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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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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肃听着这一声娇甜的大哥,心轻轻颤抖了一下。mbaiwenzai

    凌肃有着不为人知的与外表不符的嗜好,嗜甜如命,毒入骨髓。

    那世上唯一的解药名叫甜甜。

    成恬在程家时的小名就叫甜甜,一是跟恬同音,二是小团子时期的成恬,甜丝丝如云朵般的棉花糖。

    好酷!好冷!但是她好喜欢啊!

    成恬内心的土拨鼠又从另一个洞里钻了出来发出一连串的啊。

    如果神颜帅哥对她过分热情,还来个单口相声,她肯定会内心毫无波动地评一句,如此神颜,为什么多长了张煞风景的嘴。

    凌肃看着现在不跟别人一样怕他,还双眼亮晶晶看着他的邻家妹妹。

    眼前人跟记忆中的那身影,交叠又独立,变了又没变。

    但他能有重活一世的奇遇,成恬这辈子跟上辈子不一样也就不那么奇怪了。

    他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着,可是上辈子他却一次次以最虔诚的跪拜,跪求诸天神佛。

    若有来世,他深爱着的姑娘,她的人生不该过的那么苦。

    他的甜甜,甜都给她,苦都由他受着。

    这辈子他肯定不会再像上辈子那样吓着她了。

    上辈子她跟其他人一样害怕他,觉得他严肃冷冰冰不近人情。

    他没有他弟弟凌宁的性子讨人欢喜,若他家是一座山,他弟弟是人人向往的向阳面,而他就是背阴那一面,冷且让人生寒。

    这辈子他得先让她改变对他的偏见,其他人他不在乎,但是她不能害怕他。

    她可以对他没有那种感情,但是却不能害怕他。

    这边成恬也在调整自己的状态,她刚刚是不是有点太得意忘形了?

    这点真不怪她,那么人神共愤的一张脸,她又不是唐僧。

    如果她是唐僧,早就留在女儿国了,所以唐僧永远是唐僧,凡人如她永远是自己。

    成恬暗暗深吸了几口气,让自己放松,紧张只会自乱阵脚。

    她现在是成恬,是娇气包,是泪腺发达的娇气哭包。

    “我刚回来,你的事我都听说了。”

    成恬看着眼前这位高冷气质的男神,幸好他站的离她有段不算近的距离。

    不然被他听到如鼓点般密集的咚咚心跳声,那也太社死了。

    男神的声音太好听了,低沉中又带点sexy的磁性。

    成恬觉得用中文的性感表现不出那种说不出道不明的sexy感。

    原来真的会有令耳朵怀孕的声音。

    之前她在网上看到这个有点污污的梗,还特意去某站找了一些会令耳朵怀孕的男明星声音合辑。

    想让耳朵进行一次隔空的无性繁殖实验。

    结果,有时不抱希望反而会有意外之喜,不过也许她的耳朵是不易受孕体质。

    现在她的耳朵告诉她,感觉到了那种能令她怀孕的快感。

    “你如果有什么难处可以找我。”

    凌肃见成恬低眸敛目,似乎因为他的话想到了什么,所以无暇回应他。

    成恬刚刚被男神的声音舒服到全身仿佛做了一个爱的马杀鸡。

    成恬半阖着眼,一副娇娇乖乖的样子。

    她现在的难处就是,满怀期待的,本以为能大展宏图黑市致富计划夭折了。

    对于之后,她都不知该怎么办,毫无方向。

    而如果她跟凌肃说想要一份工作,凌肃应该会让她进文工团。

    原主肯定没问题,这还是最好的一个选择,既可以让她远离充满不稳定因素满是陷阱的成家村。

    有了事业有了精神寄托,原主说不定能成长起来。

    人长期待在一个麻木的环境里,会废掉的。

    她可不行,她不能唱不能跳又不能弹,她进文工团就成绝路了。

    成恬刚穿过来时,那段影像里并没有交代女主程家时的生活。

    那段影像是原主上一辈子死前的回忆,她没有回忆那段幸福的程家生活。

    或许她觉得那时候的自己配不上那段美好,那段美好就该封存在那个时期吧。

    所以原主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只是成恬的想象,毕竟原主的大院死对头,多才多艺,也已经进了文工团。

    成恬轻轻摇了摇头,“现在还没有难处。”

    她觉得话还是不能说的太满了,说不定过两天她就有难处了呢。

    凌肃以为她还是怕他,还没有卸下心房愿意去把他当成一个能信赖可依赖的大哥。

    凌肃轻轻地自嘲一笑,“甜甜现在连大哥都不相信了吗。”

    成恬的心被这一笑一击必杀,不不不,哎呀,这落寞的神情。

    她得演好原主啊,原主性格就是那种娇柔,慢热,但又泪腺发达的敏感。

    “怎么会,我只是还在适应新生活,如果我一有难处就找大哥,那到时真的有难处,大哥就不一定会帮我了。”

