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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
软香阁是香满楼价格最高、风景最好的一个房间, 能在这个房间里寻欢作乐的,无一不是上京数得上名号的贵人。
太子荀瑜花了大价钱,暗暗将软香阁包了三个月, 只因从这里,可以将淮清河的风景一览无余, 更能看到河对岸, 那一个毫不起眼的破败小院。
那是他不可企及的明月,更是他遥远难渡的彼岸。
外面响了敲门声, 荀瑜没有在意,他看着漆黑一片的淮清河畔的那个小院, 痴痴的出神,流露出几乎从眸中满溢出来的向往。
元福出去,没一会儿, 又回了来,脸色苍白,小声地告罪,“爷恕罪, 外面是东澜王府的世子爷,他认出奴才了,说是想进来见您。”
“荀瑾?”荀瑜只在东澜王府远远的见过荀瑾几次, 还并没有与他正式见过面。
但他与东澜王的关系紧密, 自然也要与荀瑾打好关系。
此刻纵是万般不想被人打扰,也只得让元福请人进来。
荀瑾进了屋里,一眼看到坐在窗前的太子, 向他行了一礼, 扬起唇角道:“见过皇兄。”
“起来吧,你我兄弟, 私下里不必拘礼。”太子言罢,向元福道:“给世子上座。”
元福忙拿了软垫,放到太子的对面的榻上。
荀瑾谢了座。
太子道:“世子若是需要姑娘侍候尽管开口,不必在意本宫。”
“我并非是到香满楼寻欢作乐,只是方才在太学诸生一起在淮清河游夜景,不小心落到河里湿了衣裳,不敢如此回家遭父王责骂,才琢磨着到这香满楼换件衣裳,皇兄可千万别把我来香满楼之事告诉我父王,否则我可就麻烦大了。”荀瑾玩笑道。
“本宫知道世子品行清正,不会做出这等眠花宿柳之事,世子放心,今日之事,你知我知。也请世子不要把本宫包下这软香阁之事传扬出去。”太子说着,又吩咐元福道:“把本宫备用的衣物拿出来,给世子换上。”
他包了软香阁三个月,今日过来,便多带了两件衣物,以作换洗。
荀瑾也没客气,他身上的衣服虽然已经风干,但浸过水的潮气还是十分不舒服,元福拿了衣裳来,他便到了一边,很干脆的换上。
太子坐在那里,一直打量着他。
荀瑾那世家子弟独有的从小金堆玉砌起来的贵气,在他的举手投足间展现得淋漓尽致,昏黄的烛光下,那双精致俊美的脸和完美得无可挑剔的身形,都让太子看得有些呆直,眸中流露出几分艳羡。
荀瑾换上的是一件青绿色的常服,他不怎么常穿绿色,但这一身青绿锦袍却衬得他长身玉立,清雅俊秀,颇有几分书生气。
忽的,他想到方才坐在窗前一身青绸亵衣的沈兰,心口轻轻一颤。
沈兰的衣服倒是有很多绿色,荀瑾记得有一次她穿了件绿玉笼纱曳地长裙,衬得她肤白如雪,温柔缱绻,宛如雨后新晴绽放的青翠玉兰,极是衬她。
“这身衣裳倒是衬极了世子。”太子看着他,温声笑道。
荀瑾向太子行了一礼,唇角轻笑,“多谢皇兄赏赐。”
他又重新坐回太子对面的榻上,“听外面的姑娘说,皇兄包下了这件厢房三个月,却又一个姑娘都不召来时候,我不明白皇兄这么做有何深意?难道是要在这万花丛中修炼定力吗?”
“当然不是。”太子的目光下意识地往淮清河对岸沈兰的住处看了一眼。
荀瑾立刻察觉了他这个小动作,这个一年前突然冒出来的太子其实并不老练,也很不会掩藏自己。
此刻的太子,宛如一个纯白的蝴蝶,进了他的网罗范围,一举一动他都察觉得明明白白。
荀瑾暗暗打量着他,故意道:“说起来,今日我在淮清桥见到了定远侯府的马车,好似是侯府里的那位女先生请辞,如今搬到了淮清桥的西边。真是让人奇怪,以定远侯府的实力,怎会让她搬到西城去?难道是她在侯府中做了什么错事,被赶了出来?”
“她怎会做错事?是她自己要出来的,侯府留不住她。”太子下意识地便反驳他,待言语出口,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太激动了。
荀瑾轻笑,恍然大悟一般,“对了,我好像听说,皇兄心悦那位女先生,今日一见,看来传言是真的。”
太子知道今日遇见荀瑾,自己的心思定然就瞒不住,其实他也没打算瞒住。
“她是天上月,亦是世间最好的女子。”
他玉骨般修长的手指轻捏着茶杯,痴痴地垂眸看着茶水。
只是如此提及沈兰,他的唇角便忍不住噙起笑意,声音更是甜蜜温柔,说不尽的柔情缱绻。
荀瑾看着眼前的人,太子的痴情绝不是假的。
可是那日把沈兰打晕送到萧瑞房间的人,亦是从太子府里所出。
难道,那个人不是太子派出来的?可太子府里,除了太子之外,还有谁能调动暗卫呢?
荀瑾不明白,这个从民间出来,一跃飞上金龙身的太子,到底打的是什么算盘。
顿了顿,他试探着道:“太子如果喜欢那位女子,随便用些什么手段,就能让她乖乖跟了你,你是太子之身,难道她还敢反抗不成?皇兄若是不介意,不如此事交给我来办,我定将她亲手送到你的榻上。”
“不!”太子似乎是害怕荀瑾真的会对沈兰出手,语气竟有些慌张,道:“她性情高洁,若是强抢,她定然宁死不从,我不愿伤害她。”
最后一句话,他的目光有些闪烁。
荀瑾察觉,他应该是在心虚什么。
这个太子,明明很单纯,却又有着许多让人摸不透的谜。
他和沈兰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
荀瑾越发觉得好奇,当初他就是因为好奇,所以才会去夜探沈兰,却没想到,事情竟越发扑朔迷离。
整整一夜,沈兰睡得不好。
一是因为腿上的疼,二是因为神出鬼没的荀瑾,三则是公主。
她从侯府里出来,将一切赌在公主身上,若是公主因为昨日的事厌弃了她,她之前准备的所有计划就都泡汤了。
没有公主,她想要做自己想做的那些事,定是举步维艰。
次日,她醒的极早,但腿疼得不能动弹,她没有叫醒锦书,继续在床上躺着,思索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晨光从窗外洒进来,周围的一切寂静而平和。
忽然,外面吱呀一声,是偏厢的苏福醒了,推门到院子里。
不一会儿,沈兰听到苏福惊奇的“诶”了一声,似乎是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
下一瞬,便听得苏福敲门。
“姑娘,窗子上有您的一封信。”
锦书被声音吵醒,打着哈欠从榻上起来,匆匆穿好衣裳,开门把东西拿了进来。
苏福自没有进来,他不敢进沈兰的闺房,跑去砍柴了。
锦书将信拿到内室,交给沈兰,“姑娘,还有一瓶化瘀药和一大包膏药贴。”
化瘀药和膏药贴?
沈兰怔住,难道是那个男人留下的?
她明明都已经那么明白的拒绝了,他竟还留下了药?
沈兰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接过了那封信笺。
触碰到的那一刹,沈兰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馨香。
香纸?她感觉不像是那个男人的风格。
将信笺打开,上面只有四个字。
【吾得兰娘,如得凤凰。】
沈兰怔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这是永安公主送来的信,这些药也是永安公主送来的。
她心里升腾起一阵暖意,感动得眼眶微酸。
公主并没有因为昨日她的冒犯而生气,反而还给她送了药,写了这样一封信来。
她终究没让沈兰失望。
一时间,沈兰的心情极好,唇角不自觉的扬起,高兴地道:“是永安公主送来的,”
“公主真是个好人,昨日若不是她,咱们还不知该怎么回来呢,今日又给姑娘送来这么多药。”锦书对永安好感大增,她打开药瓶,“姑娘,我先给你上了药吧。”
她本来还打算今日一早便去请大夫,如今倒是省了不少事,公主送来的药,肯定比民间大夫开的药好多了!
沈兰自不会拒绝用公主的药,她卷起裤腿 ,将自己摔伤的膝盖露出来。
过了一夜,肿的更是厉害,雪里透红的肌肤下又青又紫,看起来颇为吓人。
锦书心疼得不行,忙给她上了药,又一并贴上了药膏。
冰冰凉凉的药膏让沈兰的腿疼消减了些,但还是不能下床动弹。
锦书去厨房烧了热水来,想为沈兰梳洗,忽然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
苏福还在一旁砍柴,柴火是上个房主留下来的,还有小半个垛子,听到敲门声,他和锦书对视了眼,看锦书示意,放下了手中的斧子,过去开门。
门外是一个儒雅秀才和一个背着药箱的老头儿,他愣了一下,道:“你们是谁?有事吗?”
杜允看着苏福更是愣了,他完全没想到沈兰住的院子里竟然有男人。
苏福方才在砍柴,此刻穿了件粗布衫,捋着袖子,看起来就像个农家汉子。
“抱歉,我好像找错人家了。”
他之前只从后院看到沈兰住处,绕了好一圈,确认了是这座宅子。
没想到还是找错了。
可是,如果不是这儿的话,沈兰住在哪儿呢?
杜允一头雾水,心里涌出几分烦躁来,觉得那永安公主多事。
若是昨晚没有遇到永安公主,他们找个农家的板车赶回来,那时亦到了深夜,他就会不得已“留宿”在沈兰的住处。
一切,说不定就会水到渠成。
可现在,全然被永安公主破坏了,他连沈兰住在哪儿都不知道。
厨娘
杜允正要转身离开, 院子里的锦书往外看了一眼,认出了他,忙道:“杜公子且慢。”
杜允回头看去, 见是锦书,欣喜不已。
“锦书, 看来我没找错地方。”他直接走了进来, 回头让身后的那个老大夫跟上,对锦书道:“兰娘昨日摔了, 我实在放心不下,一早便去请了这位老大夫, 兰娘她现在怎么样了?”
锦书道:“姑娘现在还动不了,在屋里歇着呢,奴婢刚给她上了药。”
“只是上药怎么行?还是再让大夫看看吧。”杜允坚持道。
锦书觉得杜允说的有道理, “公子稍等,奴婢先进屋里收拾收拾。”
她转身端着热水进了屋里,沈兰已经听到外面的动静,知道是杜允来了。
“姑娘, 杜公子请了大夫来,我先给你梳洗梳洗,再请大夫进来。”
她一边说着, 一边将感觉的棉巾湿过水, 递给沈兰。
又拿起妆镜前的羊角小梳来,在沈兰擦脸之际为她简单得挽了一个发髻。
梳洗后,锦书出去请大夫进来。
杜允也自然而然地跟着大夫一起进了沈兰的闺房。
锦书看着他怔了下, 毕竟虽杜允与自家姑娘已有婚约, 但毕竟还未成亲,男女大防, 女子的闺房怎能是随便进的?
但她只是个丫鬟,杜允是未来姑爷,她也不好说些什么。
内室里,沈兰虽衣着得体,但用一条雪白的狐狸绒毯遮了身子,只有受伤的那条腿放在绒毯外面。
白色的绑袜将纤玉光洁的小腿遮住大半,膝盖上面一寸便是卷起的青绸裤子,只露出膝盖附近的那一片雪肌,以及中心贴着的青黑药贴。
沈兰靠在榻上,如一朵雪白的玉兰,而那黑色的药贴,是花瓣上溅起的污垢。
正因有污垢,才越发显得玉兰清白如雪,榻上女子楚楚可怜。
杜允直勾勾的看着眼前娇弱动人的女子,心里不禁躁动起来。
他的未婚妻,确实是世上少有的人间尤物,他真想此刻就触摸沈兰那高洁清隽的皮囊,让她在自己身下雌伏娇软。
其他人不知杜允此刻正在想入非非,大夫取下药贴,检查了一下沈兰的膝盖。
“姑娘的摔伤虽然严重,但并未伤到筋骨,再加之你现在用的这化瘀活血的药贴效用极好,只需要按时用药,休养一两个月定然就全好了,只是切忌不要贪凉入了寒气 ,否则以后可能会留下病根。”
“多谢大夫。”沈兰说着,又让锦书给了大夫二钱银子的诊金。
大夫离开后,杜允又到沈兰床前坐下,一脸愧意地道:“兰娘,都怪我没有看路,把你给摔了。”
“这怎么能是表哥的错?只是个意外罢了。”沈兰将自己的腿缩回了绒毯里,垂眸小声地道:“表哥,你不该进我的闺房,你我还未成婚。”
“兰娘,对不起,是我太担心你了,一时着急就跟了进来,你别怪我。”杜允一副真诚的模样道。
沈兰抿唇,虽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却也没有说出口。
毕竟,她早就料到,杜允是个有瑕疵的男子。
杜允察觉到她的心思,沉默了一会儿,犹疑地问道:“你……是不是不想嫁给我?”
