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听说,下雨天和前尘往事更配哦!
昨晚的雨淅淅沥沥,一夜过去仍不消歇。浓厚的阴云堵着初升的朝阳,朝阳挣不开,于是日出就稀里糊涂过去了。一个上午就跟傍晚一样昏昏沉沉。
薛丝丝点开手机上的天气预报,看见一排的小雨滴。划过未来三日,划过未来一周,划过未来半个月,雨滴时大时小,仿佛永无尽头,整得手机就跟泡过水似的湿淋淋。
薛阿公习惯早起,通常是在从窗帘缝里射进来的黎明第一缕阳光之下睁开眼睛。阴雨天偶有延迟,但也比薛丝丝早。
等薛丝丝起床,洗漱好下楼时,厨房灶上的高压锅已经由高昂的“吭哧吭哧”转为无力的“扑哧扑哧”,不多久就能揭盖了。
薛阿公能接受的早餐不多,白粥腌菜是一种,蛋炒过夜冷饭是一种,其实就两种。而他自己会动手开火的只有高压锅焖白粥。
薛丝丝给他煮过鸡蛋面,煮过鸡蛋粉,蒸过包子馒头,蒸过番薯玉米。他来者不拒,吃得津津有味,但是在每一个薛丝丝晚他一步起床的早晨,他都会抢先一步用高压锅焖白粥。
仿佛永远不会腻。
既然已经煮了白粥,薛丝丝便认命了。
喝完每日的第一杯温水,她打开冰箱,拿出四个鸡蛋,然后从橱柜上的腌菜罐中夹出一些藠头,用菜刀拍瘪、碾碎。她至少可以为寡淡的白粥争取更有滋味的蛋炒藠头作搭配,而不是一碟生生的咸腌菜。
饭桌上两碗白粥舀好放凉,一盘蛋炒藠头冒着刚出炉的热气,薛丝丝站在门槛上,扬声喊阿公吃早餐。
薛阿公从菜园回来,在门外换下沾满泥的水鞋,一进来就说不用等,你先吃。
薛丝丝只是随口应了,不敢当真。
她如果真的没等阿公就自己先动了筷子,阿公内心的不满就会清清楚楚写在脸上。若是碰上他心情不愉快,不满还会从嘴里喷出来。都是小时候的深刻教训了。
吃完早餐,薛阿公因为下雨无法出门散步,只得端坐在客厅看早间新闻。
薛丝丝洗完碗筷,就开始搞卫生。手里拎一条湿抹布,看见哪里有灰就擦一擦。昨天拖过地,今天可以不用拖,扫完地,门口的垃圾桶满了。
扭头瞧了一眼持续不断的雨线,她抬起脚,用力踩压,垃圾桶瞬间空出一截来,足以再盛两天。
搞完卫生,薛丝丝上了二楼。方才雨势渐大,她担心二楼阳台上晾晒的衣物会被风吹过来的雨丝濡湿。
二楼阳台在上头焊了一支铁杆,当初选的位置不妥当,大概是为了尽可能多接触阳光,往外过了点。殊不知同时也增加了与雨水的接触可能。
她举手摸了摸裤脚,前晚的半干,昨晚的能捏出水,不由得叹气。
人类之所以讨厌下雨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衣物晾干的艰难。
薛丝丝正在考虑买一个布罩的烘干机。
她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望着前方农田中的一个人影。
那个勤劳的乡里人头戴斗笠,肩膀上随意披了一块防水的油布,裤脚卷到大腿根,正佝偻着腰背在泥泞中插秧。
经过小小的假期,乡里的农田基本上都已重新上岗,只剩下一两块空着。那人许是前些日子有其他事要忙,耽误了插秧,于是冒着雨也要赶快补上。
路边出现两条黄狗,相遇之时你闻闻我我嗅嗅你,而后匆匆跑回自家避雨。
偶尔有一辆小轿车撵着地上的水坑驶过,轮胎飞溅出白雾一般的雨丝。
薛丝丝看着大路尽头,不知卖菜的三轮车今日会不会出现。
看到车子,薛丝丝想起自己正在报考的驾照,于是打起精神,点开手机上的驾考宝典,继续背题。
——假如您在高速公路上不小心错过了准备驶出的路口,正确的操作应该是什么?
