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章
第三十二章
萧廷俊话音未落,伺候在御驾旁的万喜就已经想起来了。
庄和初入朝这么多年还没成家,全是因为这桩孽缘。
当年他三元及第,从蜀州山中一介无名书生,一跃成为各方皆想拉拢的朝堂新贵,为防各世家望族在他婚事上打主意,先帝很快便给他赐婚了一位与朝堂毫无牵扯的内廷女官,为彰恩宠,特将这女官册为了县主,尊同亲王之女。
单论门第出身,庄和初自然不比皇城里的世家公子,但眼见他一朝折桂,必定前途无量,又是性情温良之辈,相貌也生得不俗,那时身子骨更不似如今这么孱弱,怎么看,都不算委屈了那女官。
可任谁也不曾想到,成婚之日,那女官竟在接亲的路上逃之夭夭了,留庄和初一人被满堂前来贺喜的同僚看了个绝世大笑话。
如今已十年过去,那女官一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龙椅上的人都换过了,庄和初还是不肯把这篇儿揭过去。
说是碍着先帝旨意,但要叫万喜说,八成还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
这件皇城里的陈年旧事,除了何万川不清楚,在座无人能忘,萧廷俊也不在这大庭广众间赘述那些他也是长大后才听说的细节,只捡着与今日堂上要裁决之事相关的讲。
“母后曾多次对我讲起,当年明明是那女官的错,先帝却一味怪罪到先生头上,害得先生忧愤之下大病一场,落下了病根,这些年身子才一直养不好——”
“大殿下,”萧明宣为数不多的耐心已经耗尽了,恼然道,“朝中事忙,大理寺公堂也不是听你扯这些闲篇的地方。”
“就是这些闲话,三叔从不当回事,可我一直记着,这些年,无一日不在想着把那个害人不浅的女官抓回来,还先生一个公道,也还先生一个自由身。”
萧廷俊说着,蓦一转身,灼灼的目光再次落到堂中那被他套着麻袋捉来的人身上,一字一声恨道。
“今日,这罪魁祸首,总算是让我抓着了。”
罪魁祸首……这个小叫花子?!
何万川刚理清这话里的意思,还没来得及惊诧,堂下萧明宣已霍然起身,凤眸圆睁,直瞪在那被萧廷俊抓来的人身上,好像要生生把她瞪出个窟窿来。
“你说,这是先帝指给庄和初的那个梅……梅什么……”
“梅知雪。”萧廷俊补出了这个一度响绝皇城的名字。
乍然间,一众目光尽聚于堂中那破破烂烂的一小团上。
听到这个名字,被抓来的人好像也终于明白自己惹上了什么祸事,一双湿漉漉的眼睛里一下子盈满了错愕,慌得连连摇头不止。
“胡闹。”一直在旁默然喝茶的萧承泽终于忍不住开了口,皱眉看着那通身一股子意气风发的少年人,“当年你才几岁?朕都没见过梅氏长什么样,你凭什么认定她就是梅氏?”
萧廷俊还未答,庄和初已起身道:“陛下容禀,是臣请托大皇子去寻她的。”
一见庄和初勉力起身,萧廷俊忙去扶他。
今早去庄府时,萧廷俊心里揣着事,肚子里揣着怨,再加上灯火昏暗,实在没有留意他这先生的病情,来到这儿才发现,庄和初今日脸色实在不好。
也不知是昨日为他的事累着了,还是今早被他给气着了。
萧廷俊心里不安,扶了庄和初起身,又留在他身旁照护。
叫萧廷俊这么一关切,这原就看着满面病色的人愈显得弱不禁风了,再一垂目颔首,莫名让人觉着,整个人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哀而不伤的感怀。
“下雪那日,臣奉召进宫,半路无意中看见她,便觉得她有几分面善,因而助她解一时之困,只当是结个善缘……”庄和初说着,朝万喜一望,“此事,想必万公公还有几分印象。”
何止有些印象,万喜差点儿因为他这道“善缘”被裕王削了脑袋,这辈子怕都忘不了。
那天万喜在那包子铺前就觉得,庄和初这道善心发得实在有些莫名其妙,这会儿再想想,若是这孽缘使然,那就都能讲得通了。
“禀陛下,确如庄大人所言。”万喜笃定道。
庄和初这话显然是才起了个头,萧承泽也不急着追问,一抬手,示意庄和初继续说。
“此后一直有事分神,臣也未作他想,直到昨日,臣才陡然想起,竟是这位故人。然而,再想找她问个清楚时,她已骗过臣府里的人,又逃之夭夭了。”
千钟一边随着庄和初的话呜呜地直摇头,卖力演着惊惶之态,一边忍不住暗自惊叹。
一堆八竿子打不着的,却又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竟就这么被他三言两语串出了一个严丝合缝的新说法,难怪自己先前骗他的那些,一个也糊弄不住他。
不光是编故事的手艺,他这神情语调也拿捏得恰恰好,既让人看得出心绪如海沸江翻,又让人看得见那层竭力维持的体面,整个人就像只熟透的绿豆荚,似乎只要轻轻一碰就会一下子崩落一地,碎得拾都拾不过来。
要不是早知道今日唱的是什么戏码,千钟也得忍不住同情他了。
骗人这门手艺,竟还有这么多可以精进之处!
