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 31 章 吝啬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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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仲长益赶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fanghuaxs
他看见自己那个名义上的父亲手中的那把剑。
那是一把全新的剑。剑柄上还缀着一块雕刻着栀子花的昆山白玉。是他曾经送给栀子的那块。
仲长益感觉自己已经快要发疯,他简直想要杀了这个男人,可同时他也清楚自己根本没有能杀掉对方的势力。
或者他也可以用话语激怒对方让其杀死自己,反正栀子离去,他也感觉活着再无意义。可是,他又知晓自己的命是栀子拼尽全力才救下来的。他不愿意辜负了栀子的牺牲去白白送死。起码在杀死男人成功报仇之前还不能。
他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七甲噬炎兽的皮肉坚韧,是不能被任何利器划伤的。你用的什么方法,为什么这把骨剑看上去如此干净?”
九霄宗主语气平静,“都走南闯北那么久的人了,怎么还那么没有见识。谁告诉你,给灵兽剥皮一定要用利剑才能划破的呢?我用的,可是水。”
水……
仲长益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测,“是硫水?”
“当然。”九霄宗主目光有了几分赞赏,“不愧是我的儿子,这么快就猜到了。看来我的血脉没有被浪费。”
“但你的血脉却令我恶心。”
九霄宗主平静的,“无所谓。反正你也没有重新选择的机会,你总归都是我儿子。”
他又看向手中的剑,淡淡开口:“我听闻硫水能够腐蚀世间的一切血肉,便顺手拿来用了。没想到还确实有效果,就是这东西沾在身上似乎挺难受的,我倒的时候不小心沾上了一滴,便痛得惨叫了半天,直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但付出总有收获,你瞧我手上的这把剑……”
他看向手中灵剑的眼神极其痴迷。
仲长益一言不发。他无法想象,连大乘期修士仅仅只是沾了一滴硫水便痛苦万分,那栀子呢?全部硫水浇在栀子身上腐蚀掉她全部皮肉的时候,栀子又是什么感受?
仲长益不敢去想。他只是沉默地看着面前的男人,他曾是他血缘关系上的父亲,而现在,他只想杀死这个男人——用最残忍的手段。
可他也同样清醒地知道自己与男人对比不值一提的修为。他最终没再说什么话,只是深深地看了男人一样,仿佛要将他此刻得意的面容永远记住,便转身离开了。
九霄宗主诧异于仲长益格外冷静的表现,转念一想,总归不过是个实力不济的小喽啰而已罢了。等到寻到破解咒术的方法,他自然可以立刻出手取了这小子的性命。
至于现在,当然还是手中新到手的宝剑更为重要。有了这把利剑,他天下第一的位置将再也无人能够撼动。
他一想到这便心情愉悦,望向手中利剑的目光也越发痴迷。
仲长益回到了自己住着的房屋内。一点都不出意外的,那里正站着一个人。是陈孚。
平心而论,仲长益清楚好友是为了救他。可当这个“救”却是以栀子的死为代价时,这份救便令人心生抵触了。
但仲长益也无法出口与好友争吵。毕竟好友的目的也仅仅是为了救他。
仲长益只觉得自己正站在悬崖边的一棵枯树上,上也不能,下也不能。左左右右,皆是深渊,皆是绝境。
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好友。而陈孚,却始终想祈求他原谅。
想到栀子的死,仲长益最终还是狠了心:“……我知道你是为了我,但栀子是我这一生最重要的女孩。就像你从出生起便一直追求炼器一样,我自从遇见栀子后便一直渴望和她共享余生。可是你却害得我这个期望彻底湮灭……”
但想到陈孚曾为了他背叛宗族和师门的帮忙,仲长益却又没能下完全的狠心说出绝交的话语。他最终只叹了口气,“你走吧,我不想见你。”
陈孚失魂落魄地走了。
再相见时是在陈孚房间,推开门的刹那,仲长益看见了满地的鲜血,以及某只被砍断后滚落在地的残肢。
那是陈孚被砍断的手臂。
他说自己是用右手把栀子引到了九霄宗主面前,所以便砍掉了自己这只犯罪的右手。
修真界以往也不是没有过断手断脚的例子,但那些都没什么,因为越是法力高强的修士,越是能找出各种各样的方法来修复那些破损的残肢。
但仲长益看见了地面上那把爬满黑色花纹的魔刀。他心里清楚,陈孚的右手,无论如何再也接不回来了。
而对于炼器者来说,右手,便是他们的命。
他想起了许久以前,约莫是八九岁的时候吧,他曾和陈孚有过一场谈话。
那时的他问陈孚,“你以后想做什么?”
