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云不留身上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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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能感觉到自己在进步,虽然这种进步,没法用一个准确的数值来形容,但他却能够清晰地感觉得到这种进步。
而且,相比以前那种缓慢的进步,现在这种完全就是大跨步,甚至是跳跃式的,很容易让人飘飘然,让人膨胀。
特别是当他能用自己的精神力,托举起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的身体飘浮在空中,随风而动的时候,云不留的激动简直无以附加。
能飞了,真的能飞了!
虽然这种飞行,只是让身体飘浮起来,精神力已经没有办法再做其他事,无法形成一股风力,推动他的身体。
但是,这并不是终点,仅仅只是开始。
而且这样一来,他坐在大风背上时,就不会让大风因为他的存在而失去空中优势。
只是随着身体的这个无底洞渐渐被填满,他的身体力量也变得越来越强大,具体强到什么程度,已经完全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倒是精神力随着体质的增长,又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一个多月的时间,从只能简单飘浮,到渐渐变得轻松,再到能分出一股精神力,施展出呼风之术,推动身体前进。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从容不迫地滑过,看着周围的宠物们,以及自己的变化,他的心里多少有一股豪情万丈的感觉。
想当初刚来这个世界那会,一只普通的猛兽就能要他命了。
可现在,他养的宠物,最差的鹿崽子和蜂王,都有了惊人的变化。
他给鹿崽子取了个‘大角’的名字,用来区分它的妹妹,那只新生的,活跃中带着同样胆怯的小野鹿。
现在,他算是在这片山野之中站稳脚跟了。
湖里有条白蛇坐镇,算得上是这片山野之中的霸主,还有一只实力无法估摸的小雷兽,扮猪吃虎的最佳小能手。
别看它个子小,不论是大风,还是虎子,又或小团子,都不敢跟它龇牙。虎子不用说,打小就被吓过几次,还被电成过卷毛虎,在它球哥面前,绝对是头合格的跟屁虎。
小团子也因为最近有些膨胀,被电过一次,然后就老实了。它现在也就能欺负欺负虎子,大角不跟它玩,它也没机会欺负。
好在它现在迷上了扩张小竹林,虽然夏天要来了,竹笋生长的季节已经进入尾生,但它凭借着自己的能力,依然不断催生出竹笋,不断扩张那片小竹林,这让他不由想起烈狡部落的那只守护神。
听烈狡部落的勇士们说,他们部落的守护神,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种种树,喜欢给他们种植的农作物施施法。
每年他们部落的农作物都能因此大丰收,而他们周边的山林,也不担心砍伐严重,水土流失这种事。
他不知道,将来这头黑白团子会不会把这里发展成一片竹海?就像大雪山那边,它的族群们在那里发展出一片竹海一样。
估计它们这个族群当中,有不少都懂得这种竹子的技能吧!
大风是空中坐骑,如今早就已经全面超过它的父母兄长,成为周围这一片天空的空中霸主,它老爹都被它赶跑了。
地面坐骑可以是虎子,也可以是大角,单论速度,大角可一点都不怕虎子,别看它的体型没有虎子那么庞大。
连他最少关心的野蜂群,如今都已经改头换面,老一批的野蜂死亡之后,新生的野蜂,已经是全面更新换代的个体,一只只都有小女生的拳头大小,看起来极其吓人。
不过他培养的这些宠物,成长速度已经开始停滞不前了,就好像潜力已经被挖空了一样。
这让云不留想起了炎角说过的那些话,每个人接受金汤的数量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人人都有像他这种古怪的体质。
如果不是当初他将它些小兽拿来做实验,默默在它们体内提炼出源炁,用于改善它们的体质,它们根本无法承受这些馈赠。
甚至可以说,云不留拿金髓给它们喝,多少都有些浪费,十成的金髓,它们能不能吸收一半,都是两说。
反倒是金膏给他们还好吸收一些。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云不留后来就没有给它们喝金髓了,倒是小毛球还偶尔能喝点。
之后熬出的金膏,也基本上都是云不留吃掉的,小毛球偶尔吃点。其他小兽,基本就是偶尔尝个鲜,反正他现在也不缺这东西。
一个月后,正式步入盛夏时节,那株巨荷的成长似乎还没有停止。
云不留平时也会偶尔拿些金膏喂养它,让它当养料吸收,这就造成了它的体型越来越膨胀。
不得已,他将这株巨荷移到了大湖之中,与绿茵对岸的那片荷花做伴。在他移栽的时候,这株巨荷已经拥有七米多高的体型。
只是依然还是没有开花的意思,也不知道它这开花需要酝酿多久。
云不留有些期待,期待它这种异变,会不会出现返祖现象什么之类的?要是培养出一株神莲……
想想那句万古青天一株莲,他就觉得很带劲。
从盛夏步入初秋,从将金髓消化干净,再到将老古的全身金骨消耗干净,总计花了四个多月时间。
而他的身体,也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精神力刺探的距离,从之前的三十里远,变成现在的百多里,仅凭精神力,就可以托起自己的身体在空中飞翔。
不需要借风力,单纯的运用精神力推动也没有任何问题。
只是速度并不是很快罢了,毕竟精神力能提起来的重量,也就上千斤而已。除去托举身体的三四百斤……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的体重有多大,估摸着三四百斤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是以,剩下的力量要推动这三四百斤的重物,速度可想而知。
至于身体的力量,他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奔跑的极限速度,他觉得应该可以和音速媲美了。
他尝试过,曾出现过音爆,然后身上的兽皮衣就破了。也还好当时穿的是兽皮衣,要是粗布麻衣,他会心疼死。
而最让他欣喜的,还是他体内的细胞,似乎真的饱和了。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