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和才女有一腿?
眼前的环境,不太适合做什么,众目睽睽之下,刘子玄不想和贺牢头一样上演活春宫。
“你不必在我身上费心思,将案子了结之后,比什么都好说。”
他拿来一件衣裳,给花万柳披上,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好人……真是好人啊,还有人不在意奴家的身子……”
花万柳感激涕零,以为自己遇到了柳下惠。
……
……
午后时分,东交会馆热闹非凡,科考结束之后,这里在纪凌云的号召下,举办了一场大型的诗词歌会。
纪凌云常年游走各地,举办类似的集会,早就是习以为常的事情,谁也没有多想。
可参加集会的众人当中,有三个人却多了一个心眼。
熊廷弼看着眼前满坑满谷的士子,皱眉道:
“我记得刘管事说过,说要弄个串联文人士子的活动,难道就是这个?”
孙传庭疑惑道:“纪凌云是天下有名的才女,她经常办诗会,上次在楚风楼不就是如此?”
张居正则是面带微笑:“我和熊大哥的想法一致,总觉得纪才女举办的诗会,好像和刘大哥说的不谋而合。”
“什么,你的意思是,刘管事可能和纪才女有一腿?”熊廷弼忍不住说道。
“熊大哥,话可不能这么说啊,被人听见,没你好果子吃……”孙传庭连忙拉住他。
这个熊憨憨,脑子短路起来,真是什么都敢说。
场地正中央,随着天光变暗,助兴的灯烛一点点亮起来。
随后,十多名身着白色衣裙的歌姬,手捧着灯笼顺次走上舞台,悠远的乐声响起。
一个哀怨凄凉的声音唱着: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
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白狐的歌声随着歌姬们飘扬的曲裾徜徉起来。
唱歌的是楚风楼的顾盼儿,但这次不仅仅是顾盼儿,还有秦风眠!
两人将《白狐》作为今日的重点推广开来,自从获得《白狐》的曲谱之后,秦风眠还没有的大规模演唱过。
她想借着今次的机会,将楚风楼的名气提到新的高点!
在座的可都是大周文士的顶尖人物,借着他们的口舌相传,必然能蜚声内外。
孙传庭情不自禁地站起身,朝着现场看去,紧接着是熊廷弼,随后是张居正。
他们也算是见识广泛了,但从没听过这后世的歌曲。歌曲当中的情景又很契合当下科考的氛围,让很多人不由自主地代入其中。
孙传庭的眼神当中,已经闪烁着光芒,他似乎想起了自己的故事,感慨良多。
熊廷弼静静看着唱歌的人,思绪也好像是飞向了远方。
只有张居正呆呆地看着那秦风眠,脑中不知道思索着什么。
一曲唱完,余音绕梁,众人都沉浸在其中,顾不上喝彩。
孙传庭忽然反应过来,颇为激动地握着张居正的胳臂:
“这是什么人写的?虽然有些俚俗,但是那音调配上歌词,简直不能再写实了!”
熊廷弼拊掌带泪地笑着:“歌声好听,词汇通俗易懂,就算乡村老妪也能明白!”
张居正似乎想明白了,才说道:“其实跟歌声没关系么,主要是小曲儿和词的意境很好。平日里听的都是阳春白雪般的歌曲,今日听到如此下里巴人的新作,顿觉新鲜,如同荤腥吃多了,来个甜香的果蔬清爽。”
《白狐》作为开场的歌
曲,自然是将诗词歌会引领到一个很高的水准。
众人跃跃欲试,纷纷即兴赋诗,不少人在《白狐》的拔高之下, 几乎将自己的诗文水平,提到了人生新高度!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众人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简直高产似母猪!
“那人是南阳才子吧?”
“对,是他没错,这首天地苍茫词写得真好啊,我都自叹不如。”
“难怪说人家有三甲之才,确实非一般人可比。”
人们刚刚赞叹完一个,又上去另一人,此人更加年轻,也更加的神采飞扬,光是那俊朗的外表,就让一般人自惭形秽。
等他吟完自己的诗词,同样满座皆惊。
“这个又是谁?”
