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贪睡(万更下)<!>
女人之间,守不了秘密。
风铃儿工钱二两的事儿被她们传地沸沸扬扬。一来二去地,就被成安大公子听见了。
于是便找了二弟成毅公子询问。
他开口说道,“二弟,既然风姑娘是醉云楼的招牌,那你怎么能这么对待她,让这个招牌心寒啦”
成安大公子觉得,风铃儿之前为二弟器重,甚至说风铃儿是他醉云楼的军师。可是这一发工钱。他傻眼了。风铃儿竟然是最少的银钱。
最少,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他细细想了一下,觉得可能是风铃儿同他合作,打算做生意的这一举动,惹恼了自己,导致自己的弟弟记仇。便在工钱上,克扣风铃儿。
为了替自己之后的合作伙伴谋个面子,便同弟弟讨价还价,“你给风姑娘二两的银子,厨房的人可是传地沸沸扬扬的。他们甚至觉得你这个管事儿的没有人、性。新来的伙计都有三两,怎么偏生风姑娘只有二两二弟,这做生意,不比练武功。你若是不肯收买人心,只怕是留不住”
成毅公子对于自己的大哥抢了自己的未婚妻一事儿耿耿于怀,所以这些年,心里头,一直不高兴。
加上他的心上人已经怀了成安大公子的孩子,便更让他觉得,自己的心上人,也就是现在的嫂子,背叛了他们之间的爱情。
让他从一个满怀信心的侠客成了一个行尸走肉的人。
他觉得自己没有了心。若不是为了一点点尊严,他不会背着家里的老夫人出来,做酒楼生意,好让老夫人看到,自己在做生意上的造诣。
更能赢了同老夫人之间的赌。
这个赌还得从他回到南山,得知自己的心上人嫁给大哥成安那一天。
因为自己是小娘所生,是庶出,是以那德高望重的老夫人便一直看不起自己,又因为自己常年在外学艺,没有做生意的本事儿,无法继承家里的生意。所以老夫人打心眼里不喜欢他。
而他大哥呢,虽然也是庶出,但年长他,性情温和,又有做生意的本事儿,家中大事儿都由他打理地井井有条。
是以,大哥成安便很受老夫人待见。而且,大哥成安上头的嫡兄因为打仗牺牲了,是以,这成安大公子被老夫人以嫡长子的身份供养的。
哪怕他的脚有些瘸,也一点儿不影响她对他的宠、爱程度。
便也是因为这个,在她得知成安暗恋着成毅的心上人时,便立马设计,让成毅的心上人同大哥成安产生了感情。甚至最后二人成婚,老夫人亲自主持大局。
也是由她撮合的二人。
想着这点儿,成毅公子这些年,心里很难受。
他质问老夫人,问她为什么要破坏自己的幸福
老夫人瞟了他一眼,冷眼回答,“若你大嫂真对你一心一意,她一定会以死来守护对你的心意,而不是堂堂正正地嫁给你大哥成安。自己猜不透女人的心思,却还怪女人背叛你跟着你成毅,有什么好,家里偌大的生意,你一样都不会管理。难道你到时候让你大嫂跟着你浪迹江湖,做一对吃不饱穿不暖的夫妻”
“我我没这么说过”成毅公子捏着剑的手,颤抖着,一双瞳孔,闪烁着光。
老夫人继续补充道,“你做都做了,说不说又有什么区别况且,现在,你敢说自己不是一个颠沛流离的人,除了舞剑杀人,你还会做什么”
“大哥会做的事儿,我也会”成毅公子声音沙哑着,握着的拳头发出清脆的响声。
那一日,他同老夫人打了这个赌。
这也是为什么他从一个拿剑的人变成一个谋生意的商人的关键原因。
成安大公子替风铃儿说话,成毅公子觉得不舒坦。偏头冷冷看了大哥一眼,不做任何解释,就准备离开。
“二弟,做生意最重要地就是笼络人心啊,风姑娘心气高,你若不能够让她满足,她是不会安心呆在醉云楼的。”成安大公子抓住二弟的手腕,“听大哥的劝,把她的工钱补回去吧”
