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风吹雨的风
“干的教书育人的活,背地里却是这妖魔的走狗!”
“和你有什么关系?”格拉汉姆手持一把螺旋状的西洋剑,剑柄护手处是一只精心雕刻的狮头,两颗指甲盖儿般大小的红宝石镶嵌在那狮子的眼窝处,在满墙火把的照耀下,亮起和他暗红色西装一样的颜色。
这多起失踪案的罪魁祸首居然有些功夫在身上,与风吹雨过了三十多招,却是连大气都没喘一下,让人无法相信这是一个年近八十岁的老人。
风吹雨持着双匕,攻势猛烈如潮,身法宛如鬼魅,两把匕首上下翻飞。
武器的握法无非就两种,正手握刚猛,势大力沉,劲力通透;反手握诡谲,招式多变,暗藏杀机。披云刺在风吹雨手中和活物无二,上一秒还是一招双匕直刺,下一秒只见其中一把匕首在手心转了个圈,一正一反。
横划、接刺、斜撩,连绵不绝。
格拉汉姆握着那狮首西洋剑,上接下挡,连连后退,但守势仍然稳固,未见崩溃之势。
铁门后,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偷窥一眼的张以秋已经看痴了,武侠小说里最精彩的桥段,都不如眼前的这一场战斗。
他想起最近自己正痴迷的评书《飞龙全传》里的一段:
“只见那白玉环,两柄雌雄叉,舞起来如风扫落叶,雨打残花。”
这评书中善武的白云国公主、周营第一女将,即使在东隅逸士这章回体名家的描写下,比起风吹雨这等英姿,还差着许多。
风吹雨继续猛攻着,打的这鬼佬节节败退。
忽地,
格拉汉姆手中西洋剑剑柄处两道血柱直逼风吹雨眼睛而来,风吹雨头微微一歪,堪堪避开,但仍闻到一丝腥气。
西洋剑剑柄狮首的两颗宝石此时黯淡了下去,但见格拉汉姆将这怪异的剑插入这遍地残肢里,随着剑身入肉,一道若隐若现的红光随着剑身螺旋缓慢向上,汇聚到那狮首,狮眼又重新泛起了红光。
风吹雨瞟了一眼那石座上貌似老鼠的怪物,怪物此时仍是一个看客,没有要插手的意思。趁着观察的这个间隙,她顺势扫视了一下全场,突然愣了一下。
铁门后有个正在偷窥的寸头脑袋,不是张以秋还能是谁?不过这半个头又消失在了门后,风吹雨也是松了一口气。
与此同时,张以秋缩回了他的脑袋,他在思考。
风姑娘是把教授老鬼彻底压制了,但这老乌龟只守不攻,且那把狮首剑阴险无比,时不时地喷出血箭,万一有个闪失呢?
至于石椅上那个怪东西?光看那身形,一拳应该就能打死我。
那么最优解无非就是,现在出去帮风姑娘,让她保证以最好的精力去面对那长得像老鼠的怪物!
格拉汉姆的正面会被风姑娘牵制,所以要注意的就是那狮子眼睛喷出来的血箭,血箭用尽之后就要补充,,所以只需要躲开那血箭就好!
“别冲动,智取,你没那个实力蛮干!”张以秋心里的白色小人激动的说道,“你要相信风吹雨,你刚就不应该再回来!”
只见一个黑色小人手持钢叉,直接把白色小人捅了个对穿,仰天长啸道:“干就完了!”
风吹雨双匕交叉,架住格拉汉姆势大力沉地一记下劈,进而双臂向下一沉,卸掉劲力,正欲上前反击,就看到剑柄狮首已面向自己。
唰!
脚尖一点,整个身体向后方倒飞出去,两道血箭将将擦着她左耳右耳,击中身后墙壁,墙壁上不但留下了两个小洞,还冒起了血箭腐蚀墙壁升起的烟雾。
风吹雨落了地。
一条云雾织成的霞披悄然无声的出现在她的背后,挂至手臂,两端从身前垂下。
披云刺上雾气缭绕,往上看去,纤臂上起舞着云彩。
绑着头发的不过是一个简单的白色发箍,风吹雨将它取下随手丢在一边。
这石室中本是无风,却大风忽起,吹的火把上的火苗在狂舞,一头乌黑中长发随风飘动,脸庞像一轮明月。
宛如谪仙。
可惜无雨,也是,这地下深处哪儿能求得雨来呢。
风吹雨动了,带着那云、雾和风,杀向格拉汉姆。
但只见那狮眼连续亮了三次,六道血箭横着、竖着、斜着,构成了一张密集的血网,想要捕住风吹雨。
但就算是看上去毫无空隙的血网,哪儿又能盖的住云、雾和风呢?
风吹雨在那每两道血箭的短暂发射间隙闪转挪移,三次身形变换就近了格拉汉姆的身,正当她举起双匕时,
“杀啊啊啊啊啊啊!”
一个不该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出现的愣头青,用着错误的持刀姿势,大声喊着,甚至跑姿也有点滑稽的冲了过来。
风吹雨眉毛一挑,她本想用出自己的杀招,一招可以全方位无死角把敌人彻底肢解的杀招,将格拉汉姆一击毙命!