沈兰骤然抬眸,看向杜允,“表哥这是什么话?”
杜允一副受伤的模样,“你在定远侯府呆了那么久,定远侯府的大公子年纪轻轻就做了上京北部都尉,二公子才十四岁,就中了探花。可我如今二十多了,连个进士也没能考中,兰娘,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跟定远侯府的两位公子相比,他们是天上的凤凰,而我只是水沟里的鱼虾。”
“表哥为什么要这么说自己?”沈兰蹙眉,“只是一次落榜而已,表哥怎能自怨自艾?每个人的道路都不一样,有的人年少成名,二三十岁中了状元,有的人大器晚成,六七十岁亦能成为宰辅,表哥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怎能这样给自己下定论呢?沈兰不愿听到这样的话。”
看沈兰生气,杜允连忙道:“兰娘莫气,我只是一时胡言,我是怕你见了上京繁华,便再看不上我……”
这话让沈兰更气了,她眼尾泛红,不敢置信的看向杜允,“难道在表哥心里,沈兰便是这样的女子吗?”
“不,当然不是。”杜允知道自己又说错了话,他慌张无措,又神情无辜,“是我这段时间情绪低落胡思乱想,刚才的话,你莫要放在心上。”
莫要放在心上?
他的话宛如一把刀在沈兰的心里翻绞,他却让她莫要放在心上。
沈兰强忍着不让自己落下泪来,“表哥,我累了,想休息一会儿,你出去吧。”
“兰娘,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从小最大的愿望就是娶你为妻,喜欢一个人总是会这么患得患失,可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在意你。也许,我们之间太陌生了,还需要日后慢慢相处,反正……来日方长,你休息吧,我也先回去了,改日我再来看你。”
杜允的这些话并没能让沈兰宽怀,她一句话也没有说,也没有看向身边的男人。
沉默了一会儿,杜允叹了口气,离开了沈兰的闺房。
直到此刻,沈兰才忍不住将自己埋在绒毯里无声地落下眼泪。
第一次见面时的夺情书,让她知道杜允不是一个君子。
今日相见,更是让杜允在她心里氤氲了十数年的形象轰然崩塌,那玉骨风华的少年郎君,已化成了一片飞灰。
沈兰曾经以为,他知她、懂她、敬她、爱她。
可现在才明白,他既不知她懂她,也不敬她。
若是敬她,就不会尚未成婚,便闯到她的闺房里了。
至于是否爱她……
沈兰看不懂。
可就算杜允真心爱她,若是对她毫无尊重,这份爱意又能持续多久呢?
难道明明知道眼前是泥沼,她还要眼睁睁地跳下去吗?
若是如此,她和梅绫又有什么区别?
沈兰想到梅绫的死,想到萧贞喉口汩汩而出的鲜血,她对自己那早已既定好的未来,第一次生出了动摇。
但在那个苗头出来的那一瞬间,她又惊慌地把它压了下去。
不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杜允纵有缺点,可也没有犯什么大错,更何况,因为她三年又三年的孝期,一直耽误着杜允的婚事。
是她有愧于杜允,若是退婚,岂非不义?
沈兰绝不愿做一个不义之人。
兄长曾说,君子坚持自己的品行,虽九死其犹未悔。
佛祖亦以身饲鹰,无悲无喜,不执着不陷入不悔恨不痛苦。
是她求太多,是她太执着?
沈兰看不明白,心里一团乱麻。
次日,杜允搬到了燕子巷,赁下了巷内一户人家的西厢两宅。
一连数日,对沈兰嘘寒问暖,十分殷切。
沈兰也将那日的不愉快埋藏起来,一心投在读书之中。
锦书的厨艺不好,家里又请了一位厨娘,牙楼里说,这厨娘是从衡州府来,最会做衡州菜,沈兰便选中了她。
厨娘来到家里,沈兰才见到了她,十分年轻,和锦书差不多大的年纪,沈兰有些惊讶,少有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出来做厨娘的。
“你是衡州府人氏?”沈兰打量着她,觉得她有些纤瘦。
但少女目光炯炯,身材虽瘦,但身板很好,身形紧实,手掌磨着厚厚的一层茧,像是个干惯了粗活的农家姑娘。
“我不是衡州府人氏,我娘是衡州府人,我爹是上京的厨子,我从小跟他们学做菜,上京口味还是衡州菜系,我都能做。”少女坦率朴实,笑起来脸颊有一对可爱的梨涡。
沈兰心里一触,想到了萧怜,萧怜的脸颊也有一对梨涡,和眼前这个姑娘一样可爱。
“你叫什么名字?”
“采姑。”
“你爹娘呢?”
沈兰突然对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很好奇。
“他们在一个大户人家里做事,不过他们不是家生子,我也不是那家的下人,姑娘尽管放心,我是自由身。”
自由身。
这三个字从采姑的口中说出的时候,沈兰觉得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畅快。
“你一个女孩子,为何要出来抛头露面地做厨娘?”沈兰又问道。
采姑十分坦率,“我想多赚些银子。”
沈兰笑问,“你们缺钱吗?”
“我爹从小的梦想就是在上京开个酒楼,这也是我的梦想,姑娘你放心,我在你这儿肯定好好干,不会攒够了银子就跑的。我做人很讲信义的。”采姑一脸真诚地保证道。
沈兰被她逗笑了,又为她那热切的目光所感染。
原来这世上也有女子出来赚钱的方式,也有女子开口谈梦想和信义。
沈兰觉得眼前的采姑像一道阳光,一下子照亮了这个破败的小院子。
家里一口人,沈兰让锦书把西厢的一个房间收拾了出来,给采姑住。
这一下,除了后面的两间破旧仓房,院子里每个屋子都已经住满了,沈兰觉得家里热闹了起来。
锦书倒面露愁容,“得把后面的仓房修整一下才行,要不然东西都放不下了。”
苏福道:“杜公子住的那户李姓人家,就是开木匠铺的,我去找那家老伯商量商量,让他来给咱们修整仓房。”
沈兰点头,正要说话,院门又被敲响了。
苏福过去开了门,来的是位姑娘,提着一篮子葫芦和茄瓜,有些羞怯地道:“我是隔壁李家的,今天我家菜园子里摘了很多葫芦和茄瓜,自己家吃不完,我娘让我给沈姑娘送来。”
她穿了件桃粉色的布钗裙,头上一套桃花妆面,描眉涂脂,乍一看不像西城姑娘,倒像是东城里的大家千金。
不过锦书跟着沈兰见惯了各种名贵首饰,一眼就看出她那套桃花妆面是廉价品,这一套下来,在市面上恐怕还不到十两银子。
沈兰觉得奇怪,不明白她来给自己送蔬菜,为何打扮得这样花枝招展,不过人家来送东西,自然是好意,她让锦书请了这位姑娘进到正厢房来。
那位姑娘暗暗打量着沈兰,来之前她就想过沈兰肯定是个美人,所以特意在家里打扮了一番,不想被沈兰给比下去,可此刻,看到沈兰那高贵清雅的气质,她不禁觉得自惭形秽,原本就不大方的举止越发显得局促起来。
“姑娘如何称呼?”沈兰问道。
“我叫李云儿。”她有些不敢正视沈兰。
“我们正说起你父亲呢,想请他来为我们修整一下仓房,没想到云儿姑娘就来了。”
沈兰也在打量着李云儿,她觉得这位姑娘的举止有些奇怪,但想着也许是民家姑娘紧张,没有多想。
李云儿咬唇,抬起眸子小心翼翼地看沈兰,艳羡地道:“沈姑娘真的好漂亮,怪不得杜公子那么喜欢你,你们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口脂
李云儿岁虽在夸赞沈兰, 但语气里却隐隐带着一股酸气,沈兰看了出来,但却并未挑明, 温柔笑道:“云儿姑娘也很漂亮。”
一旁的锦书亦察觉出来,她不像沈兰那般好性子, 面色不善地暗暗瞪着李云儿。
李云儿本就局促, 感觉到锦书的目光,顿时更加尴尬了, 只略坐了坐,连茶也没有喝, 便忙找了个借口走了。
临走前,她还忍不住多打量了一下沈兰屋内的陈设,眸中闪过一抹羡慕。
想到住在自己家里西厢的那位玉骨丰姿的杜公子, 李云儿一阵心神荡漾。
若是她能嫁给杜公子,是不是也能用上这么好的东西呢?
“呸!真是气死我了,姑娘,你看出来没, 这小贱人肯定是对表少爷动了心思,故意来咱们这会会您呢。”
沈兰平静地道:“锦书,别这么说人家。”
“我就要说。”锦书气得不行, “自从表少爷搬到这燕子巷, 谁不知道他是您的未婚夫啊?她竟然还敢对表少爷动心思,岂不就是下贱?现在表少爷就住在她家,今日她都敢上门来, 平日里还不知道使什么狐媚子手段勾引呢!不行, 我得问问春生去。”
春生是杜允的书童,从衡州府一起跟来的, 如今杜允搬到这里,他也在这里伺候。
这几日来,春生常来这边走动,锦书亦和他很是熟络了。
沈兰想把锦书拦住,还没开口,院子外又有人敲门。
锦书气结,“不会又是那个女的吧?”
她气哼哼地过去开门,没好气地白了来人一眼,不过看到门外的人,脸色略微和缓了些,“春生,你怎么来了?”
没等春生说话,她又拖着他进来,“咣”的一下,将院门关上,“来的正好,我正有事要问你呢。”
此刻的锦书,大有一副春生不好好交代,就要把他交代在这里的架势。
“你说,那个李云儿是怎么回事?”
春生一脸懵,“什么怎么回事?李姑娘怎么了?”
“她有没有勾引表少爷?”锦书瞪着眼睛质问。
“啊?”春生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没有,绝对没有。”
“那她跟表少爷有没有接触过?”
“李姑娘除了每天早晚给我们送饭,其他时候都没有来过的。”
“什么?”锦书声音都忍不住提高了几分,“这还叫没有勾引?在你眼里,什么才算是勾引?”
春生笑吟吟地道:“你莫要生气嘛,我家公子一心只有沈姑娘,怎么可能会看上她啊,你们实在是多想了,李姑娘和沈姑娘比起来,沈姑娘就是天上的凤凰,李姑娘最多是个家雀儿罢了,我家公子怎能分不清呢。你看,我今天过来,就是专程来给你家姑娘送东西的。”
他说着,将怀里揣着的长方盒子拿了出来,一脸的讨好。
锦书瞅了眼,“这什么东西啊?”
春生笑着跑到沈兰面前来,把盒子呈到她面前,“沈姑娘打开就知道了。”
沈兰接过来,将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幅画轴。
她拿出画轴,铺展开来。
“呀,这画里是姑娘。”锦书凑过来,看到画上的内容,满意得笑逐颜开。
画中沈兰一袭青衣笼纱,立于山崖之上,山风吹起她的衣袂,飘飘若仙。
旁边一座小亭,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风雪亭。
“姑娘您瞧,这画得多传神啊,我家公子自来了上京,满心满念都是姑娘,这画是他熬了好些天画出来的,奴才每次看公子画画时都在想着姑娘,眉眼里都是笑。”春生十分讨好。
沈兰心里亦是暖盈盈的,她仿佛能够看到,杜允点灯夜画的模样。
春生说的对,他心里是有她的。
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有时候一个人的优点会无限放大,可有的时候,一个人的缺点也会无限放大。
恰巧这些时日,沈兰看到了太多杜允的缺点,都已经渐渐忽视了他亦是衡州府年少成名的才子,是不知多少少女倾慕的少年郎君。
只因他们以前从未见过,彼此都是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如今猛然相见,心中自然有落差。
沈兰决心让自己忘却之前和杜允相处的不愉快,以后多注视着杜允的优点。
“锦书,把这幅画挂到我的卧房里。”
锦书也因为这幅画而开心得不行,连忙应了下来。
她拿着那幅画进了里屋,把之前萧珏送的那幅梅兰图收了起来,挂上了杜允的这幅画。
越看,她越觉得甜蜜。
自家姑娘这么漂亮,杜允又不瞎,怎么可能看得上别的女人呢?
确实是她想多了,不管那个李云儿使尽手段,也只是白费力气。
不过春生离开之前,锦书还是拉着他好一番嘱咐,让他切忌盯紧了李云儿,别让她占了杜允的便宜。
送走春生,她正要回屋里去忙,却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去路。
锦书抬头不明所以地看着眼前人,“苏福,你干嘛?”
