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74
“你是在哪里看到爱玛的?”克洛丝走在前面,后面是不断躲着雨水,以防发型被弄乱的尚博文。
尚博文把自己湿掉的前额碎发掀到脑后,指着前面说道,“就在那儿,爱玛成为的那棵大树那儿。”
“走吧,就快到了。”克洛丝撸起了袖子,提着一盏萤石做成的小灯。
她还是不怎么相信尚博文见到了爱玛,那件事是她和他们亲眼见证过的,无法逆转的事实。
被同父异母的哥哥爱上的爱玛,新婚之夜逃到此处,住在尚博文古堡里。
之后又被森林精灵收养,为了报答森林精灵的照料,在精灵离开森林的那刻,选择用自己的生命供养整座森林,供养森林精灵的家。
拥有一头淡金色的鬈发,总是挂着温柔笑容的公主,就连消散的那刻都如此美丽。
大树是她存在过的唯一证据,这个证据也表明,她是真的离开了。
离开了,又怎么会出现在森林里?
尚博文一定是出现幻觉了,因为太过思念。
尚博文看着她这一身干净利落的外出服,嫉妒又羡慕地问:“你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来那么多新衣服穿的?”
克洛丝听出他话里的意思,故意炫耀:“德哈尔给我做的,羡慕吧。”
“他还会做衣服?”尚博文惊讶得连表情都做不好了,“我看看呢?”
他仗着自己手长脚长,克洛丝奈何不了他,伸手将只有半臂高的克洛丝举了起来,前后转动地看着,“颜色搭配到位……线脚收尾合理……口袋样式合理……”
“开什么玩笑?他真会做衣服?!”尚博文动了心思,把克洛丝放下,拍掉她衣服上的灰,赔笑着说道,“能不能……让德哈尔也给我做一件?”
他竖着一根手指,“一件就好。”
“不行,不可以,想都不要想。”克洛丝仰头看着他,看得她脖颈疼,她生气地跺了下脚,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嘁,”尚博文在身后嘟囔,“小气,我也会做衣服,做得比他好看多了。”
克洛丝听不得人说德哈尔不好,把手上的萤石用力摔在地上,又转回身指着他,与他对峙,“你做得哪儿好了,一件毛衣织那么几十天!”
“我做了两件!”他急红了脸,扯着自己身上的毛衣吼道,“你看看这个花纹,是德哈尔能织的吗?”
“啊?花纹先不提,”克洛丝上前垫脚扯住他的衣服,唰得掀起来,让下面单薄的裤子完整地露了出来,“哪有人上面穿这么厚,下面穿这么一点儿的!你就不觉得你的穿搭很有问题吗?”
尚博文脸热得冒烟,双手压着毛衣,用力往下压,奈何抵不过克洛丝变态的力量,“你,你,你没有羞耻心吗?”
“我为什么会对一个发霉的房子有羞耻心?”
“什么叫发霉的房子,德哈尔才发霉好吗?我每天至少花费四五个小时打扫房子!”
“德哈尔才没有发霉!他好香的!”
尚博文吵不过她,转而说道:“你能不能有点逻辑,我在跟你说技术,你跟我说穿搭和发霉!”
“你自己也比较了我身上的搭配,我为什么不能说搭配。”克洛丝没输了气势,“还有,如果不是我告诉你,你都不知道有毛衣这种东西!”
“谁说的!我,我,我……”
“你,你,你什么你!”
“不可以吵架。”
温柔的声音突然从后方传来,克洛丝顿了瞬,立刻转头,同尚博文一起望过去。
那棵大树下,一道白光亮亮的身影,漂浮在长了青苔的树干旁。
“爱玛……”尚博文脸上的红晕逐渐褪去,他上前几步,撞倒了脚边的克洛丝。
他身形摇晃着,踉跄几步过后,步伐加快,奔了过去。
白光亮了几分,却在他要到达,即将触碰到她的那刻,化作莹莹光点消散在原地。
尚博文的指尖还停留在半空中,又喃喃一句:“爱玛……”
他低头看去,被他放在大树下的白色毛衣已经不见了。
眼眶几乎是在一瞬间蓄满了泪水,他转过身对着坐在泥坑里的克洛丝招手:“克洛丝!你看到了吗?是爱玛!爱玛收下我的礼物了!”
不止是绣了一朵百合的毛衣,还有花、晨露、新鲜的蜂蜜……
他比谁都清醒,只是固执的不肯忘记。
每日打扫完古堡之后,他都会带着礼物来到这棵大树下,陪逝去的爱玛说话。
大树下总是空荡荡的一片,他带去的礼物从来没有保存下来过。
他不断告诉自己,是松鼠,是野兔,又或许是路过的棕熊。
总不会是爱玛。
他同意自己固执,却不同意自己充满希望。
可是现在,希望摆在了自己面前……
所以,抱有希望也是可以的吧?
