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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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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致言的声音清朗干净,虽然只是低哼了几句,但是优越的声线还是轻易拨动人的心弦,温暖而治愈。mwannengwu

    “真好听。”

    顾胭叹服的说:“你为什么唱的这么好听?”

    她想他肯定受过什么专业训练,却没想到俞致言一笑说: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因为我妈怀我的时候,天天听钢琴曲,我哥唱歌就没我好,有时候还走调。”

    顾胭心想这是遗传的原因吧,龙生九子,各不相同。

    只听他继续说:

    “这不算什么,我擅长的事情多着呢。”

    看着他等着自己追问的样子,顾胭不想如他所愿,偏不让他有机会显摆自己的各项本领,折中的问了一句:

    “那你最擅长什么?”

    他说:“玩游戏。”

    原本以为他一定会趁机吹嘘自己,拿出自己最耀眼本事的顾胭一愣,随即因为遇到知音而兴奋起来:

    “真的吗?你也爱玩游戏?”

    “不带吹的,我的水平已经到了赛级,打比赛赢奖不在话下。”

    “你玩哪种游戏?”

    “英雄联盟、王者我都玩。”

    顾胭也玩王者,但是高中时要高考,后来又上学又要拍戏,一直在做时间管理大师,玩游戏的时间比较少,所以游戏瘾虽然大,却是个菜鸟,王者只打到白银,一直引以为憾。

    “真假?不会是吹牛呢吧。”

    顾胭故意激他,他果然主动发出邀约:

    “你玩游戏吗?不信你可以来跟我组队。”

    “我玩王者,有空的话可以切磋一下。”

    目的达到的顾胭心中暗喜,接着道:“那一会儿完事加个微信呗。”

    “行。”俞致言说完就去拿手机,因为要练舞,所以他把手机放在角落的桌子上了。

    顾胭见他这么主动,也去自己包里把手机拿了出来,顺便取出两颗口香糖,给了俞致言一颗。

    俞致言放入口中说:“橙子口味的,我喜欢。”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蓝箭。”

    “我为什么要喜欢蓝箭?”

    “男生不是大多都喜欢蓝色吗?再有就是直觉,我猜你的应援色也应该选的蓝色吧。”

    “谁说男生都喜欢蓝色,你这都是什么理论。现在还没什么人给我应援。不过将来如果选应援色的话,我会选橙色。”

    不会因为我给他橙子味口香糖,就选橙色吧?

    这个奇怪的想法一冒出来,顾胭都觉得自己有病,也太自恋了,好奇心起,便想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呀?该不是因为橘子是橙色的,橘谐音吉,大吉大利吧。”

    她故意这么说,报刚才他曲解迷迭香的一箭之仇。

    俞致言却认真的解释道:

    “因为橙色,在古代叫赤金,就是太阳的颜色。”

    “太阳西沉,天空灿金。”她脱口而出。

    “对,thesunwassinkinglowinthewest,theskywasofgold”

    他的英语发音流畅,一点口音都没有,顾胭才想起他去美国留学过。

    “justastheoceanforeverliftsitsartotheskyfortheunattainable——

    justasthestarsgoincircles,yetseekingagoalthatcanneverbereached……”

    顾胭看着他俊朗的侧脸,静静的听他用标准的美音念她最喜欢的诗歌,心中像投入一粒小石子,一圈一圈的涟漪无声的荡漾开去。

    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诗,但是那时候大家都在刷题,她曾经跟最好的闺蜜戴珊珊谈起过诗,当她说自己喜欢诗时,戴珊珊像听到笑话一样,哈哈大笑的都快断气了,问她是不是失恋了,这么多愁善感。还奚落她是文艺青年,从那以后她就没有和别人分享过诗歌相关。

    只听俞致言接着说:“泰戈尔《园丁集》中的诗都非常赋有哲理性,就如同这首诗中所说,我们追寻真爱,像大海伸出手臂向天空索求不可得,像星辰沿着轨迹追寻永不可及的目标,可是又有多少人曾经找到又轻易丢弃了点金石。”