苏福虽然和她差不多大,但是个头却窜得很高,足足比她高了一个头。
此刻他的阴影笼着她,显得锦书很是娇小。
不过她身材娇小,气势却丝毫不弱,直直的瞪着苏福。
“你……你不觉得你跟那个春生太亲近了吗?”苏福目光闪烁,轻咳了声,耳根泛起可疑的嫣红。
方才他在那里修仓房的屋顶,居高临下,把他们的小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锦书扯着春生的手臂,春生又拉着锦书的衣裳,两个人靠的那么近。
曾几何时,锦书也曾离他那么近。
她水灵灵的眼眸里映着他的影子,卷翘密长的睫毛扑闪扑闪,好似扫在他的心尖上,又痒又酥。
他闻到她身上那好闻的香气,心里通通乱跳。
可是现在,锦书已好久没和他那么亲近了,每日里除了跟在沈兰身边,便是跟那个春生腻在一起。
苏福觉得自己好似打翻了五味瓶,胃里又酸又疼。
锦书的睫毛眨了眨,漂亮可爱的杏眸里再一次映出苏福的倒影,她义正词严地道:“你懂什么?我这都是为了我家姑娘,要是不把春生拉拢过来,怎么能知道表少爷平常是个什么情况,有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情?”
“那也不必和他那般亲昵吧?有话好好说不就行了,你却和他拉拉扯扯。你忘了姑娘说的,男女授受不亲。”苏福的语气有些酸溜溜的。
“我哪有跟他拉拉扯扯,更何况,我们都是自家人嘛。”锦书当时着急质问春生,并没有想那么多,如今被苏福这么提起来,好似是她不检点似的,撇了撇小嘴,有些委屈。
苏福听到“自家人”三个字,心里好似被刀子搅了一下,语气带上了几分怨气,“你们是自家人,就我是外人。”
“哎呀,我哪里有说你是外人嘛,你今天怎么了?故意找我麻烦是不是?”她叉起小腰,横眉瞪着苏福,小巧的鹅蛋脸气得鼓起了腮帮,又娇俏又可爱,像个张牙舞爪的小猫。
苏福看着眼前的少女,心里忽然生出一股冲动,想将自己的心意坦白告诉她。
可他正想开口,锦书忽然“哎呀”了一声。
“我忘了,姑娘前两日说宣纸快用完了,让去买些来呢,还要补一下姑娘的口脂,衣柜里的熏香也快用完了,再买一些皂角,家里的棉巾也得多备一些……”锦书一下子喋喋不休,念叨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哎呀,太多了,苏福,你跟我一起出去买吧。”
苏福酝酿的情绪又打断,在喉咙里滚了一圈儿,变成了一声,“好。”
锦书自己带了一个棉布包袱,让苏福背着一个大竹篓。
她笑嘻嘻的把包袱皮扔到了里面。
不知怎的,只是看着锦书的笑,苏福刚才心里的憋闷一下子就消失无踪,嘴角也忍不住扬起憨直的笑意来。
两人一起出了门,锦书拿了条雪白的面纱遮脸。
苏福暗暗打量着她,只觉得戴上面纱之后,她那双大眼睛更显眼了,亮盈盈的,他的心跳又不禁加快起来,小麦色皮肤的脸上泛起微微的红。
到了东市,锦书先去把沈兰要用的熟宣纸买了厚厚的一大卷,放到了篓子里,又带着苏福在杂货铺里买了些日常用的东西。
路过一家名叫琉璃斋的脂粉铺子,锦书顿了顿,忍不住走了进去。
店里卖货的是个老板娘,看锦书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丫鬟,十分热情,“姑娘想要什么?”
“你们这是不是有卖一种‘白桃春’的口脂?”
沈兰之前在定远侯府时用的是这个,很合她的气色,锦书当时特意打听了一下,是从琉璃阁买来的。
“姑娘瞧瞧是不是这个?”老板娘从下面拿出一个紫檀盒子来,“白桃春是上等货色,整个上京都没有多少货,我们琉璃斋也就只有四盒,这一盒要二十两银子。”
锦书打开了看,色泽与香气都和之前用过的一般无二。
“帮我包起来吧。”锦书说着,从怀里取出钱袋,拿了二十两银子放到柜台上。
等到老板娘将口脂包好,锦书拿着便要离开。
“老板娘,我也要买一盒口脂。”苏福忽然开口道。
锦书瞪直了眼看着这人,“你也要买?”
“我想送人。”苏福脸色微红地道。
锦书拉住他,小声地道:“你疯啦,要是想送哪家的姑娘,找个便宜的胭脂铺子,这里的口脂可贵着呢,你没听见吗?一盒要二十两银子。”
“我就是想要。”苏福直接迈步到柜台前,“老板娘,帮我选一盒。”
老板娘笑道:“女人家的口脂是要看肤色的,不知公子要送的那位姑娘是什么样的?我也好帮你挑选。”
苏福看了眼锦书,神色微微紧张,“就和她差不多。”
可怕
在东市逛了一圈儿, 来时背着的大竹篓装的满满当当的,锦书准备的那个空包袱此刻也包得满满的,苏福一边背着大竹篓, 一手提着包袱,那么多的东西, 他依旧神色轻松。
锦书瞅着身边的苏福, 忍不住咧起小嘴笑了声。
她真是聪明,从侯府出来的时候, 让沈兰把苏福留了下来,要不然上哪去找这么好的劳动力去。
苏福暗暗看到锦书那眉眼里的笑, 心里更是跟灌了蜜一般,身体里顿时生出使不尽的力气来,别说现在提着一个大包袱, 就是再来三五个,他也能提得健步如飞。
“蜜枣,好吃的蜜枣……”
忽然,一阵叫卖声混着甜香飘过来。
锦书眸子一亮, 蹭了过去,“老伯,这蜜枣怎么卖?”
“十文钱一斤, 姑娘, 来点儿吧。”
“来两斤。”锦书说着就从怀里拿出一个粉色的小包包来,那是她给自己缝的私房钱包。
自己嘴馋买东西吃,当然不能用姑娘的银子, 索性锦书也是个小富婆。
可她在钱包包里摸了摸, 却没找出几文钱来。
她的钱大多都是银裸子,是沈兰赏的。
但拿出一个银裸子, 这老板肯定找不开……
她倒是可以把银裸子给老板,阔气地说一声不用找了。
可她舍不得。
锦书正纠结,忽然听到身旁铜钱叮当,苏福拿出二十文钱来,递给了店家。
她愣了一会儿,老板已经把蜜枣包好递了过来。
锦书只好收下。
离开了摊子,锦书从自己的钱包包里拿出一块银裸子,递给苏福。
“干嘛?”苏福瞪着眼睛看她,似乎有点生气。
“蜜枣的钱。”锦书撇了撇嘴巴,“我刚才不是没钱买,只是怕那老板找不开,把这一整个银裸子给他又舍不得。”
“可你给了我,不还是没了一个银裸子吗?”
“可是给你我舍得啊。”
锦书眨巴着眼睛对他笑。
苏福一下子心都化了,看着眼前的少女,黢黑的眸子里恍如燃烧着炽热的火焰。
被苏福这么盯着,锦书也莫名紧张起来。
她把银裸子飞快地塞到苏福手里,红着脸道:“多的钱下次再给我买零嘴吃。”
苏福握着掌心里还留有少女馨香的银裸子,忍不住憨憨地笑了起来。
锦书走的飞快,他忙追上去。
“锦书,我……”
他还是想把自己的心意告诉她。
可刚开口,锦书的脚步忽然顿住,直愣愣地看着前面一个身形圆润带着面纱的少女进了一家药铺。
锦书连忙跑了过去,探着头往里面看。
“怎么了?”苏福看锦书举止怪异,好奇地跟上问道。
“是芳儿。”锦书应了一句,又让他噤声,别再说话。
药铺里,芳儿从怀里取了个香囊来,递给掌柜的,“掌柜的,麻烦您看看这是什么药?”
掌柜接过,拈起香囊里的粉末,轻轻闻了闻,顿时脸色一变,严肃地道:“姑娘,你一直贴身拿着这药贴身过来的?”
“这是什么?”
“这是西市黑雨巷的脏东西,名叫麝兰,这东西长期服用对女子身体有害,轻则不孕,重则要命啊。它的香味也是有毒的,姑娘切不可贴身带着,以免侵入肌理。”
芳儿听言,冷吸了一口气,似乎想到了什么,神色悲愤。
她拿出一锭银子来,放到柜台上,“掌柜,今日我来这里的事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
说着,她拿起那香囊便要揣到怀里离开。
“姑娘等等。”掌柜拿了个牛皮袋子递给芳儿,“用这个把那东西包起来吧,免得伤身。”
“多谢掌柜。”
她把香囊装进牛皮袋子里,重新塞到怀里,转身便走出了药铺。
锦书忙追上去,“芳儿!”
芳儿诧异的回头,看到锦书更是惊讶,“锦书?”
沈兰和唐婉是一起长大的手帕交,两个人的丫鬟锦书和芳儿便更是亲近。
此刻锦书看着芳儿那委屈得通红的眼眸,心里也不禁难受,“芳儿,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不问还好,锦书一问,芳儿一时没忍住,眼泪滚了下来。
锦书知道事情一定不妙了,她牵着芳儿的手,“我家姑娘一直想着唐姑娘呢,芳儿,要不你去我们那坐坐吧,离这边不远。”
芳儿点了点头,又道:“我是跟周妈妈一起出来的,得跟她说一声。”
她擦了擦眼角的泪,努力让自己恢复平常。
锦书和她一起去见了周妈妈,说明了情况,周妈妈也知道沈兰,国公夫人也时常跟唐婉说,要多与沈兰联系,沈兰要见芳儿,她自然没有阻拦的道理。
他们将马车停在了燕子巷外,让周妈妈在外面等着,芳儿跟着锦书和苏福一起回了家里。
沈兰没想到芳儿竟然会和锦书一起回来,忙请她进到内室来。
“婉儿如今在国公府怎么样了?”她一直很想念唐婉,本就想着等腿上好了,便去国公府里看看她,没想到竟先见到了芳儿。
“沈姑娘……”看到沈兰,芳儿一时没忍住,眼泪落了下来,“大奶奶她不好。”
“出什么事了?”
芳儿从怀里把那牛皮袋子拿了出来,道:“这里面的东西叫麝兰,对女子的身体极其不好,大夫说了,轻则不孕,重则丧命。这东西,大奶奶已用了三个月了,是大爷给的,奴婢打听过,是大爷身边的杨姨娘给了大爷这东西,说是能玉肤息肌,让大奶奶每次沐浴时,都在浴桶里撒上一些,可渐渐的,大奶奶的身子越来越不好,奴婢觉得蹊跷,便忍不住出来查一查,没想到竟是如此。若是再晚些,恐怕大奶奶的性命都没了。”
她说着说着,已是泣不成声。
沈兰更是心惊,“怎会如此?那杨氏竟如此狠毒,要害婉儿?”
“沈姑娘,大奶奶如今在府中,真是受尽了委屈,如今杨氏得宠,丝毫不把大奶奶放在眼里,她还怂恿大爷,让大奶奶夜里和她一起伺候大爷,说这样能帮助大奶奶生子,一举得男。可怜大奶奶大家闺秀,竟要在一旁伺候大爷和那个贱人同房……”
只是想到那个场景,芳儿便气得浑身颤抖,悲愤不已,“她给大奶奶下了这等下作的东西,害的大奶奶至今没能有孕,还做出这种事来。奴婢真的好怕,大奶奶会被她害死。”
沈兰也一阵后怕,幸亏芳儿机警,要不然唐婉真是要被那个姨娘害死。
世家豪门,本就有各种肮脏龌龊事,可唐婉在国公府竟受到这种羞辱,还是出乎她的预料。
想当初在衡州府,唐婉清隽秀美,是多少世子的梦中人……
“能否把这个东西交给国公夫人,让她查出真相,把杨姨娘赶出侯府?”沈兰道。
“大爷对杨姨娘宠得不行,杨姨娘又会讨大太太和老太太喜欢,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大爷护着杨姨娘,就连大太太和老太太也责怪大奶奶,说大奶奶是嫉妒杨姨娘得宠,还当着府里许多下人的面说大奶奶生不出孩子,让大奶奶在家里丢尽了脸。此时就算闹起来,最后也不过那般罢了。”芳儿越想越难过,哽咽着说道。
沈兰听芳儿这话,心里越发难受,“难道,你们家大爷对婉儿没有一点夫妻之情吗?”
“以前还有些的,可大奶奶一直生不出孩子来,再加上杨姨娘总是挑拨离间,大爷现在也……很久没到大奶奶房里来了。”
沈兰垂下眸子,女子嫁到夫家,本就是孤身一人,唐婉又是远嫁,娘家不在上京,如今得不到丈夫的垂爱,在国公府里恐怕孤立无援,不知道该有多无助。
她想帮她,可又能做什么?
难道她能让国公世子回心转意,对唐婉重拾怜爱吗?
“芳儿,你把这麝兰收好,以后千万机警些,别再让那个杨姨娘钻了空子,我写一封拜帖,你帮我带回去,明日我就去国公府看看婉儿。”
她的腿伤还没有完全好,本该再多休养几天,可是她实在担心唐婉,若不是顾于礼节,她恨不得立刻跟芳儿一起回去见唐婉。
芳儿擦过眼泪,眼眶红红,“大奶奶近日一直提不起精神,若是沈姑娘去看她,她一定高兴,身体也会好的更快些。”
送走芳儿,沈兰坐在桌前亦忍不住落泪。
“姑娘别伤心,唐……宋大奶奶会好起来的。”
她下意识得想称呼唐婉为“唐姑娘”,但又想起沈兰之前让她改口的话,对唐婉换了个称呼。
可这个称呼却又在沈兰心里剜了一刀。
“成了婚之后,若是被夫君厌弃,便好像一点出路也没有了。难道女子的命运只能如此吗?”
