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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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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是一九七三年,刚刚经历完几次大的自然灾害,国家积弱,人民穷苦,物产匮乏。

    地点应该是东北大兴安岭南段附近的一个穷苦的山村里,石家村,不过他们这个县距离渤海湾倒是不远,所以冬天也不算太冷。

    原身机缘天定的也叫楚夕,出生后一直精神有些恍惚,有点痴呆,很少与人说话,独来独往,但干活勤快也利索。

    半年前巧合下,正在公社当知青的她救了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可人称“傻妮”的她根本不懂此时的男女禁忌。

    上山捡蘑菇的她发现山沟里躺着的昏迷男人后,直接背回了知青点后院角落里破败的小屋里。

    幸好原身天生力气大,不然估计还背不动那么大个子的男人,就这也是走到了大半夜才回到了家中。

    就这么如照顾小动物般照顾了那个男人三天,被误闯进来的女知青发现,闹得沸沸扬扬。

    “傻妮,什么时候养的野男人?”

    “这是思春了吧,也不嫌害臊……”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好几天了,真是丢人啊!”

    被恶毒的长舌妇们众口铄金的说有了夫妻之实,虽然男人是昏迷了三天刚刚醒来,可没人相信,谣言杀死人啊。

    不懂也从不理会别人闲言碎语的原身可以不管别人,毕竟她习惯于独来独往的,谁让她声名在外啊。

    可男人是个有情有义的,知道意外毁了别人清白,还救了自己的命。

    就很干脆的不顾父母亲人的反对,直接把女孩娶进了家门。

    所谓的娶,也只是找生产队长做了见证,找了媒婆直接把人领回了家中。

    而他当天就因为急于回部队报到连夜离开了,就这么把原主扔在了家中。

    这个年代的结婚就是这么简单,国家提倡节俭不浪费,敢铺张浪费,估计能给人眼红的风言风语淹没。

    原身的男人倒是良善,肯不介意她的痴呆,救她于舆论水火中,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言论可是能杀人的。

    想想那个男人倒是长的还可以,高大俊朗,剑眉星目,是一名军人,好像还是一名军官。

    呸呸呸,那是人家的男人,想什么呢?

    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换身衣服,然后填饱肚子,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

    这大冬天的,再这么冻下去,指定再挂一次。

    要知道,这个年代,生了病,吃不饱的情况下哪来的钱看病,基本都是硬扛,剩下的基本就是生死有命了。

    忍着浑身的疼痛起身去床头柜子里找了身比身上更破旧的棉衣,赶紧换上。

    换衣服的时候,才发现身上真是没有一片完好的地方,全都是青紫色的淤血还有条条伤痕,可以说是伤痕累累啊。

    倒是热降了下去,感冒不那么严重了,挺庆幸的。

    特别是明显是细长鞭子似的东西抽的伤痕,几乎布满全身,怪不得末世中自己都能惊醒无数次。

    楚夕咬牙切齿的想“傻妮,放心吧,我一定让你受的罪全部还给那个老虔婆!”

    突觉心里一阵轻松,这也是原主的执念吗?

    脚步踉跄的走出简陋无比的房子,出门就看到角落里一只草花色的母鸡“咯咯”的晃悠了出来。

    “呵呵,先来个蛋花汤吧!”楚夕笑容满面的迎着母鸡走了过去……

    没有丧尸、没有异兽、没有神出鬼没的变异植物,楚夕心情无比的放松。

    至于那个恶毒的老虔婆和两个见风使舵、见利忘义、爱占便宜、爱听八卦、市侩小人的哥嫂,那就不叫事!噢,还有一个好吃懒做、自视甚高、高不成低不就的小姑子,独得两个老人恩宠。

    快步走向鸡窝,居然有三个鸡蛋,“不错!”

    要知道这个时代是不让多养家禽的,而鸡蛋更是金贵,这个靠劳动挣工分的年代,全家就靠着鸡蛋来换些油盐针线,俗称“鸡屁股银行”。

    拿回去两个,她还记得她被窝里还有个小崽崽的,如果全吃完,估计那个老虔婆会找她拼命。

    至于老虔婆的秋后算账,她也没太放在心上。

    经历末世多年的锻炼,楚夕也有着一个二十多岁成年人的心智,特别是那种天天危险相伴的情况下。

    来到七零这个和平的年代,楚夕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她已经有些放松自我、快意恩仇和随遇而安的心态了。

    “不管是谁,只要再敢伸爪子,我一定会一只一只的剁下来!”楚夕有些阴恻恻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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