成毅公子怒眉看着成安,袖子一拂动,成安就没站稳,跌到了地上。
他艰难地爬起来,“二弟,你怎么”
“大哥”成毅公子咬着嘴唇,侧身盯着他,“你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觉得我们什么都该听你的。觉得没了你,我成毅就活不下去了,是么你没有弄清楚我同风姑娘之间的合作,就来质疑我的人品,大哥还真是多管闲事风姑娘先前和我说定,她时间自由,在我们醉云楼想呆便呆。而她自己所要求的工钱也是二两而已。怎么,你觉得我给得少了哈哈”隐诡地笑了下,“既然大哥觉得我开的工钱少,那大哥手中那么多铺子,随便拿出一点儿银钱填补,应该都可以安抚风姑娘吧”
成安大公子当然想过这个法子,但是他是个商人。如果这样做,风铃儿必定不会感激。如果想多了,还会觉得风铃儿会以为他在拿钱收买她。
是以,他想了想,这个能够挽回风铃儿的心的,就只能成毅公子这个大老板,去添上银钱。
如此一来,风铃儿便不会生气。
可风铃儿拿到二两工钱,也没怎么生气。在她眼里,越是生气,越得不到,越会觉得心情压抑。
况且。之
前自己要的也是二两工钱,此刻成毅公子这么给她,她自己也不会觉得有压力。毕竟成毅公子的讨好,看上去是正儿八经的。即便有小心思,也最多是想要风铃儿好好地在自己酒楼里干。
但若他给银钱,那么旁人知道了,会觉得风铃儿背叛成毅公子。风铃儿被误会,他二弟也会自己理所当然地在挖墙角。
思来想去,他只能从地面上爬起来,仓皇地坐下。
“算了,事到如今,也没有谁会明白我的。”成安大公子看着自己的脚,想着它拖累自己一生。
自己的心里总是时不时因为这个结而痛苦。
他便就想要大哭一场。
风铃儿拿了一个月的工钱,走在街上,还没捂热和,就已经花了很多银钱了置办东西了。
拿着东西回到家里,楚晨汐一看,竟然忍不住笑了。
“铃儿,别告诉我,你的工钱就买了四双鞋”
风铃儿犹豫着,从衣服里拿出一包糕点,“还有这个。”紧跟着又从袖子里摸出剩下的一点儿银钱,“在路上没管住自己,买了一包和酥桂花糕。”皱了眉头,神情难耐,“挺贵的糕点。”
伸手推到楚晨汐的跟前,因为担心对方会说自己,故而也有些不敢抬头。
当然了,要是在现代,她才不会受这么多窝囊气了。每个月的工资拿到手以后,想怎么花怎么花,丝毫不用担心。
但是在古代,而且又是在结婚了的情况下。这不仅自己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要处理,娘家人有时候也得顾虑到。
楚晨汐看风铃儿好半天没有说话,停了停,笑着回答,“铃儿,我没有说你。你辛苦一个月赚得银钱,想花就花。”
风铃儿两手撑着腮帮子,说自己的关注点不在这里。她本来真以为成毅公子会因为自己的付出多给一点儿银钱的,哪里想到对方会生自己同成安大公子合作的气,真就发给她二两银钱了。
楚晨汐知道了风铃儿的苦恼,安慰她不要伤心,还说二两银钱在普通人家,确实是高工钱了。
还言商人越牟利,越抠门。但他们抠门的前提,都是因为需要钱。醉云楼不好开,要做出品质,就要求方方面面都要上档次。是以,那成毅公子抠门的理由,也就显而易见了。
“哦,是这样啊。那成毅公子在家里就这么不受待见么”风铃儿瞥过头,望着楚晨汐,“但是成安大公子是成毅的大哥啊,为什么他就能得到那老夫人的待见,而成毅公子却不行呢”
同样是庶出,但赢得老夫人心的,是成安大公子。不是因为他是庶子中的长子,而是因为他在那个家里的能力。