不只是唐婉,还有千千万万的女子都面对着这样的命运。
也许婚姻就是一个牢笼,把女子变成无力生存的金丝雀,深深的困在里面。
让她疯狂,让她痛苦,被磋磨,被厌弃……
如果这个世上没有婚姻呢?
女子是不是就不用被关在后宅之中?可以走到外面的世界来,和男子一样,建功立业,驰骋沙场,青史留名,寻觅自由。
沈兰觉得自己好像隐约察觉到了一道微光,细弱轻柔,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它吹熄,可它又是那样的深刻,仿佛烙印在她的眼前,在一片黑暗中照亮着她的前行。
她眸光失神,若有所思。
晚间。
沈兰梳洗之后,锦书端着水盆出来,将盆中的水泼洒到了院子后面,提着水盆回来。
她正要把小门锁上,忽然感觉到一股压迫感将她笼罩住。
回头一看,果然是苏福。
“你干嘛啊,吓死我了?”锦书气呼呼地瞪了苏福一眼。
苏福嘿嘿一笑,从怀里拿出了那盒口脂,递给锦书,“给你。”
“这不是你花了二十两银子买的口脂嘛?你不是说要送人吗?给我干嘛?”锦书一时没反应过来。
苏福直勾勾地看着她,语气幽怨,“怎么?你不是人啊?”
“我……”当然是人……
但是锦书没说完,忽然反应过来。
原来苏福要送的人,就是她。
锦书小脸不由得红了起来。
看着眼前面色通红的少女,苏福忍不住脱口而出,“锦书,我喜欢你,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被安排给沈姑娘做马夫,每次我都盼着沈姑娘出门,这样我就能见到你了,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只要看到你,就觉得好开心。”
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只有直白和真诚,一个身高八尺的大男人,面对着眼前娇小的少女,紧张得心脏都快要爆炸了。
月光从他黑黢黢的瞳仁里映出来,化成一滩滚烫的春水。
锦书更是羞红得不行,“你,你说什么呢,我可是要一辈子伺候我家姑娘的。”
苏福忙不迭的脱口而出,“我愿意和你一起一辈子伺候沈姑娘。”
锦书心里泛起浓浓的甜蜜,但少女的娇羞却让她不好意思承认,她瘪了瘪小嘴,目光躲闪得不敢看苏福,“我回房休息了。”
说完,没等苏福回话,她抱着木盆,慌慌张张地逃跑了。
把木盆放回厨房里,她跑回自己的榻上,蒙着脸就钻进了毯子里。
扑通扑通的心跳震得她脑袋嗡嗡嗡的,小脸热的都要烧起来了。
想到方才苏福那望向她的目光,她的嘴角不禁咧起笑意。
但很快,她反应过来,连忙把自己的嘴角强制压下。
她可是要伺候姑娘一辈子的,怎么能因为男人心动呢?
而且……
锦书想到了那个和沈兰一起躲在梅绫床架后的那个夜晚,梅绫凄惨的叫声仿佛犹在耳畔。
她吓得打了个寒颤。
房事,好可怕哦……
唐婉
安国公是在上京伫立百年的世家大族, 祖先宋衡是和太祖皇帝一起打天下的战将,后来娶了公主荀焕为妻,成为了皇亲国戚, 最初跟随太祖皇帝的那些谋士将军,如割韭菜般一批一批的倒下, 唯有身为驸马的宋衡逃过一劫, 给安国公府留下了百年基业。
百年来,后宫里的嫔妃, 国公府便出了二十来个,可以说, 宋家能走到今天,这些女子的功劳丝毫不亚于祖先宋衡。
不过现在,安国公府也已经没落, 沈兰在定远侯府时曾听人议论过,当代安国公沉迷修道遛鸟,国公府世子宋远至今也没能在朝中谋的一官半职,只顶着个爵位做个富贵闲人。
做富贵闲人也没什么不好, 可宠妾灭妻,却是天理不容。
沈兰从马车上下来,带着锦书一起进了安国公府。
在门房里等了一会儿, 一个婆子来引她们进去。
安国公府比定远侯府还大上两倍不止, 一进府门,还专门为沈兰准备了一顶小轿,在轿中坐了约莫一刻多钟, 才到了后院里来。
接引婆子先带着沈兰见了国公夫人, 沈兰还未行礼,国公夫人就上来搀住了她, 笑呵呵地道:“之前在宫宴上远远见过沈姑娘一面,也没来得及说上话,听说你和我们婉儿是手帕交,早就想请你到国公府来住上一段时间,可又怕萧夫人那边不肯放人,听说你如今从定远侯府出来了?”
“是,定远侯府已走了两位姑娘,实在用不着沈兰这个教书先生了,沈兰便自己请辞了。”沈兰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国公夫人。
国公夫人已四十多岁,但保养得极好,看起来和三十多岁的少妇差别也不大。
正值初夏,她穿了一件棕红色的春衫常服,乌黑的头发在后脑盘了个团凤单髻,看起来既端庄又大方。
她的眉眼活络,一眼就能看出是个精明人。
沈兰知道,国公夫人对自己这般,只是因为太子当初对她的恩待。
“沈姑娘如今可有去处?不如到我们国公府来,你和婉儿关系亲密,也不会觉得寂寞,我们这还有好几位年龄和你适当的姑娘,你和她们也必定能说得上话。”国公夫人也想让沈兰留在国公府里,想等着日后太子登基,收了沈兰到后宫后,能攀扯上这一层关系。
沈兰礼貌地笑道:“多谢夫人厚爱,只是沈兰已有去处了,今日到国公府来,是听说大奶奶病了,想来看看她,不知沈兰能否在国公府小住几日?”
来的时候沈兰就想好了,唐婉的病情如此严重,她实在不能放心。
她想在国公府照顾唐婉,等她病情好了再走。
听沈兰这么说,国公夫人欢喜不已,一口就答应下来,让人去安排客院。
她还想拉着沈兰叙话,沈兰却道:“夫人,沈兰想先去看看大奶奶,听说她的病情严重,沈兰实在担心。”
沈兰都这么说了,国公夫人也不好强留,便让身边的婆子带沈兰去见唐婉。
唐婉身为国公府的大奶奶,府上的表面功夫做的还是很足,院子的位置极好,紧挨着一座园子和水榭,前面一片竹林,竹子青翠欲滴,十分清雅。
沈兰到的时候,芳儿早就在门口张望,看到沈兰,欢喜地迎了上来,“沈姑娘!”
沈兰谢过送她来的婆子,跟着芳儿一起进到唐婉的院子里,又进了正厢房。
屋子里两个丫鬟正在打扫,芳儿把她们支开,带沈兰进了内室。
一进来,沈兰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药味儿,紧接着就看到躺在榻上面色苍白唐婉。
“兰娘。”
唐婉撑着身子坐了起来,灰败无神的眸子又蕴出莹润透亮的光,眉眼里都是欣喜。
她朝沈兰伸出手,沈兰忙过去握住那只手,在床榻边坐了下来,“婉儿,我来看你了。”
沈兰的声音有些哽咽,她还从未见过唐婉这么病弱的模样,恍如一朵染了病的牡丹花,一点一点灰败下去。
“芳儿说你会来看我,我还以为她是在骗我,没想到你真的来了。兰娘,我好想你,想我们过去在衡州府的日子。”唐婉的声音虚浮无力,仿佛即将烧尽的烛灯。
沈兰握紧了她的手,只觉得冰凉,“我和国公夫人说了,会在这里多住几天,等你的病好了我再回去。”
这话让唐婉欣喜,又生出了几分力气。
她拉着沈兰不停地说话,提及她们的过去,唐婉满眼都是向往,好似那过去不是她的,而是她心心念念想要得到的。
忽然,她又想到了一件事,笑着问,“你和杜公子怎么样了?他可有来京城参加今年的科考?”
“他来了,但没考上。”沈兰笑了笑,道。
唐婉诧异,“你好像一点都不失落?”
“本来就不是每个人都能考上的,一次中榜的人少之又少,今年未中,三年后还可以再考,我为何要失望?”沈兰的语气很平静,她确实也不怎么在意这个。
“那,你们可曾见过面?”
沈兰点头,“我辞了定远侯府的先生一职,如今住在西城的燕子巷,他也在巷子里赁了一个住处,常常来往。”
“真好。”唐婉语气很是欣慰,又带着几分艳羡,“他对你,可好?”
“他对我很好。”
想到昨日送来的那幅画,沈兰这话真心实意。
杜允纵有不好之处,但对她却是极好,搬过来之后,几乎每日都会来看她,送她东西,十分用心,好似他的生活里只有她的存在,再无其他。
提及杜允,沈兰的眉眼亦变得温柔。
听到沈兰的回答,唐婉心里为沈兰开心,可她又想到自己,暗暗垂下了眸子。
好一会儿,她痛苦地低哼了声,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肚子。
“我肚子好疼。”唐婉声音艰涩,强忍着痛意。
一阵阵尖锐的痛感从腹中传来,仿佛有一把冰刀在她腹中绞着,又锋利又带着寒气,那寒气从小腹中顺着肠胃满眼伤口,直到她的喉口。
“哇”的一下,唐婉没忍住,吐出一大口血来。
“婉儿!”
“奶奶!”
沈兰和芳儿同时惊叫出声来。
“芳儿,快去叫大夫来!”沈兰着急地道。
吐出一口血,唐婉却觉得好受了些,虽肚子里依旧还疼,但那寒气却好似和那血一起混着吐了出来。
沈兰扶住她,眼眶酸涩,哽咽得一时说不出话。
那地上的血,猩红里又泛着黑,根本不是正常的颜色。
“没用的。”唐婉疼得额间沁出几分细汗,但是却还是对沈兰扬起一抹笑意来,“李大夫之前来看过,他说自己医术浅薄,治不了我的病,大太太差人去宫里请御医,可这两日皇上的身体也不太好,御医必须得在御医院随时候召,没办法过来。大太太说,等过两日皇上好些了,就让张院判来给我看看。”
沈兰想说,这种事怎么能等?可御医是专门为宫里的人治病的,就算唐婉的情况再严重,也不可能和皇帝抢大夫。
芳儿请了府上的李大夫来,但他对唐婉的病情束手无策,只能随便开了些补血止痛的药来。
“这样不是个事儿,婉儿,你等着,我去给你找大夫。”
沈兰再顾不得什么礼节规矩,让芳儿找了引客的婆子来,她们直接离开了国公府,临走前,她找芳儿悄悄要走了那包麝兰。
苏福原本在门房那边等着,得知沈兰和锦书出来,又忙把马车赶了出来。
“去公主府。”
能请得动御医的,只有永安公主了。
小半个时辰后,马车在永安公主府停下,一路上沈兰担心没有提前准备拜帖,怕门房会阻拦。
但那门房听到沈兰的名字,立刻变得十分恭敬,“公主曾说,沈姑娘若是来,不必在门房候着,直接进去便是。”
别样的待遇,让沈兰心里对永安公主不禁又多了一层好感。
琉璃厅。
永安与荀瑾正在下棋,她的棋力远不及荀瑾,但此刻身有佳人指点。
“阿尹,这一步该怎么走?”永安拉着身后温雅如画的男子,毫无顾忌对面荀瑾那一脸无奈的模样。
阿尹俯着身子,拉着永安的手,将她指尖的棋子落在了棋盘上的一处,声音温柔如水,“这里。”
柔顺如缎的墨发擦过阿尹的胸口,落到永安线条美好的手臂上。
痒痒的。
永安暗暗瞥了眼唇角噙笑的阿尹,知道这家伙是在暗暗勾引自己,可她就喜欢他如此,此刻看着阿尹那雪白漂亮的喉颈,目光有些湿了。
“砰砰砰。”
对面传来轻轻的敲击声,荀瑾语气不耐地提醒道:“够了,下个棋而已,你们两个莫不是要下到床上去?”
“是你自己要来的,你今日若是不来,本公主此刻不知有多快活呢。”永安白了他一眼,“你最近怎么了?来我这竟如此勤谨?是不是干了亏心事?不会是又贪墨了我的银子吧?”
“什么叫我来你这里勤谨?是你求了我大半个月,让我给你送一幅上京水利图来,我如今亲自送来,你倒还摆起架子来了?”荀瑾嗤道。
永安娇笑,“我只是没想到,这么点小事儿,还劳动你亲自跑来一场嘛,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难道是看上我这里什么人了?”
“你这里都是男人,我能看上什么?”