——安全气囊是什么装置?
——图中圈内的白色虚线是什么标线?
——车辆因故障必须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时,应在车辆后方至少多少米处设置故障警告标志?
驾校的教练轻描淡写地表示,科目一没什么难度,就是背题。年纪大的话可能记性差点,不过像你们这种年轻人,都是随便看几遍就一次性通过,根本不用担心!
为了不丢年轻人的脸,薛丝丝怎么也要争取一次性考过科目一。
更何况,她刚在驾校报名后的两天之内,整个大安里的人都知道了她要考驾照的事。
在路上、卖菜的三轮车旁、倒垃圾的集中点碰到,都会问上一问,驾照考到没有啊考到科目几啦。
那天晚上,她只在饭桌上讲了报考驾照的事,不知是薛阿公还是秀枝婶哪位“好心”帮她传扬出去。
因此,薛丝丝决定,坚决要一次性考过四个科目,万一有哪个科目没能初次通过,也要死死捂住不让乡里人知晓。
背着背着题,时间接近中午,她下楼走进厨房,准备午饭。
为什么轮到她准备午饭呢?
因为秀枝婶不在。
为什么秀枝婶不在呢?
因为暑假,儿子女儿怕她寂寞,一股脑儿将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全都送回来陪她这个孤寡老人。
六个小孩,几岁到十几岁不等,家里就跟动物园似的吵闹。不说因多了几口人导致突然增多的家务,光是要喂饱这六张嘴,煮一顿饭就要耗费不少精力。
秀枝婶暂时没空过来。
这是一部分原因,更主要的是儿子的一通电话。
儿子在电话中一通云遮雾绕、隐晦暗示。大致意思就是乡里的流言蜚语都传到我这来了,希望您老人家能顾点脸面,别在孙子孙女面前闹出尴尬事。
秀枝婶听懂了,沉默了,于是暂时避嫌。
小时候家长不同意孩子谈恋爱,到老了孩子不同意家长搞对象。
薛丝丝将泡软了的香菇、虾干、鱿鱼干等切成丁,洗了几条豇豆也切成丁,菜刀在砧板上笃笃笃。
她想起那天饭桌上秀枝婶说孙子孙女回来过暑假,她暂时不过来了。薛阿公沉默半晌才点点头,然后秀枝婶朝她露出的既无奈又羞窘的苦笑。
热锅下油,把配料一齐倒入锅中大火翻炒,逼出香味后加入煮好的糯米饭,调至小火。锅铲必须翻得勤些,避免饭粒烧焦,尽量打散团在一起的糯米饭,直至糯米饭与配料混合均匀。要出锅时撒上葱花。
以上流程说得简单,薛丝丝做起来却是手忙脚乱,最终出锅的炒糯米饭中有好些焦黑的锅巴。
就两碗炒糯米饭送到饭桌,薛阿公问了一句,没汤么?
