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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邓意潮番外 “嫂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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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邓意潮早就来了。zhaikangpei

    得到今晚她要出来看灯的消息,他早早便在长华街候着。

    果不其然,没等多时他便瞧见了何楚云乘着马车来了。

    他早就听说邓家要与何家结亲。那个人做家主虽说是迟早的事,但换人也不是没可能。

    他爹是个十分重视门第的人,钱财对他们邓家已是鸿毛之物。他爹放出话,只要能娶了侯府嫡女,便立刻将家主之位传给邓意清。

    但何家是要与邓家结亲没错,可到底也还没红纸黑字定下与谁结亲。那个病秧子都可以,他凭什么不行。

    如果他能能娶到这国公嫡孙女,届时那个人手上的筹码便会大大减少。

    邓意潮小时候也是受尽宠爱,十几年前却不慎走丢。几经辗转,被人伢子卖到了北洲。

    其实他在北洲过得并不好。

    买他的人家里生了变故养不起他这多余的货,就把他扔进了荒山让他自生自灭。几近生死边缘。

    他见过蛇是如何蜕皮的,见过虎是如何诞崽的。吃过野果,啃过树皮。

    后来一头狼将他咬伤,垂危之际被一个猎户捡回了家。

    可捡他的这个猎户并不是好心发作。

    他一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被那户人家当成下人使唤。

    他没有名字,因着猎户是从狼口下救的他,他又成天不听话,还龇牙咧嘴地咬人,就直接叫他狼崽子。

    猎户家里孩子不少,捡他也只是想多个干活的人。不舍得给他吃饭,就给他喂些粗草粮。他现在都忘不了他在牲畜窝里与一群猪狗抢饭吃。

    几年间,因着小时候在山中的经历,让他把野性刻进了骨子里。有时不慎犯了错,那猎户打他打得马鞭都断了,他都咬着牙不肯认错。

    奈何他太犟,打也打不服,猎户大骂他就是个不知恩的狼崽子,再踹了几脚便作罢了。怕给他打坏了没法干活。

    又怕他惹事,猎户平日里就给他栓在窝棚。

    一年除夕,他身着脏黑的单衣躺在草棚里,外面下着雪,因围栏不高,一些薄雪还顺着风飘到了他的窝里。

    邓意潮张开嘴,一粒雪花落尽了他嘴里,他还砸吧砸吧试图品出味道来,活像一只小兽。

    他忘了自己的名字,忘了自己的来历,只知道自己是个‘野狼崽子’。

    听着屋中猎户与家人嬉笑的声音,他突然觉得这么活着挺没意思的。

    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他连窝棚都出不去,更别提将那猎户碎尸万段。

    他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他也想吃热乎饭菜,想穿新衣裳。

    他揉了揉自己的脸,想起前些天下过雨后,猎户的小女儿瞧着他干净的脸怔神的样子,就知道自己肯定生得不错。

    他是像个野种,但他不是傻子。

    逐渐长大,他长得越发俊朗。他发现了可以不用挨打的法子。

    他开始装腔作势嬉皮取笑。越来越听话,讨得家中长婆婆欢心,直唤他是个听话的乖孙儿。

    就连家中那几个姐姐妹妹,都经常红着脸给他送吃的。

    原来带上面具,就能改变一切。

    他变得十分会看眼色,知道什么时候该撒泼取闹,知道什么时候该听话懂事。知道什么时候该大显身手,知道什么时候该藏锋守拙。

    他活得越来越顺利,甚至不想找猎户报仇了。他计划着,等他满十六就离开北洲,去南方寻个生计重新开始。

    直到那猎户想将他送出去给一个乡绅家里的痴傻女儿做上门女婿。

    若能成,就能换好几亩田,好几袋米。

    他看着往日对自己挤眉弄眼的猎户女儿此刻像被毒了嗓子的哑巴,对自己眉开眼笑的长婆婆只顾盯着她自己的亲孙子算计着孙子娶亲得花多少钱。

    家里男丁要成亲,他便只能被当做货品发卖。

    他不明白。只觉这些年装傻耍楞毫无意义。

    就在他捡起一把砍刀想结果了这家人,一匹快马驶进了小院儿。

    那人说:小少爷,可算找到您了!

    这一刻他更不明白,为何老天总想耍弄他。

    他听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老话。但他却不信,他手上放下了砍刀,却悄悄将其藏在心里,仿佛在用心头血滋养着那把刀。

