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苟利国家生死以,遍行四海还抱负!
见林百恩说的神秘兮兮的,严若莲心中愈发的好奇了起来。
“狗蛋儿啊,你真的有办法?”严若莲问道。
林百恩被问的有些不耐烦了,“娘,您就别问了,儿子不能说,说出来就不灵了,不过,你就放心吧,儿子说到做到。”
见林百恩说的认真,严若莲也知道问不出来答案,索性就不问了。
她伸手将桌上的装鸡肉的碗,放到了林百恩的面前,“你这孩子,想吃肉就直说嘛,娘还能不给你吃啊,你想吃,就吃吧。”
严若莲并没有将林百恩的话当真,只当作,是林百恩为了吃鸡肉,使出不上台面的小聪明。
林百恩也很是无语,“娘,我说的是真的。”
严若莲听到,点了点头,一副你说啥就是啥,我看不破不说破的表情,哄着他,道:“恩,娘知道,这鸡肉就放这儿,娘不吃,给你留着,你想啥时候吃,就啥时候吃。”
林百恩看到严若莲脸上的表情,就知道,无论自己如何解释,都无法改变严若莲的看法,索性也就不再解释,低下头专心对付起自己碗里的饭来。
旁边的严若莲见到林百恩这个样子,心中愈发笃定,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
见到林百恩被点破了小心思,埋头吃饭的样子,严若莲慈祥的笑了笑,也不再提这件事,瞪了旁边林山一眼,同样端起碗来。
林山这一中午都挨了不少严若莲的白眼了,唯恐严若莲再瞪他,索性端起了桌上的碗,将碗里的饭,一口吃完,便转身,去了厨房,打算再来一碗。
林百恩的动作很快。
严若莲刚吃了几口,林百恩就狼吞虎咽完了自己碗里的饭。
他放下空碗,用手嘴上抹了一把,道:“娘,我吃完了,出去玩一会!”
说罢后,也不等严若莲回话,拿起那装着鸡架的碗,朝外面风风火火的跑去。
跑到门口的时候,由于速度太快,还差点撞倒,端着半碗饭回来的林山,惹的林山一阵惊呼。
林百恩连脚步都没停,回头,说了一句,“对不起,爹,我还有事。”就端着碗,跑向了,林家大院的门。
等林山稳好手里的碗,再回过头时,只看到了林百恩跑远的身影。
他端着碗走进了屋子里,看向严若莲,问道:“孩他娘,狗蛋儿这么着急要去干啥?”
严若莲也吃完了碗中的饭,听闻后,放下碗,朝他摇了摇头,“不知道,小孩子都坐不住,这孩子在床上,躺了一天一夜,兴许,是着急出去玩吧?”
得到严若莲的答案后,林山也点了点头,赞同了她的想法。
坐下后,没几口,就将碗中跟刷锅水混合在一起的饭,咽了下去。
吃完后,他露出了一个满足的神色,歇了片刻后,便站起身,“孩他娘,我下地去了,等会的话,你收拾一下锅碗!”
得到严若莲的点头后,林山也用手擦了一下嘴,拿起放在门后的锄头,向着院门走去。
另一边。
林百恩出了林家大院后,就端着碗,朝着村西头的狗老四家走去。
这狗老四姓苟,是个外来户,几年前,来到林家村落户的。
当时,林家村附近能种的地,早就被人种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那些盐碱地,又或者,满是碎石头,根本无法种植的地。
狗老四虽然没地,却也得养活自己。
他不知道从哪听说,县里的崔公子,好吃狗肉,尤其是五黑狗的肉,对外出高价收购。
他索性就干起了养狗的营生。
一开始,他什么狗都养,只不过崔公子只要五黑狗的肉,其他的狗肉一点都不吃。
狗老四没法子,就把其他的狗肉,以三十文一斤,卖给了镇上的饭馆,又从饭馆收购残羹剩饭回来喂狗。
这一里一外,狗老四活得倒也滋润。
可他始终没忘记,五黑狗这件事,毕竟,他听人说过,崔公子买一条五黑狗,最少都是五两银子呢!
一开始狗老四抓回家的都是野狗,可野狗都是有数的,后来,狗老四开始在附近走村串乡,一边收其他的杂毛狗,一边寻找五黑狗。
崔公子要的五黑狗,可是很讲究的,必须是头黑,脚黑,身黑,尾黑,舌黑,浑身一点杂毛都不能有。
甚至,就连舌头都不能是红色的,必须是黑色,因此,十分稀有。
狗老四寻了很久,都没有寻到。
但正好,得了原身的记忆,林百恩知道,哪里有这样的一条五黑狗。
他记得很清楚,前世在他挨了林百福的打后,养了一个多月,刚能下地后那几天。
狗老四正好将一只五黑狗,卖给了崔公子,并且得到了十两银子的赏赐。
算算时间,应该就是这几天,那只小五黑狗,就要出生了。
前世的他跟狗老四两个人臭味相投。
一个是外来户,不受村民待见;一个是不受小孩子的待见,也是因为如此,两个人才时常的呆在一起。
狗老四会下的一手好棋,原主经常有事没事,就去找他下棋,这件事,就是他说给原主听的。
原主还小,狗老四却已经成年,经常走南闯北,什么样的人都打过交道。
两人下棋之余,狗老四经常将他的经历,讲给原主听,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悉了起来。
也是因为如此,林百恩才能得知了那户生下五黑狗的狗主人家的具体位置。
林百恩对于狗老四能经常跟原主玩,是打心眼里感激的。
所以,他并不打算,提前抢了苟老四的机缘。
不只是因为,狗老四算是原主的第一个老师,给原主讲的那些对他日后的人生,有不小的帮助的故事。
而是因为,狗老四还救过原主的命。
想到这,林百恩的脑海中,自动浮现出了原主前世的记忆。
“狗蛋儿,你既然喊我一声四叔,我就得当的起这个四叔,记住了,狗蛋儿,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恩将仇报,便不可为之…”
这是原主被狗老四推着,坐上他家的墙头时,苟老四说出的这句话。
说完了之后,他就在原主的哭声中,被疯狂的狗群拖倒了。
在狗群的狂吠声中,留下了他人生的最后一句话。
“记住了,狗蛋儿,我不叫狗老四,我叫苟四海,‘苟利国家生死以,遍行四海为抱负’的苟四海,记住了,我叫苟四…”
然后,他便被一条斑点狗,咬断了脖子。
林百恩一边回忆着来自林百恩前世的记忆,一边捧着装满鸡肉的碗,沿着熟悉的道路,朝着狗老四的家里走去。
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原主了,可翻看完记忆后,他还是由衷的对狗老四感觉到敬佩。
一个狗贩子,竟然能在生死之际,只为了他跟原主的友情,将生还的机会让出。
尽管这些现在还没发生,并且以后也可能不会发生。
可林百恩还是认这个情,这个天大的人情的。
所以,他只想通过这只五黑狗,帮助苟老四得到更大的机缘,并从中获利。
让双方共赢而已。
不,不应该叫他狗老四了,应该叫他苟四海!
路不远,随着林百恩翻看完记忆,他也到了苟四海的家门口。
院里的狗,听到林百恩的到来,也都叫喊了起来。
听着院里的狗声鼎沸,林百恩看了看碗里的鸡肉,壮了壮胆子,上前敲了三下门。
“四海叔,四海叔,开门,开门啊!我来看你了。”
重要配角上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