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舔狗到头,应有尽有
本来大晋的亡国之君是永嘉帝司马炽的, 皇位是最大的诅咒,令人头脑发热,飞蛾扑火般冲向死亡。
司马邺不听荀崧的劝告,坚持要去“孤岛”长安称帝, 自以为当了皇帝, 天下人都要听他的号令,真是太年轻太天真了, 上赶着去抢亡国之君这顶黑锅背着, 谁都拦不住啊。
年仅十八岁的建兴帝司马邺关着上半身,口含玉璧,躺在棺材里, 被一头饿得半死不活、瘦骨嶙峋的牛拉出城,见惯了各种成王败寇场面的中山王刘曜都不仅心生同情:能把皇帝当成这样, 古今绝无仅有了。
刘曜接住了司马邺嘴里的玉璧, 脱下自己的战袍,披在年轻的亡国之君身上,一把火烧了棺材, 接受了司马邺的投降, 命令军队不要伤长安城的百姓和朝廷官员——基本上都饿得奄奄一息,这群人毫无反抗之力, 对汉队没有威胁。
司马邺毕竟年轻,有一股热血在, 初生牛犊不怕虎, 他甚至亲自披挂上阵, 几次击退过杀神刘曜的攻击,现在沦落到开门投降的地步,刘曜心中对这个年轻的亡国之君其实心怀钦佩的。
毕竟上次灭洛阳时,洛阳无人防守,刘曜反而和自己人王弥为了争夺皇宫而打了一仗,自相残杀,死了上千人。
这次拿下长安城,刘曜费了不少功夫,对这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年轻皇帝有了兴趣。
刘曜带着司马邺等人回到汉国的都城平阳,凯旋归来。
上一次刘曜攻破几乎无人防守的洛阳,大晋灭了一次。这一次司马邺主动投降,第二次灭了大晋,刘曜成为汉国最大的功臣,皇帝刘聪封刘曜为丞相,并封了投降的司马邺为淮安侯。
刘曜跪谢赏赐,参加完庆功宴后,回到了中山王府。
刚刚回府,刘曜就闻到一股胭脂味,问潘美人是怎么回事,潘美人说道:“皇帝赐了十几个美女,王爷要不要过目?”
潘美人现在掌管中山王府的后院。
刘曜很是尴尬,“潘美人还不了解我?给她们各自备一份嫁妆,嫁给我手下那些还没成亲的将士们。以后再有所赐,照做便是了。”
潘美人应下,刘曜道:“江东郗鉴那边刚刚传来密信,王悦找到了清河公主,活的。”
潘美人当场喜极而泣,“在那里找到的?为何一年都没有消息?公主现在怎么样了?”
这一年,潘美人模仿清河的字迹给羊献容报平安,背负的压力可想而知。
“美人自己看。”刘曜把密信递给潘美人,“不过看完之后立刻烧毁,千万不要被王妃发现了。”
潘美人看到郗鉴在信中说清河公主失忆,被假父母卖身为奴,顿时崩溃了,把自己关在屋子哭。
羊献容还被蒙在鼓里,作为一个备受争议的亡国皇后,偏偏还嫁给了有灭国之仇的刘曜当王妃,这一年各种骂名是少不了的,什么不堪之语都有,不过在刘曜和潘美人的保护之下,流言蜚语传不到她的耳朵。
平日羊献容在王府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房里,琴棋书画的技艺突飞猛进,经历了从傀儡皇后到五废五立,这是这些年羊献容最为平静的一年。
春夏之交,一簇簇红艳艳的樱桃挂在枝头,被羊献容画在纸上。
刘曜晓得羊献容喜洁,厌恶酒气污浊,先沐浴更衣,才去找她。
羊献容听到开门声和脚步声了,知道是刘曜,但没有回头,继续在纸上描线。
她虽人在深宅大院,但从潘美人这里得知大晋第二次被刘曜所灭的消息,她不知该如何面对刘曜,总不能笑脸以对,说恭喜王爷得胜归来吧。
唯有逃避,充耳不闻。
差不多大半年没见心中女神,只是一个背影,刘曜就立刻忘记了沙场的血雨腥风,唯有女神的岁月静好。
刘曜蹭了过去,没话找话,“画的真好看,要上色了吗?我给你调颜色。”
这是从潘美人那里学习到的新技能,刘曜现在懂得研磨各种颜色的矿石。
“不用,我只是描一个花样子而已,交给绣娘照着样子绣出来,给清河做一双鞋子。”
羊献容搁笔,轻轻吹干墨汁,幻想着清河穿着新鞋子的样子,裙摆下的红樱桃随着她的步伐若隐若现,最适合娇俏的少女。
幸亏王悦找到清河,要不然这鞋还不知如何交差。刘曜干咳一声,“我回来了。”半年不见,你倒是看我一眼啊!
我知道,又灭了一次大晋,不用提醒我这件事。
羊献容还是没有正眼看刘曜,这个灭了两次大晋的男人救了她们母女好几次,恩恩怨怨扯不清,她只想逃避,又铺开一张纸,这一次,她拿出了卫夫人的字帖,打算临帖。
这是曹淑送给她的,卫夫人的妹妹卫氏是曹淑的妯娌,关系还不错。可惜卫氏去世,丈夫也在南渡时失踪,两人的儿子王羲之还小,由曹淑养在膝下。
刘曜合上了字帖。
他生气了:这字有什么好看的?有我好看吗?看我一眼又怎么了?