薛丝丝瞪着无知的眼睛,愣愣地回答,没准备。
薛阿公只好斟了两杯绿茶过来,配着炒糯米饭。
肚里的糯米饭还未消化,薛丝丝就要苦恼晚饭该做什么。
从前工作时,把外卖软件里的商家来来回回逛了好几遍,依然不知道点哪一家好。
如今冰箱里肉就那么些,菜的种类也不多,但她脑子里半天拟不出一顿菜单来。
都说雨声催人眠,薛丝丝在簌簌的雨声中辗转反侧,毫无睡意。
天空灰白中带着淡青,山间缭绕不绝的雨雾,潮湿淋漓的地面,这雨下在她心上,沤出了斑驳的青苔。
她的情绪始终高涨不起来,低低的,压得人有气无力。
而且,老是忆起早八百年前的往事。
直至大学毕业,薛丝丝都没谈过恋爱。
整个学生时代她都乖乖地服从老师和家长的期待,把生活重心全放在学习上。到毕业那天,十几年的时光与心血换来了一张进入社会的□□,以及一副在鼻梁上卡出印子的近视眼镜。
她的初恋,是公司同事。恋爱故事十分平常,首先是工作上的接触,然后在心里打下好感,几次工作聚餐和团建活动彼此暧昧,最后男方捅破窗户纸,女方顺势答应。
这场恋爱谈了四年。
薛丝丝的一颗心起初有过碰个小手都怦怦直跳、就算只是睡前互道晚安都咧着嘴半天合不上的热恋阶段。
那时应该是恋爱最甜美的时期,身处热恋期的情侣会打从心底相信爱情是神明给人类送的最美好的礼物。影视剧中洒满糖精的情节、文学艺术中浮夸花哨的赞美原来都是源于生活。
不过,热恋期有长有短,但终会过去,没多久她的一颗心跳着跳着就再也不跳了。不至于死了的程度,就是休眠了,非极大的震撼难以触动。
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越来越简短,睡前的晚安变得同设定早起闹钟一样成了日常的一项任务,外出约会的着装越来越随意不拘。种种感觉仿佛是一道菜冷了,香味、滋味都变了。
他对此的看法比薛丝丝乐观,至少表面上如此。
他认为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代表着他们这段感情已经进入了稳定期。彼此习惯了对方的存在,默认了对方进入自己的生活,充分了解对方。换句话说他们已经算是“熟人”。
交往一年多后,他提出了同居。
薛丝丝为了验证“这段感情进入稳定期”这个说法到底靠不靠谱,或者说为了亲身见证所谓爱情的结局,同意了。
她不知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因为她发觉他们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从前,打扮一新外出约会,腻腻歪歪地吃饭看电影。然而回到家,把门一关,就可揭下伪装的那层皮,真真实实做自己。
倒不是说瞒着对方很严重的事情,薛丝丝在他面前也尽量展现真实的自己,不过总有一些埋得深的不愿过早袒露。
同居以后,鞋柜上有另一双鞋,饭桌上也多了另一套碗筷,阳台上晾着另一个人的衣服,半夜醒来耳边传来另一个人的呼吸。
这种差别,好像你去动物园跟着围栏同狮子老虎招手拍照,和你回到家将宠物猫狗实实在在地抱在怀中,两种感觉很不同。
即便在这场恋爱里,薛丝丝亦是聆听居多。她喜欢听别人说话,胜过自己发言。
至今她都觉得非常奇怪的是,热恋时期她感觉他的每一句话都很有意思。然而热恋期一过,她压根都想不起来他到底说了什么有意思的话。
后来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被人嚼干了汁水的甘蔗渣,薛丝丝听了,强忍住呸呸呸的欲望。
他跳槽去了一家更大的公司,做了中层管理,薪水待遇也有了显著提升。此后便仿佛激活了奋发向上的隐藏基因,升职加薪的人生目标几乎占据了他每日脑力活动的全部,也成了他开口必言的话题。
