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好一个体弱书生【已修】……
清晨的马鸣沟码头,海潮汹涌,浓雾未散。yywenxuan
年轻人穿好棕布短褐,一边打哈欠一边拎水桶。
利用柳枝将干燥了一夜的地面打湿。
小娘子出来摆摊,脚踩上湿漉漉的地面,立刻染花自己干净的裙摆。
不免嗔怪地看向年轻人:瞧瞧你干的好事。
年轻人挠挠头,憨厚地想:这是管家的吩咐,自己也得照办啊。
不一会,来码头寻活儿干的人全都聚集到此处,皆穿着粗布短衣。
吵嚷喧哗。
等待第一艘靠岸的商船。
周自言却一身黛配颂绿宽袖行衣。
长身玉立,颇有苍松翠柏之风。
虽然行衣布料粗糙,可大带尾部垂于腰间,还系着两枚精致玉扣。
衣身两侧开叉,更是隐约可见白色绸缎里衣。
周自言知道自己与周围脚夫格格不入。
但他只是看着一袋又一袋粮食,一箱又一箱行李,慢慢堆满整个码头。
这些就是今日要搬运的货物了。
周自言做足了心理准备。
用襻(pan四声)膊把袖子固定到肩部。
可他养尊处优近十年,刚把粮袋扛上肩,就听到一声‘咯嘣’。
非常清晰。
不出意外的话,大概是出意外了。
这清脆的响声,多半来自他的老腰。
“哎哟,真是要了老命了。”
周自言簇起两道飞直长眉,扎着马步撩起衣袍,双腿打颤,就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即使做好了心理准备,这体力活还是比他想象中难做。
唉!不做也得做!
他一路南下,已经花光了所有钱财。
现在身上分文没有,他还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在这里。
只能找一些零散的体力活干。
提到过去,周自言一片感慨。
他上辈子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老师,却意外魂穿到这个架空的大庆朝。
原身和家人都因为水灾,已亡故。
他穿来时,原身只有十五岁,毕生梦想便是考上科举。
为了感恩原身,周自言努力啃书三年多,终于在十八岁那年考上状元。
起初虽然是为了实现原身的梦想,可他也有自己的少年抱负,也想在这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朝代大展拳脚。
整整七年。
周自言一步一步,可谓是鞠躬尽瘁,励精图治。
终于成为大庆朝最年轻的左都御史。
只是后来发现,现代知识并不能改变这个朝代。
理想的火苗被无情熄灭。
二十五岁的周自言在御书房,和当朝天子敬宣帝不欢而散。
于是第二天,敬宣帝的罢官圣旨就摆到他面前。
周自言板着脸,把辞呈递给传旨公公。
他空落落来到这个时代,走得时候也什么都没拿,同样空落落离开。
这段经历用一句话形容便是:读书工作十余载,归来仍是一介白身。
走得时候心里堵了一口气,就顺着风的方向一路南下。
不曾想在马鸣沟这个小地方,正好花光了所有的银钱。
唉!
早知道当初就不傲了,说什么都应该把府邸里的财产一并清理了带走。
看看天色,周自言暂停追思,又开始奋力工作。
周围的壮汉脚夫看着周自言,像是在瞧什么新奇玩意。
他们不是第一次见读书人在码头搬货,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堪用的读书人。
区区一袋粮食就叫一个大男人累成这样,这不是让人笑话么!
三四个精壮脚夫一人扛着四袋沙袋,把周自言团团围住,七嘴八舌地和周自言搭话。
“我说小兄弟,你是个读书人吧,怎的来干这体力活?”
“你们读过书的,不是可以卖卖字画为生吗?”
“看你这模样,今天怕是五袋都扛不起来,快快放下吧,别伤着手了。”
周自言猛地憋住一口气,瓮声瓮气道:“多、多谢诸位大哥……小弟,小弟扛得住,扛得住!”