回答他的,是陈孚异常坚决的声音,“当然是炼器啊。除了炼器我还能做什么呢?”
“难道你不试试其它吗?修真者的生命那么漫长,怎么能光执着在同一件事情上呢?得给自己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啊。”他这样劝着陈孚。
然而陈孚却对这样的想法颇为不以为然,“你不懂,对我而言,炼器就是一件最有意义的事情了,生命中也没有什么比炼器更有意思。”
他看着仲长益茫然而疑惑的眼神,十分干脆地下着总结,“总之,在我陈孚眼里,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炼器了。就算有一天上天让我在我的生命和炼器当中做个选择,我想我也肯定不会放弃炼器的。”
孩童时期稚嫩的话语还犹在耳畔,仲长益想不明白,为什么陈孚忽然就愿意狠心斩断了自己的右手。
他将再也不能炼器了。
可明明,那曾经是被他视为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啊……
然而他很快从陈孚那里听到了答案:
“我间接杀害了你喜欢的女孩,即便是被迫的,但我也要为我过去的罪责赎罪。如果断掉一条手臂能使你宽恕我的话,我愿意。”
他过去总是一幅大大咧咧的模样,仿佛除了炼器什么事也不能使他放在心上。
然而这是第一次,仲长益看见他露出了如此负罪般的神情。
他在向他忏悔,乞求原谅——即使代价是毁掉自己的右手和一直以来无比向往的炼器。
仲长益忽然说不出话来。一种同样沉重的情感将他层层压住了。
时日一天天过去,陈孚的伤势终于一天天地好转,虽然再也不能长出一个完好的右手,也不能再碰曾经喜欢过的炼器,但总是是伤渐渐地好了。
于此同时,赵真人也给他带了了一个好消息。他在古籍找到了一处上古秘境的所在,里面有着能够快速提高修为的试炼和种种利于修为提升的天材地宝。且那处秘境,只有返虚期的修士能够进入。
仲长益清楚赵真人将这个秘境的原因告诉他是为了什么,无非是为了让他给一同进入秘境的赵如瑄保驾护航。但他的确迫切需要能够增长自己实力的机会,他顺理成章地答应了下来。
在赵真人的帮助之下,秘境的所在很快被找到,他和赵如瑄一起步入了进去。
与此同时,做为对仲长益必须如约保护赵如瑄的震慑,陈孚被留在了赵真人身边。
修炼之时无岁月。
一晃眼,已经又到了出秘境的时候。仲长益感受着自己身上暴涨的实力,他迫切地想要去杀了九霄宗那个男人报仇雪恨。
但赵如瑄拦住了他,“我和你一起去。栀子曾经救过我,也是我的朋友,我不能让她就这样白死。”
有着赵如瑄和赵真人的帮忙,仲长益的报仇来得异常顺利。只是他没想到那个男人会在紧要关头抓住一个人出来。
而被他抓住作为威胁的那个男人,只有着一条手臂。
是陈孚。
仲长益手中的动作停滞了下来。他不敢拿自己好友的生命来冒险。
见他止住了身形,九霄宗主脸上露出了一丝狞笑,心魔去除后,他的修为已经更上一层,那个咒语对他来说早已没有了效果。他得意地拿着手中的灵剑朝仲长益靠近。与此同时,陈孚忽然对仲长益露出了个宽慰般的微笑。
仲长益眼头迅速一跳,他已经猜出了陈孚想要做什么。他立刻上前阻止,然而已经太晚,陈孚已经抢过了九霄宗主手中的剑刺进了自己胸口。
于此同时,他嘴唇动了动,似乎在说些什么。
仲长益听到了他微弱的声音。
临死前一刻,他对好友说的是——
对不起,请原谅我。
没有了担心会伤倒陈孚的顾虑,仲长益下手再没有留情。他很快便挑开了九霄宗主手中的剑,将剑尖对准了他。
九霄宗主早已瑟瑟发抖,他平日里总是冷漠高傲的脸上头一次现出了崩裂般的表情,对仲长益吼道:“你不能杀我!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是你的亲生父亲,当儿子的怎么能杀父亲呢!”
仲长益面色冷漠,“你不是也曾经数次打算过杀我嘛,凭什么当儿子的我就不能杀你这个父亲呢?”