    “想不到你才华横溢呀。”顾胭托着腮说。

    “就是背一首诗,哪有那么夸张。”他很开心,嘴笑成了好看的心形。

    顾胭由衷的说:“泰戈尔也是我最喜欢的现代诗人。”

    “你也喜欢诗?”俞致言问。

    “嗯,我喜欢一切韵律优美的语言,古诗、现代诗,我都喜欢。”

    顾胭说出了轻易不会向别人吐露的心里话,这样的话她只会在静静的夜晚自言自语过。

    她顿了一下,忽然想起以前自己看到过的一个纪录片,说:

    “其实你知道吗?太阳的颜色是绿色的,它是一颗绿色的恒星,因为它表面的辐射峰值正好对应绿色的波长。

    之所以我们看到它的光是橙色或者白色,是因为红黄这种波长更长光更容易穿过大气层到达地球。”

    俞致言说橙色是太阳的颜色,她就偏告诉他太阳实际是绿色的。

    顾胭说的时候,俞致言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她。

    “是吗?这个冷知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

    他说,完全没有看出她故意和他作对的小心思。

    他的钝感让顾胭很无奈,反倒不知不觉中顺着他的话遐想了起来。

    “所以我喜欢星星,宇宙中有无数颗星星,它们都有自己的颜色,太阳只是其中的一颗。你能猜出我的应援色是什么颜色吗?”

    “我猜……是粉色。”

    “为什么啊?你怎么猜到的?”

    顾胭惊讶的时候,会习惯性睁大眼睛,她的眼睛由于过于水灵,总在不经意间带着几分媚,此时却是十足的天真,亮晶晶的像会眨眼的小星星。

    俞致言唇角弯起,快乐像从心底在冒泡泡。

    “因为胭脂色就是粉色的啊。”

    他狡黠冲她挤挤眼睛,一副欠揍的样子,跟刚才沉静诵诗的文青简直判若两人,顾胭气的踹了他一脚道:

    “你是小学生吗?装不了一会儿正经。”

    俞致言捂腿,做痛苦状,顾胭一愣,自己明明没用力,瞬间醒悟他是装的,忍不住又用拳头锤他,他缩着脖子坏笑,顾胭扭过头不想理他,他却用胳膊肘撞了撞顾胭,带着哄人的口吻说:

    “真生气了?给你看样好东西。”

    顾胭没理,他又说:“看不看,不看我收起来了。”

    顾胭被他勾的好奇心起,便转过头来。俞致言拿着手机,划拉开想找的页面拿给她看:

    “看,这是我的ins账号,是私密账号,都没告诉过别人。”

    顾胭探过身子去看,里面有很多照片,她一眼看见一张滑雪照,照片上的人虽然戴着滑雪镜,但是从利落的下颌线和棱角分明的薄唇,一看就是俞致言。

    他神色冷峻,踩着滑雪单板,远处雪山连绵,天空蔚蓝,阳光似徽章般挂在半空。

    顾胭注意到他的滑雪镜是橙色的,滑雪服上也有橙色图案,看来他果然很喜欢橙色。

    “你还会滑雪啊?”

    “不仅会,还滑的很好,等等,让你看看我高山滑雪的录像。”

    他修长的手指快速的扒拉着手机屏幕,一会儿便翻出一小段视频,只见视频中一个身影从高山上蜿蜒滑下,不时的高高跃起,像自由的飞鸟。

    “这是你吗?”

    “当然。”他小有得意的扬了扬眉。

    “好酷!”顾胭被惊艳到了,恐高胆小的她,对极限运动只有艳羡的份儿。

    怪不得白天他能身手敏捷化解危机,原来极限运动都能玩转。

    “对了,主要是给你看这个。”

    他说着又打开了ins里的一张照片,是手的自拍,那只手白皙修长,指节分明,背景是湛蓝色的天空,彩霞融入天空,呈现出一种瑰丽的粉紫色,像水彩一样晕染着天空。

    霞光从他指缝间透过,形成炫美的光晕。

    照片下面的文案写着:

    “彩霞是太阳的翅膀,

    朝来暮去,永不分离。

    太阳若失去彩霞,

    天使也会折翼。”

    “你写的吗?”顾胭指着文案问。

    俞致言少有的显露出几分羞涩说:

    “对,那天看到这么震撼的美景,就胡诌了几句,你看这彩霞的颜色,是不是胭脂色?”