只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抗了三袋。
而身旁的脚夫们都已经抗过十几袋。
人与人的实力差距,有时候着实残酷了一些。
时间一点一滴走过,日头渐渐开始变得毒辣。
周自言扛着第五袋粮袋,慢吞吞走在路上。
掌管码头交易的埠头说了,起码要抗五袋才能拿十个铜板。
所以他说什么都要把第五袋扛过去。
突然。
身上的重量一轻。
周自言倏一抬眼,便看到方才和自己搭话的几位大哥扛过了他的沙袋。
顺便还帮他多抗了几袋。
其中一个膀大腰圆,还留着胡子的大哥把周自言架起来,“看你一个读书人一上午就抗了五袋,哥几个帮帮你。”
周自言懵住了。
胡子大哥像没看到一般,把周自言和沙袋一起运送过去。
就像放一个没有知觉的物件,轻轻松松把周自言放到阴凉处。
胡子大哥一掌打在周自言的肩膀之上,像烙铁一样滚烫,“小兄弟,你在这处好好坐着。”
周自言第一反应便是婉拒,“不是——”
谁料几位大哥已经扛起了粮袋,比周自言轻松了不知道多少。
他捏捏自己的大腿和胳膊,“……”
自己能在朝堂上舌战群儒,现在竟然这般不中用?!
周自言当然不能干坐着,只是他那点体力,确实没太大用处。
反而是他在大哥们的帮助下,成功拿到新鲜热乎的二十个铜板。
周自言热泪盈眶,午饭终于解决了!
记着刚才几位大哥的帮忙,火速买了几个刚做出来的素饼,准备拿去和大哥们分享。
结果所有大哥都摆摆手,根本没把这点帮助放在心上。
像他们这些穷苦人家,在外做工靠的就是互帮互助。
周自言一看就是一个读书人,将来说不准还会做大官,此时帮忙,就当结个善缘。
周自言只好收好剩下的素饼。
一下子解决了两顿餐食,他瞬间恢复动力。
挥开沾染灰尘的衣袍,就势斜躺在麒麟砖雕照壁之下。
像一滩热化的烂泥。
街头卖肉的小姑娘,看他可怜却长得帅,大发善心给了他一把瓜子。
周自言掏出来,一个接一个嗑个不停。
瓜子皮像雪花片一样全都落到他的衣服上。
好好一件干净衣袍,直接变成盛放瓜子皮的容器。
周自言长眉锋利,顺着温软阳光慢慢舒展开。
身上的浊气和细菌,仿佛都跟着这股暴晒的阳光一起离开。
算算时间,他离京已经四个多月。
这四个月他跨过山,看过水,心境确实比在京中宽阔许多。
在庆京省他有志同道合的友人,有为之奋斗的目标,还有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尊敬的身份名声。
可是被罢官后什么都没了。
只能过路人的只言片语里才能听到一点过往曾经。
这样的现状是他自己做的选择,他倒不怨恨,也不后悔。
只是时常会想:若是他穿越后没有按照原身的想法去科举。
是不是会走上另一条完全不一样的道路?
不,他并不甘心只做一个普通人。
他一定还会去参加科举,向上攀爬。
可他明明拥有两辈子的学识,为何会落得一个罢官的结果?
难道此生只能这样四处游历了吗?
他不甘心。
却又无法破局。
徒留一片愁绪,至今无解。
瞎想时,周自言看到胡子大哥甩着大膀子,像抗粮袋一样扛起一个瘦小的小孩,“小顺,今天来的挺早啊。”
名为小顺的小孩在大哥肩膀上咯咯笑,“哥,我来找你一起啃包子!”
从腰间口袋里掏出一个油纸包。
油乎乎的香味瞬间传遍在场所有人的鼻子。
胡子大哥把小顺放下,叮嘱他好好跟着其他哥哥,不要乱跑。
自己则去排队买热汤,马上就回。
小顺乖乖点头。
小顺看年纪也就在六岁左右,穿着一身棉麻衣衫。
左肩膀缝着一块青莲绿锦,右大腿处贴着一块莲纹棉布。
这样的装扮,一看家中就不甚富裕。
可小脸蛋却干干净净,看着尤其可爱。
小孩子待不住,他像个小陀螺一样在原地转了两圈,径直朝着周自言的方向走过来。
这个叔叔没有像其他叔叔一样去买饭,应该是没有钱。
小孩把手里的油包子拿出来,依依不舍地拿出两个递给周自言,“叔叔,这个给你。”
周自言没有第一时间接过小顺的油包子,而是抬手摸摸自己的下巴。
嗯……许久未曾打理,确实有些长度了。
难怪小顺把自己认成了叔叔。
闻着小顺手里的油包子味,周自言悄悄咽口水。
不行,这油包子太香。
一下子就把怀中的素饼比了下去。
小顺又把油包子往前递了递,“叔叔,你要是拿了我的油包子,能教教我的名字怎么写吗?我和我哥都不认字,还不知道名字怎么写呢。”
他真的太想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写了。
可是他上不起学,周围也没有人读过书,没办法教他。
周自言抬眼瞧了小顺几秒,在心中叹息。
当了七年大庆父母官,这瞎操心的毛病是改不了了。/p>
周自言把小顺手里的油饼接过来,塞到自己怀中。
又用脚扫清面前的沙土地,捡过一块长方形的石头,“你知道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吗?”