“这可说不准,青君院里的男客不也大都是男客?”永安别有意味地看向荀瑾。
荀瑾一阵恶寒,看了眼院中的日晷,放下手中的棋子,“你们玩儿吧,我告辞了。”
“怎么?生气了?”
“没有,只是在你这呆着挺没意思。”
“倒有一件有意思的事。”
“什么?”
“安国公府的大奶奶唐婉,你可知道?”永安问道。
荀瑾眸光顿了一下,面色却是不改,淡淡地道:“我怎会知道她?”
“她是沈兰的手帕交,在衡州府亦算得上是个才女,前些日子国公夫人到宫里请御医给唐婉治病,我出于好奇,就调查了一下。你知道的,和沈兰有关的事,我比较上心。”
关于唐婉的事,荀瑾比永安调查得更早,此事,他也早就知晓。
不过此刻,他却不动声色,装作不知,“皇姊调查出了什么?”
“唐婉被国公府里的姨娘所害,中了麝兰之毒。今日探子送来消息,说是沈兰去了安国公府,必定是去看望唐婉。”永安顿了顿,“我猜,沈兰会来求我。”
荀瑾道:“麝兰对女子伤害极大,就算医治,恐怕也难以痊愈,更何况,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唐婉若想活下去,还是得靠自己。”
“你说的没错,没有人救得了唐婉,她只能自救。”永安抿唇,叹了口气,“其实唐婉若死,沈兰就会更加效忠于我,对我是好事,可我心里终究不忍。”
“皇姊是心善之人。”
永安却是眸色落寞,“心善之人,怎能掌权呢?我要走的这条路,必得是铁腕手段。”
“世间事,难得两全,皇姊随心就好。”荀瑾安慰她。
正说着,一个清瘦的男侍过来,恭敬行了一礼,道:“公主,世子殿下,沈姑娘来了。
忆樺 ”
永安料中,却不觉得欣喜,“看,她果然来了。”
“皇姊应该高兴,至少她来找的是你,而不是太子。”
荀瑾想到那日太子提起沈兰的模样,若沈兰去找太子,只怕那家伙连命都愿意给她。
沈兰在永安这边,就是永安日后牵制太子的最大筹码。
荀瑾的话提醒了永安,她心口重又畅快起来,“你说的对,至少现在我还占上风。对了,你手下不是有个医术高超的大夫吗?可能医麝兰之毒?”
荀瑾今日来此,其实就是为此。
他亦知晓沈兰前往安国公府,更猜到她会为了唐婉来求永安,所以才提前到这里等候。
“让沈兰去黑玉巷的葫芦斋,我会让人在那里等她。”
条件
黑玉巷是上京出了门的脏市, 里面各种铺子卖得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或是杀人于无形的毒药,或是明面上难以出手的赃物, 甚至还有不少铺面做的是杀人越货的买卖。
沈兰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到这种地方来,马车在巷子口停下, 夏日的暖风将巷前的黑龙旗吹得飞扬而肃杀, 明明巷子里来往的客人还有很多,但却出奇的死寂。
“沈姑娘, 我们到了。”阿尹黑纱蒙面,纵马到马车旁边, 温声提醒。
黑玉巷里,多是做着江湖上见不得生意的买卖人,沈兰一个大家闺秀进入这里, 就像一只白白胖胖眉清目秀的小母羊掉进了狼窝,永安不放心,派了阿尹跟着,保护她的安全。
沈兰亦蒙着面纱, 下车时对锦书道:“你和苏福在外面等着,切忌小心。”
黑玉巷里危险,她不想让锦书也踏入这是非之地。
看到锦书乖顺的点头, 沈兰下了马车, 阿尹亦翻身下马,将马交给苏福看管,陪着她一起进了黑玉巷中。
苏福把马车和阿尹的马一起牵到旁边的角落里, 重新坐回马车的车架前, 小声地问道:“锦书,姑娘要在国公府住多久?”
“你问这做什么?”
锦书的语气有些不自然, 昨日苏福突然表白,她到现在都没好意思与他说话,骤然听到苏福的声音,她莫名有些紧张,小脸亦微微泛红。
苏福憨憨一笑,“姑娘若是在国公府久住,我就好些时日见不到你了。”
他说完,好一会儿锦书也没说话。
苏福不由忐忑起来,“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我说错什么了?”
锦书娇俏地哼了一声,“人家担心唐姑娘呢,你在这说这些有的没的。”
苏福忙道:“我不说了,你别生气,我,我也担心唐姑娘的。”
马车里,锦书仿佛能够想象到苏福那慌张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苏福听到锦书的笑声,也不由得笑得咧开了嘴。
他就知道,锦书不讨厌他。
葫芦斋是黑玉巷里的一间药铺,看起来十分不起眼,一块不大不小的黑色牌匾,好似是棺木做的,透出几分阴森来。
门前的梁柱上挂了两个黑色葫芦和一个鸟笼,笼子里是一个浑身漆黑的八哥儿。
“贵客上门!贵客上门!”
他们刚走到门口,那八哥就叫了起来,声音清脆透亮,倒是讨喜。
沈兰忍不住多瞧了那八哥两眼,才跟着阿尹进去。
葫芦斋和外面的药铺不同,里面的陈设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的待客的厢房,一道黑金色的屏风,将整个屋子分了里外两间。
外间的软塌上此时躺着一只黑猫,慵懒地团成一个毛球,看到有客人来,抬了抬眼皮,露出碧玉一般的绿眸,但只抬了一眼,又懒懒地闭上了眸子。
“贵客光临小店,不知想要些什么?”
金墨屏风后走出来的是一个个子不高的老人家,头发灰白,一身黑色的宽大布袍显得他干瘦清瘪,慵懒的神情像极了旁边团在榻上的那只黑猫。
阿尹拿出了公主府的令牌,给那老人家看了一眼。
老人家恍然顿悟,转眸看向沈兰,目光好奇地打量着,“哦,就是这位姑娘要请老头子我去给人看病?”
沈兰恭敬地道:“劳烦老人家,只要能治好国公府的大奶奶,沈兰愿意千金相赠。”
“嘘!”老人向沈兰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怪笑了声,道:“这位姑娘不懂黑玉巷里的规矩呢。”
阿尹提醒沈兰道:“黑玉巷里,是不许自爆身份的,大家都是化名而来。”
沈兰没想到自己刚开口就犯了忌讳,怕得罪了老人家,忙赔礼道:“我是第一次到这里来,还请老人家见谅,只要能治好我的那位朋友,不管多少诊金我都愿意。”
老人家呵呵一笑,并未怪罪沈兰,幽然道:“诊金一文不要,不过,只要姑娘答应三个条件,老头子我自然会去治好你的朋友。”
“老人家请讲。”
“这条件并非我来提,而是我们东家来提。他说,现在还没想好,等想好了,再去找你。”老人说着,暗暗看了一眼金墨屏风的方向。
沈兰莫名觉得不妥,“我……不会做出违背良心之事。”
“你这是不愿意答应?若是如此,恐怕我就不能去救你的那位朋友了。”
沈兰咬唇,来之前永安就对她说过黑玉巷的不少事情,路上阿尹也提醒她这里的人都十分危险,让她小心。
她不敢想象,自己若是答应这三个条件,那背后的东家会提出什么要求来。
可若是不答应,唐婉岂不是会死?
良久,沈兰终于下了决心。
还是先救唐婉要紧。
若是到时候那人提出过分的要求,那就是她和那个人的事了。
“姑娘放心,在下绝不会提出非分之事。”
清冷的声音从金墨屏风后传了出来,沈兰浑身一震,惊讶地看去。
这个声音……是那个蒙面的男人。
他竟是这里的东家?
沈兰心中的担忧顿时消散,虽只有几次接触,但她知道他是个端方君子。
一瞬间,她甚至心中觉得几分欣喜。
这人对她有恩,以前不知他是谁,又该如何相报,如今知道他是这里的东家,她放下了心。
且不说这三个条件,就算没有,日后她也会想办法报他恩情。
“多谢公子。”沈兰真挚而感激。
约定好午夜上门,他们便离开了黑玉巷。
在东三街,沈兰与阿尹分开,回了国公府。
路上,她看到一家糕点铺子,心里一动,进去买了一盒桃花糕。
唐婉最喜欢桃花糕,不禁喜欢吃,也常常自己做。
她的厨艺极好,以前在衡州府时,总喜欢拉着沈兰研究各种糕点,明明是同样的配料,同样的火候,可沈兰做的总不如她做的好吃。
在沈兰心里,唐婉真的是极好极好的姑娘。
她带着桃花糕回到唐婉的院子,已是傍晚时分。
远处的夕阳像天空裂开了一道大大的伤口,炽烈而鲜红,悲壮又伤感。
唐婉吃了府上李大夫开的药,此刻气色好了些。
“婉儿,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沈兰拿着那盒桃花糕进了内室,在唐婉面前打开。
“呀,是桃花糕,做的真好,还专门捏成了桃花的模样。”唐婉的眸子骤然亮了,甜甜一笑。
沈兰温柔地道:“你做的比这好看,也比这更好吃。”
一瞬间,唐婉仿佛陷入了回忆,感慨道:“真想和你再做一回桃花糕啊,可惜,我如今成了这个样子,也许再没机会了。”
她又伤神起来。
沈兰看出唐婉的心思,忙握住她的手,“婉儿,你别难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已为你找了大夫,他说能治好你。”
“若是能好起来,我真想去外面看看。”唐婉苍白的小脸笑得有些悲凉,“自来到上京,我还没有到外面去看过呢。”
沈兰立刻道:“你以后想去哪儿,我都陪你去。”
唐婉看着眼前的沈兰,眸光艳羡又向往,“兰娘,我真羡慕你,哪儿都可以去,多好啊,多自由。”
这话,让沈兰心中顿时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若是以前,她绝对想不到,唐婉会落到这种境地。
这场婚姻,到底为唐婉带来了什么呢?
“婉儿,要不你和离吧。”
声音落下的那一刹那,沈兰自己都怔住,这样的话,竟是从她口中说出。
可虽然惊讶,却是她的心里话,想到梅绫,想到萧贞,她紧紧地握住唐婉的手,眸光逐渐坚定,“我不想让你死,宋远对你没有感情,国公府又有歹毒之人日日想着谋害于你,你在这里一日,便是磋磨一日,我知道这一步很难,可是,你只有走出来,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
“兰娘……”
“你知道吗,我遇到过一个女子,她叫梅绫。”
她把梅绫被萧瑞掳到定远侯府,又从定远侯府走出去的事,告诉了唐婉。
“这世上,总有人要走出第一步。”
“梅绫她知道从定远侯府走出去会面对什么,但是她义无反顾。这世上需要梅绫,需要千千万万个梅绫。”
唐婉听得眸中泛起了光,神情更加向往,“那她后来怎么样了呢?”
沈兰心里一颤,沉默片刻,她看向唐婉,如实地道:“她死了。”
唐婉愣住。
沈兰又把后来的事,亦事无巨细地告诉了她。
唐婉垂下眸子,细细地听着,直到沈兰说完,她也没有开口。
“你怕了吗?”沈兰问道。
唐婉默默攥紧了身下的棉被,好一会儿才轻颤着声道:“兰娘觉得我不会步梅绫的后尘吗?”
“我不知道。”沈兰垂下眸子,她心里亦是迷茫,“不过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我都会支持你,我说出这些话来,只是想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另一种活法,也许艰难,但是有很多女子在努力在这条路上前行,你不会孤身一人。”
正如,永安公主。
“如果是兰娘,会选哪一条路呢?”
沈兰抿唇,“我不是你,永远无法设身处地,婉儿,你只能自己选。”
气氛又沉默了下来。
芳儿走了进来,道:“沈姑娘,周妈妈说,客院已经安排好了。”
沈兰正要说话,唐婉轻轻扯住了她的衣角,轻声道:“兰娘,今晚你在我这儿歇吧,我想和你说说话。”
沈兰也是这么想的,午夜子时,那位老先生会来给唐婉治病,她自然不能不在。
她让芳儿回了周妈妈,轻扣住唐婉纤瘦的手。
唐婉感觉到沈兰的温度传到她的掌心里,一丝一丝一寸一寸爬上心尖,温暖地笼罩着她。
她不由眼眶一酸,靠在了沈兰的怀里,哽咽着道:“兰娘,我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
变样
安国公府与定远侯府一样, 一过亥时,各房各门各屋各院便都下了钥,不得到处走动。
宋远如今日日宿在杨姨娘那里, 唐婉这边早早的就关了院门,为了不引起骚动, 芳儿把院子里守夜的粗使丫鬟早早的支开了。
约莫到了子时, 左边的窗子被叩了三声。
芳儿忙欣喜地去开门,门打开的那一刹, 她的眼前闪过一道黑影,回过神来时, 腰里别着个黑玉葫芦的老头儿已经进入了屋子里。
他手臂一挥,一股刚劲的力道就把房门关上了,不等屋子里的沈兰四人惊讶, 他拿出腰间的葫芦,先闷了一口酒,砸摸着味道往内室里走来,道:“让老头子我看看, 中了麝兰毒的小丫头,就是你吧?”