    凌肃理性地认同成恬的话,可是感情是没有理性的。

    如果可以他愿意为他的甜甜解决一切难处,她就该快乐无烦恼地过着甜甜的生活。

    除非他能把成恬缩小藏在口袋里,不然他不可能看顾成恬一辈子。

    鞭长莫及,再周到的照顾也不及她自己能成长。

    就如父母之爱子女,则为之计之深远,凌肃忽地对自己的感情感到一丝的困惑。

    既有男女之爱,对甜甜又有如父如兄之爱。

    “那我把我的地址给你,如果我不在,你需要帮助就给我发电报和写信,也可以直接来找我。”

    凌肃说着从口袋里拿出笔和笔记本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想了一下,再写了另外的两个姓名和地址。

    “这个梁广生是我的同学兼战友,他转业后在市公安局,你遇到什么危险可以去找他,我会提前跟他打好招呼。”

    成恬认真地点着头,在凌肃看来像个小学生似的,特别乖又特别可爱。

    “这个胡国志,以防有时我在实验室你找不到我,你可以联系他。”

    成恬不想表现的太过开心,毕竟原主的人设似乎挺怕这个大哥的。

    但成恬自己觉得,以后每一声大哥她都肯定叫的真诚实感。

    这个大哥真的太够大哥了。

    如果是她自己真身上阵,她肯定跳起来围着大哥转。

    比花果山的猴子还要猴子。

    成恬小心翼翼对待易碎珍宝似地叠好这两张可以救命救急的纸。

    都说字如其人,凌肃的字铁画银钩。

    原主的字不知怎么样,她来这里还没写过字,她的字那真的是,不算丑的不堪入目,可是也不好看,有点稚气未脱的样子。

    凌肃想这辈子他愿意等,可以一直伪装,只要她不再像上辈子那样害怕他。

    他很愿意催眠自己活成她想他成为的样子,温柔而温暖。

    他上辈子以为最好的感情是克制地放手去成全,这辈子他会换种方式克制。

    可是这辈子她只能是他的,她的户口本和墓碑上的爱人只能是他凌肃的名字。

    成恬小心翼翼藏好了之后,看着温柔细致的大哥。

    真不知原主之前是什么眼神,可能有点心理斜视?

    这么好的一个大哥,不近水楼台先得月,还害怕他?

    这么温柔又体贴的不是亲大哥胜似亲大哥的大哥,为什么要怕?

    这大腿,反正她来了,她恨不得把双手焊在这大腿上,一辈子不给大腿甩掉她的机会。

    这辈子只有死别没有生离,她跟他的好大哥。

    成恬想,她要不要表示表示什么?

    认大哥也要给孝敬金吧,她只剩几毛钱了,请大哥吃个肉包子?

    太寒酸了,大哥不缺这个肉包子。

    请大哥喝汽水?

    大哥这样的男神,应该不会喜欢喝这种碳酸饮料吧?

    有心不怕迟,自己做的心意更诚。

    “大哥这次回来多久?”

    成恬想她会织围巾,要不给大哥织个款式别致又配大哥的温暖牌爱心围巾。

    “三天。”

    凌肃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每次放假都不会长。

    凌肃想还是得找个理由,想个办法,两人距离不能一直那么远。

    他要把成恬调到自己身边,再没什么比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安全放心。

    “甜甜,你有没有想过工作的事情。”

    成恬内心刚刚的土拨鼠换成了布谷鸟,激动的布谷布谷。

    这大腿简直太善解人意了,做的事问的话都这么合她心意。

    得大腿如此夫复何求啊。

    “有想过,可是没有想好,我,我现在已经不是程恬了,我不能再用程家的资源。”

    凌肃见成恬一说到工作的事就情绪低落。

    他上辈子只知道成全她和凌宁,若凌宁也喜欢她,他也就放手的甘愿,只要她幸福,就是他的幸福。

    可是凌宁并不喜欢她,只是甜甜的一厢情愿,单恋一个人是很痛苦又悲伤的故事。

    上辈子他过于自欺欺人的放手,导致了甜甜那些一连串悲剧的发生。

    他已经痛苦自责后悔了一辈子了,这辈子他不想再经历一次那种痛不欲生了。

    他帮成恬在他附近找到一份合适她的工作,那成恬有了工作,人生就会变得充实,人也会慢慢成长起来。

    他不需要她经历太多挫折才去成长,他护着她,她只需要快乐充盈地成长。

    而且她也能借此离开成家村那个如沼泽般的恶之地。

    这三天他就是回来帮她把上辈子欺负过她,伤害过她的人都解决了。

    工作的事情急不来,但是他会让她尽快去他那里。

    如果,如果,他的甜甜愿意跟他结婚就好了,随军一切事情都解决了。

    成恬看着她的大腿,不知一心二用想到了什么令人害羞的事?

    那看着就手感很好捏的耳垂,随着那温柔的脸色变得多情。

    她的多情是指他耳垂的颜色,表现出了一种情绪的递增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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