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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我也曾打马御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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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科进士榜的具体名单,是第二天一早才开始在整个临安城流传开的。

    临安百姓是最为开心的,因为这一科的状元就出自临安。

    临安百姓自然为之自豪。

    临安有待嫁之女的达官贵人、皇亲国戚,拿着进士名册,圈圈点点的研究了半宿。

    正好次日就是新科进士们跨马游街的时候,那不如…就去看上一看?

    眼见为实嘛!

    同样都是大有前途的年轻人,那么个人条件就成了做出进一步选择的关键了。

    如果既能达到强强联合的目的,女儿又能对他心满意足,那自然最好。

    于是,御街两侧,连夜扎起了许多彩棚,彩棚中搭着高台。

    这些达官贵人、皇亲国戚,欣赏一下青年才俊的风貌,很合理吧?

    当然,其中有多少人会让自己女儿穿上青衣,扮作丫鬟,躲在后面偷偷相看新科进士,那就不为外人所知了。

    次日一大早,新科进士们便穿上昨日朝廷赐下的进士袍服,头戴三枝九叶顶冠,人人乘马,齐往国子监拜谒孔圣人。

    虽然马都是宫里训练好了的太平马,走的四平八稳,马背上也搭了红缎的褥座,那些不会骑马的进士仍然战战兢兢,腰背都不敢挺直,未免就逊了形象。

    拜谒孔圣大典结束,众进士出国子监,便有宫人给他们分发绢制的足以乱真的花朵。

    大宋特殊的簪花习俗再现。

    杨沅是状元,分到的花自然最为珍贵。

    他分到的是一枝梅花,梅花在大宋那是国花的地位。

    一枝梅花,小枝嶙峋,一朵红梅,坚韧傲雪。

    这就很宋朝,被公认第一的居然不是大富大贵的牡丹花。

    榜眼萧毅然,头上要簪的是水仙。

    水仙,文人之花。

    气质平静、格调淡雅,非常符合宋人的审美和气质。

    杨沅见榜眼萧毅然摸索着自己的顶冠,一时插不好花朵,便上前帮了他一把。

    杨沅为萧毅然插好水仙,端详了一下,笑道:“山下六七里,山前八九家。家家清到骨,只卖水仙花。

    这清到骨子里的水仙,簪在萧兄顶冠之上,人如花,花如人,最是相合。”

    萧毅然见杨沅信口拈来便是一首诗,听来简简单单,仔细一品,却是越品越有意境。

    尤其是“清到骨”这句以花喻人的赞誉,这可是新科状元说的。

    而这个时候,正是新科状元风头最盛的时候,热点第一、流量第一。

    状元郎这首诗,这句赞誉,就是为他扬名天下的最好工具。

    以后,他只要往这個方向上多努力一下,“清到骨”就将是他最大的人设标签了。

    一时间,萧毅然一个三十出头的人了,竟然激动的脸庞发红。

    探花卢承泽听了,不免心生羡妒。

    虽然文无第一,他并不服气杨沅。

    不过…他也想得到状元公一句赞誉,能给他赋诗一首更好啊!

    卢探花头戴一朵芍药,故意在杨沅面前来回地走了几步,奈何,杨沅没理他。

    大家都是同年,表面上还是要一团和气的。

    不过,彼此立场不同,注定了以后会对立,私人感情羁绊过深的话并不是好事。

    要说有意亲近,也没有他这个状元更加主动的道理。

    至于榜眼萧毅然,不仅年纪比杨沅大,而且是主战的同道,杨沅有意笼络,那又不同了。

    一切准备停当,众人便再度上马。

    临安百姓最喜欢的“跨马游街”节目,正式开始。

    状元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享受平时只有天子才有资格使用的七驺金吾卫开道。

    后面,并辔而行的是榜眼萧毅然和探花卢承泽。

    道路两旁,人山人海,竞相观瞻。

    进士们都是一身袍服冠戴,远远比不了八月十八钱塘观潮后,那一身肌肉腱子、阳刚之气十足的弄潮儿更有视觉冲击力。

    可是,不知多少女子,只看得眸波荡漾,春心潮起,比看赤祼上身的弄潮儿更加情动。

    地位、名望,远比一副阳刚强壮的躯体,更能叫她们为之心仪。

    自国子监出来,转到御街路口,第一个彩棚,就是宋家的。

    宋家这个彩棚,又高又大。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棚下“花团锦簇”,全是青春貌美的佳人。