这手艺精到的骗子隐忍又哀怨地朝她看了看,才接着把话说完。
“今晨,大皇子来大理寺前,专程到臣家中探望臣的病情,臣便斗胆请托大皇子,借大理寺消息之便,帮忙找回她。”
庄和初说到面善那话时,萧明宣就已捧着茶坐了回去,耐着性子听他一句句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嗤笑出声。
“庄和初,你是觉得皇兄好脾气,还是觉得皇兄好戏弄?”
“下官不敢——”
“你已经敢了!”萧明宣厉声冷道,“面善?你和那个梅氏,是先帝指婚,你俩盲婚哑嫁,到她跑的那天,你俩还谁也没见过谁呢,你能面个什么善?”
庄和初恭顺地低着头,话里却没有什么低头的意思。
“诚如王爷所言,下官此前确不曾当面目睹梅氏芳容,但当年有幸在先帝处见过她一张小像,刊心刻骨,至今难忘。”
“小像?”萧明宣眉头一剔,面色一沉,声寒如刀,“这么多年,你怎么从没提过这小像的事?”
找寻梅氏这件事,虽跨了两朝,却一直都没有个画像做参照。
先帝朝时,衙门里还没有专门培养只靠口述特征就能描摹出陌生人面貌的画师,所以当年搜寻梅氏,只是照那点宫中卷册上记录的体貌特征去找。
后来有了这些画师,可时隔已久,乾坤已换,当年宫里接触过梅氏的人早已散的散,去的去,忘的忘,愣是找不到一个能说清梅氏面貌的了。
线索之少,就连皇城探事司都没辙。
“各衙门要是有张画像,能少费多少人力?兴许早几年前就找到了。”萧明宣怒叱,“本王看,先帝一点儿也没委屈你,你摆明是不想把梅氏找回来,你这是欺君之罪!”
“三叔找人哪用得着什么小像?”萧廷俊讪笑,话里藏话道,“那玉轻容的画像被三叔贴得满城都是,到头来怎么样,您抓着人了吗?三叔可别说,您是故意不抓她的呀。”
萧明宣额上青筋一跳,“你——”
庄和初一步上前,将萧廷俊半掩到身后,不着痕迹地把话拽回自己身上。
“陛下恕罪,王爷息怒,小像之事,非是臣存心隐瞒。只是,赐臣看小像是先帝的恩典,但终归不合礼法。当年梅氏出逃后,先帝也未曾将那小像拿出,供寻人使用,许是早已销毁也未可知,臣岂敢妄言。”
萧承泽皱皱眉头,好似想起些什么,唤过立侍身后的万喜,“先帝朝时,你就在宫里伺候了,你见过梅氏吗?”
“陛下抬举奴婢了,奴婢哪有这个福分呀!”
萧承泽又放眼在堂上堂下一扫,道出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便是说,现下在这里,就只有庄和初知道梅氏长什么样子了?”
何万川在公案后一直如坐针毡,听得这句,好像终于抱住根救命稻草。
这一听就是个麻烦官司,在大理寺断不了最好,何万川正想提一句,不如今日到此为止,交给内廷去核查清楚了再议,还没等张嘴,就听庄和初又开了口。
“陛下容禀。诚然,世间不乏容貌相肖者,事关重大,臣只凭一己印象,亦不敢擅断,是与不是,可以请位人证前来,一验便知。”
庄和初能如此笃定说出这话,定是有个现成的名字在嘴边,萧承泽毫不拖泥带水问:“请谁?”
“广泰楼的梅先生。”
这是个什么人物,久居深宫的人一时对不上号,萧明宣也着实愣了一下,才忽地反应过来。
“你是说,广泰楼里那个说书的瞎子,梅重九?”