唐婉呆呆的点头,沈兰提前就说了, 这大夫会夜里前来, 她心里已经做足了准备,但还被这老头儿突然关门的那一手吓了一跳。
她和沈兰这样的大家闺秀,哪里知道江湖人的武功内力, 只觉得这老头儿好像是神仙似的。
“把衣服脱了, 老头子我得为你用银针逼毒。”老头儿一边说着,一边从身上拿出一个羊皮制的银针包来, 往唐婉这边走来。
唐婉慌张地捏住了自己的领口,惊吓地道:“什么?要脱衣服?”
若是这大夫是个女子,她还能接受,可这大夫是个老头啊!
“你这丫头,命都要没了,还怕脱衣服?难道老头子我还能占你的便宜不成?”老头儿吹起胡子,脸色不悦地道。
沈兰握住唐婉的手,“婉儿,你别怕,有我在呢,不会有事的,这位大夫一定能治好你。”
她不了解这个老人,但是她相信那个男人。
虽然只有几面之缘,但沈兰却觉得那人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安全感,仿佛只要他在,就什么事都不用怕,什么难题都能解决。
那人是这个老人的东家,沈兰相信,这老人也绝不会做出失礼的事情来。
唐婉心里确实忐忑,除了夫君宋远,还有那个杨姨娘,她还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袒胸露背过。
但是对上沈兰那温柔又充满力量的目光,她终究还是选择了相信他。
将衣服脱下,唐婉乖巧地趴在床榻上,露出纤白又线条美好的脊背。
老头儿走到床榻边,定下心神,取出羊皮包中的银针,一根一根熟练地扎在唐婉后背的穴道上,动作利落又快速,仿佛这种事情早已经做过了千百遍。
“有点疼,丫头,要忍住。”
又一根银针下去,唐婉痛得低哼一声,五指紧紧攥住了被褥,指尖都攥得发白。
老头儿仿佛根本没看到唐婉那痛苦的模样,手中的银针一根一根的落下,每一根,都仿佛在加剧着唐婉身上的痛楚。
就在唐婉觉得自己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老头儿把手里剩下的银针收了起来,开始细细地调整已经扎好的银针,一边观摩着唐婉的反应。
细密的冷汗沁了唐婉满身,凌乱的青丝都已经被汗水湿透。
忽的,老头儿动了后腰的一处穴位,唐婉声音如破洞的风箱般呻吟了声,一下子晕了过去。
沈兰在一旁看的紧张得不行,那老头儿却道:“不必担心,没事。”
他淡定地将银针一根一根的从唐婉身上拔出,拔到最后一个的时候,唐婉的身子抽搐了一下,忽然醒转过来。
还未来得及反应,喉口一股腥甜。
“哇”的一下,吐出一大口黑血来。
老头儿淡定地将银针收起,“银针逼毒还需要两天,她才能够彻底痊愈。”
所有的银针都收到羊皮包里,他重新揣到怀里,又拿出一个锦囊来,“这锦囊里一共有三包老头子我自制的药粉,每日施针后,用此药粉药浴小半个时辰。”
“多谢先生。”沈兰感激地接过锦囊,忙吩咐芳儿去准备热水。
“你们忙吧,老头子我告辞了。”老头儿说着,又拿起腰间的那个黑玉葫芦,悠哉游哉的灌了一口酒,转身便要出门。
沈兰叫住他,恭敬地道:“先生,还不知您怎么称呼呢?”
“就叫我药老头吧。”
老头子说完,潇洒地推开门,一个腾身,便消失在这漆黑的夜色之中。
沈兰看着他离去的方向,不禁想到之前那个男人,每一次他也是这般,乘夜而来,乘夜而去。
“咳咳……”
唐婉轻咳了两声,沈兰骤然回过神来,忙过去扶住她,“婉儿,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可有好些?”
“嗯,我觉得好受多了,肚子也不疼了。”唐婉轻揉着自己的腹部,时隔半个月,她第一次这样揉捏肚子却不觉得疼,之前轻轻一碰,都觉得自己的肚子里仿佛有一块大石头压着,有刀子在里面搅。
“太好了,我就说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沈兰激动得握住她的手,一时竟有些鼻酸。
唐婉温柔的一笑,回握住她,“兰娘,谢谢你。”
芳儿和锦书很快把浴桶和热水都准备好,让唐婉开始药浴。
沈兰亦拿着棉巾在旁边帮忙,把唐婉身上的汗液轻轻擦拭,动作极其温柔。
她想到以前在衡州府的时光,心里暖意融融,忍不住道:“婉儿,等你好了,要不要到我那里去看看?到时候我让苏福雇一条小船,咱们在淮清河泛舟游览。”
“好啊。”唐婉抬眸望着她,向往地道:“我真的很想出去。”
“以后你和国公夫人说每月初一十五出来上香,我们一起去吉祥寺,去白云山,白云山的风景真的很漂亮。”
“兰娘,真羡慕你,去过那么多地方。”
沈兰为她擦拭的动作顿了下,垂眸道:“我也只去过这几个地方,燕国不知有多少名山大川,上京亦有数不尽的风景,我们都只是井底之蛙。”
“你已经很厉害了,你和我相比,和其他的女子相比,去过那么多的地方,见过那么多的世面,就比如这个神出鬼没的老大夫,不也是你请来的吗?兰娘,你真的很有本事。”唐婉的语气中透着一股钦佩。
沈兰和她自小一起读书,一起学琴棋诗画,学女诫学妇礼,大家都说她们两个像亲姐妹,连性子都那么像。
但唐婉一直知道,沈兰和她不一样。
她是娇养在园子里的花朵,沈兰却是挺拔坚韧的青竹。
她如随风吹拂的流云,沈兰却如涓涓而行的流水。
沈兰有她没有的,坚强的生命力。
她垂下眸子,热气氤氲的水雾湿透了卷翘而浓密的眼睫。
唐婉的心里有些伤感。
同样身为女子,她为什么没有沈兰那样的勇气呢?
药老头一连来了三个晚上,三次施针药浴之后,唐婉体内的麝兰之毒被排出了大半。
但麝兰对女子身体的伤害是很难逆转的,唐婉将来,也很难再有孩子。
而她的身体,也至少再按照药老头的用药再调养大半个月,才能够恢复如常。
不过,到第七日的时候,唐婉的精气神就和以前相差不多了。
她特别迫切地想要出国公府,到外面去看看。
沈兰去见了国公夫人,以到吉祥寺上香为由,把唐婉带了出来。
走出侯府的那一刻,唐婉忽然觉得周围的空气都轻快起来,阳光格外的明媚、温柔。
她觉得自己好像褪了一层皮,重新获得了生命。
“兰娘,咱们先去哪儿?”唐婉眸中闪着光,满是期待。
“要不,先去我那儿看看?”
“好啊!”唐婉语气中掩饰不住的兴奋。
她们乘着马车,一路越过淮清桥,到桥面上时,唐婉忍不住掀开车帘,远处江天一色,水面波光粼粼,看起来无比辽阔、畅快。
过了淮清桥不久,便拐到了燕子巷。
沈兰这几日不在家,家里是新来的采姑守着,锦书不放心采姑这个新来的厨娘,便让苏福每日都回来瞧上一趟,把正厢房的房门锁好。
不过每次回来,采姑都很安分,正厢房的房门也没有动过的迹象。
一进院子,沈兰发现自己才走了几天,院子里竟已变了样。
挨着院墙的地方收拾了两个小菜地出来,土地已经翻过,还打了垄,上面刚长出一点点细细的绿意。
采姑听到动静,忙从房间里走出来,高兴地道:“姑娘,您回来啦!”
沈兰看向那用树枝做篱笆隔出的小菜地,“这是种的什么?”
“这是我刚洒的种子,这块儿是小葱,这块儿是豆角,这块儿是青菜,这边儿还有茄子,葫芦,还有冬瓜和黄瓜,现在虽然早就过了春播的时节,但也还来得及的,现在种下,过两个月就能吃上了。”采姑说起自己的种菜成果,一脸的自豪。
锦书却不高兴,生气地道:“你怎么能在院子里种菜呢?”
“不种菜,那这么大的院子岂不是浪费了?”
“你可以种些青竹,种些兰花菊花之类的嘛。”
锦书接受不了,自家姑娘是大家闺秀,院子里怎么能种菜呢?多丑啊!
采姑理直气壮地道:“种那些东西做什么?又不能吃,自己种菜能省下不少钱呢。”
“我们姑娘又不缺钱……”
“好了锦书,这样挺好的。”沈兰阻止了她们的争吵,转眸对身旁的唐婉说道:“咱们只吃过菜,还从来没见过这菜长在土地里是什么模样呢,我看着倒也挺可爱。”
唐婉打量着这个院子,虽然有些破旧,但却十分整洁干净。
又看向采姑隔出的这两片菜地,忍不住温柔一笑,“我也觉得极好,兰娘如今住在这里,倒颇有一种隐于闹市的感觉。”
礼物
锦书带着采姑一起去洒扫房间, 沈兰则与唐婉从北边小门到了后面,在国公府的时候,她让苏福买了一艘小船, 放在了这后面。
刚一出小门,沈兰发现后面竟也不一样了。
后面这一大片空地本就是留出的菜地, 隔壁的几户人家都在种菜, 院子里都被采姑开了两块菜地,更何况是这里?整个空地只留出了中间一条小道, 原本的荒草全都被清理干净堆在了一旁的角落,余下的地方, 土壤都翻了一遍。
沈兰惊讶于她的勤快,这才几日,竟干了这么多活。
前面的河岸边, 临时打了一个桩子,将小船栓在了湖面上。
船是样式极其简单的乌篷船,和之前永安公主的那艘差不多大,唐婉上次坐船还是在衡州府时与沈兰一起游荷花湖, 今日再上船,竟觉得恍如隔日。
淮清河是上京重要的风景之一,年年清淤, 河水极其清澈。
对岸东城筑着高高的河堤, 一路绿柳红花,而西城的这一岸,亦种着满满的瓜果蔬菜, 田园静谧。
苏福驾驶马车技术一流, 但撑船还十分生疏,他不敢往河中心走, 沿着西岸往上游去。
船舫内,只有沈兰与唐婉芳儿三人,唐婉欣赏了一会儿外面的风光,忽然问道:“你兄长的事,你真的放弃了?”
自沈兰到国公府,已有七八日,她再也没听沈兰提起过沈章的事。
沈兰轻笑,“之前是你一直劝我放弃,我现在放弃了,你怎么反倒有些失望?”
“我怎么会失望?”唐婉叹了口气,“只是觉得,这样有些不像你。”
她了解沈兰的性子,只要认准了一件事,她就不会放弃的。
如今知道沈兰放弃,莫名有一种世事无奈的感伤。
提及兄长的事,沈兰的脑海里下意识地就闪过那日玲珑的死状。
她的眸光微黯,“我也是,迫不得已。”
现在的她,什么也做不了,敌人在暗,她在明处,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可能会牵连别人。
她不想再让人枉死。
“兰娘,其实我倒是听说过一件事,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和你兄长有关。”
沈兰眸光一亮,“什么事?”
“我是听我夫君提起过,他说当今太子是云妃娘娘所生,云妃当初被皇后陷害,发落到了静心寺,在那里生下了小皇子,云妃怕皇后对小皇子下手,就让自己的贴身丫鬟带走了小皇子,小皇子就这么流落到了民间。”
“后来皇帝一直没能再生出子嗣,云妃也在静心寺病逝,寺里的一个姑子为了邀功,就把这件事传了出来,皇帝这才知道原来他在民间还有一个皇子。便在燕国各地寻找,一直没有下落,直到去年春猎,皇帝依例召了几个太学生陪同,竟在那几个太学生里发现了云妃娘娘留给小皇子的玉佩,这才找到了太子。”
“东澜王请了静心寺的姑子来认,那姑子也认出了太子身上的胎记,皇帝高兴得不得了,滴血验亲之后,当场封为了太子。”
沈兰惊讶,她只知道太子之前一直生活在民间,还以为他是在民间游历,没想到竟是遗落在外面的皇子。
但是……
“这件事和我兄长有什么关系呢?”
“没有,我只是听说那日你兄长也在,在太学院的时候,他好像和太子的关系极好,大家都以为他会飞黄腾达,没想到竟然……”
沈兰抿唇,“定远侯府的二公子曾经说过,太子与我爹有些交情,想来也是因为这个,他在太学院时才会与我兄长交好。”
“我就是突然想起了这么一件事儿,只是觉得,若是你爹真的和太子有交情,你兄长出事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帮忙呢?”
这话,又戳到了沈兰的心里去。
太子愿意送她万金之礼,为何出事的时候却没有帮帮兄长呢?