    最中间的,当然是鹿溪丹娘小青棠的餐饮三人组。

    左手边是姬香花音小小奈的东瀛三人组。

    右边是羽婵冰欣肥玉叶的机速三人组。

    之后就是以圣玫瑰骑士艾曼纽贝儿为首的洋马十八骑…

    昨夜经过杨沅一番科普,鹿溪和丹娘才晓得她们想差了,并不会发生大街上“绑票”,把进士拖回家去成亲的事情,这才让她们打消出动四老军御街夺人的想法。

    转而叫人在此连夜搭了棚子,为她们的状元男人一助声威。

    七驺金吾卫一到,海伦、阿法芙、蒂尔热巴等女子,就把早就准备好的一筐筐花瓣抛向御街。

    花瓣随风起舞,状元郎骑白马,披红挂彩,步入缤纷之中,顿时满街百姓齐声喝彩。

    杨沅骑在马上,向彩棚下望来,与鹿溪四目一对,微微一笑。

    鹿溪顿时忸怩,急忙拉起丹娘的衣袖,悄悄遮住了自己羞红的脸蛋。

    昨夜,真是好大胆好羞人啊,她还是头一回…

    和别人一起与二哥亲热。

    纵然那人是她非常熟稔的,私下里二人不乏荤话的好姊妹丹娘。

    杨沅看到此时害羞的鹿溪,也不禁想起了昨夜那一幕。

    明眸皓齿、天生笑靥的小鹿溪神情楚楚,仰眸凝睇,吞吞吐吐。

    那又纯又魅的风情…

    更有丹娘推波助澜、兴风作浪、煽风点火、解囊相助,一双白鲢争食。

    尤喜丹娘那丹唇蜂鸟,竟给人一种振翅时每秒五十次频率的感觉。

    绛唇渐轻巧,云步转虚徐。

    当此时也,状元郎便“一上一上又一上,一上上到高山上。举头红日白云低,四海五湖皆一望”了。

    薛冰欣站在台上,看着新鲜出炉的状元公杨沅,眸中却是好不幽怨。

    之前她千不情、万不愿的,等她自己终于想通了,结果…

    杨沅简直比日理万机的皇帝老儿还忙,他居然不出现了。

    就好气!

    冷羽婵开心地凝睇着杨沅,直到他从面前缓缓走过,这才回眸看了薛冰欣一眼。

    看到薛冰欣一副深闺怨妇的模样,冷羽婵就有些想笑。

    冷羽婵看了看那些蕃婆子,又看看鹿溪三人组,自己单枪匹马的,也是把好姊妹拉过来做帮手的时候了。

    冰欣签下的那张借据…

    或许可以有助于他们捅破那层窗户纸?

    艾曼纽贝儿嫣然地看着骑在白马上的杨沅,觉得这种宋国文化很有趣。

    只是,当身边海伦等人抛了花瓣,嘻笑着走回来,看她一眼,再看杨沅一眼,便收敛了笑容,一个个轻轻摇头时,她脸上的浅笑就有些绷不住了。

    我的功法,似乎遇到了瓶颈呢。

    最近练功感觉没有明显的进步,我的记忆虽然恢复的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事没想起来。

    杨先生中了状元,等着朝廷分派官职的过程,大概两个月时间。

    这两个月,他就没什么事了,或许…我可以找时间再向他请教请教?

    贝儿咬着唇,轻轻地想。

    御街临街一个茶坊。

    二楼一处雅间,金国派来大宋的“贺正旦使”兼“吊祭使”兼“庆贺使”第五病己临窗而立,看着骑在马上,向道路两旁招手示意,满面笑容的状元郎杨沅。

    第五病己本来是被金国皇帝完颜亮派来祝贺大宋元旦节的使者。

    结果,第五病己正打算收拾行装回国的时候,大宋皇帝遇刺、宰相秦桧挂了。

    秦桧可是金国最为看重的宋国权相,不能一走了之啊。

    而且,他得弄清楚,到底是何人意图弑君,还把秦桧杀了。

    这一耽搁,金国就派了一个人来,给他换了封国书。

    他就摇身一变,从“贺正旦使”变成了“吊祭使”。

    吊祭结束,宋国肯定要新君登基的嘛。

    金国给他送国书来时,就直接送了两份。

    于是,他取出最后一份国书,他就从“吊祭使”,又变回了“贺登基使”。

    第五病己冷冷地道:“这个人,就是你们大宋的今科状元?”

    从第五病己的侧后面,传来一个人的声音:“正是。”

    “他的君前奏对,本使看过了,根本就是一篇邀战檄文啊,你们大宋想做什么?”

    “贵使不要误会,君前奏对本来就可以无所不谈。

    再说,状元固然风光,可也左右不了朝廷的国策。

    我们很多人都不希望因此伤害金宋两国的和睦友好。”

    第五病己沉默片刻,淡淡一笑:“我们大金国皇帝陛下,也希望两国能睦邻友好。

    不过贵国这位状元公,还有贵国的新皇帝陛下,似乎并不这么想啊。”

    “贵国非常强大,官家作为天子,心存忌惮,问计于百官,实属寻常之事。

    只要不让杨沅这种人兴风作浪,官家会冷静下来,认清金宋和睦的重要的。”

    第五病己唇角微微一翘:“本使明白了,我会把宋国情形,禀报我大金皇帝陛下,大金会做出适当的反应。”

    背后的声音欣然道:“多谢贵使,有贵国的配合,我相信我大宋国皇帝陛下,很快就能明白什么才是正确的宋金相处之道。

    杨沅之流,跳梁小丑也!贵我两国,一定会继续和睦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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