杀人如麻的一代枭雄居然露出了孩子气的一面,狼狗变成哈士奇。
羊献容复又打开了字帖,“别闹。”
刘曜干脆抢过
了字帖,放在怀里。我就不信了,这样你还看不到我。想要字帖吗?过来自己拿。
羊献容不争不抢,将手中的毛笔搁在笔架山上,收起纸张,索性不写了。
再次被无视,哈士奇又变成了狼狗,刘曜一把搂住羊献容,抬起她的下巴,“看着我,有那么难吗?”
四目相对。
羊献容道:“放开我。”
刘曜秒怂,狼狗再次变身,成为舔狗,松开手。
羊献容离开这里,却走不动,插身而过时,刘曜揪住了她的衣袖。
羊献容道:“长安已经被你拿下,大晋已经被你斩草除根,你还要怎么样?”
刘曜说道:“三年了,对吧。”
虽没有明说,但是羊献容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惠帝司马衷已经去世三年了,她这个寡妇为丈夫守了三年孝期,在民间,守了三年的寡妇可以改嫁了。
当然,从名分上讲,她一年前就改嫁了,只是他们只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两人从未同房共枕。
羊献容迫于时局,需要中山王妃这个盔甲来保护自己;刘曜自然愿意和女神关系更进一步,他并没有强迫羊献容以身相许,也没有越礼之举,他希望女神守丧三年后,能够投入他的怀抱。
一年前,仅仅是名义夫妻,刘曜就很满足了,做梦都会笑醒——女神睡在他隔壁。
但是一年之后,他得寸进尺,想要更多,他不想再睡在女神隔壁了,他迫切打破中间那堵墙,直接睡在女神枕边。
羊献容在去年冬天惠帝去世三年忌日上祭祀过了,那时候刘曜还在攻打长安,她和白痴皇帝虽不是爱情,但有比爱情更加稳定的亲情,她是诚心诚意为亡夫守三年。
羊献容不是傻白甜,她当然知道刘曜想要什么,刘曜一直等着她守完了三年,这出乎羊献容意料之外。
这一天还是到来了。
羊献容转身,鼓起勇气,面对这个灭了她的国,却无数次救过她的男人。
他是她最初的爱恋,年少轻狂时最美的绮梦,当年还在闺中时,她在闺蜜曹淑和潘桃的怂恿下,穿着胡衣,戴着胡帽,蒙着面纱,妆成胡姬的样子,双脚第一次踏入铜骆街的喧嚣。
对于名门仕女而言,一切都那么的新奇,她们三人结伴来到四夷里,被人偷了钱袋,小偷成群结队,她们三个女子不敢追,一个白眉毛的少年狂追不舍,一个人单挑八个,把钱袋给抢回来了。
白眉少年用衣袖抹去鼻血,“敢在我家香料铺门口偷钱袋,真是不长眼,你数一数,少了钱没有?”
她不敢接,还是曹淑替她接了钱袋,给他一吊钱,“多谢英雄。”
“不用,我就是瞧不过他们敢在我的地盘撒野。”白眉少年指着自家香料铺,“有空照顾我家生意就行了。”
话都说这份上了,三人去了香料铺。曹淑和潘桃挑选香料,她第一次踏足店铺,连开口都不敢。
白眉少年好奇的问她,“你是个哑巴?”被抢了钱袋都一声不吭,怪可惜的,好漂亮的一双眼睛。
她恼了,转身不理他,脸上的面纱松了,即将飘落在地时,被身后的白眉少年一把抓住,追过去,“丢了钱袋丢面纱,你可长点心……吧。”
白眉少年看到她的真容,顿时僵在原地。
她又羞又怒,接过面纱蒙住双目以下的脸。
第二次见他时,是在一个雅集,他成为匈奴王世子刘裕的养子,据说世子公开招募护卫,他报名参加选拔,打到了第一名,勇猛无敌,被世子收为养子兼保镖,寸步不离,白眉少年从街头混混步入洛阳贵族行列。
“我们又见面了。我义父给我取了个名字,叫做刘曜,闪耀夺目的意思。”白眉少年嘿嘿笑着,手足无策的抓挠着后脑勺,却还有勇气问她,“我知道你是泰山羊氏家的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他和所有士族男子不同,什么矜持、什么优雅,不存在的,他死缠烂打厚脸皮、翻墙爬树不要脸,尽一切可能接近她,名如其人,明亮的像是一团火,点燃了她一潭死水般的世界。
她甚至无师自通学会说谎,明面上去了潘桃家里留宿,暗地里在潘桃的掩护下出去和刘曜私会。
她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可越是禁止,越是想要去做,他教会她骑马,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甚至想过和他远走高飞,直到潘桃全家被皇后贾南风下狱,要被处死三族……
万万没有想到,命运兜兜转转,最初的爱恋,也是她最后的归宿。
刘曜拿出红纱巾,蒙在她的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就像初见时一样,“十八年前,我第一次见你,就发誓要娶你为妻。从街头混混到汉国丞相,我心永恒,十八年来,一直都没有变,羊献容,我心悦你,我要跟你生孩子。”
刘曜和以前的街头混混一样,从来不知道啥是委婉含蓄,表达感情的方式单刀直入,简单直接。
面对志在必得的刘曜,羊献容也放下了所有的矜持,她提起笔,在墙上挂着的舆图上找到了长江的位置,沿着长江沿线从头开始画到尾,“只有一个条件,此生你不准过江东一步,不要打扰我女儿清净,让她在江南好好过日子。”
这是
要划江而治了。
刘曜道:“好,我发誓,此生绝不踏上江南岸。”
羊献容解开了红面纱,十八年了,依然倾国倾城。
面纱落地,羊献容的手伸向衣带。
刘曜声音都变哑了,“放着我来。”
舔狗到头,应有尽有。舔了十八年,终于把小羊叼到嘴里了。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