他的脊椎被绿煤石挤碎了,后背扎了二十一根绿色石片,荧光闪闪的,有一个就擦着心脏的边儿过去。

    别说走路飞行,能活下来都是奇迹——消息传到京城,再扩散至全国各地,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爱戴的名嘴安锡差点交代在地里。

    安锡一醒来就叫夫人写信,给孔雀、给家丁、还有朔北的族人——让他们沉住气,不要荒,要种地。

    停停走走一个月,安锡的车队被人在山下逼停。

    此时,他们距离珞珈山,不到十里。

    “没长眼啊!让开!”车夫扬鞭呐喊:“哎我说你呐!听见没!给我让开!”

    来者身骑象犬,逆着光,看不清脸。

    这象犬壮如小山,背着货物,像驮着座塔。那人还给它绑了个软椅,半躺着,手里还端着一盒点心。

    “安锡。”他懒洋洋甩了根牙签,将安锡的窗帘钉起:“你的狗好吵,我帮你换一只?”

    “居然是你……我已经废了,陛下还不满意?”安锡冷汗连连,无关情绪,只是因为他想挪动他已经残废的身体:“不过……呵,能被鸩鸟杀死,这倒是我的荣幸。”

    “和孔雀没关系。”鸩鸟一手捞着象犬的脖子,一手端着点心,醋溜下地。他走到车厢旁边,微微弯腰,趴在车窗台前。

    笑眯眯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欢迎回来。”鸩鸟随手把点心盒子扔到车里:“喏,点心送你。”

    点心盒子坠在安锡的被子上,震落了盖子。盒子里,五颗桃花小点心,还有一个空着缺,剩一片叶子衬底。

    “那个我刚刚吃掉了,味道很好。”

    “素月坊排队买的,最后一盒——本来是孔雀的,不过算了,给你当见面礼。”鸩鸟吊儿郎当趴在窗口,歪头,看着一脸惊恐的乌鹊夫人:“第一次见面,不要客气——安锡,我知道你挖到了东西。”

    “这一个月,我会教你调理身体。”鸩鸟伸手,像是在空中捞什么东西,他握拳,半晌,又打开手指——一颗金色的星星。

    “你会好起来,比以前更好。”鸩鸟将星星松开,看它晃晃悠悠,没入安锡的眼睛:“只要我愿意,你甚至可以活到下个世纪。”

    “而我只要你闭上嘴。”

    “只要孔雀还在,你就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天知道孔雀有多么烦你,心情不好是件很严重的事情,我不希望你再烦她——她结不结婚关你什么事情,整天念念念的,烦不烦啊你。”

    “以后没事儿别上朝烦人,工作什么的会有人给你送到家里。等这阵风头过去,你就回朔北,明白?”

    乌鹊安锡点点头,又用眼神示意。他的夫人紧抿双唇,僵坐在那里。安锡用尽所有力气,捏了捏她的手指。

    她瞪着眼,神色凄惶。

    最终颤抖着,伸手,拿了块点心。

    放进他的嘴里。

    无声哭泣。

    “那我先回去了。”鸩鸟拍了拍袖子压在窗棂的痕迹:“哪天有空,给我写信就行。”

    “欢迎回来,乌鹊安锡。”

    129

    孔雀从不觉得觉得她自己聪明。

    就像她的作文与日记——最开始的时候,写的都是些有趣的事情。

    某年某月某日,和鸩鸟去水里捞螃蟹……字里行间,就画些张牙舞爪的海藻球,标上箭头,再写:这是螃蟹。

    某年某月某日,和鸩鸟去早市,买了三斤小番茄……在空白处用红油笔画上七八个红豆点儿,表上箭头,注明:这是番茄。

    等等等等。

    后来她想做录风女。

    再后来,她当了皇帝。

    她不再写作文。

    更不写日记。

    她每天睡前都会想一个问题。

    为什么鸩鸟活得那么顺心。

    总是无忧无虑,云淡风轻。

    仿佛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有次鸩鸟拎着三只新出生的纯白羽蜥,深更半夜跑回殿里。

    他嘴里叼着烛台,腰上拴着羽蜥,翻箱倒柜的同时,还叫宫人给他端了一碟子小点心——他想找几条蓝宝石的项链,去配它们的眼睛。

    那一瞬间,孔雀像是知道了什么东西。

    仿佛只有杀掉鸩鸟,才能让自己顺心如意。

    凭什么他可以飞出皇宫,又在深夜回到这里。

    可以去杀别人,也可以懒洋洋赖在破沙发里。

    喜欢下雨,却不喜欢雨淋。

    他甚至还喜欢看别人淋雨。

    幸灾乐祸,笑到抽筋。

    明明就不是一个好人,不是什么好的玩意。

    却总是理直气壮,正大光明。

    孔雀一度怀疑自己坏掉了。

    也曾一页页写她的日记:

    “我应该喜欢好的东西。”

    “我不要喜欢他那样的垃圾。”

    “我想当录风女。”

    “隔壁班的白鹭真好看,我应该喜欢他。”

    “鸩鸩真是个狗东西。”

    ……

    自我催眠般,认真极了。

    虽然最后总是这样的结局:

    “明天要和鸩鸩去山上赶集,要早点睡,就先不说了……”

    “希望能在旧书店淘到好玩的东西……”

    “那白鹭叫什么来着?鸩鸩应该知道,但他睡了,算了明天问吧……”

    “听别人说北街有一个小铺子,有卖珊瑚耳钉……”

    “鸩鸩作业写完了,那我们明天就去……”

    “我想去当录风女……”

    “然后和鸩鸩一起去领哨子……”

    “一直一直,在一起。”

    然后在本子的空白处画上花草。

    蓝色的苹果。

    还有鸩鸟新买的雨衣。

    130

    有个杂货店在那开了好几年。

    叫“麻雀虽小”——

    五脏俱全。

    是的,麻雀虽小杂货店是卖内脏的,

    他家卖的脏器非常新鲜,什么种族都有。开店的是个姑娘,搞好关系后,她还能给你做假肢,以及用身体组织打造的武器。

    我父亲的剑就是用水晶和爷爷的腿骨做的,非常锋利,能刺死金色龙鱼。

    父亲死后,我带它回罗仑拍卖,刚开始没人敢买,直到三个月后,翎术找来。

    “我不想被人杀死,自己动手的话,又很怕杀不干净,活受罪。”翎术用手指划过剑锋,在剑刃上留下一条蓝色的血线。

    “它很快吗?”他问我。

    “当然。”我点点头:“你应该知道我父亲曾用它切了仙山。”

    “他还刺穿了罗仑。”翎术抬头,看罗仑地下天井中央的金色溪水:“他真厉害。”

    于是我收了他三颗星辰、一座仙山。

    整个仙山只有一棵树,是一大片枝帘遮目的榕树,我牵着星星就像举着气球的小孩,傻乎乎把它拴在榕树的主杆。

    于是整个仙山被连根拔起,差点飞出天外,幸好我赶紧在山上撒了一把蟋蟀,于是它被吊在云中——直到现在。

    它成了我的乐园。

    我的羽蜥、象犬……

    恐龙、仙蟮……

    它是我的后院。

    也是和杂货店姑娘套近乎用的,礼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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