“哦,晨汐,所以你的意思是,现在成毅公子从一个拿剑的人变成一个生意人,就是为了做给老夫人看。并且,让老夫人明白,他不仅仅只能成为一个拿剑的人,还能够为府中带来利益。”风铃儿一想到成毅公子的处境,似乎心里的不解也慢慢地逝去了。
拍拍膝盖站起来,“好啦,不说了,感觉这一天真地是莫名其妙,不该受那些人的影响的,说起来,这二两银钱,在以前已经发财了吧。”将鞋子拿在手,蹲身,让楚晨汐赶紧试一试,合不合脚。
“怎么又给我买鞋”
“因为觉得你一天没有穿的啊”风铃儿微笑着,然后赶紧命他脱鞋,试一下,看看舒服不舒服。
楚晨汐似乎有些腼腆,不好意思让风铃儿这么专注地盯着自己,所以他背过身,脱了鞋子,将新鞋子换上。
风铃儿凑过去,伸手按了按出晨汐脚尖的地方,“合脚么,挤不挤”
“铃儿,挺好的。”楚晨汐看着风铃儿,立马答应了一声。
见楚晨汐的鞋子试好了,风铃儿也立马从小桌子的油纸上,拿了一双换在自己的脚上。站起来,踩了踩,踢了踢,“怎么样,晨汐,我的鞋子好不好看”
“好看”楚晨汐点头,而后便把新鞋子脱下来,一一放在床底下。
风铃儿也脱了新鞋子,拿毛巾擦了桌子,准备吃饭。
“今晚吃什么啊晨汐。”
楚晨汐站起来,将袖子扁起来,而后拉着风铃儿去到灶头。
锅里是几个热乎乎的包子,碗里还有几个野鸡蛋。
风铃儿看见,大笑起来。她没有想到自己的相公居然每天饭菜不重样。哪怕是小做几个包子,也是如此地美味。
手里拿了一个,转手递了一个出去,“晨汐,真好吃,哪,你也吃。”
楚晨汐伸手接过,也吃了起来。
夫妻二人站在灶火旁,吃地津津有味。
窗外暗黑的天幕,似一个大罩子笼罩着屋子里幸福的一幕。
床上,楚晨汐睁着眼睛,望着木板。
他在走神。
没有什么话题可说,好像又确实在想什么事儿。
风铃儿侧着身谁地,一睁眼,就看见楚晨汐,“想什么呢”
“还不睡么”楚晨汐也偏头看了风铃儿一眼。
风铃儿趴着枕头,撑手望着他,“晨汐,这话该我问你,大晚上不睡觉,想什么呢是不是有什么事儿想跟我说”
“对,有事儿。”楚晨汐转过脸,目光盯着风铃儿,“铃儿,你这是第几次给我
买鞋了”
风铃儿听了,纳闷,“怎么了,不能买鞋么”
楚晨汐便给风铃儿普及了一下,说买鞋给自己的爱人,就好像在送自己的爱人离开。
感觉就好像要分开一样。
风铃儿白了他一眼,“晨汐,不是吧,这种话你也相信。自己给自己喜欢的人买东西,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很多事儿,我们不能想那么多,比如说,我给你买鞋子,是关心你的脚,担心你穿不到好鞋子受伤。”她撑着脑袋,无语地看着楚晨汐,“不是吧,晨汐,我说你在哪里听到这些的莫名其妙的话得啊”
“很莫名其妙么”楚晨汐不好意思,神情尴尬,脸红了下,他才告诉风铃儿,说自己也是从村民那里听到的。
因为秦叔给自己的夫人买了一双鞋,结果就被骂到了田头,说是想要离开她,才故意用这个隐晦的方式来表达。
秦叔说破了嘴皮子,也没有让严氏放弃收拾他。最后没有办法,还是村里一些比较和善的村民当说客才将怒火攻心的严氏说服。
风铃儿听了以后,大骂那严氏是傻子,还说秦叔能够如此浪漫地给她买双鞋,更说明了他对她的真心。严氏不解风情,追着秦叔打,那是她愚蠢无知。而楚晨汐是自己的相公,应该理解自己这个做法,而不是也被严氏的做法搞糊涂。
“晨汐。你记住了啊,这田水村的村民有些习俗那就不能相信,因为那些都是不科学的。这买鞋子,总归就是保护自己的脚而已。另外,跟我们人类的发展也有关系。在以前,人都是不穿鞋的。慢慢地,到后来人也就穿上鞋子了。”她睡着难受,坐起来同楚晨汐讲了一下人类的发展史。