“是。当年梅先生不远千里来到皇城,就是为了协助搜寻梅知雪的下落。想来他虽然目盲,说不出梅知雪的面貌,但兄妹之间,总有些别于外人的办法可以辨明身份。”
梅重九是怎么回事,谢宗云前些日子刚把这人死去活来地审过几遭,倒是记得比谁都清楚。
梅氏原籍宁州,出身小门小户,当年梅氏一跑,先帝就旨令当地衙门协助抓人,同时,也让他们将当时还居于宁州的梅重九送来皇城,提供与梅氏相关的一切线索。
后来自然是没派上什么用场。
一个千里寻亲无依无靠的瞎子,身无长物,偏还颇有几分骨气,不肯寄于庄府篱下。
他虽有说书这门手艺,可皇城里但凡养得起说书先生的地处,无一不忌讳着他那个刚刚闯下大祸的妹妹,全都躲之不及。
那时广泰楼只是个籍籍无名的小酒肆,原是没有说书先生的,梅重九挨家求到这儿来时,形容落魄已如行尸走肉一般,掌柜的一时心软,就把他留下了。
说来也算是一报还一报。
早些年因为梅重九,广泰楼的生意的确是艰难了一阵,但自先帝驾崩,新君即位,皇城万象更新,庄府这桩只成了半截的倒霉婚事渐渐就没人再提了。
再不久,梅重九就似一株从他乡移来的树木,终于在皇城里扎好了根,生机焕发,不久便花繁叶茂,秀然于林,广泰楼也因他而声名鹊起,成了终日宾客满座的大酒楼。
直到前些日子出了玉轻容那档子的事。
梅重九人还活着,就好好关在京兆府的牢房里,带到大理寺来是不难,可显然易见的是,萧明宣并没这个打算。
“这是大理寺,这么多吃官家饭的在这儿,一个个都长着眼,还要让一个瞎子来分辨,传出去岂不是笑话?”
萧明宣说着,抬眼朝对面一望,正望到那时刻在等他吩咐的人。
“谢宗云,何寺卿对皇城里的旧事不熟,你来问。”
他早就有一肚子疑问了。
谢宗云应声而出,径直走到庄和初面前,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浑身酒气却分毫不带醉意,“敢问庄大人,十年前先帝赐婚的时候,您多大年岁?”
“庄某时年十七。”庄和初答。
“梅氏又芳龄几何?”谢宗云又问。
“与庄某同年。”庄和初又答。
谢宗云一笑,垂手朝堂中一指,“梅氏与您同年,您如今都二十七了,您再看看她,像二十七的吗?”
去了昨日那些脂粉的修饰,在清透的晨光之下,越发看得一清二楚。
常年吃不饱饭的人,面色上难免有些黯淡,但那被堵嘴布塞得圆鼓鼓的两腮上,肌肤分明如鲜果一般光滑饱满,一双眼睛更是黑白分明,尽是少年人才有的澄澈明亮。
无论怎么看,也都只是和萧廷俊大差不离的年纪。
庄和初却视而不见,“容貌与年纪的关系,也不是那么绝对的。”
早先在那孟记包子铺里见识过这人的一张嘴,谢宗云对这诡辩也不意外,一笑了之,也不驳他,又一扬声,“万公公。”
“啊?”万喜被叫得一怔。
“请问万公公,宫中女官,可有不穿耳的吗?”
“这……”宫规如铁,明摆着的事,任谁都拿不出第二种答法,谢宗云明知故问,万喜也只能如实作答,“按本朝规制,女子入宫,皆要穿耳垂珠以约束仪态,概无例外。”
“请庄大人上眼。”谢宗云又垂手一指。
穿耳垂珠之风最初是自宫中兴起的,一如所有自宫中兴起的风,先是吹入高门大户之中,再遍扫寻常百姓之家,如今雍朝女子不穿耳者,也就只多见于尘俗之风吹不进的空门之内。
再有,就是这些野生野长一般的人了。
她这一双耳珠生得圆润饱满,有无耳洞,一目了然。
“庄某浅见,耳洞乃透穿皮肉而成,应是与寻常伤口并无二致,如无外物隔阻,经久必愈,若她一直如此漂泊在外十年之久,想来——”
一旁听着的萧明宣忍无可忍了,“那也该有个坑!”
萧承泽也皱眉,却是皱在谢宗云这儿。
“谢宗云,裕王让你问话,是要你问清这堂下之人究竟是不是那个梅氏。庄和初也只是看她长得像,你揪着庄和初能问出什么?你倒是问她啊。”
谢宗云一滞。他从庄和初下手,就是因为不想问她。
早先在广泰楼,他就亲眼见识过裕王怎么吃了这小叫花子的亏,那路子实在是野得很,与她对上,干打嘴仗,能有几分成算,谢宗云也没什么把握。
可天子亲口点到这事上,那定然是绕不过了。
“下官愚钝,谢陛下赐教。”
谢宗云好生提了提精神,刚走上前去,揪出她嘴里那团布,不等问句什么,人已泪汪汪地喊了起来。
“皇帝老爷饶命!我冤枉……皇帝老爷火眼金睛,上通天庭下达地府,您保准看得出来,我不是那个梅知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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