“这个就更厉害了,传闻是状元的有力争夺者。”
“看出来了,比刚才的那首词写得还好!比那首歌曲的意境更好,只是传唱度上有所差别。”
“他娘的,人比咱长得好看,诗词也做得好,叫咱怎么活?”
……
……
众人或者踊跃吟诗作对,或者接连点赞。
三人组则是冷静地观察着人群。
张居正也是少年天才,但在文采上,他钻研并不深刻,比之几个状元的热门人选,差了一些。
不过,他们越是高调,受人们敬仰,张居正孙传庭等人就越是高兴。
这些人在士子中间建立起名望,等到公布名单,才更方便做文章。
等到不再有人上台,人们讨论得热火朝天时,纪凌云穿着一身白衣,像是九天下凡一般,站在场中,檀口轻启,说道:
“今日的诗会行将结束,各位想必流连忘返,最后还有一支歌曲,请诸位聆听……”
纪凌云的艳色自不
必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因此即便诗会结束,人们受她的吸引,纷纷聚焦在舞台上。
此番,依旧是灯笼开场,但并非十多个歌姬,而是一个大大的青花瓷瓶形状的灯笼,被人缓缓推上舞台,响起的音乐也比刚才的《白狐》要明快一些。
尤其是古筝弹出第一段音律的时候,众人眼前一亮,又是一种没听过的曲调类型呢……
随后,花娘穿着青花瓷配色的服装冉冉上场,开始演唱: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
在花娘稍显青涩的歌声里,舞台上时不时有人表演者歌词的剧情。
歌词虽然比《白狐》深奥一些,但是相对大周流行的歌词,已经是通俗易懂了。再加上舞者的演绎,让人们很快便明白了歌曲中的含义。
歌剧的表演形式,相对通俗易懂的剧情,恰到好处的音乐安排。
尤其是刚开始有点甜,后面发刀子的内容,更是将人们刀的死去活来。
一曲唱罢,等到花娘都退场了,人们还未反应过来。
良久,才有人感叹道:
“今夜所见所闻,当真是死而无憾。”
“能见证诸多佳作的诞生,来得真是物有所值。”
也有人更专注事情本身,说道:
“那几个状元人选热门,端的是厉害,他们要是不拿三甲,还真说不过去。”
“我还觉得自己是个人才,可在他们面前,根本就不够看。”
“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差异啊……”
只是,两个姑娘的表演过于惊艳,不过三句话,人们又提起来。
“要我说,
最大的收获是那个叫花娘的姑娘,她应是今天最大的赢家!”
“谁说不是呢,秦风眠的风头都给她抢走了,小丫头必将是个冉冉升起的新星啊。”
刘子玄也来到现场了,只是他谁都没去见,只是在角落里观察着众生相。主要是想看看,人们对未来状元的看法。
《白狐》和《青花瓷》一浪高过一浪的热情,他只是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只不过,并没有藏太久,秦风眠便悄摸出现在身后。
她柳眉倒竖,双手叉腰,怒道:“那首青花瓷,是你给花娘的吧。”
“……这,你看出来了?”刘子玄好整以暇地回答。
“呸,你当我是傻子呢,那么明显的印记,我能看不出来?就差贴上红纸写着是你作曲作词了,普天之下,我想不出第二个能拿出如此水平诗词之人!”
“好吧,既然你这么笃定,那我摊牌了,不装了,是我干的……”他倒是很潇洒的双手一摊,坦白地说着。
“哼,你……你真是过分啊,给人家一个震惊世人的歌曲,谁知道转身又给别人一个更加惊世骇俗的!”
秦风眠撒娇的样子若是让人看到,只怕要鼻子喷血呢。
刘子玄强行定下心神,无奈道:
“我也没办法,纪才女找上门的事情,我总不能拒绝吧,而且,这一次,很显然是有人不想让你大出风头,至于背后的事情,我就无从知晓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对于你来说,未必是坏事呢。”
“哼,什么好事坏事,我看你是喜新厌旧吧。”
秦风眠双手抱胸,不过因为上围太大,她的双臂都很难合拢,还挤出一道深深的沟壑来,看的刘子玄是心旗荡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