楚晨汐听着,也就感兴趣了,“铃儿,这人真地是森林古猿进化来的么”
“哎呀,以前上学学的那些生物知识,都忘得差不多了。反正大概地,就是我刚刚讲给你的那些。”她低头,如瀑布一般的长发柔顺地搭下来,明晃晃地飘在楚晨汐的脸颊上。
带着几丝迷迭香和鼠尾草的香气。
楚晨汐的脑袋又疼了,疼地眼睛里又浮现出了风铃儿的脸颊。
她伸手,一把将风铃儿搂紧。
风铃儿听着楚晨汐狂乱的心跳,似疑非疑,“怎么了”
“铃儿,你再跟我说说森林古猿吧”
风铃儿“”
夫妻二人熬了夜,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
楚晨汐起来就着急地做饭,风铃儿却伸了个懒腰,因为不想起床,所以也没打算今日去酒楼。
做好了早饭,楚晨汐来叫自己。
她也随口敷衍了,“不想起,不想起,累啊。”
“今天不去酒楼了”
“不去了,本来时间就是自由的。”风铃儿藏在被子里,眯着眼睛嘟囔了两句。
可是感觉被子上还站着人,她心烦地露出了个头,“晨汐,你自己随便去玩一会儿吧,我再睡一个时辰。”
感觉身旁的被褥褶皱了下,紧跟着有人坐了下来,他伸手,拉了被角,“铃儿,起床了,听话。我们今早起来,已经日上三竿了,再继续睡,恐怕就得午后了。”
风铃儿雷打不动,“不起不起就不起,太困了啊。”
“铃儿,之前我们不是商量,去山上抓野鸡的么,既然你今日不去酒楼,那便同为夫一起去山上吧”
原本一开始,也是不管用的,可后来风铃儿,脑子里一转,突然想着以前那个灌木丛还会有野鸡,所以一拉被子,就坐起来,情绪激动。
“好吧,晨汐,你等我一小会儿,我马上就起来。”
花费了十来分钟,穿衣穿鞋。而后洗漱了下,给自己扎了两个麻花辫。
跟在楚晨汐身后,面色还挺平静。可一出门,火红的日光晃着风铃儿眼睛时,她才明白,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抬起手,遮挡着射、来的日光,风铃儿拿了饭食,背了背篓,就央求着楚晨汐赶紧走。
她告诉楚晨汐,如果到了两点,天气就会达到最热。
那个时候,可能就不想在山野里穿梭了。
用弯刀砍了根光滑的树枝,做开路的准备。然后伸手拽住楚晨汐,往福云山进发。
好久没来,路道上已经出现了很多山刺和藿麻,看着翠绿莹莹,实际上却要让人退避三舍的植物,风铃儿每走一步都得小心翼翼。
甚至以自己多年的经验,用弯刀开出路来,好让自己的相公不至于出事儿。
“铃儿,我看到了一株药草,你且等我一下”楚晨汐背上背篓,往草丛里走去。
刚蹲身,激动地摘药草呢,却突然发现风铃儿的身后,爬着一条黑色的蛇。
“铃儿,小心”
那蛇伸出蛇信子,对准了风铃儿的小腿。
在它将要攻击的时候,楚晨汐反手就拿药针扎到了蛇的七寸。
在看到蛇这种天底下最恶心的动物时,风铃儿立马拿弯刀扔过去。
片刻,蛇头和蛇身,就被分离了。
“啊”风铃儿尖叫一阵,退后看那蛇真没动静了,才勉强平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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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是万更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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