“那,那怎么能一样呢,当父亲的杀儿子,和当儿子的杀父亲怎么能一样呢?”
仲长益脸色冷凝,“怎么不一样?不都是杀人吗?杀谁不是杀。”
“那怎么能一样!”九霄宗主不知怎么来了底气,吼道:“当父亲的杀儿子,那肯定是因为儿子不听话!那是管教!管教你懂不懂!天塌下来了都是应该的!而当儿子的杀父亲,那就是大逆不道!”
他的思维忽然一下子清晰起来,“凡间还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呢,你要是杀我,就是枉逆百善,就是恶贯满盈!比那些最低劣的凡人还不如!”
仲长益不为所动,“如果杀了你这样自私恶心的父亲也算恶的话,那我倒宁愿当个恶人。”
他举起了手中的剑。
九霄宗宗主恐慌地闭上了眼。
可预料之中的疼痛却一直未到,他再睁眼时,便看见了那张充满着玩味的脸。
“你说得对,我的确不应该就这样杀了你。”
九霄宗主正要露出狂喜的神色,但下一秒,他听见了仲长益仿若恶魔般的低语。
“你在栀子身上做的那些,我都会慢慢找回来。”仲长益这样说。“当然,这里面,也包括那些硫水。还有你最爱的那天下第一的名声,我也会一齐毁了。”
无视了对方的控诉,仲长益伸出手,干脆利落地废了这个男人的丹田,同时将一小瓶硫水缓缓倒在了他的腿上。硫水腐蚀皮肉的声音很快响起,男人惨痛地哀嚎着……
又过了几年,魔族战败的消息传来,率领修真界迎得这场大战的仲长益的名声也随之传了出去。
人人都在议论着他,说些“不愧是修真界第一天才”的夸赞话。
熙攘的街道角落里,蜷缩着一个邋遢且双腿残废的乞丐。偶有人往他泥土沾满的破碗里扔一两个铜钱,但又很快被街头的混混抢了去,什么也没给他留下。
有些性子顽劣的孩童更会拿他取笑,看他拖着两条短腿在地上狼狈地趴着,大声地哄笑,“癞皮狗又在地上爬咯!”随即嘲笑着离去。
乞丐从不反抗,或许他也知道修为尽失且双腿残废的自己无力反抗任何人。他平静地接受着绝大部分人的欺辱。只有人在谈论起“天下第一天才”这个话题时,他才会突地猛然惊醒,喊上几句,“我才是天下第一天才!我才是!”
大多时候都无人理会他,人们都当这是疯子的胡言乱语。直到有一天,他说这话时凑巧被个一直崇拜着仲长益的路人听见了,并用刀剖开了他腿上已经结痂的伤口给予了他警告。这条街上的人便再也没听过乞丐说的“第一天才”之类的疯话。
但倘若走进了,却又往往会看见他垂着头,一声又一声地重复着“第一天才”之类的话语。但声音已经低到听不见了。
崔姝站在墙角边,她看见了那个男人的发疯,也听见了这些人议论的话语,但她什么也没说,也没上前阻止——当然她也没资格阻止。
现在的她,只是一个地位再卑微不过的低等修士,身上穿着散修身上最常见的廉价衣裳。
对,没错,散修。
她被青羽门赶了出来。
这并不是仲长益做的,或许是顾念着当初在赤脊山脉上为他求救的恩情,仲长益并没有对她展开报复。但,崔姝本身就是依靠着仲长越才爬上的首席职位,现在那个男人垮了,树倒猢狲散,她便也因此被青羽门弃之如敝履。
再加上彼时的她曾仗着自己的身份心高气盛,明里暗里地得罪过不少人,那些人见她落难,都恨不得个个踩上她几脚,她的修为也因此一落千丈。
不过总算还是侥幸把命保住了。
其实她也曾想过回去找仲长益,毕竟他现在在修真界的地位无人能比,哪怕是漏漏手缝估计也能让她获得意想不到的巨大收益。
可那也仅仅也只是想想而已。
崔姝清楚仲长益不对她打击报复是因为之前求情时仅有的一丝母子情分,可也仅此而已了,她若是再想贪婪地得到更多,或许就会连现有的生活也无法维持。
而且,更重要,她实在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仲长益。
修为下降之后,愿意与她打交道的人便只剩下了少部分底层的修士和普通的凡人。也正是通过和这些人的相处,崔姝才渐渐发现,原来真正正常的母子关系是这样的。原来真的有母亲关心儿子不求任何利益,原来真的有母亲为了儿子付出一切而无怨无悔。
想起自己从前对仲长益所做的一切,崔姝实在觉得臊得慌。她无颜再去见自己的儿子。
就当是赎罪吧,她想,反正人总是要为自己做过的错事而赎罪的。
崔姝在心里如此劝着自己。
