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老叶的经历
沈重撇了一眼明玉手上的书,顿时了然,《董香传》,原来都是这种书,怪不得要藏着掖着,若是被人发现公主喜欢市井小说,唱戏画本这类东西,怕是会被人笑掉大牙吧。mshangyuewu
“老叶,你说这董香,真的是挺可怜的,辛辛苦苦给人洗衣服挣钱,供丈夫科考,结果丈夫成了状元,又娶了公主,还要把董香和孩子扔到井中淹死,真是禽兽啊!简直就是猪狗不如。”明玉合上书,十分气愤。
“其实吧,这也是人之常情,若你是这个丈夫,你肯定也会和他做一样的事。”老叶满不在乎吐槽说。
“怎么可能,若我是他,我肯定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妻儿,断不会做这样没有良心的事。”明玉信誓旦旦辩解说。
“那若是公主看上你这个状元,非要让你休妻再娶呢?你能不从?”叶鸿信反击说。
“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不近人情的公主呢?明明这个状元郎并非良人啊?”明玉有点疑惑不解。
叶鸿信嗤笑一声,看着明玉,意思是这样不近人情的公主可不就是你?
明玉涨得脸通红,气急了,拿书拍了叶鸿信几下。
“我才不是这样不讲道理的人呢!”明玉气得跺脚。
“好了,好了,你能有点公主的样子吗?”叶鸿信又开始拿明玉开涮。
“那你能有点侍卫的样子吗?你一天天的净是挤兑我,你有把我当成主子吗你!”明玉撅起嘴大声嚷嚷。
“我没有侍卫的样子,公主大哥,你能放过我吗?我求你了。您高抬贵手,放过小人吧!”叶鸿信双手作揖,一脸讨好的样子。
明玉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说话,气鼓鼓出去了,和王平安一起驾马车。
王平安一下子受宠若惊,没想到竟然能和公主一起驾车,不过公主只是呆呆坐在那里,并不言语,也不去拉缰绳。
只是一边看着外面的风景,一边玩弄着腰间的荷包。
“公主,这里风大,你进去吧!”过了一会儿,王平安忍不住出声提醒。
明玉也不搭腔,只是歪着脑袋靠在车门上,接着发呆,望着外面飞翔的小鸟。
马车跑的飞快,假扮商队的影卫也行得极快,约摸到了日落时分,就已经到了驿站。
影卫都停下来休息,把东西都准备妥当,明玉一言不发跳下马车,静静走进驿站,坐着等着饭菜上桌。
一行人皆是无语,平日里话多的叶侍卫也默不作声,沈重觉得气氛有点压抑,但是也没说什么。
明玉吃完饭,就自己回房间去了。
沈重觉得怪怪的,叶侍卫一说离开,公主就开始生气。难道这个公主喜欢叶侍卫?
沈重开始同情这个叶侍卫了,这个公主脾气这么大,真的不好伺候,而且他们身份悬殊,这公主还这么犟,真真是一段孽缘啊!但是不知怎么,自己心里觉得有点不舒服,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
明玉吃完饭,还是有点生气,气鼓鼓的,那个老叶也不知道过来哄哄自己。
明玉觉得委屈极了,索性躺在床上,盖着被子,看着桌上的烛火。
她又回想起第一次见到老叶的情景了:
那年她只有十岁,跟着父皇去寺庙烧香,寺庙太过无趣,明玉就跑到后山去抓蝴蝶,结果在竹林里遇见了身负重伤的叶鸿信。
那时候,叶鸿信也只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模样甚是清秀,但是一双手却磨出了厚厚的老茧,像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
明玉平日里最爱看民间的小说画本,在三哥的帮助下也偷偷拜师学功夫,所以自己一直对这种行走江湖的侠客甚是好奇,看见满身都是血迹的叶鸿信就满眼放光。
于是她忍不住自己去屋里拿了药品和食物,送到叶鸿信身边,救了他一命。
恢复后的叶鸿信说,他是江湖上的红叶大侠,因为被仇人追杀,所以逃到了这里。
明玉是知道红叶大侠的,她总是溜出皇宫,来酒楼里听说书的老头讲,红叶大侠是如何如何侠肝义胆,如何打败城中恶霸伸张正义,她羡慕极了,她太羡慕这快意恩仇的江湖人士了。
没想到老天竟然把红叶大侠送到她的身边,这么好的机会她岂能不把握。
所以当红叶大侠身体恢复如初、打算离开的时候,明玉直接说“你们江湖人士不是总是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那我救了你,你可要报恩啊!”