他对薛丝丝随遇而安、毫无斗志的人生态度表达过委婉的不满,给她提过不少奉承领导、团结同事的建议。薛丝丝听过就忘了。
可能是看在女人的身份,念及将来她在家相夫教子也不错,于是他渐渐对薛丝丝没了要求。
到了这段感情的后期,两人相处起来都是心如止水。薛丝丝已经感受不到他们之间还有爱情,感觉更像搭伙作伴的室友。
对此,他又有一套说法,说爱情的尽头是亲情,任何情侣相处到最后都会变成平平淡淡的亲人。
也许真如他所说。
不过,爱情不同于亲情的一点是,亲情由于血脉的关系难以割舍,爱情则不然。如果彼此没了爱意与激情,只要没结婚,分分钟就可以分手。
薛丝丝在犹豫,她知道他也在犹豫。
终于,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她发现了他精神出轨,两人没争没吵,坐下来谈了一晚上,然后平平静静地分了手。
他没过多辩驳,只是给了薛丝丝一个形容,他说自己喜欢家常菜,食材普通,烹饪简单,但必不可少。坏就坏在会腻,偶尔想出去吃顿有滋有味的烤肉、火锅、西餐。
薛丝丝也喜欢烤肉,也愿意理解他的烦恼,不过前提是她不是那个“家常菜”。
分手时,她听见他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其实她也是。
她搬出他家没多久,他给她的银行卡转了一笔钱,备注分手费。还特地发了一条信息过来,说他没其他意思,就是内疚、亏欠,想补偿她,希望她用这笔钱去旅个游散散心,或者去商场血拼一番慰劳自己。
她退了回去,他接着转过来,大有她不收就决不罢休的架势,于是她收下了这笔比她年收入还多的横财。
再次摸了摸裤脚,她估计阳台上的衣物就算晾到天荒地老晾到发霉也晾不干爽。于是薛丝丝在五分钟之前用这笔横财在网上下单了一个烘干机。
支付完订单,她不忘在心里默默感谢了一下前男友。
薛阿公在午睡,家里静悄悄,门外的雨安静地下着。
她站在门口赏了一会儿乡村雨景,目光瞥到墙角的垃圾桶,几颗苍蝇在上头嗡嗡乱飞。这才想起昨日产生的果皮垃圾,实在忍不了,决定还是去倒掉。
撑了伞,换上短帮的雨鞋,提着一桶颇有分量、扯着她手臂直往下坠的垃圾,走几步就要换下手,一路拖拖拉拉走到垃圾集中丢弃点。
清空了垃圾,又在旁边的水渠冲了冲桶内外,薛丝丝提着轻飘飘的垃圾桶打算回去。
却见细雨蒙蒙的大路上有个人影踽踽独行,没打伞,倒是披了一身怪异的白袍,从头罩到脚。
乡下何时出现了如此独特、时尚的雨衣,出于好奇,薛丝丝越过回家的路口,直直朝大路而去。
靠得近了,薛丝丝发现这人比她矮一些,身上的白袍也不是防水的材质,看上去像是普通的布料。
“看上去像是”罢了,实际上绝不是普通的布料。理由很简单,谁家普通的布料在雨水中竟能保持干燥、不沾一滴水?
雨丝落在白袍上,就神奇地消失了,留不下一点湿润。
薛丝丝不知不觉加快脚步,从后面赶了上来。
先前察觉到人的脚步,白袍并未停顿。等薛丝丝与他并驾齐驱,好奇的目光偷偷打量过来时,白袍才止步,惊讶地回望,仿佛不相信有人能发现他。
白袍的全貌在薛丝丝眼前清楚显现,不是他,而是她。
薛丝丝心里的猜测也成了真,不是人,而是灵。
一身白袍罩得严实,只露出一张苍白得过分的脸,不能说毫无血色,只能说惨白惨白的。白色的眉毛淡极,乍看跟剃光了似的,望着薛丝丝的瞳孔是银灰色的,眼角各缀了一枚指甲盖大小、水滴状的白色纹饰,嘴唇也像涂了银白的口红色号。
如此另类的一张脸,除了灵,就只有那些热衷创新妆容的小众美妆博主了。
显然,大安里还未发展到有美妆博主进驻的程度。
白袍先是惊异于竟然有人类能够看得见她,然后对薛丝丝打量的目光起了兴趣,直勾勾看了片刻。忽然瞪大了银灰色的眼珠子,像是有了什么了不得的发现,惊喜道:
“丝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