    这么巧,又是胭脂色的彩霞。

    顾胭不由的想到了祁维故那条祸根微博,她无言,有一瞬间的走神,俞致言又用手肘轻轻碰了碰她说

    “你可以和我互关。”

    顾胭的ins账号是公开账号,上面关注了近百人,再多关注一人也没什么。

    她打开ins,搜索了俞致言,发起了关注申请,俞致言通过以后,顾胭注意到他的关注列表里只有两个人,除了她,还有一个人。

    “这是谁?”

    她好奇的问。

    “是我哥。”

    “是亲哥哥吗?”

    “当然。”

    得到肯定答复后,顾胭也没在追问。低头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快十一点了,不知不觉两个人聊了很久。

    “时间不早了,咱们赶快再练两遍舞吧。”

    “行,来吧。”

    俞致言收起手机,率先站了起来,顾胭想起来,因为盘膝坐了很久,腿有点麻。

    俞致言伸出手,拉了她一把,却不小心碰到了手上的烫伤,倒吸了一口冷气。

    顾胭忙说对不起,拉着他的手看了看,果然肿了起来,烫的泡周围有些黄色的印记。

    “不会是发炎有脓了吧。”

    “没事,是烫伤药。”

    俞致言把手从她手里抽出来,往身后藏。

    “那你一会儿洗澡也别着水,发炎了可就麻烦了,留下疤怎么办。”

    顾胭深知从事演艺这一行,保护好外表有多重要。

    “没事,我皮肤好,不容易感染,结实着呢。”

    俞致言轻描淡写的说。

    两个人又把舞蹈串了几遍,直到一点错也没有,才回去休息。下了车,顾胭把小李打包好的暖胃养生茶和燕窝递给俞致言:

    “你晚上饿了可以吃一点,很补的,对皮肤也有好处。”

    俞致言连忙推辞,顾胭假装要生气,他才收下。

    电视台提前给嘉宾统一预订了酒店,顾胭知道俞致言没带车,是打车来的,便让他和自己一起坐车回到酒店。

    酒店是五星级的,房间够大,设施也豪华,顾胭独立惯了,平时习惯一个人睡,所以一个人住了单间,舒服自在,没人打扰。

    回去以后,她简单冲了个澡,把头发吹干,又敷了一个补水面膜,才上了床,拿起手机一看,微信好几个未读消息。

    再一看时间,十二点半了。

    都是夜猫。

    她腹诽了一句,点开一看,一条是潘冬雪的,说她已经到了新疆拍戏,今天开机了,给她发了一张开机照。

    后面写道:“看到照片里的影帝杜江华了吗?我曾经的偶像,终于见到真人了,人很颓,个也不高,有点失望,失落,能理解吗姊妹。”

    顾胭一看时间,发过来有十几分钟,连忙回道:

    “杜江华是老戏骨,能跟他搭戏,多好的机会,别太颜控了,拍戏光有个好皮囊没用。”

    她刚发过去,潘冬雪就秒回了消息:

    “可惜我跟杜江华没对手戏,看见我旁边那个帅哥了吗?才是我这次的搭档,你看有没有许浩帅?”

    顾胭收到消息后,把照片点开放大了看,只见挨着潘冬雪站着的男生,个子比潘冬雪高一头,穿着黑色的半长羽绒服,眉清目秀,并不觉得比许浩帅多少,只不过这个男生是双眼皮,眼睛大一些,许浩是单眼皮。

    顾胭没比较出结果,就诚实的回道:“不同类型,我比较不出来。”

    潘冬雪又问:“你干什么呢?”

    顾胭说:“在番茄录节目呢,刚回来。”

    等了一会儿,没见潘冬雪回消息,顾胭就关了对话框,看别的消息,一眼看到辛以辰的未读消息,点开一看,发过来有半个多小时了。

    “在吗?”

    简单的两个字,让顾胭左眼一跳。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写作是一件非常内耗的事情,每天在我行和我不行之间来回横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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