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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嗜书如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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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哪跟哪啊?”

    阿斗一脑门黑线:“你会错意了,我不是这个意思。mqiweishuwu”

    郑丽昭一愣,突然像顿悟了般露出一副我懂你的表情,开口道:“世子难道身体不行?无妨,无妨,都是小事,民女知道一些偏方,专治不能行人事之症!”

    阿斗闻言更加无奈,心道:这女娃在满香楼没有白呆呀,还知道这种偏方,想必也见多识广了,等过几年她长大些,我倒是可以和她……

    看着阿斗无奈且向往的表情,郑丽昭更加确信自己的想法,不再纠缠,磕了个头,起身离去。

    阿斗看着她瘦小的背影,暗骂自己畜生,走到书架前,拿起《春秋》翻看,洗涤自己肮脏的心灵。

    不多会儿,夕阳西下,屋里渐渐暗了下来,黄皓进来点上油灯

    阿斗不满:“小皓子,这油灯的光火也就黄豆大小,不顶用的,你速度点七八根蜡烛!”

    黄皓一呆:“世子,蜡烛是何物?”

    阿斗一拍脑门:我的天呐!三国时代居然还没有蜡烛,那我还怎么秉烛夜读?这不是拿走我此生一大乐趣了!

    嗜书如命的他不能接受这个,高声道:

    “既然蜡烛还没被发明出来,小皓子,你想法子让屋里更亮一些!”

    黄皓自信地问道:“小的明白了,小的这就给世子准备些火把!”

    “我的天啊……我跟这个时代的人没法沟通了!还火把,这屋里又没有消防设施,还是木质建筑,你拿进来火把进屋,是要照明还是要纵火?算了,小命重要,我还是睡觉吧!”

    “好嘞,小的给世子宽衣!”

    黄皓手脚麻利地上前,心里则异常高兴。

    原来,今天下午阿斗将郑丽昭带回来后,他就害怕世子沉迷女色,自己再不是世子身边的第一红人,刚才见世子赶走那个狐狸精,这才放下心来!

    此刻的宽衣的动作麻利而又欢快。

    ……

    日落月升,天色渐渐暗下来,穿越的第一夜,阿斗睡得很踏实,再睁眼时,天光已经大亮。

    “小皓子?现在几点了?”

    黄皓早已睡醒,守在一旁:“世子,您醒了!您刚才问小的什么?”

    “现在几点……哦,现在什么时辰?”

    “回世子的话,这会儿是卯时一刻。”

    阿都坐起身舒展一下筋骨:“居然才五点多,果然是睡得早起得也早呀。”

    黄皓殷勤地服侍他穿好衣服,端来铜制脸盆。

    阿斗净手洗脸,拍着自己胖嘟嘟的脸,抬头透过窗户看了看东方天空的鱼肚白,无奈一笑:“既然自己这么胖,起得这么早,那就跑跑步吧!权当减肥了!”

    三分钟后。

    阿斗气喘呼呼,大汗淋漓,双腿酸软,气得破口大骂:“系统,这是什么破身体,你给老子滚出来,老子保证不打死你!”

    ……

    另一边。

    刘备和吴王妃早已吃罢早饭,坐上了去往城南的车驾。

    “大王,怎么去这么早?”

    “称呼我夫君。”

    “喏,夫君。今日没有公务,太阳升高些再去也不迟啊。”

    刘备摇头,脸色有些凝重:“不行,明日大朝会了,我要提前确认些事情!”

    ……

    汉中王府。

    放弃晨跑的阿斗大口吃着早饭:“才跑了约莫三分钟,竟然如此饥饿,前身怪不得这么胖!”

    “世子,小的给您添饭!”黄皓看到阿斗手里的碗又空了,给他添上第三碗米饭。

    “再吃下去,我以后走路都成问题。”阿斗张开手,准备拒绝米饭,但是鬼使神差地接过了米饭:“我再吃最后一碗吧!”

    半个时辰后。

    阿斗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看着黄皓又端来一碗饭,他拿出唐僧拒绝人参果的坚定意志,摆手拒绝:

    “拿走!拿走!坚决不能吃了,这都10碗了,拿走!拿走!哎吆,这米饭真香!”

    一刻钟后。

    “不能吃了,我要去祝创新养鸡的园子看看,顺路消消食!小皓子,你要是敢继续添饭,我立刻把你赶出王府!”

    这句话生了奇效,黄皓险些将饭桶扔掉,谄笑着扶起阿斗,出门去了。

    此时,祝守正正在给鸡喂食,不断地抓起草籽、碎粮和烂菜叶抛洒。

    二百多只鸡将他围住,咯咯咯的叫个不停。

    不一会,篮子里的鸡饲料就抛出去一大半。

    突然,他停住动作,扔了篮子,大跨步奔至园子大门处:“草民给世子磕头了!”

    阿斗摆手让他起身,眼睛却盯着争抢食物的鸡群。

    “这些鸡比昨天欢快多了!”

    “一见有吃的,它们立刻欢快了!一心吃食,停都停不下来!”祝守正起身回复。

    阿斗听了心里堵得要命,感觉这人说的不是鸡,而是刚才干饭的自己,大好的心情瞬间消失一半。

    祝守正却没看出阿斗的心绪,再次跪下,说道:

    “请求世子容许草民回老家一趟!”

    “嗯?你家人不是都搬到王府居住了,家伙什也都搬来了,一大早回老家作甚?”

    “草民回去找鸽子!”

    “鸽子?”阿斗来了兴趣。

    “是的,草民曾养了十几只鸽子,昨日也搬到了王府,可是昨日黄昏,它们都飞走了,联想到以往它们每日按点回窝的习惯,草民猜测它们是回草民老家了!”

    阿斗脸上浮现一抹惊喜,这可真是个意外之喜,要知道,在三国时代,通信极为不便,尤其是在蜀地,道路难行,消息传达费时费力。

    若是能培育出一批信鸽用于战争,那可真是跨时代的进步!

    到那时,一队拿着信鸽的斥候就能左右战争成败,遍地的信鸽必然能改变历史的前进方向

    他朗声道:“你猜得不错,鸽子定是回去了,你速速回老家去寻来!剪去翅膀上的长羽,养在王府!争取繁殖几百只,几千只鸽子!”

    黄皓闻言,立刻道:“速去,寻回来给世子把玩!”

    阿斗一巴掌拍在黄皓脑门:“起开!鸽子对我有大用,不是用来玩的!”

    祝守正见阿斗如此重视,不敢大意,将喂鸡的任务交给弟弟们,随即起程而去。

    阿斗心情大好,闲逛一圈觉得无聊,最终来到书房翻看古籍:

    “阅读没有遗失、没有被后人篡改的古籍,真是一大幸事!我得想办法将黄帝外经、乐经、诗经统统弄来,弥补前生遗憾!”

    他正读在兴头上时,黄皓突然跑来:

    “世子,别看书了,快看热闹去!”

    “不去,我没那么八卦!”

    “世子怎么知道是八卦?大王去青羊观请来几位道长,正在大殿外做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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