红叶大侠一时无语,只能答应了公主提出的要求,给她当五年的侍卫。
在三皇子明宸和老皇帝的安排下,红叶大侠化名为叶鸿信,参加了那年的百道大会,顺理成章的成了八公主的贴身侍卫。
回忆起这五年多的点点滴滴,明玉忍不住掉下泪来。
她想起,她总是喜欢用弹弓打鸟却总是打不住,是叶鸿信教她,她才能百发百中。
她想起,每次去街上吃喝玩乐,都是叶鸿信护她周全,不让生人靠近自己。
她想起,那年荷花池里的有一朵荷花开的甚好,竟然一半粉色一半白色,颇为神奇,唯有叶鸿信这么好的轻功,才能摘下荷花送给自己……
转眼间,都快五年了,时间过得飞快,他要离开了,明玉好难过啊,忍不住又哭了起来。
再也没人可以陪伴她了,再也没人给她讲有趣的江湖故事了,她又变成那个困在皇宫里的八公主了……
真是越想越难过,明玉忍不住抱着被子呜咽起来……
吃完饭,大家都各自散去,回屋休息去了。沈重和一众影卫聚在一起商量,排好了守夜的时辰,诸事安排妥当,才走进自己的房间。
沈重开门的时候,却看见叶侍卫端着一盆热水朝公主的房间走去。
叶侍卫端着水盆,却在敲门的时候犹豫了,想了想,又端着水盆走开了。
转身过来的叶侍卫看见沈重,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沈重却直言来了一句,“喝酒吗,叶侍卫。”
叶鸿信自从进了皇宫当侍卫,一直都老老实实的,喝酒也不敢喝的太过放纵,毕竟自己还是侍卫,万一喝醉了,怕公主有危险。
这下好了,有这么多影卫在周围,自己总算可以歇一会儿了。
所以即便和沈重不熟悉,也答应了。
今夜的月亮不知道为什么特别亮,整个屋顶都是雪白的,沈重和叶鸿信坐在这屋顶上,看着这夜幕下的小城。
灯火点点,有的光亮无比,有的些许暗淡,给这寒冷的夜带来一抹温暖。
“听说沈大人功夫好,在影卫里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上次咱们没分出个胜负,什么时候有机会好好比划比划。”叶鸿信主动说话,打破了这沉默的局面。
“好啊,在北雪国,想找个对手挺难的。那次,真的多谢你了,不然我输给你,怕是以后也难以在朝堂上立足了。”
“谢什么,不值一提。”老叶笑着摆摆手,喝了一杯酒,“对了,你的腿伤是怎么回事?”
“有一次在东陵国执行任务,马虎大意了,对方的箭射中了右腿。所以一直旧伤未愈合。”说起自己的腿伤,沈重神情越发落寞。
老叶望着沈重额右腿沉思片刻,缓缓说道,“可是被蜘蛛箭所伤?”
沈重听闻有些惊愕,“是,确实是蜘蛛箭。”
“你怎么把箭头拔下来的?”老叶忍不住问。
“我用刀剜下来的。”沈重说的毫不在意,老叶听的触目惊心。
“厉害,厉害。”老叶说的时候,手里的酒杯都有些不稳了,“你是真的刚啊,兄弟,我真佩服你。”
“你怕是说笑吧,论厉害,我怎么比得上红叶大侠?”沈重漫不经心的一句话,让叶鸿信吃了一惊。
“你怎么发现的?”老叶片刻间又恢复了笑容。
“当时你在公主身边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功夫这么好的人,怎么甘愿去当一个小小的侍卫?”
“后来我查了你参加百道大会那年的成绩,太好了,场场都是速战速决,几乎没有什么对手,只是在最后一场,你很快就输了。”
“那年武举上的十甲几乎都在朝为官,或者去了边境建功立业,唯有你,留在皇宫当侍卫。”
“你武举那年,正是红叶大侠消失在江湖那年。前前后后一想,那可不就是你吗?”
“江湖传言,红叶大侠死在了仇家手里,连坟墓都被人挖了出来,但是我不信。”
“为什么?”老叶反问,“再厉害的剑客都有失手的一天,红叶大侠也并非无敌。”
“明明身怀绝技,却甘愿陪在公主身边做个小小侍卫;身处名利场中,却对功名利禄毫不在意,这样的人,只要你想要、怕是影卫总领的位置也是你的。这样淡泊名利的,世上怕是只有红叶大侠吧!”
听了沈重有理有据的推理,老叶哈哈一笑,对沈重抱拳说“厉害,厉害,不愧是影卫,沈大人好手段。这马屁拍的真好!”
“不是我好手段,而是世人太过愚钝,”沈重摇摇头,“可见啊,不是你藏的深,是……”
沈重顿了顿,却不说了。
“也不是因为世人蠢,而是在皇城里,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大皇子,投向二皇子,投向庄大人,所以没人会在乎公主是不是多了一个侍卫。”老叶有点自嘲。
沈重想了想,确实是这个道理。
“那沈大人可知,为何我会当侍卫?”老叶还想看看有没有沈重猜不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