“我知道,我看到了。”克洛丝揉着发疼的屁股站起来,带着不可思议的心情走上前。
她绕着大树转了一圈,确信没有森林精灵的魔力存在。
这个世界和她以前居住的世界不同,魔力是完全存在且可见的。
森林精灵那治愈又满含创造力的魔力,光是看见就觉得赏心悦目。
而现在这座森林,和她前世那个世界的森林,没有任何区别。
纵使尚博文的性格不讨喜,但作为朋友,她还是没有打击他,“这种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先回去问问德哈尔和可可豆比较好。”
尚博文活得比较久,但在爱玛来之前,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整日不是打扫屋子,就是孤芳自赏,要不就来骚扰德哈尔,该有的见识并不多。
德哈尔整日看夕阳,多多少少也注意到了些森林里的事,之后又有了可可豆,能得到的消息就更多了。
问他们,比她和尚博文自己研究要快上许多。
“嗯嗯。”在这种事上,尚博文就答应得快了,不再固执己见。
确定了这种事后,克洛丝回到原地捡起萤石灯,对身后的尚博文说道:“跟上来,香堡,别等乌云盖住了天,又哭哭啼啼地说害怕。”
“香……堡?”尚博文反应了会儿,怒不可遏,“在爱玛这里,你乱叫什么?!”
“难道不是吗?”克洛丝捂着嘴呵呵地坏笑,“哎呀,我还以为你会喜欢这个称呼能,毕竟爱玛以前夸过。”
尚博文又红了脸,热度弥漫到了耳朵和脖颈,“爱玛夸过?”
“嗯,在之前。”她故意把时间地点说得含糊,叫尚博文信得更加坚定。
“爱玛还说什么了?”
“啊——怎么突然想不起来了?”
“你快点想!”
两人一路吵吵闹闹地回去,在要出森林的时候,克洛丝迎面撞上一个巨物,往后踉跄,跌坐在地上。
“你怎么回事儿?”尚博文把她举起来,看见她裤子上一大团污泥,可惜地啊了声,“更脏了,这个天气,你怕是没衣服换了。”
他没看见前面的状况,自顾自地说,“既然要做衣服的话,让德哈尔帮我也做一件吧。我想要件斗篷,帽子带毛边的那种……”
“尚博文,尚博文……”
“怎么了?”
他顺着克洛丝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瞧清楚后惊呼出声:“哇——好丑的人!”
趴在地上的男人留着很长的头发,暗沉的黑发遮住了大半的眉眼,上面都是泥水,露出的半张脸上被黑色的污渍掩盖着,还爬着几只蚂蚁。
穿搭也是那种宽宽松松遮住所有肢体的衬衣,背上宽大的灰色斗篷尽显他身材的羸弱,也难怪高大的尚博文觉得他长得丑。
“放我下来。”克洛丝挣了一下,在腰上的手松开后,稳稳地落到地上。
萤石灯举起,拨开额前的长发后,照亮了男人紧闭的眉眼。
克洛丝看完后,退开,“他没死,好像是昏迷了。”
尚博文看着地上的人,身子抖了下,“我们快回去吧,克洛丝,别管他了,森林里越来越冷了。”
雨比出门时还要大,为了行动方便,她在外出服外面穿了德哈尔为她临时做出的雨衣,但现在厚重的雨打下来,雨衣的作用也不大了。
雾气透进树林里,一股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
克洛丝做了决定,“尚博文,你来背他。”
“背他?我?”尚博文摆手摆出了残影,“毛衣会脏的,我不要!”这可是爱玛的情侣款!
克洛丝不用回头就知道,房子天生的避雨能力,被他全部用到了衣服上。
前世九年的义务教育让她做不到抛下一个活人离开,她走到男人的脚后,放下萤石灯,去拖他身上的灰色斗篷,“哎——突然想起,爱玛挺喜欢身强体壮又富有同情心的男人。”
手上的重量一轻,尚博文将人扛在了身上,他撇开头,不自在地说道:“走吧,德哈尔该等急了。”
在萤石灯的帮助下,克洛丝把尚博文发烫的脸上的得意看得一清二楚。
啊,男人的嘴脸,就连房子精也都有。
跑在前面的男人健步如飞,一边跑还一边催她,“快点,快点,快点,脏死了!”
“知道了!”克洛丝捡起萤石灯,跑着去追他。
雾气蒙蒙间,她忽略了地上的一个巴掌大的兔子玩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