可这愣头青,已经冲进了杀招的范围之内,嘴里还喊叫着:“风姑娘,我来助你!”
风吹雨脸色发青,硬生生的将杀招憋回,但风过留痕,只听两声闷响,格拉汉姆身上多了两个窟窿,顿时血流如注。
要说张以秋,虽在风吹雨眼里是个十足的半吊子,但从小就是武侠迷,也曾买过什么龙泉宝剑绣春刀,跟着视频学过那么几招。
但如此实战,仍是乱了章法。就像普通人打架一般,若不是正儿八经系统练过,打起来基本都是王八拳。
张以秋使得就是王八刀,这刀身颇像电风扇的叶片,仅凭着心中正气和蛮力,竟也组成一扇刀幕。
格拉汉姆肝脏和肺已经被风吹雨那两下捅穿,此时被张以秋和风吹雨两面夹击,连忙举剑格挡。
正面是个吃了三四年牛肉,正是力如蛮牛的精壮小伙子,正毫无规律的胡砍一气,定睛一看,格拉汉姆家族的祖传宝剑也被砍出了一个个豁口。
而背面是个神仙,毫无胜算。
“魔神救我!”他看向台阶上的又开始大快朵颐的魔物,却没有得到回应。
“你指望它会救你?”张以秋的虎口已经被刀剑相接的反冲力震麻,但仍机械般地挥着刀,“你不过是它的厨子。”
格拉汉姆绝望的眼神中兀地闪出一丝凶戾,他没想到今天的变数便是他自己造成的。
他口中的“魔神”,前些天居然控制不住自己,竟亲自去了地面,掏空了一个人的内脏。格拉汉姆急忙来到他们位于第二十六号站台的大本营,询问“魔神”为什么要这么做,毕竟格拉汉姆家族,一直在以新鲜血肉供奉着它。
而格拉汉姆得到的回应是,“魔神”许多年前的受的重伤终于彻底好了,要更上一个境界。这也意味着,祂许诺格拉汉姆家族永生的愿望也要提前了。
看着“魔神”断掉的胳膊已经恢复如初,格拉汉姆也是满心激动,但“魔神”提了一个条件:
祂需要吃掉一些人,来完成它的晋升。
“我要吃掉悉尼大学最优秀的一批人,我的出世,需要一个大动静。”“魔神”在格拉汉姆脑门点了一下,“不要想着骗我,就算是你的子嗣,也必须作为贡品!”
正当格拉汉姆头疼如何让自己成绩优异的孙子幸免时,张以秋进入了他的视线,这个投机取巧的中国小子有着自己当年出的原题。当期末考试那天,张以秋迟到又出现时,格拉汉姆松了一口气,因为这套题完全就是给他准备的。本来张以秋和自己的孙子就是第二第一的差别,一张满分的期末试卷足已解决问题。
然而现在,这枚叫张以秋棋子正在要自己的命!
“那就算死,也要拉着你垫背!!!”
格拉汉姆催动着狮首剑,找准王八刀法的空隙,直刺过去。张以秋避让不及,连连后退,竟是一个趔趄,翻倒在了地上。格拉汉姆剑指张以秋。
狮眼亮起。
他听到了脑后的破风声,知道自己也即将必死无疑,但他不管,他就是要杀张以秋!
但下一刻,无数道白光闪过,他眼中仅能看到一个白色魅影出现又消失了好几次,旋即什么也看不到了。
张以秋的皮鞋鞋尖被削掉了一大块,十根脚趾头瑟瑟发抖,还能感觉到些许凉意。
原是风吹雨见张以秋翻出好远,第一时间用了杀招,将格拉汉姆分成了无数切片。
“风女侠,此招可有名字?”张以秋在地上喘着粗气,像一条哈巴狗。
风吹雨没给他好脸,道:“回来干嘛,送死吗?”
啪啪啪
石头阶梯上的掌声打断了两人接下来的对话,张以秋向那石椅望去,那长得像老鼠的怪物,格拉汉姆供奉的“魔神”,终于完成了它的进食,一边鼓着掌,一边沿着阶梯缓慢向下走来。
霎时!
一道白色的皮毛旋风冲到二人前,抓起格拉汉姆仅剩的半个头颅,又回到了石椅之上,用了仅仅不到一秒钟。
这怪物把脑袋捧起,翻转过来,一缕鲜血缓缓流下,进入它的嘴中,饮毕,“他背叛了我,所以我不救他,真当我什么都不知道呀。”
这怪物居然口吐中文。
风吹雨额上布满了细细的汗珠,她在后怕,刚刚她根本没反应过来,手中的披云刺不由得捏紧了几分。
张以秋,说他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好,说他是勇气上了头也罢,但此时他单手持刀指向这怪物,脑袋里突然想起考完试那天,巴铁放的那首《快车》。
“we leave tonight or live and die this way!”
原来是这个意思,张以秋冲着风吹雨,满脸血污的他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他终于接触到了,这个他认为无趣的世界中,有意思的事情。
是今晚开启新生活远走高飞?还是就这样在这无人知晓的地下死去?
这怪物看向单手持刀的张以秋,突然一阵恍惚,甚至没发觉自己尾巴上的毛已经竖了起来。
那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