再抬头时,天色已经又暗了几分,崔姝心里一慌,也不敢在这里多耽搁,急匆匆地城门外走去。她还要忙着赶在天黑之前再打回几头低等阶的野兽,不然换不了钱今晚上的住宿都没有着落,她可不像再体验一番睡在草地后被蚂蚁蜇得浑身是包的惨况。
她脚下的步伐更快了。
仲长益并不知道远在这所偏远小镇上发生的一切,他本意只是为了派遣下自己空寂的内心,再抬头时,却发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来到了某个熟悉的地方。
大门上方挂着的牌匾提醒了着他这是什么地方。是锻海门,那个曾经在修真界享有盛名的体修门派。
可那也只能是曾经了。
如今的锻海门,只剩下了一片衰败凋敝的建筑和如今已空无一人的屋舍。哦,不,也不能说是空无一人,这里面还居住着一个疯子。
仲长益看着前方抱着一具死尸神情癫狂的钮昂,忍不住微微叹息一声。
“钮昂这人真的就像一个疯子,你说是吧?”说话的是从不远处走来的赵如瑄。
仲长益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你怎么会来这里?”
“来散散心,躲躲清净。”赵如瑄说。
仲长益失笑,“怎么?那个方耘涛还在缠着你?”
提到这个名字,赵如瑄便有了些愤恨,“那个该死的家伙,他见我父亲的地位不凡,便又重新起了心思向来巴结我。还真当我依旧和以前一样任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一想到我以前竟然还喜欢过这样的男人,我就恨不得回到过去戳瞎曾经的我的双眼。”
仲长益说,“也别那么想,他至少还是有一点用处的不是嘛,至少让你轻松地渡过了命中注定的那场情劫。”
赵如瑄一想,“也对,要不是他那么垃圾,我的这道情劫可能或许还没那么容易渡过。他也算有点用,既然如此,我就不杀他了吧,只斩断他第三条腿就行了。”
她语调轻松地说着,浑然不觉自己话语中透漏出来的信息对一个男人来说到底有多么地残酷。
作为此时正巧站在她身边的唯一一个男性,仲长益并没有提醒她这个事实,他继续将目光看向不远处那个癫狂的男人。
此时这个男人正在低头将自己的吻落在那具已经毫无气息的女性身体上。
赵如瑄看得心里一阵恶寒,她语气险恶,“真是个变态。”
但同时她也不免地觉得心有余悸,拍了拍胸口,说,“还好我渡过了那场情劫,从此也不会再陷入爱情这种东西里面去。要不然的话,要是让我也因为爱情变成了那种变态,我恐怕还不如死了去——”
她如此下着总结,“爱情,真是一个让人变得疯狂的可怕东西。”
仲长益对于这个说法有些不置可否,爱情或许的确会让人变得疯狂,但,可怕吗?或许吧。仲长益总觉得这句“可怕”应该来分人形容。
比如说钮昂的爱情,就使他从一个光明磊落的正派修士变成了一个抢人妻子、杀其家人的恶徒,甚至到现在在人死后还做出了抱着尸骨诉情的变态举动来。
但于仲长益而言,爱情却反而给予了他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力量。
以前的他一直被困住在了父母所编织出的利益牢笼里。但现在,因为栀子的存在,他才终于有勇气从这座牢笼里逃了出来。
这或许才是栀子留给他的更重要的财富。
他曾经是个商人,曾经赚过许多许多的钱。而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敌不过他脑海中的那些回忆与手中的剑。
天下之大,但他却只是一个人,只有一把剑,以及,剑上系着的白玉栀子花。
但这却已经足够。
走了,栀子,和你一起。
走了,陈孚,带上你,我们一起去。
天下之大,时空广阔,千年万年,总会有再见。
是的,总会有再见的。
仲长益笃定地相信着。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个故事,盛世美颜的智障太子。前排友情提示,可能和你们以前看过的那些文中的傻子男主有点不一样。这个智障太子有点不会走寻常路。至于到底什么样……额,鉴于本咸鱼作者今天已经非常超常发挥地写了将近一万五千字,所以,明天偷懒一天。正文后天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