如果太子开口,也许兄长就不会死。
沈兰垂眸,沉吟许久,“也许其中有什么缘由,我们也不好随便揣测。”
唐婉叹了口气,“也许,太子也是觉得当初没能救你兄长,心怀愧疚,所以才会送了你那么多东西。”
可不管她们如何猜测,真正的缘由,只有太子本人才知道。
香满楼,软香阁。
清瘦白净的男子轻咳了两声,脸上透出几分病色的红晕。
他坐在窗前,此刻窗子大开,将前面的淮清河段揽入眼眸。
元福端了杯热茶来,道:“爷,您这两天身子不好,还是别吹风了。”
反正日日的瞧,也没见沈姑娘出来过一次。
“她今日回来了。”荀瑜接过热茶,轻抿了一口,眉眼里泛着餍足的笑。
方才,沈兰与唐婉携手,一起上了那艘小船。
她离他那么遥远,只是河岸边的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身影,荀瑜只能看到她今日穿了一身浅绿的纱裙,又清雅又温柔。
他仿佛能够想象到沈兰穿着那件衣裳的模样,眸中缱绻温柔。
只要能这么远远的看着她,他就很知足了。
元福往淮清河那边多瞅了两眼,还是什么也没看到。
他觉得自家主子是真的魔怔。
那位沈姑娘是漂亮,可上京里,漂亮的世家贵女多了,她也并非最惹眼的那个。
不过主子的事,他是不敢插嘴的。
“爷,您之前派去衡州府的小德子回来了,在府里等着觐见呢。”元福提醒了句。
荀瑜难得感兴趣地问:“打听到了什么消息没有?”
“奴才没多问,但看他的模样,应该是查到了些什么。”
“是吗?”荀瑜站起身来,眸中闪过一抹嘲讽的冷意,此刻的他,和刚才坐在椅子上痴痴望着远处的时候,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回去看看。”
就连一旁的元福,都难得见到平日里性子温柔的自家主子露出这种神情来。
但下一瞬,他又觉得自己好像看错了。
荀瑜回眸有些不舍地看向窗外,眸光又变得温柔而痴恋。
从香满楼里出来,元福才反应过来,自家主子今天确实很奇怪。
平日里没有看到沈兰,他都要痴痴地在那看着。
今日看到了沈兰,竟然能有事情让他离开。
不知道元德那小子到衡州府到底查了些什么东西。
坐在船上,看着两岸的风光,唐婉觉得自己的心情难得十分平静,往日里的那些烦愁好像都消失无踪了似的,她喜欢这种感觉,仿佛身心都无比的自由。
自由,她已不知道多少次想到了这个词。
从船上下来的时候,唐婉还有些恋恋不舍。
中午,采姑做了一大桌的家常菜,六菜一汤,其中一道红烧黄鱼酸甜鲜美,极合她的胃口。
等到吃完了饭,她们才反应过来,今天下午要去吉祥寺,本来该用素斋饭的。
“罢了,今日不去了。”
烧香礼佛极讲规矩,当天是绝对不能食荤的,如今食了荤,自然不能去寺庙里冒犯菩萨。
她们干脆就在沈兰这里呆了一下午,约莫到了申时,唐婉该回去了,沈兰送她出门,还没走到房门口,外面便有人敲门。
采姑过去开门,来的是竟是杜允。
“采姑,我听春生说,兰娘回来了?”杜允手里拿了一个长长的布袋,里面装着一根棍子一样的东西。
采姑点头,“是回来了,只是家里有客人呢。”
“客人?那……那我晚些再来。”杜允拿着那布袋,便要离开。
唐婉此时也听出是杜允,暗暗扯了一把沈兰,给她使了个眼色。
沈兰看出了她的意思,无奈一笑,走出房门,开口挽留道:“表哥,不必见外,你进来吧。”
这些时日,唐婉常常向沈兰问起杜允的事,对他们俩的婚事更是上心的不得了。
沈兰知道,她想见杜允。
若是在世家之中,当然于礼不合。
但是现在是在西城,在沈兰自己的小院子里,自然就那么多的忌讳。
杜允听到沈兰的声音,便拿着那个长长的布袋走了进来。
他一眼看到沈兰旁边的唐婉,见客人是个女眷,他不敢多看,目光只看向沈兰,“兰娘,这位是……”
“这是安国公府的大奶奶,衡州府府尹家的姑娘,我以前在信里和你提起过的。”沈兰介绍道。
杜允向唐婉行了一礼,“在下杜廉卿,见过宋大奶奶。”
唐婉打量着杜允,她亦听闻过杜允的名声,此刻见到真人,看他的确如传言一般面如冠玉,翩然俊雅,心底也不禁为沈兰感到高兴。
杜允的家世虽远远比不上她的夫君宋远,但看其相貌、品行,都要比宋远好了不知道多少。
“我常听兰娘提起你,杜公子真不愧是咱们衡州府数一数二的才子,真是丰姿玉骨,俊美无双。”唐婉夸赞道。
杜允客气地道:“宋大奶奶谬赞了,廉卿只是一个普通士子而已,在太学院里实在不起眼。”
唐婉看着杜允手里长长的布袋,好奇地问道:“杜公子拿的是什么?”
杜允忙将布袋拿出来,看向沈兰,温柔地道:“是我买的一支鱼竿,想要送与兰娘。兰娘这里临水,闲暇之时可以钓鱼为戏。”
沈兰刚搬到这里不久,之前每日都忙着看书,研读公主之前送给她的文章,她一心想着公主的事,想着兄长的事,急急地想要让自己快些成长起来,学到更多的东西。
钓鱼这件事,她还从来没想过。
一时,心里竟被戳到了一下,有些甜蜜的惊喜。
杜允真的很细心。
唐婉原本就羡慕沈兰和杜允的情感,听到杜允的话,更是艳羡得不行。
若是能遇到一个像杜允这样把她放在心上的男子,她宁愿不要现在的荣华富贵,去过普通平凡的市井生活。
和离
从燕子巷离开, 唐婉又欣喜又伤感。
马车再次越过淮清桥,回到东城,唐婉听到各种各样的叫卖声, 来时她还不觉得有多热闹,可此刻, 市井的繁华仿佛是在向她昭示着这世上的生机。
有人怀抱希望, 有人迈向死亡。
唐婉觉得,和沈兰相比, 自己已经慢慢枯败下来。
她仿佛能够看到自己的前路,哪在冰冷死寂的国公府宅院里, 被一点一点吸取走鲜血和灵魂的尸体。
马车在国公府门前停下时,唐婉呆愣了好久,看着那大门前敕造国公府的金墨匾额, 心里生出了一种排斥之感。
她不想回去。
不想每日假情假意地侍奉公婆,更不想见到那个早已没有半点夫妻之情的丈夫。
“大奶奶,咱们到了。”芳儿看唐婉许久未动,忍不住出声提醒。
唐婉这才反应过来, 没落地垂下眸子,在芳儿的搀扶下从马车上下去。
踏过国公府门槛的那一刹那,唐婉早晨从府里走出去时恢复的清明与畅意忽然被驱散, 一瞬间, 她被一种混沌的感觉席卷,脑海里都有些懵懵的。
一步一步走向后院,越靠近后院, 她越觉得混沌。
她一时忍不住怀疑, 今日自己在外面发生的一切是不是她的一场梦,她真的出了国公府, 真的有和沈兰一起泛舟淮清河吗?
“大奶奶,您可回来了,大爷找您过去呢,都等您好长时间了。”院子里的一个小丫鬟来找她。
若是以前,听到宋远找她,唐婉都会高兴地迎接,生怕惹了他不高兴,又把他送到了杨姨娘那里。
可今日,唐婉觉得很没意思。
她对宋远从来没有什么感情,只是因为他是自己的丈夫,所以谄媚迎合。
当年待字闺中,她也和沈兰一样,期望着能嫁给一个知冷知热的俊俏郎君,可如今,沈兰与杜允琴瑟和鸣,而她却是这般模样。
可伤感归伤感,唐婉还是去见了宋远。
刚一进门,宋远就拉着唐婉到了偏厢,关心地问道:“婉儿,你如今身体可好些了?”
唐婉诧异,她病了这么久了,宋远还是第一次来关心她。
她心里一暖,眉眼亦温柔起来,“已好些了,夫君,你找我有什么事?”
“玉娘得了个好东西,你看。”宋远把桌子上一本蓝皮书递给她。
唐婉看着封皮,“房内补益?”
若宋远没有提起杨玉娘,唐婉还相信这是宋远想要为她补身子准备的书,可……杨玉娘会有那么好心吗?
“这本《房内补益》是玉娘的表嫂从一个老方士那里得到的,这里面专门讲了如何才能生出儿子来,你如今身体大好了,咱们可以试一试,只是……”
唐婉此刻拿着这本书,心里已凉透了,沉下脸色,“只是什么?”
宋远只在意自己讲话,完全没有注意到唐婉的神色,他兴奋地又把书拿过来,翻开了一夜给唐婉看,“你看,就是这里,其法一夕御十人,务求快意,闭固为谨……”[1]
“什么?一夕御十人是什么意思?”唐婉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难道你要再纳十个妾室不成?”
“不需要十个,你和玉娘两个,再加上金桂和银花两个通房,这就四个人了,咱们慢慢来,人太多了,我也有心无力啊。哎,你说你的肚子怎么这么不争气,到现在都没个动静,要不然我又怎么需要这么辛苦?”他竟还抱怨起来。
唐婉气得忍不住咳嗽起来,她觉得自己真是好笑,竟然以为宋远会关心自己。
“我不想试,你自己和杨姨娘去试吧。”她的语气透出几分烦躁和不耐来。
“什么叫你不想试?就是因为你自己一直生不出儿子来,害的我平日里宠幸玉娘也不能快意,生怕她在你前面怀了孩子,我已经如此维护你的颜面,你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操心呢?”
他们这样的世家大族,在嫡长子出生之前,是绝不允许妾室生出儿子来的。
宋远为了不让杨玉娘怀孕,每次都要做不少措施,行房时委屈得很,为此,他对唐婉一直心有怨言。
他盼着唐婉早早生出孩子来,这样他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玩儿。
唐婉面色屈辱,就是因为一直没有怀孕,她在国公府一直抬不起头来。
只要提起这件事,就是她心头的一根刺。
可现在她已经知道,自己无法怀孕是因为杨姨娘,那个女人一直在暗地里害她。
虽然如今她体内的麝兰之毒已解,可那个大夫也很坦白的说,她以后恐怕再难有孕了。
“我生不了。”唐婉抬头看向宋远,眸光嘲讽,“我一直没办法生孩子,是因为杨玉娘给我下了毒,我以后再也不可能生孩子了。”
“你胡说什么?”
“之前杨玉娘让你给我的那个玉肤药,里面掺了一种叫麝兰的毒药,不仅会让女子无法怀孕,严重的还会要了性命。我之前生病,性命垂危,就是因为这个毒药已经发作,要不是兰娘找了大夫为我医治,我现在已经死了。”
宋远却根本不相信,“玉娘怎么可能给你下毒?她身为妾室,只有你生下嫡长子,她才能够怀孕,她每日都烧香拜佛,想尽各种帮你生子的办法,你竟然如此倒打一耙?”
是啊,唐婉自己都不相信,杨玉娘为什么要这么害她。
可是这就是事实,就算没有人相信,这也是铁骨铮铮的事实!
“唐婉,我本以为像你这样的大家闺秀一定知书达理,心胸豁达,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妒妇,之前你对玉娘一次次的发脾气,我都容忍了,你还想怎么样?你自己生不出儿子来,也容不下妾室,难道是要让我们国公府绝后吗?”
唐婉看着眼前因为愤怒而面目扭曲的人,心里痛苦又难过,她全身的力气都仿佛被抽走了一般,转身想回内室,“我累了,想休息,你走吧。”
“我凭什么走?这是我家,我的院子!”
他霸道的宣告着这里的所有权。
唐婉停住脚步,回头看向他,眸中生出几分绝望来,“难道是我该走?这里是你的家,那我的家又在哪儿呢?”
她说着,忍不住流下眼泪。
宋远看得愣住,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唐婉露出这样的神情来,顿了顿,嗫嚅地道:“这里就是你的家,你是我的夫人,但是我也希望你能够明白,你身为我国公府的大奶奶,未来的当家主母,必须得有容人之量。有时间跟妾室较劲,不如早点想法子生出儿子来。我和母亲说好了,会把金桂和银花抬为妾室,再纳两个通房来,这样的话,也能帮得上你。”
他说完,便要出门,路过唐婉身边时,又顿了下,把手里的《房内补益》放到她面前,“你自己好好学吧,晚些我让人来叫你。”
唐婉看着面前的这本书,那四个字无比扎眼,让她头疼。
也许,对宋远来说,她就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
他们之间,有多少感情呢?
唐婉紧咬着唇,终于,还是在宋远踏出房门的那一刻,道:“要不,我们和离吧?”
宋远的身子顿住,不敢置信地回头,“你说什么?”