    他换下了不合身的灰旧衣裳,换上了布料滑得让人心惊的华服。

    回到了敏州。

    虽然他在这里生活到了三岁,可他开智晚,儿时记忆全都不记得了。

    明明是他出生的地方,但他仿若没有来过,一切都重新开始学。他看上去也不似敏州生人,任谁见了都想问问他是不是外邦人。

    他学着用饭礼仪,学着看书写字。跟家里的教习学着如何说话做事。

    他忙得喘不过气,却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与愉悦。

    他毫无被逼迫的想法,他发自内心地享受,快速汲取一切未知的东西。

    并且他发现,他这位亲爹比北洲那群人好哄得多。他稍微动动心思,他爹就笑逐颜开地夸他会逗人开心。

    后来他知道,他爹待他好,不仅有儿时令他不甚走丢的愧疚,还因为那过于思虑他而早逝的母亲。

    他向来是什么都能利用的,何况那没什么感情的娘亲。于是他经常朝着下人打听娘亲过往的喜好。

    背娘亲喜欢的诗文,学着做娘亲喜欢的点心,随身带着娘亲留下的遗物。

    逐渐地,亲爹待他愈发放纵。有时他做不好事情,他亲爹也不会生气,相反还会一脸愧疚地看着他,说着对不起他的话。

    他偶尔犯了错,就会用流落北洲时没接触过这当做借口来卖惨,再提提那个娘亲,亲爹听后便不再责怪了。

    他知道这位亲爹对自己的放纵,但他也懂得节制,不会轻易浪费亲爹的宠爱。

    讨好一个人,对他来说再容易不过。

    尤其是生他却没能养他的亲爹。

    在他发现那些下人打心眼儿里恭恭敬敬叫他少爷时,看到那些贵女小姐们对着他露出欣赏与动心时,他所体会到的成就感如惊涛巨浪将他淹没。

    出身富户,爹爹疼爱,相貌俊朗,他几乎得到了一切。

    可他并不幸福。

    他每每看着那个装模作样的‘大哥’,心中就升起无尽的愤恨。

    他在山中快被狼咬死的时候,与畜生抢食的时候,邓意清却在家里锦衣玉食。

    他十七、八岁了,像个蠢货一般拿笔认字的时候,听闻那人幼时便出口成章、五步作诗。

    他被拴在猎户家里看着人家庆祝新年的,那个人却身边围着一堆下人在爹娘身边受尽宠爱。

    他不甘。

    但他有时也会悄悄庆幸,明明那个人娇生惯养地长大,却长成了个病秧子。而他自己却有康健的身体。

    可他看得出来,这位亲爹对他再愧疚,心底里都是更喜爱那病秧子的。还要把家主之位传给那个人,就连给邓意清选的妻子都是出身名门。

    他明白,毕竟那人是爹亲手抚养长大。

    可凭什么。

    他也是嫡子,都是一个娘生的,他凭什么就不能继承家主之位。

    他不服。

    他想到在北洲时猎户让他娶的那个痴傻女子,又想到何楚云,愤恨仿佛囚困了千年的岩浆从他心底冒出。

    娶了她,当上家主几乎就板上钉钉。

    若邓意清真当了家主,那自己岂不是要一辈子受制于他。

    凭什么!

    这三个字他脑中翻来覆去。

    他待邓意清如怨敌。可这人几乎无懈可击。

    无论他如何出言嘲讽,如何在亲爹面前作秀,他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死人脸,把自己当成一只跳来跳去的蚂蚱。

    这般,他更加受不了。他几欲抓狂。

    可后来邓意潮发现,那病秧子也有重视的东西。

    他在乎那个死去的娘,在乎他能否顺利完成婚事继承家主之位。

    亲娘忌日,邓意潮吊儿郎当地出现在祠堂。晚间两人守夜,邓意潮却从怀里拿出几块糕点吃着。

    跪得累了,还随意地坐在地上。态度全无敬重。

    他从来不在邓意清面前装。

    他看着邓意清那副认真的样子,不禁出言调侃:“听说她早就死了,你与她有那么深的感情吗?”

    这病秧子难得与他讲了两句话,“娘很好。”他看着牌位上母亲的名字,又道:“你可知娘对你思念成疾。”

    他的话无波无澜,邓意潮却从中听出了几分委屈。

    这让他开心极了。

    从那之后,他经常私下对邓意清提起他那早死的娘亲是如何疼爱他的,就连他小时候穿过衣裳都好好在她房中收着。

    每次感到邓意清动容,他都会产生快意。

    某种程度上,他在这上面赢了邓意清。

    可这病秧子在乎的事情还有另一件——家主之位。

    是以知道亲爹说娶了何府嫡女后就让他继承家主之位的话,邓意潮便起了心思,着人去打听了这何家嫡女。

    何府嫡女对吧……他哪能让那病秧子顺顺利利地得到她。

    于是他开始暗暗接近她。

    街边偶遇那次是他特地等在那儿,目的就是要让何楚云见到他好善乐施的模样。

    城外涉猎也是他故意将她的马惊扰,为的也是让她知道自己射艺好,身姿健硕,与那个病秧子大哥不同。

    他知道自己长得俊,从北洲回了敏州城之后更是得了许多大家贵女、富贾小姐的青睐。

    可他试了两次也没从何楚云的眼中瞧出对他的异样来。

    想必是人家在京城什么人物都见过了,如今看他一个从猎户手里接回来的小子能有什么特殊的。

    他更不甘心了。

    这何楚云对他毫不动心,让他每天辗转反侧,日思夜想。

    为了让这个何楚云看上自己他可谓动了十足的心思。

    敏州花灯会,他又出来了。

    邓意潮跟在两人后头,时不时地还能看见何楚云伸出胳膊指着街边的花灯,轻笑着说着些什么。

    他顺着何楚云伸起的胳膊,望到了她的指尖。

    京城来的小姐,都是这般……这般娇贵嘛……

    娇艳又高贵的国公后人、大家小姐,这是他在北洲时想都想象不到的女子。

    他紧紧盯着她葱白似的手指瞧了半天,想着这只手的触感。是不是比水都柔。

    他走在后面,低着头,面色变得愈发难看。

    凭什么!凭什么那个人什么都能有!同是兄弟,那个人就是在亲爹的疼爱下长大,而他却被山中猎户捡去吃苦受累这么多年!

    他不能让病秧子顺利地娶了这女子。

    这晚,他就这么跟在何楚云身后,跟了半个时辰。

    他已经记住了何楚云衣裳后面的纹路,记住了何楚云走路的姿势。记住了她喜欢买什么物件儿,记住了她在哪家胭脂铺门口停顿得久。

    有一盏灯,她摸了两下却没买。

    鬼使神差,他上前给卖灯的贩子手里塞了一锭银子,买下了那盏兔灯。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像一道恶魂一样跟着她。

    后来只觉得心里涌起的海浪越来越高,让他禁不住开了口。

    “嫂嫂!”

    真是令人作呕的称呼。

    作者有话要说:

    潮儿我的心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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