小顺摇头,“不知道,名字是娘亲找村子里的童生伯伯取的,但是娘亲去世了,童生伯伯也走了。嫂嫂和哥哥都不识字,娘亲怎么叫的,他们就怎么叫。”
小孩子皱起眉头,努力回想关于自己名字的事情,突然,“啊!娘亲说过,她希望我这辈子能顺顺利利的,但是我和哥哥都不知道顺顺利利怎么写……”
“我知道了,你的名字是这两个字。”周自言手握石头,在沙土地写下‘小顺’这个名字。
即使用着石头,依然能看出字笔触清晰,清隽有力。
小顺看呆了眼,“真好看……”
他不认识字,但他能看出来这两个字有多漂亮,“这就是我的名字吗?真好看。”
小顺的高兴还没维持多久,又开始沮丧,“这里都是土,我怎么把这两个字带回家啊……
作者有话要说:
掐指一算,是时候开始更新了!感谢各位小可爱来捧场~~~~~爱大家~~~~~七夕快乐!!让我们再次开启一段旅程吧(鞠躬)~~【针对文案和设定方面稍微解释一下】真正的历史上,明清时代科举文凭是终身制,不管是辞官还是罢官,想再回朝堂,可以保荐但是这篇文是架空背景,大家懂得文中逻辑是这样的:天子并未真正把主角罢官的消息昭告天下,流程不透明也不对,目前除了几个关键人物,其他人都不知道主角被罢官了。罢官是保留功名的,但主角选择改户籍改名字,就等于把原先的功名都扔了,重新开始,这是天子给他的特权预收看这里嘞!——————预收1:《穿越之种田做饭宠夫郎》美食种田/踏实过日子小狼狗(穿越版)x除去美貌啥都没有大媳妇(成长版)
燕程春意外穿成古代十五岁的少年,一睁眼就看到自己在成亲。
成亲对象还还是个一脸臭相的‘老男人’。
‘老男人’其实只有二十五岁,是个哥儿。
家中恶亲太多,这才把他嫁给一个乡下穷汉子。
长得肤如凝脂,美艳不俗,就是啥活都不会干。
没事,燕程春上辈子干了十几年大厨,养个大媳妇有啥难的?
圈一块小田,种种菜,再搭个灶台,又能做美食了!
酥锅,金丝饼,煎肉焖饭……
一路从乡下做到京城,不管多大本事,燕程春都没忘记投喂家中大媳妇。
少夫‘老’妻,妥妥的幸福!
姜行知道家中亲人不喜自己,但没想到竟然给他找了一个刚刚十五的小少年!
夫少妻老,说出去成何体统!
可他这个小相公,虽然年少,却极为可靠,还有一手好手艺。
在吃食上的新点子层出不穷,一天三顿,顿顿不落。
看着自己愈发圆润的身材,姜行郁闷,他来这儿到底是受难,还是享福的啊?预收2:《黄毛拐走京圈太子爷[穿书]》武力值x乐天派黄毛少年x胃病厌世美貌京圈太子爷/诙谐风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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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
沈厌泽追随白月光多年,最后什么都没留住。
本想找替身解闷,缓解感情,现在看着眼前仿佛要报废的机车,他撩开昂贵西装,淡定坐下,“要是颠着我,不给你车钱。”
“好嘞。”
一个黄毛带着一个刚刚染完的红毛,穿梭在大街小巷。
肩背宽阔,耳边轰鸣。
到最后,白月光生活幸福,女主跳舞荣获大奖。
只有沈厌泽,天天跟着黄小毛暴走二里地,七天不到受了十几斤。
沈厌泽终于受不了,勒令黄小毛滚蛋,“滚。不要再骑着你那个总是半路报废的破机车来找我。”
黄小毛当众扛起人,乐颠颠继续冒险,“前面刚开了一个炸串店,走,弟弟带你去吃!”
海水潮汐后,慢慢平静;暴雨降至后,埋入大地。
勇敢无畏自由如风的人有了牵挂,铁石心肠无心风月的人重燃希望。
生命俨然变成一场疯狂的冒险。
“沈先生,诚邀和我继续探索世界。”
“好的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