“我生不出孩子来,不想给宋家绝后,你与我和离,可以再娶一房,为国公府延续香火。”唐婉的语气,颇有一种破罐破摔,什么都无所谓了的架势。
唐婉不知道这次的对话是如何结束的,等宋远气呼呼地离开,和离的事也没能说个明白。
晚间,她不想去和那三个妾室一起去伺候宋远,早早地就让芳儿去锁门。
门刚关上,就又被人推开。
一个身如柳枝窈窕妩媚的女子走了进来,看到唐婉眉眼笑意盈盈,“哟,姐姐怎的这么早就休息?”
唐婉厌恶杨玉娘。
杨玉娘刚进府的时候,唐婉没有看清她的真面目,一直把她当做妹妹看,十分关切。
可后来却被杨玉娘挑拨离间,唐婉和宋远的夫妻关系越来越疏远。
以前宋远每隔初一十五都会按规矩到唐婉房里,但好几次杨玉娘“发病”,宋远不得不去看她之后,这个规矩也破了。
麝兰不是第一次下毒,杨玉娘还给唐婉送过胭脂,那胭脂里掺了毒粉,唐婉当时赏给了院子里的一个丫鬟,那丫鬟彻底毁了容。
此事闹到宋远那里,杨玉娘只说自己是从外面买的,什么也不知道,撒了个娇,就蒙混了过去。
唐婉是大家闺秀,就算讨厌一个人,也不会在脸上表现出来,永远保持自己良好的教养。
可面对杨玉娘,她却没有办法摆出笑脸来。
杨玉娘是个毒妇,是蛇蝎,是她最不屑于成为,亦不知该如何应对的那种人。
就如现在,她笑不出来,亦不想说话。
看着面前的女子,冷漠是她唯一能做得出来的姿态。
“姐姐,我听大爷说,你们两个吵架了?”杨玉娘丝毫不在意唐婉脸上的冷漠,一副好姐妹的模样蹭了上来,“这可都是我的错,是我不该把那书拿给大爷。姐姐你也知道,我大字不识一个,也不知那里面写的什么东西,只听有人讲,这里面有教人生子的法子,就一时脑热买了回来。姐姐你要是生气,就生我的气,可千万别生大爷的气啊!”
唐婉看着眼前的女人,她真是看不明白,“你到底想干什么?不用在我面前这么惺惺作态,难道你以为我还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不知道?有话你就直说吧。”
唐婉都这么说了,杨玉娘也不再藏着掖着,她到唐婉面前来,笑着道:“姐姐,我听大爷说,你竟然对他说出了和离这种话?”
“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不会以为我和宋远和离,你就能成为国公府的大奶奶吧?”唐婉嘲讽地道。
世家大族,绝没有抬妾做妻的规矩。
就算唐婉和宋远和离,国公府也会再和其他的世家联姻,杨玉娘永远也不可能做宋远的正妻。
“姐姐,你真是误会我了,我自知身份下贱,怎敢贪心做大爷的正妻?只有像姐姐这样的世家贵女,才配得上大爷,我这一辈子,只要能好好伺候大爷,伺候姐姐,我就知足了!我发誓,这是我的真心话!”杨玉娘的神情竟认真又恳切,“姐姐,你可千万不能跟大爷和离啊,和离了之后,且不说以后怎么生活,就是外面那些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把你淹死!”
相见
杨玉娘的话, 听起来竟有几分诚恳,唐婉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她三番两次的害自己, 此刻却来劝自己不要和离。
一定是她不和离,对杨玉娘有好处。
忽然, 唐婉顿悟了, 嘲讽地看向杨玉娘,“你不想让我和离, 是怕我走了,你之前所有的功夫都白费了吧?你费尽心机, 害得我不能生育,缠绵病榻,又离间了我和大爷的关系, 只要我做大爷的正妻,你就可以安枕无忧,将来若是生下儿子,就算过继给我, 你也是他的生母,等他将来继承了国公之位,你就能够母凭子贵。可若是我和大爷和离, 大爷再娶了新的世家贵女, 恐怕就不一定像我这般好欺负,对吧?”
这一刻,她已经什么都明白了。
唐婉觉得好笑, 这么简单的事情, 她之前竟然一直都看不清楚。
当着院子里几个丫鬟,唐婉直接戳破了杨玉娘的阴谋, 杨玉娘却毫不在意,冷恻恻地一笑,“姐姐何必把话说的这么明白?反正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咱们要好好相处才是,难道你真的能面对和离之后的千夫所指吗?你放心,等我的孩子出世,就会过继给你,我会让他好好照顾你终老的。”
唐婉冷笑,“我与大爷成婚也才一年,除非用尽各种办法确信我生不了孩子,否则你的孩子就别想出生。杨玉娘,我可以拖你十年,可你能够确定,十年之后你就一定能生了孩子?金桂和银花两个通房马上就要抬为妾室,大爷是个三心两意之人,今日宠你,十年之后,自有年轻漂亮的来代替你,他还能宠你吗?”
这话让杨玉娘的脸色一刹那有些难看,但她很快又恢复如常,“这就是我的事儿了,不劳姐姐操心,我今日来此,就是想跟姐姐说一声,从今以后咱们和平相处,我不会再对姐姐你出手,国公府的荣华富贵,你可以安心享用一辈子,这绝对要比你和离,在外面孤苦一生要好多了。”
“多谢你的劝告,我会考虑的。不过我现在要休息了,请你离开。”唐婉幽冷地下了逐客令。
杨玉娘还是不放心,临别前,又道了句,“你最好先派人查一查,那些被夫君休弃的人是什么下场,你若是和离,将来一定会后悔的。”
“咣”的一声,芳儿气呼呼地把杨玉娘推了出去,关上院门。
世界终于重新安静下来,芳儿走到唐婉面前,“大奶奶,您别在意她的话,她就是一个贱人,奴婢扶您回去休息。”
唐婉红唇微微一抿,看向芳儿,“芳儿,你觉得我是和离,还是不和离呢?”
她的心里当真是拿不定主意。
芳儿更是没有主意,“奴婢也不知道,不过,不管大奶奶你怎么做,奴婢都支持你,一辈子伺候你。”
“芳儿,谢谢你。”唐婉轻轻握住芳儿的手,心里涌上一股暖意。
这一年来,幸好有芳儿在她身边,要不然她的日子恐怕更难过。
回到房间里,芳儿正要为唐婉准备梳洗,唐婉却道:“你去准备些笔墨来,我想给阿爹写封信。”
六月初一,小暑。
入了盛夏,天气酷热起来,外面蝉鸣不断。
沈兰提前沐浴斋戒了两日,今日一早,吃过早饭,便去了吉祥寺。
距离上次来吉祥寺,已经过了小两个月,沈兰一开始来寺庙烧香是为了寻个借口,但渐渐的,为亡慕亡父和兄长诵经祈福也成了习惯,如今时间一空下来,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又来了吉祥寺。
她如以往,先奉了香火钱,便去礼佛。
接引的和尚正带着她往大殿去,忽然一个小厮跑了过来,看到沈兰,上来便跪了下来,“姑娘,小的可找着您了。”
沈兰一眼认出了眼前的少年,怔了一下,“阿青,你怎么会在这里?”
阿青是沈章的书童,当年跟着沈章一起到上京来,沈章出事之后,也是他千里迢迢传回的消息。
在衡州府时,沈兰办理完母亲的后事,就把家里的下人都遣散了,只有从小和她如姐妹一般的锦书不愿离开。
阿青本也不愿意走的,但拗不过他爹娘,后来也离开了,去寻了别的生计。
如今在这里看到阿青,沈兰确实惊讶。
“是陆公子找人让奴才回来的,他说您一个人在上京孤苦伶仃没有人手,所以让奴才来,奴才还是想给姑娘家做事。”阿青诚恳地道。
沈兰忙问:“陆公子?是陆子先吗?”
“是啊,陆公子说在这里等着就能碰到您。”
“陆子先在哪儿?”沈兰第一次如此着急,她迫切地想和陆言见面,想从他那里了解到更细致的事情。
“陆公子现在就在寺里的客院,他在这里都等了您半个月了。”
半个月?
陆言竟然在等她?
当即,沈兰也顾不得什么诵经礼佛了,“你快带我过去见他。”
客院。
荀瑜身着一件雪蓝素袍,头戴青蓝玉冠,面容白净,身姿清瘦,宛若美玉一般温润清雅。
他坐在窗边的小榻上,目光时不时地看向窗外,手里捧着的香茶泛起颤抖的涟漪。
“爷……”
元福在一旁看着,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荀瑾如此模样,就是被册为太子,进驻东宫的时候,荀瑜都没有这么紧张。
手里的茶都快要抖出来了……
“啪”的一下,荀瑜将手里的茶放下,动作慌张又莽撞,全然不似往日的优雅。
他垂下了眸子,周围寂静得能听到自己颤抖的呼吸。
这么久了,他一直像一个虔诚的信徒般仰望着她,如同仰望着天上那皎洁无暇的明月。
他克制着自己,不要和她见面。
可越克制,压抑在心里的情感就越疯狂。
他已再不是以前那个卑微不堪的少年,而是高高在上俯视众生的太子。
只要他一句话,就能够得到她。
可他不想被她讨厌,不想在她的心里留下任何人格上的瑕疵。
哪怕,他早就已经烂到了尘埃里……
他怕见到她会暴露自己,可又那么期待她那将会在自己身上停驻的目光。
就像飞蛾扑火,明知道危险,此时,他还是义无反顾。
“元福,待会儿切不可在她面前,暴露出我的身份。”荀瑜紧紧的捏着茶杯,呼吸轻颤,但相比刚才,已经平静了许多。
元福正要应话,忽然瞅到窗外那跟着阿青进来的那一抹青绿身影,忙道:“爷,沈姑娘来了。”
荀瑜的手刹时抖了一下。
但一瞬间的慌张过后,他飞快地调整好自己的情绪,起身出门迎去。
看到那走到院中,向自己走来的熟悉身影,荀瑜呼吸都微微一滞,声音还是止不住的颤抖,“兰娘……”
沈兰没有听出他语气的异样,她看着眼前的陆言,更觉得恍如隔世,一时间无数的话想要去问,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我知道你有很多话想问我,到里面说吧。”荀瑜克制着自己紧张的情绪,努力+做出一副平静的模样来。
沈兰点了点头,进了屋子里。
她从他的面前走过,带过一阵清淡的香风,宽大的袖纱不经意地擦过他垂下的手指,他的手和心在一瞬间同时颤栗,指尖泛起一层薄薄的红。
他不敢跟她太紧,怕被她听到自己狂乱的心跳。
里面的元福已经将桌案清理干净,沈兰在客位坐下,荀瑜坐到了她的对面。
“你们都出去吧。”
荀瑜温柔地吩咐了声,元福和阿青都退了出去,锦书瞅了眼,也默默跟着阿青一起出去了。
屋里只剩下了荀瑜和沈兰两个人。
沈兰没有急着问兄长的事,沉吟了片刻,问道:“你如今怎么样了?”
既然已经见到陆言,知道兄长的情况是早晚的事。
如今的沈兰已不是刚来上京时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少女了,兄长的事情牵涉很深,陆言只是一个毫无家世背景的普通举子,她不想连累他。
这一年来,陆言一直都没有出现,也未必没有明哲保身的原因。
荀瑜默默为沈兰和自己倒了一杯茶,浅浅抿了一口,垂着眸子道:“我如今,在东澜王府做参事,之前王爷让我回衡州府办了些事,我想回去见你和伯母,但是……我到沈府的时候,你已经到上京来了。我也是一个月前办完事回来,才知道你写了信找我,抱歉,让你等了这么久。”
他从自己怀里拿出了一封信,正是沈兰刚来时,托林妈妈送到太学院的那一封。
“没关系,只要你没事就好,我一直担心兄长的事连累了你。”沈兰看着他,温柔一笑。
荀瑜眸光一颤,避过她的目光,“我确实是因为霖书的事离开了太学院,在太学院,我和霖书同进同出,霖书得罪了容大人,我的前途也……不过我之前在一次书宴上,被东澜王看中了,他欣赏我的学识,聘我到府上做参事,如今倒过的也还好。那日……丞相府大婚,我好像看到你了,可我怕我和霖书会连累你的名声,便没敢去找你,只在这里等着。兰娘,对不起,是我没照看好霖书,若是我一直在他身边,就不会发生那种事了。”
“关于兄长的事,我其实也知道了一些,但是还是不了解整件事的原委,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我来这里,就是要告诉你事情的原委,本来,我想在衡州府告诉你的,没想到阴差阳错竟到了今日。”荀瑜一副十分愧疚的模样。
沈兰也暗暗叹了口气,她没想到,事情竟还有这样的曲折。
荀瑜把容雅和沈章的相识、相知,以及那日的变故,一一说给了沈兰。
而他所说的这些,几乎也都是沈兰打听到的。
没有任何额外的消息。
“到底是谁把兄长引到容府水榭的呢?”
自玲珑被杀,这个问题就成了困扰着沈兰的谜。
可是,她却不敢再调查,她怕连累别人成了下一个玲珑,再添无辜人的性命。
荀瑜薄唇轻颤,神色痛苦,愧悔地道:“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